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诊断》第53章


欢他的。”他俩站住,往下了望。黑夜已经降临,这是晚夏的一个温和的夜。纽约刚刚是华灯初上的时候。下面的街道上,汽车川流不息。柴油公共汽车和焦急的小轿车的喇叭,时或发出呜呜嘟嘟的响声。街那边,中央公园的轮廓已经看不清了,只有零星的街灯照亮着园中的道路。再往远看,隐隐约约可以看到通往哈德逊河的西岸街道;哈德逊河上的船舶灯光一直延伸到远方,通到新泽西海岸的一片灯光闪烁的城区。往纽约的城区方向看,欧唐奈认出了乔治·华盛顿桥。桥上的泛光灯,形成一串银光闪闪的珠链,下面是成排的汽车头灯,穿过大桥驶向城外。欧唐奈心想:“都是回家去的。”一阵阵和风徐徐吹拂着他们,他感到丹尼丝紧贴在身边。她轻轻地说:“很美,是不是?即使你知道在那些灯光下面发生着错误的、丑恶的事情,也仍然是美的。我爱这一切,特别是在夜晚的这个时刻。”他说:“你曾经考虑过回去没有?我是说回到伯林顿去。”
“回去住?”
“是啊。”
“走回头路是不行的,”丹尼丝轻声说。“这是我新学到的一点。噢,我指的不仅是伯林顿,而且所有的——时间、地点、人们。你可以旧地重游、旧交重叙,可是那总是和以前不一样了;你已经离开,你已经成为一个过客;你已不属于那里了,因为你已经走了。”她停了一下,又说:“现在我属于这儿了。我不相信我还能够离开纽约。你看,我说的这些,我这个人太不现实了吧。”
“不。”他说。“听起来,你是非常明智的。”他感到她的手挎上他的胳臂。“咱们再喝一杯鸡尾酒,”她说,“然后你可以带我出去吃饭。”随后,他们到了五马路上一个规矩的、设备和气氛都很好的“玲珑”夜总会。吃过晚餐,跳了舞,回到他们的桌子上。丹尼丝问:“你在纽约待多久?”
“我再待三天回去,”他回答。
她侧过头问:“为什么那么匆忙呢?”
“我是个忙人。”他笑着说:“我的病人等着找我看病,医院里的事情也很多。”丹尼丝说:“我估计你不在我会想你的。”他想了一会儿,然后转过脸来,开门见山地对她说:“你知道,我没有结过婚。”
“是的。”她严肃地点点头。
“我四十二岁,”他说。“一个人过了这么多年的独身生活,养成的一些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可能是比较难以改变的。或者,让别人看起来,是难以接受的。”他停了一会儿,接着说:“我打算说的其实就是,和我这个人同居,可能不大好相处。”丹尼丝把手伸过去握着他的手说:“肯特,亲爱的,我可以问问清楚吗?”她脸上带着很轻微的一丝笑容。“这些话会是求婚的意思吗?”欧唐奈索性咧开嘴笑了;他觉得自己荒唐地恢复了青春气息。“现在你既然提到,”他说,“我就说穿了,就是这个意思。”一时丹尼丝沉默了,没有马上说话。等她再开口的时候,他感觉她是在拖延一些时间。“我感到有些受宠若惊,可是,你有点操之过急了吧?我们彼此终归还不太了解啊。”
“我爱你,丹尼丝。”他的话很简单。
他感到她是在仔细端详着他。“我也能够爱你的,”她说。然后,她又缓慢地、字斟句酌地说道:“此时此刻我身上的一切感情细胞都叫我答应你,最亲爱的,我迫切地想用我的双手把你搂住。但是,有一个轻微的声音在警告我:要谨慎些。你如果犯过一次错误,你就会感到在重订终身的时候确有谨慎的必要了。”
“对,”他说,“这我能理解。”
“我从来没有学过现在流行的办法,交一个朋友,很快地把他甩掉,若无其事,就象吃一片消化药似的。我看这也是我一直没办离婚的原因之一。”
“离婚手续不难办吧?”
“不怎么难。我估计可以去内华达①或者其他什么地方去办。可是还有另外的问题——你住伯林顿,我在纽约。”
①内华达(Nevada),美国的一个州,以该州法律规定办离婚甚为简便出名。
他小心地又问一遍:“丹尼丝,你真是认真说的,不回伯林顿去住了吗?”她想了一下才回答。“是的,恐怕我永远也不会住在那里了。假装没有用,肯特;我非常了解我自己。”一个服务员拿着咖啡壶走过来给他们杯子里斟上了咖啡。欧唐奈说:“我突然感到想单独和你在一起待一会儿。”丹尼丝轻轻地说:“那我们为什么不走呢?”他要了帐单,付了钱,替丹尼丝把披肩披上了。到外边,守门人叫过一辆汽车,欧唐奈把五马路公寓楼的地址告诉司机。他们坐好以后,丹尼丝说:“这是一个很自私的问题:你考虑没考虑过搬到纽约来行医呢?”
“我现在正在考虑,”他回答。
当他俩走进楼里,坐电梯上楼的时候,他还在考虑着。从丹尼丝提出这个问题之后,他一直在问自己:为什么我不到纽约来呢?这里有的是好医院;这是一个医学城市。找到个医院的职位是不困难的。在这里开业也是比较容易的;他的履历,他在纽约的朋友,都会为他招徕病人的。他问自己:“到底是什么原因使我和伯林顿结了不解之缘呢?是不是我命中注定就得待在伯林顿,而且待一辈子呢?现在也许该是换一个新的环境的时候了。我又不是和三郡医院结了婚,非得待在那里不可,那里也不是缺了我不行。当然,离开会使我失去一些东西,会失去一种创业感,会失去那些一起工作的朋友。但是我已经做出了很多成绩,那是没有人能够否认的。而纽约意味着丹尼丝。那还不值得吗?”到第二十层,丹尼丝用她自己的钥匙开了门,欧唐奈原先看到的男仆已经不见踪影了。
就象有了默契一样,他俩走到阳台上。丹尼丝问:“肯特,你想喝杯酒吗?”
“等一会儿也许要,”他说着向她靠过去。她顺从地偎过来,他俩的嘴唇贴在一起。那是一次长吻。他的胳臂用力把她搂紧,他感到她的身体也在用力贴过来。然后,她轻轻地脱出身来。
她半转过身,说:“还有好多事情得考虑一下呢。”她的声音中带着不安。
“真的吗?”这个语气是有些不信的样子。
“有很多方面你还不了解我,”丹尼丝说,“先说一点吧,我是一个占有欲非常强的人。你知道吗?”他回答:“听起来那并不怎么可怕。”
“如果咱们结了婚,”她说,“你得整个都归我才行,不能只是一部分。我控制不了自己。我不能和别人分份儿——即使和一个医院来分享也不行。”他笑了。“我看咱们可以商量个折中的办法。别人都是这样做的。”她又向他偎了过来。“你这么一说,我几乎相信你这话了。”丹尼丝停顿了一会儿。“你再到纽约来一趟,最近,好吗?”
“好。”
“过多久?”他回答,”你叫我来,我随叫随到。”她象是被直觉动作所驱使似的,自然地贴过身子,他俩又接起吻来,这次情欲更加火炽了。他们听到身后响了一下,通往起居室的门打开一道缝,露出一线灯光。丹尼丝轻轻把身体脱开。一会儿,一个穿睡衣的女孩子走上阳台。一个声音在说:”我听见有人说话似的。”
“我以为你睡着了,”丹尼丝说。”这是欧唐奈大夫。”又对欧唐奈说,”这是我的女儿菲利帕,”又怜爱地补充说:”她是要我命的双胞胎的一半。”女孩子以坦率的好奇眼光打量着欧唐奈。”哈罗,”她说。
“我听说过你。”欧唐奈记得丹尼丝告诉过他,她的双生女儿都是十七岁。
这孩子长得比实际年龄小,她的身体刚开始丰满起来。可是她的举止带着一种风度,非常象她的妈妈。 “哈罗,菲利帕,”他说。“如果我们打扰了你,我很抱歉。”
“我睡不着,所以我在看书。”女孩子看了一眼手里拿的那本书。“是赫利克①的。你看过这本书吗?”
①赫利克(Robert Herrick,1591——1674),英国传教士兼诗人,以写富于哲理的田园抒情诗著称。他的描写年华易逝的《及时折取玫瑰花蕾》(Gather Ye Rose … Buds While Ye May)一诗曾传涌一时。
“恐怕没有,”欧唐奈说。“事实上在医学院读书是没有时间吟诗的,从那以后我又老没匀出时间来念诗。”菲利帕把书拿起来,打开一页。“这儿有首为你写的,妈妈。”她以很吸引人的声音,带着感情和韵味,轻声地读道:情窦初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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