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别的钢琴奏鸣曲》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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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旁的真冬小声地喃喃说道。
“咦?啊……没有啦……嗯。”
“我什么都没做就累成这样了,你应该更累吧?”
“……我没想到你也有这么体贴的时候。”
“人家好心担心你耶!笨蛋!”
浴巾被抢走了。真冬用力地转过身不理我,蜷起身子窝在副驾驶座上。
雨越下越大了。身在这辆车身一半以上都被垃圾埋住的车子里,雨声的回首听起来很奇妙,好像电视机的杂讯画面发出的声音。
现在已经几点了呢?我连拿出手机确认时间的力气都没有。
累到全身的骨头好像都快散了。
不过——在败给睡魔之前,有件事我无论如何都想问真冬——关于我刚才听到的钢琴声,紧接在前奏曲之后的赋格。
那琴声——姑且不论前奏曲,赋格的部分不管怎么说都不可能是一只左手弹得出来的。难不成……真冬的右手偏偏在那个时候又可以动了?
真冬的肩膀开始规则地上下起伏,还可以听到微微的鼻息。所以我最后还是把这个问题吞了回去。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我的贝斯现在正躺在休旅车的后座,和真冬的吉他在一起。只有这件事不是虚幻的,因为我确确实实地把它找回来了。
既然如此,其他的事也就无所谓了。
我闭上眼睛,任凭雨声在身边喧闹。
睡魔一下子就把我掳走了。
无标题
19 黑□之歌
刺眼的光线照着眼睛,让我醒了过来。
尽管心里想着要起床,从脖子到背部、腰部到侧腹,全身上下都隐隐作痛。我硬生生地吞回差点漏出嘴边的呻吟。
我睁开眼睛,清晨的光芒自右手边的车窗射了进来。忍住全身的酸痛,皱着眉头望向隔壁的副驾驶座,真冬正面对着我睡得香甜,栗子色的长发乱糟糟地披散在斜斜放下的座椅上。她的脸色看起来比昨天好多了。
我在狭窄的驾驶座上左右扭转身体,舒展肩膀,转了转僵硬的脖子,做了一下克难的柔软操之后,才勉强能够动弹。我轻轻地打开车门,到外头去。
昨夜的雨已经完全停了,四周飘散着浓浓的雾气。刚醒来时觉得阳光很刺眼,实际上天际才刚露出鱼肚白,天色还相当暗。我从口袋里拿出手机确认时间,现在才清晨五点。
但我实在没心情回到车上再睡一下。
昨晚因为太累,没想那么多就睡着了。现在仔细一想,真冬就睡在我身边,车里又是完全的密室,怎么可能再回去睡啊!
我想起要先看看贝斯到底还有没有救,于是小心翼翼地打开后座车门,尽量不发出声响。
伸手要拿光溜溜地躺在后座上的贝斯时,我才想到自己身上根本没有带任何工具。我真是白痴。因为平常总是带在身上,一时之间才没有察觉。怎么办呢?这么一来也拿不出贝斯里的入社申请书了,不晓得有没有淋湿呢?
正当我思考着到附近翻翻垃圾应该找得到螺丝起子时,突然看到真冬的吉他就躺在我的贝斯旁边。我很久以前就觉得那是把相当不错的琴,也一直很想摸摸看:有机会的话弹个一次也好。
真冬依然发出稳定的呼吸声睡得很熟,所以我很干脆地就向欲望低头了。我丢下贝斯,提着吉他盒走出车外,尽量不发出声音地关上车门。这辆埋在垃圾堆里的车微微往副驾驶座方向倾斜,关门时想不发出声音还满困难的。
我爬上斜坡,坐在横躺于较高处的洗衣机上。略带湿气的清晨空气感觉很舒服。
打开吉他盒,拥有漂亮木纹、只上了透明底漆的Fender Stratocaster映入眼帘。这不是六零年代的老琴吗?市价要三百万圆左右吧?我满心期待地以颤抖的手指试弹了一下,这丰润的音色实在不像实心电吉他发出来的。
我在洗衣机上坐好,一边以指尖打节拍,一边以三指法拨奏出旋律。虽然心里不确定还会不会弹,但手指似乎仍对弹法记忆犹新。我在听得到真正鸟鸣的地方,小小声地在晨雾缭绕中吐出歌词。清晨的空气把我的歌声吸收得一干二净。唱到第二段副歌时,我决定放大音量,唱给可能在哪里聆听我唱歌的小鸟们听……
“……那是什么歌?”
突然有人的声音传来,害我吓了一跳差点从洗衣机上滑下来,真冬就站在我正下方,揉着眼睛还很困似的抬头看着我。
“呃,这个嘛……”
真冬踏着满地的废弃物爬到我身旁坐了下来。洗衣机上的空间不大,让我能清楚感觉到真冬的体温就在身边。
“对不起,没先问过你就拿来弹。”
“没关系。那首歌叫什么名字?”
我突然有点不好意思,只好低头看着握住琴颈的手。
“是一首叫《Black Bird》的歌。”
“是首好歌。”
我吓了一跳,抬起头来直盯着真冬的脸。真冬歪着头看我,一副要说“你怎么了?”的样子,让我赶快又把视线移回吉他。
“那是一首怎样的歌呢?”
这次我不打算再胡说八道了。
“……你对披头四了解多少呢?”
“不太了解。”真冬摇摇头。
“这样啊……好吧。”我稍微思考了一下,该怎么跟她说这个故事。“创作收录了这首歌的专辑时,披头四的团员之间厌情非常不好,几乎闹到要解散的地步,所以专辑里收录的歌也好像是团员各自的独唱曲拼凑在一起。”
然而这张专辑仍然是经典之作。就像真冬曾经说过的,不管评论家如何胡乱揣测,音乐家计算在最差的状况下还是能创作出最佳的作品。
“听说约翰蓝侬忙着剪接母带混音制作《Revolution 9》这首超长曲时,保罗麦卡尼几乎都早自己一个人录音。”
在约翰蓝侬那首没能传达给其他人的革命之歌背后,保罗麦卡尼悄悄完成了这首献给黑□的歌曲。
“……所以这首歌只要用一把吉他就能演奏。”
“嗯,虽然简单到你也会弹,但伴奏部分真的很好听。”
瞬间被惹恼的我突然起了坏心眼,决定试着激她看看。
“可是你就没办法啊。因为这首歌要用三指法弹,右手无名指不能动的人根本办不到。活该!要是不甘心就去美国把手治好了再滚回来啊!”
真冬一脸不满地看着我,接着把吉他抢了回去,弹起了《Black bird》——只用右手的拇指和食指弹。
她应该省略了几个音没有弹吧?然而我却只听到再完美不过的演奏,更何况这应该是她刚刚才第一次听到的曲子耶?
弹完第一段副歌后,真冬嘟着嘴把吉他放回我的膝上。
“你可不可以……不要这样刺激没有天分的人啊?”
“这种程度只要多练习几次人人都会。”
会你个头啦!
真冬爬下洗衣机回到车上,打开后座车门拿出我的贝斯然后走了回来,又坐在我的身边。。她将贝斯放在膝上,迅速地完成调音动作,接着以催促似的节奏弹奏起G音。
我连忙配合着她的琴音,再次从头开始弹。节奏放慢一点,配合歌声直到最后……
黑鸟以残破的羽翼学习飞翔,终其一生只为了等待这个起飞的时刻。
“好奇妙……不接扩大机时弹起来就像一把正常的贝斯……”
唱完整首歌时,真冬如此喃喃自语着。
“但接上扩大机后会放大些微的音色差异,所以还是得调整。何况琴身撞得坑坑疤疤的。”
真冬有些不安地看着我:
“应该……可以恢复原状吧?”
我默默地点点头,再次弹起《Black bird》的前奏。就算羽翼残破不堪,只要等待飞翔的时刻到来就好了。
“这是……为了给某人勇气而写的歌……吗?”
真冬突然这么问,我犹豫了一下才回答她。
“据说是为了解放黑人女性而写的歌,保罗麦卡尼本人好像也这么说过。不过,我个人不是很喜欢那么想。”
“为什么?”
“因为那样太别扭啦!干嘛想那么多,就把它当成一首吟唱黑鸟的歌就好啦。”
“原来真的有这种鸟啊?”
“嗯,学名叫做黑□。小小一只,全身都是黑色羽毛,只有嘴喙是黄色的,听说叫声非常清脆嘹亮。我看过照片,不过日本大概一只也没有吧。”
这时的真冬露出了微笑。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她发自内心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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