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未央》第30章


后来他更红,她却离他更远,当初就是同居,根本没有那张结婚证,他不承认就不承认,可是,有人问起他的时候,她不曾说过他半个不好。
她有多委屈,只有自己知道。
那委屈是蚕,一丝丝抽着,到最后,她成了自己的空壳。
再后来,她嫁了一个老实男人,老实男人也不曾问及她的过去,只无限地对她和女儿好,她知道自己活过来了,人的生命力就是这样强,以为再也活不下去了,可是,还是能活下来,哪怕给一丝丝氧气。
有人问过她胳膊上的刺青,那是他英文名字的缩写,她试图涂了去,可是效果并不佳,到后来,索性就那样青着。
也有人问过她的过往,她笑而不答,对旧人旧事,她只字不提。
后来有一天,她路过一家音像店,忽然听到一首老歌,不必问我太多,春风知道我。听到春风知道我时,她满眼的泪,没边没际地流了下来,和他分开以后,她一直微笑着,没有流过眼泪,可是,这句“春风知道我”让她明白,她的心里,那最温柔软最心疼的角落里,藏着她的旧光阴,藏着她的青春。
不必问我太多,春风知道我。
她不抱怨生活,不抱怨他;即使他们已经离散,如果爱了,就别怕被辜负,当初的爱当初的喜欢,是她自己愿意,她不怪别人,当然,她也不怪自己。
因为,那是她所愿的。
爱了,就别怕苦别怕疼,即使所有人觉得不值,可是,那场青春,她觉得值,即使所有人不知道,可是,春风知道。
春风知道,在那个开满了花香的午后,她是怎样怀着一颗颤动而喜悦的心奔向了他,有那一刻,人生,还有什么可抱怨?
所以,她仍然微笑前行,仍然在生活里安静地做一支莲花,是啊,不必问我太多,春风,春风知道我。
当时年少春衫薄
更新时间2009…7…3 15:16:16 字数:1772
他一直记得十六岁的那天。
是春天的薄暮吧,十六岁的少年,快速骑着单车去参加一场足球,因为晚了几分钟,他生怕入场晚了被教练骂,骑得太快了,拐弯时,一个女子轻飘飘地倒在他面前。
那是他第一次如此近地离一个女子这样近。
他慌了,有些结巴的说:你……,我……,你你……我我……简直是乱了,他不知要面对这样一个白衣女子,她黑的长发,白的长裙,春天里一张油画一样的脸,女子明显地比他大几岁,骂他:你个小冒失鬼!
他的脸腾就红了,抓了抓头发,跑了。
第二天上课,他又看到了她。
她是新来的实习老师,教英语,之前,他的英语成绩一直最次,当看到她进来时,他的脸又红了,心里怦怦地跳着。
她也认出了他,冲他微微点头,他感觉浑身的热,只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一直往上生长着,再也难以阻挡,她那天穿了素色上衣,火红的裙子,她的声音这么好听,他从来没有发现,英语的发音原来这样好听!
班里的男生都说,这个实习老师好漂亮啊,女生们人人做了一条红裙子,而他的心事多了。
因为他喜欢了一个人。
这喜欢是私蜜的,是欢喜的,也是不能和别人的说的。
镜子里,还是那个懂的少年,还是长满了痘痘,太难看了!简直是不能忍的,太矮了,才一米七!还戴眼镜,还眼睛小!
可是,谁能管得住他的喜欢?
每天每天,他穿过那些盛开的木花去她的宿舍门口,大多数时候他遇不到她,她的宿舍里飘出海飞丝的味道。
是她用的洗发水吧?
多少年之后,他还是爱用海飞丝的洗发水,薄荷味道的那种,有淡淡的清香和迷离。
有谁记得黄昏中发呆的他呢?
有谁记得他数过她穿过多少件裙子多少双袜子?有谁数过她衬衣上的纽扣?有谁知道她的紫色袜子上有一个小小的洞呢?有谁呢?
惆怅死了。
他有一个口琴,从前不怎么吹,有了心事之后,他常常会在教室里吹口琴,《山楂树之恋》、《红河谷》……有一次,她站在他的身后。
他不知道,只顾吹下去。
吹完了,听到后面的人鼓掌。
他回过头去,看到光的她。
在光中,她的脸好象一座女神一样,他呆了,浑身颤粟着,眼泪几乎就要吹来了,她大概以为他吹得曲子动情吧?他跑了,在春天的风中跑着,不知要跑去哪里,可是,一定要跑,跑到跑不动为止。
心,就要跳出来了。
到天黑想你没办法,没办法!
最后,他扑倒在春天的大地上,在草地上哭了,他这样有悲伤,说不出的悲伤,是啊,这样的悲伤如何能说出呢?
第二天他发现她没有来。
她病了,感冒了发烧了,他很心疼,下课后去买了很多水果,天黑下来之后,他放到她的窗台上,留了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你快点好起来吧。
放下后他迅速地跑了,他不能让她知道,不能让别人知道,这是属于他一个人的秘密,他为这秘密欣喜,为这秘密快乐,也为这秘密忧伤。
十六岁,雨季一样的十六岁啊,春天还没有完全来,就像青春还没有完全来,他紧了衣衫,走在早春的雨里,很惆怅,也很甜蜜。
后来,她就走了,据说毕业了,据说去了香港,据说嫁了一个有钱人。
后来,他的英语越来越好,在高考的时候,他的英语成绩全学校第一,他考到她曾经的外语学院,感觉着她的当年,这是她走过的路么?这是她打过饭的食堂么?这是她站在花树下照相的地方吗?这是雨中伤感的操场吗?他走过这些地方时,常常想起她,好象想起一个故人。
同学聚会时,有人提起她,有一个男生说,我当年迷恋死她了,她病了以后,我买了一大兜红桔放在她的窗台上,看到她我就会脸红心跳,听到她的声音我就会呼吸加快……
他笑了,原来,少年时的喜欢和惆怅都会如此相同,而当时年少春衫薄,冷了热了哪里知道,只知道一意孤行地喜欢下去,那才有少年的青涩与猛浪吧,他曾经是那树上的柿,如此生涩,经历了岁月的尘烟,终于红了,终于软了,终于甜了,可是,这一场早春的暗恋和喜欢,从来是衣带渐宽终不悔啊。
水仙已乘鲤鱼去,一夜芙渠红泪多,他弹了弹身上的烟灰,走到夜色里,想着十几年前的春天,嘴角上浮上淡淡的笑,春衫薄的十六岁啊,此时此刻,让他充满了感激,因为年轻的时候如果喜欢一个人,那于人生而言,是多么欢喜的一件事情啊。
最爱你的时候
更新时间2009…7…3 15:16:33 字数:1529
年轻的时候,是他追求她的。
的确,她是很出色的女子,琴棋书画什么都擅长,况且还长得那么美,追求她的男人很多,这其中,他是最普通的。
她问他,“你为什么要爱我?凭什么爱我?”
他说,“我能爱你一辈子。”
这句话很打动她,因为一辈子太长了,很多人中途就下了这趟爱情火车,她的父母就是离婚的,所以,因为这句话,她嫁给了他。
刚结婚时,她总是缠着他问,“你什么时候最爱我?”
他木讷,讲不出,就是低头笑,细心地为她剥着榛子,她喜欢吃榛子,他就专门制造了一套剥榛子的工具,有时怕楼下嫌麻烦,他就到楼道里去剥。
这一剥就是十年。
十年后,她三十五岁,被检查出有乳腺癌。
她哭了,一层层瘦下去,脸削成了一小条,他天天劝她,为她煲鸡汤喝,把榛子送到到她嘴里。
她还是哭。
三十五岁,她是半老徐娘,他却风华正茂,现在的他,是处长,手里有实权不算,周围好有好几个小女孩子献媚,更重要的是,她不生育,吃了很多药不管事,她的女友说,“放心,他早晚不要你了,不生孩子就是一条最要命的理由!何况你还人老珠黄了,何况,你还切了乳房?!”
她天天生活在恐惧中。
即使他按时回家,她还是诚惶诚恐,她还是要去调他的电话单子,还是要发脾气,他越听话,她脾气越大。
莫明其妙的,她觉得她就要失去他了。
那天,她的生日,他久久不回来,每年,他都会早早回来,给她买花买巧克力,多年以来都是如此。
可是那天,他久久没有回来。
她打他手机,手机正在通电话中,她更恼,一个人在屋子里烦燥不安,外面在下大雨,她的心里也在下大雨。
她疑心他会不要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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