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案调查科》第40章


“哥们儿,对不住了,今天我有点儿过了。”他诚恳地向我道歉。
听他这么说,本来还一肚子怨气的我,转脸就原谅了他。一个敢作敢当的男人,是条真汉子。
我看着他身上被我吐的污物,无力地摆了摆手,对他说道:“我没事,但是刘哥你自己也要想开啊。”
刘哥好奇地盯着我,好像没明白我的意思,问道:“你说我什么要想开?”
“我说你的心结!一个女人。”我双手支着地面,感觉稍微好了一点儿,对他说道。
“你是怎么知道我的事的?我们两个好像不认识。”刘哥有些警惕地说道。
我笑着对他说道:“我会算命,你要不要听听?”
刘哥从兜里掏出一包烟,递给我一支,帮我点燃后说道:“好,那我就洗耳恭听了。”
我使劲吸了一口,用来缓解我胃部的不适,然后开口说道:“你脖子上挂着一个戒指,戒指上刻着一个英文名字,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是你心仪女孩的名字。”
刘哥听到这儿,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脖子,然后慢慢把挂在脖子上的戒指取下,借着摩托车的大灯,我发现他来回抚摸着戒指上的那一串英文,低头不语。
看着他有些落寞的表情,我更加坚定了我的想法,接着说道;“我刚才在起点位置借着灯光观察到,这应该是一枚铂金戒指,一般这种戒指最适合求婚。很显然你并没有送出去。如果戒指告诉我的是开篇的话,那你的耳机告诉我的就是内容。”
“耳机?”刘哥好奇地把脖子上的耳机取下,放在手中,“这耳机是我自己买的啊,不是她送的!”
“我没说耳机本身,我是说耳机的内容。”我起身从他的手里拿过耳机,指着LED屏上来回滚动的汉字说道:
“黑豹乐队的《无地自容》,九十年代最经典的曲目。我从一见你就注意到,你一直在无限循环播放这首歌,而且你听这首歌时的表情十分痴醉,说明你在这首歌里寄予了很深厚的感情,这种感情,只可能是爱情,否则不会让你如此痴迷。”
在宁静的夜幕之下,耳机里传来了阵阵音乐声:
“人潮人海中,有你有我,相遇相识相互琢磨。人潮人海中,是你是我,装作正派面带笑容……”
刘哥没有说话,轻叹了一口气,望向了远方。
我关掉耳机,把它重新送回到刘哥的手里,开口说道:
“《无地自容》是当年作者写给一个女孩的歌曲,有的人当它是摇滚,有的人却当它是情歌,黑豹乐队的主唱用沧桑的嗓音唱出了多种韵味。这种韵味在每个人心中引起的感受都是不相同的,而我从你身上能感觉出,你把这首歌当成了情歌。”
“你和这个女孩是在人潮人海中相遇,然后快乐地走在了一起。当你鼓起勇气向她求婚时,她却在人潮人海中离你而去。你没有把戒指丢弃,而是把它贴身挂在了身上,说明你渴望有一天还能在人潮人海中与她相遇。”
刘哥听我说到这儿,浑身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他吐出一口烟雾对着远方说道:“我们是在酒吧里相识、相知的,我从见她的第一面起,就被她所吸引。我们在一起的时光很短暂。当我鼓足了勇气向她求婚时,她却没能接受我,理由是,她只把我当成了哥哥。从那次见面之后,她便离我而去,一直到现在都没有一点儿音讯。我用了很多办法去找寻她的下落,可惜得到的都是令我失望的消息。你说得没错,我渴望有一天能与她相遇,就是站在远处静静地看她一眼也好。”
刘哥眼神迷恋地看着天空中一弯明月,陷入了美好的回忆之中。
我站在他身边,举起散发着袅袅青烟的烟卷说道:“很多人迷恋上这辛辣的尼古丁的味道,并不是因为它能使人上瘾,而是它可以排解人们心中的那种寂寞。很多人不想戒烟,也并不是因为他们没有毅力,而是他们不想忘记第一次点燃烟卷时的那种心情。刘哥,我真的觉得你没有必要这样,有时候放下也是真男人的表现。”
说完我掐灭烟卷,拍了拍他的肩膀。
也许有人不禁要问,光棍一条的我,为什么会感悟出这么多的人生道理?其实这都要谢谢我母亲的那些学生,要不是他们喜欢在课堂上偷看心灵鸡汤类的小说,我也不会从小就养成一到我母亲学校就扒拉她书柜的习惯。
被叶茜这么一折腾,我一直到晚上12点钟才赶回家中。当我蹑手蹑脚推开家门时,我母亲早已阴着脸,手中握着那根陪伴她多年的教棍在客厅中“耐心”地等待。我把这一切全部“归功”到了叶茜身上。第二天一早,我顶着黑眼圈坐在了自己办公室内。
“昨天刘哥骑车带你去哪里了?”叶茜坐在我对面,好奇地问道。
“搞基去了!”我眯着黑眼圈把背包往板凳上一扔,没好气地回答。
“不说算了,没劲!”叶茜撇了撇嘴巴,一屁股又坐回自己的座位上。我揉了揉眼睛,接着打开了淘宝。
四红高粱
9月是丰收的季节,今年云汐市风调雨顺,田地里的庄稼长势喜人,辛苦了一年的农民伯伯都在焦急地等待秋收的时刻。双塔村,云汐市最为偏僻的一个村落,因为村中竖立着两座古塔而得名,村子接近北方,所以当地的农民都以高粱为主要作物。高粱可以食用,也可以酿酒,可以说是用途颇多。当年由张艺谋导演执导,姜文、巩俐、滕汝骏等主演的《红高粱》可谓是红遍大江南北,“高粱红了,九儿笑了”这句话从小就让我记忆深刻。
清晨,太阳刚刚从地平线上睁开眼,一个身穿粗衣布鞋的老汉扛着锛子叼着烟袋,嘴里惬意地哼着《小寡妇上坟》,沿着村间的小路一扭一扭地往自己的高粱地走去。
“老张头,忙着呢!”老汉经过一片高粱地对着自己的同村喊道。
“哎,忙呢,你现在才下地?”老张头放下手中的锛子,用挂在脖子上的毛巾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说道。
老汉从嘴巴上拿掉烟袋,吐出一股呛鼻子的烟雾,眯着眼说道:“我就那点儿地,没必要起那么早,估计也就个把星期就能完事。”
“那是够快的,你瞅瞅我家,没有半拉月肯定收不完。”老张头愁眉苦脸地抬头看了一眼望不到边际的高粱地。
“今年丰收你愁啥,收不到粮食你不愁得更狠?看到今年庄稼长成这个样子,咱就是累死也高兴不是?”老汉说着又吧嗒了两口旱烟。
老张头被他这么一说,脸上的愁云瞬间散开,憨憨一笑,点了点头。
“得嘞,不跟你瞎扯了,我去我地里了!”老汉换了一个肩膀扛起锛子又迈开了步子。
“六月里,天气热热的,小寡妇上坟遇到当兵的……”
伴着十分具有乡村特色的“文艺歌曲”,老汉站在了自己的高粱地边。
吧唧,老汉脚下传来一阵怪异的声响。他感觉自己脚下稀糊糊的,疑惑道:“他奶奶的,不会踩到大粪了吧?”
说完,他把头低下去,瞅了瞅脚底。
“咦?怎么会有血?难道有人在路边杀鸡?”老汉抬起脚,在干净的田埂上使劲蹭了蹭。在农村,杀活鸡给祖先上坟是常有的事。农村不像城里,人死后可以埋到公墓里。一般在农村,人死后都是埋在自家的田地里。所以在小路上有血迹也不稀奇,这并没有引起老汉过多的怀疑。
“这些王八羔子,在俺家的地头前杀鸡。”老汉一边擦拭着脚上的血迹一边骂道。
待他重新起身准备下地干活儿时,一大片倒伏的高粱引起了他的注意。
“哪个狗娘养的干的好事?看我好欺负是不是,压我的庄稼?”老汉收起烟袋,朝着那一片倒伏的高粱跑去。
也就在几秒钟之后,老汉惊慌失措的惨叫声从高粱地里传了出来:“杀人啦!”
一个小时后,这个平时鲜有外人来的村庄的田地里停满了警车,我们科室也在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赶到现场。
为了节省时间,我们五个人一边穿着勘查服,一边听着徐大队长给我们介绍情况。
“报案人名叫孙二狗,男,58岁,是双塔村的村民。早上7点30分左右,他到自家的田地准备收庄稼时,发现了这具尸体。目前其他的一切情况未知。”
“徐大队长,这个孙二狗有没有见过死者?”我第一个穿好衣服,起身问道。
“不认识。而且我刚才也让当地的派出所民警辨认了,他们很肯定死者不是这附近的人。”徐大队摇着头说道。
“难道是抛尸?”我捏着下巴自言自语道。
“别想了,咱们先进去看看再说。”胖磊走到我身边拍了拍我的肩膀。
“叶茜,麻烦你把我的照相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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