《经典爱情故事50则》第42章


今清晰地记得他眼里闪过的泪影在幽暗朦胧的灯光下感染了我每一根纤弱的神经,我几乎是虔诚地用我全部的生命与爱作了一生的誓底。
可是……唉,往事如梦……不要再想了!我无力地对自己说,并且竭力甩甩头,想将他的影子从我的脑海里赶走。戴上耳机,按下放音键,耳机里传出的还是那首《偏偏喜欢你》,仿佛又见他深情专注的目光,仿佛又聆听他忧郁磁性的嗓音……不!不要再想了!我关上随身听,床头他的相片却映入眼帘。宽宽的额头,睿智而深邃的眼睛,高高的鼻梁,线条鲜明的唇,那么熟悉,那么亲切,那么……我闭上限,把头埋入毯子里,可那绒绒的毯子上分明闪着他的影子——那是他在去年冬天来临前怕我夜里会冷,特意从上海邮寄过来的。床尾书架上摆着好几套他为我选的学习资料和情人节时送我的《马语者》。看看自己,身上穿的是他用奖学金为我购置的毛外套,指上套的是他在我二十岁生日送的白金戒指……我的生活中似乎处处都是他的影子。我们本来如此相爱的,可是近来他究竟怎么了?算来已经一个多月了,除了几封只字片语,他连一个电话也没有。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变心的前奏!可是,每当室友问起他,我清楚地体会到什么叫心如刀绞。那是怎样一种一触不可收拾的痛楚啊!
后来远去上海求学的他——曾与我那般灵犀相通的他居然没有丝毫的感应!说什么“今后,我要你的生命里只有欢笑,没有泪水”,说什么“你是我今生最终的目标,只要与你共渡,今生便已无憾……”可叹原就是浮萍相聚,情缘易老!我咬着唇,不想让泪再次弄湿我的脸颊,走回窗前。
天色忽然暗下来,风卷起尘土飞扬,雨起初飘飘洒洒的,接着便开始密集起来,仿佛织就的一张网,而我就在这样的网里挣扎。我想逃避,却怎么也逃不开。
唉!我对自己投降。锁上门,我决定去收发室走一趟。虽然明知道等待我的可能是又一次痛楚的失望,心里有个小小的声音却依然执拗要我起身。
孤独地走过那条长长的泥泞小道,我没有打伞,长发全都湿漉漉地贴在脸上带来丝丝凉意。停在信箱前,我踌躇了,心无端由地抽痛,怕打开的信箱里没有我的信,徒留失望,又企盼他的信在里面急切地等我。那一种矛盾挣扎几乎将我撕成两半。而我终于还是要打开它的,不管打开的是不是潘朵拉的魔盒!
信箱里安静地躺着三封信,却没有一封是他的。第六天了,离我寄给他那封寄托深深思念又带着明显哀怨的长信已经第六天了,他却依然杳无音讯。这六天来,每一天都好像一个世纪的漫长。我等待,等待,却一次次在失望里心痛,在忧愁里沉溺。没有电话,没有回信,等侯几乎把我折磨疯了。可是,我的他,怎么可以这么的漠然?难道我已不再是他最在乎的宝贝,最心疼的小天使……泪滑过面颊,与发梢的雨滴一起滴落下去,我的心在一片望不到边的海洋里浮浮沉沉,我挣扎却无法呼救。咬咬唇,我关上信箱,失望痛楚后是无止境蔓延的绝望。缘尽了,我为何还要如此苦苦追寻?为何不可以洒脱地甩甩头,把一切悲喜忧愁前尘往事都甩到身后?他们不是说“大学的恋爱就是过家家,今天和你,明天可以和他”吗?他们不是说“现代商品社会,爱情实在是奢侈品”吗?我为何不可以……为何不可以,哪怕淡忘他一点点,少爱他一点点?
我疲倦而机械地往回走,雨更大了,打在脸上似乎有些疼,可是我不在乎!我有什么好在乎的?当初的他会脱下外套;为我撑起一片晴空,任雨水湿透他的衣衫,可是现在他还会在意吗?他若不在意了,我又何必在乎?本来我就一直在为他珍重自己……
宿舍楼出现在视野里,同时映入眼帘的还有楼下徘徊着的一个背着旅行包的熟悉身影。
是他?怎么可能?是我的幻觉吗?我的思绪忽然间陷入了混沌。我呆呆地站在雨里,望着他一如往昔的温柔笑颜,一如往昔的黑色深邃的眼睛,我无法思维,无法言语,无法行动。怎么可能?
他已经冲进雨中,来到我身边,他一言不发地挽住我的手臂,把我带到檐下,他几乎是有些生气地皱起眉头:“瞧瞧,瞧瞧!你怎么还是一点儿不知道照顾自己?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才能让我不要这么担心,这么担心?”他脱下外套给我披上,然后把我紧紧搂进他温暖的怀抱,徒劳地想弄干我湿漉漉的长发。他的吻落在我的发鬃额头,他试图用手温来温暖我冰凉的颊:“晔儿,你怎么这么傻?好端端的干吗?去淋雨?瞧你冰的,着了凉怎么办……”
我终于回过神来,哦,真的是他,刹那间,所有的痛楚,所有的幽怨,所有的一切都被我抛到九霄云外。我的眼里只有他,我的心里只有他,我把自己更深地埋入他的怀抱,委屈地问:“你为什么不给我来信?”与其说我在怨他,不如说其中撤娇的成分更多些。眼泪又不争气地滑下脸颊,可是这一次是因为我太高兴了。
他心疼地捧起我的脸,轻轻地吻去我颊上的泪珠,他的目光专注深情而满含歉意:对不起,晔儿。我没想到事情会这样。这一个多月来,我们学校进行了一场校级辩论赛。我是我们研究生的主辩手。从初赛、复赛、半决赛到决赛,每场都必须查阅很多资料,同队辩手每晚又得讨论很晚,根本抽不出时间。每天回宿舍都是熄了灯以后,给你那几封短信,全都是我在临睡前打手电写的。没有事先告诉你,是因为我想等辩论赛有了结果再给你一个惊喜。
三天前的最后决赛,我们队终于胜了研究生队,取得了最后的胜利。我原想把奖品和你最喜欢的一大袋真味糖寄来,但是我收到你的信。我真的没想到我无意的疏忽,带给你那么大的伤害。看完信,我知道我必须来北京,我必须到你身边来,因为你需要我。所以,晔儿,我来了,赶了周末第一趟赴京的火车来到这儿。我曾经承诺要让你的生活里天天只有欢笑,没有泪水,可是我没有做到。对不起,晔儿,是我不好,原谅我!
我的泪更加肆无忌惮了,透过泪雾,我凝视着他的眼睛,低低地说:“其实我从来都没有怪过你!”
他释怀地笑了,从背后的大包里拿出一只毛绒绒的白色博士猪:“这是我们的个人奖品,可以和你作个伴。我不在你身边的日子,你就拿它代替我作你暂时的出气筒好了!”
“哈,我什么时候拿你作出气筒了?”我吸起嘴,给了他一拳头。
他笑着握住我的拳头,嘲弄地挑挑眉。然后他又剥了一颗真味糖,放到我嘴里:“喜欢吗?”
“喜欢!”我环住他的腰,他便拥紧我。
雨嬉笑着远去,风在我们周围舞蹈。雨过天晴,阳光必定灿烂无比……
真味在我舌尖化开来,浓浓的,醇香的,这岂不就是爱的真味……
第三十八章 承接你的目光
就让我承接你自上而下上的目光,继续我在尘世幸福的仰望。
——题记
(一)
见到林晓的那一天,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一晃十几年,她已经是那么优秀了!电视上的她是那么的自信,成熟的举止、精致的妆容,在聚光灯的照耀下她是那么的光彩夺目。年纪轻轻、事业有成,身后的追求者更应是不计其数。聚会上,当年的同学谈论起她都是一脸的骄傲与自豪:
“她当年可是跟我坐前后桌的……”
现在的她,一定很幸福。
(二)
他和她是大学时代的恋人。那时的她天真浪漫,可终究不够成熟,终于一次争执后,在他的坚持下两人分手。
“不是不爱,只是不适合。”
而他,那时也是因为遇见了更“适合”的人。那个“合适”的她有着更优雅的举止更温婉的笑容,更重要是还有着更殷实的家境。
还记得,分手的那天她勉强挤出的笑容。
(三)
可是,在此后漫长的日子里,他还是忘不了她。
哪怕现在的妻子很贤淑,哪怕在旁人看来他也有着值得人羡慕的美满生活、幸福家庭。
有过后悔,但于事无补。说过的话,泼出去的水,后悔还有什么用。找她回来?求她原谅?两人还能像原来一样?也许,在她的眼中,自己早已是那么的不堪——喜新厌旧、始乱终弃。自己最终竟也是了前程不惜失去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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