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灯微光里的梦-林徽因的一生》林徽因的一生-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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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九十年代,本书著者为此专访了徐志摩、林徽因同时代的几位朋友。 
经济学家陈岱孙说:“徐志摩与林徽因在伦敦恋爱也不可信,那时林徽因才十六、七岁。徐志摩这人很糊涂,有一次请客,只一桌人,客人都到了,他没想,到坐下一看全是女性。徐志摩与林徽因恋爱,林长民也不会同意。”(一九九一年五月二十日著者与散文家奚学瑶同访陈岱孙记录)陈叔通侄女、陈植之妹陈意女士,二十年代留学美国攻读家政系营养学,林徽因有时从费城到纽约,因陈植和梁思成的亲密关系,多借住陈意宿舍。陈问过她和徐的关系,林徽因明确否认“恋情”,并认为徐志摩不该抛弃张幼仪。林还说自己决不能做破坏别人婚姻的事,还说自己曾经劝说过徐志摩与张幼仪和好。(一九九一年五月二十二日著者访问陈意记录) 
另有多篇公开发表的文字和陈岱荪、陈意看法一致。 
文洁若和萧乾同去看望冰心,也问及林对徐有没有过恋情,冰心断然否认:“林徽因认识徐志摩的时候,她才十六岁,徐比她大十来岁,而且是个有妇之夫,像林徽因这样一位大家闺秀,是绝不会让他为自己的缘故打离婚的。”(文洁若文《才貌是可以双全的——林徽因侧影》) 
林徽因莫逆之交费慰梅(WilmaFairbank)的话说得更详尽,她在《梁思成与林徽因》一书(曲莹璞、关超等译)中写道: 
在多年以后听她(按,指林徽因)谈到徐志摩,我注意到她的记忆总是和文学大师们联系在一起——雪莱、基兹、拜伦、凯塞琳?曼斯菲尔德、弗吉尼亚?伍尔芙,以及其他人。在我看来,在他的挚爱中他可能承担了教师和指导者的角色,把她导入英国的诗歌和戏剧的世界,以及那些把他自己也同时迷住的新的美、新的理想、新的感受。就这样他可能为她对于他所热爱的书籍和喜欢的梦想的灵敏的反应而高兴。他可能编织出一些幻想来。 
我有一个印象,她是被徐志摩的性格、他的追求和他对她的热烈感情所迷住了,然而她只有十六岁,并不是像有些人所想像的那样是一个有心计的女人。她不过是一个住在父亲家里的女学生。徐志摩对她的热情并没有在这个缺乏经验的女孩身上引起同等的反应。 
费慰梅说得非常明确,尽管徐编织幻想,林却没有同样的反应!林徽因同辈人中唯有凌叔华晚年的说法略现偏差,她这样回忆:“他和林徽因、陆小曼等等恋爱也一点不隐藏的坦白告诉我多次了。”(见赵家璧《谈徐志摩遗文》,一九八三年第一期《新文学史料》季刊)所谓偏差,指凌的表述容易造成误解,似乎林徽因与徐志摩是相恋过。但仔细辨析这话,恋爱的主语是徐志摩,语意只是表达徐恋林,至于林是否恋徐,并未加以确认。再参阅华裔女作家木令耆记述凌叔华的有关谈话:“然后她(凌叔华)叙述了一下徐志摩生前死后的一些故事,尤其是关于徐志摩与梁思成、林徽音的友谊……徐志摩是这对夫妇的密友,为了林徽音在北京的一次演讲,徐志摩赶上飞机从上海飞去,不幸途中飞机失事。”(木令耆:《菊访》,载《海外华人作家散文选》)这里两次道及徐、林关系,凌叔华用词是“友谊”、“密友”,均无涉爱情。凌叔华与林徽因有过芥蒂,如果传闻纷纷的“恋情”确属于事实,凌叔华不会讳莫如深。再放开来看,所有徐、林同时代的知情人,除了否认的证言,没有一人证实过林徽因回应了徐志摩的热烈追求,这决非共谋的集体沉默。 
看来,林徽因之子梁从诫下面的话,未必如某些文章所质疑,是为其母避讳: 
在我和姐姐长大后,母亲曾经断断续续地同我们讲过他们的往事。……当徐志摩以西方式诗人的热情突然对母亲表示倾心的时候,母亲无论在精神上、思想上、还是生活体验上都处在与他完全不能对等的地位上,因此也就不可能产生相应的感情。母亲后来说过,那时,像他这么一个在旧伦理教育熏陶下长大的姑娘,竟会像有人传说地那样去同一个比自己大八、九岁的已婚男子谈恋爱,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 
(梁从诫:《倏忽人间四月天》) 
同样,梁思成对费慰梅说的话也未必是替妻子避讳。他说,不管徐志摩向林徽因求婚这段插曲造成过什么其他的困扰,但这些年徽因和她伤心透顶的母亲住在一起,使她想起离婚就恼火。在这起离婚事件中,一个失去爱情的妻子被抛弃,而她自己却要去代替她的位置。(见费慰梅著《梁思成与林徽因》)更为直接的材料,是林徽因本人抗战期间给沈从文信中的话,她这样回忆伦敦岁月: 
……差不多二十年前,我独自坐在一间顶大的书房里看雨,那是英国的不断的雨。我爸爸到瑞士国联开会去,我能在楼上嗅到顶下层楼下厨房里炸牛腰子同洋咸肉,到晚上又是在顶大的饭厅里(点着一盏顶暗的灯)独自坐着,垂着两条不着地的腿同刚刚垂肩的发辫,一个人吃饭一面咬着手指头哭——闷到实在不能不哭!理想的我老希望着生活有点浪漫的发生,或是有个人叩下门走进来坐在我对面同我谈话,或是同我同坐在楼上炉边给我讲故事,最要紧的还是有个人要来爱我。我做着所有女孩做的梦。而实际上却只是天天落雨又落雨,我从不认识一个男朋友,从没有一个浪漫的人走来同我玩——实际生活所认识的人从没有一个像我所想像的浪漫人物,却还加上一大堆人事上的纷纠。 
这大概是仅存的林徽因对她旅居伦敦生活的记述。十六岁女孩热切地期盼爱情;所以期盼,因为爱情还没有发生,她“从不认识一个男朋友”(可作有情人解),包括经常登门经常来信的徐志摩在内,“从没有一个像我所想像的浪漫人物”,也包括徐志摩。这话把排除与徐恋情说得再明白不过。 
徐志摩触山而亡,林徽因回顾与徐的十年多过从,在致胡适信中作了个小结: 
这几天思念他得很,但是他如果活着,恐怕我待他仍不能改的。事实上太不可能。也许那就是我不够爱他的缘故,也就是我爱我现在的家在一切之上的确证。志摩也承认过这话。 
这话是可信的,她没有必要,也无法对了然一切的胡适言不由衷。当事人这么多直接相关的言语,竟有一些坚信林徽因爱过徐志摩的学者置若罔闻。 
世人津津乐道于徐、林相恋,或者是“好心人”将愿望当成事实;或者以为林徽因这样的新派女性岂能对诗人的追求无动于衷。他们忽略了,当初徐志摩和林徽因其实并不般配,一个是官宦世家的千金,已名满京城,一个充其量属偏于一隅的富家子弟,尚未是后人眼中的倜傥诗人。他们同样忽略,初出国门的林徽因,仍满怀中国传统的伦理观念,难以新派到毫无顾忌地爱上比她大七八岁且有了家室的男子。直至徐志摩死后,林徽因还有的放矢说:“我的教育是旧的,我变不成什么新的人来。”(一九三二年元月一日致胡适信)以后两人日益加深的交往和相知,以及社会上捕风捉影的飞短流长,特别是林徽因有些易为常人误解的举动,即把徐志摩罹难飞机残骸的碎片挂于卧室,致使外界越来越深信传闻。残骸碎片,持中国常情的人看它几乎是林徽因“恋徐”铁证,然而,具有君子之风的当事人则另是肚腹,它无非表达林徽因、梁思成夫妇对逝者情感之深的怀念方式——林徽因异母弟林恒驾机抗战捐躯,她也置其残骸碎片于内室——而且是绅士式的坦荡。倘若珍藏残骸碎片真含有异样情愫的话,那么此举将置同居一室的梁思成于何地?容忍爱妻这般怀念恋人(如果是恋人),在以中国常情度人者这又匪夷所思了。
徐志摩在他的短诗《你去》称林徽因是“永远照彻我的心底”的“那颗不夜的明珠”。他哪里禁得住璀璨明珠的吸引,纵然一时追求不见成效,哪里能稍许收敛,后来愈加狂热。他对恋爱的态度是:“须知真爱不是罪(就怕爱不真,做到真的绝对义才做到爱字),在必要时我们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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