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的出走(中国故事-出书版)》出书版)-第8章


几个月后,柳智宇却做出了一生中最大的叛逆——他去龙泉寺出家了。
龙泉寺
龙泉寺在北京郊区凤凰岭脚下,幽静,不大。在寺里走来走去的有僧人,也有还没剃度的修行者,大多年轻瘦弱,戴着眼镜。周末有义工来帮忙,也有些驱车前来吃斋、放生的人。
负责接待来访的僧人们很警觉。他们人手一部苹果电脑,上网,浏览和搜集对柳智宇和寺院的媒体报道。
柳智宇出家后,除了他的父母以外,没有见过其他外人。而僧人们很明显没有统一口径,有的说他已经不在寺内,有的说他即日剃度。
住持似乎透露过让他提前剃度的意思。一来是因为他天资高,对佛法学习领悟得很快;二来因为他有名气,外界视他为弘一法师般的高僧,也能够对弘扬佛法起到一些作用。
然而另一些高僧,例如明奘法师,则对柳智宇不大看好,说他没有僧相也没有僧气,太有棱角了。
柳智宇出家,本来并没有剃度,只是净人,还有回到过去生活与圈子的可能性。媒体围追堵截,已捧他为抛弃红尘的高僧,柳智宇即使后悔,也没有退路,没有回到正常生活的可能性。
夕阳下的龙泉寺非常肃穆美好,让人一步三回头地舍不得离开。心里浮现出三岛由纪夫《金阁寺》里主人公的感慨:“倘使你是人世间无与伦比的美,那么请告诉我,你为什么这样美,为什么必须美?”
《金阁寺》的主人公叫做沟口,是个口吃孱弱的年轻人,他视金阁寺如人间至美的化身,后来离开寺院,去读大学,渴望介入世俗生活,也试图同女人发生关系,却总是因为金阁寺在脑中的闪现而失败,现在是它横隔了自己与所希冀的生活。最后只能选择一把火烧了金阁寺。烧了金阁寺之后,他扔了原本用来自杀的安眠药,抽了一支烟,心想:我要活下去。
现在的北大耕读社已经不止刚创始时候的二十多人,而有了一千多人。一多半是毕业生或校外人员,不知道其中有多少是柳智宇的宣传效应。
耕读社的论坛上,有人提议要去看看柳智宇,被其他人凉凉地讥嘲:“不知道你来耕读社是什么目的。”发帖的人愤怒地声明自己加入该社,绝没有想要接近这个传奇的不良动机。辩解了几句,这个提议,随之也就被搁置,然后遗忘了。
☆我们那个时代的荷尔蒙故事
前几天我在伦敦旅游,常常看到白而肉欲的年轻女人,推着婴儿车走在街头,不像是有工作的样子,三三两两,神色茫然地站着聊天。
导游说,这几乎成为了伦敦的一景。这些女人都是单身母亲。生孩子并不是出于幼稚,而是致富的现实考量——她们每生一个孩子,政府就会给一笔钱作为补贴,支撑日常生活而不用工作。
我感叹她们看起来也不过20出头吧。导游扫了一眼她们,嗤笑说:“哪有,十五六岁而已。”
我听完陡然生出幼稚的爱国心,接话说:“中国女孩子不会这样,我们成熟得比较晚。”
回国之后,有媒体打电话给我,说最近出了个新闻,询问我的看法。新闻说的是上海20多个女孩子组团援助交际,其中年纪最轻的只有14岁。记者问我:“在你们90后中,这种现象是不是很普遍?”
我诚惶诚恐表示对这个新闻难以置信,开始回忆起自己荷尔蒙萌发,或者说“性成熟”的过程,企图洗白“我们90后”的性观念并不是如此开放。可转念一想,我和新闻中的女孩子年龄差了七八岁,按现在社会的算法,已经算是另一个世代,她们看我这辈的故事,目光恐怕也像打量琥珀里的昆虫标本一样吧。
许多年之后,我仍然记得自己荷尔蒙勃发的那个下午。
我还上初中,不记得是13岁还是14岁,炎热的暑假我在电脑前写作,蝉在下午两点的热浪中竭力叫嚷,汗把我黏在椅子的竹坐垫上。
我写作的电脑不能上网,唯一在写作间歇的消遣和奖赏是能看个盗版DVD影碟。那天我看的是迈克尔·杰克逊的MV,屏幕上,是已经变得雪白的迈克尔·杰克逊在一个古巴的街区舞蹈,数万棕黑皮肤的人跟在他身后,鸣鼓狂欢。我瞥见迈克尔·杰克逊腾起的纤细身体,和歌唱时兴奋扭曲近乎狰狞的脸。
那一瞬间我只觉得有电流击穿大脑皮层,刺激十分,震荡非常,久久不能复位。到现在,我跟人说起自己第一个有非分之想的对象是迈克尔·杰克逊,很多人都不能理解,没办法,神经中枢的事情我也不能解释,就是爱他那时已经备受摧残的脸。我那时看了眼时钟,默念下时间,心想人生从此刻变得不同。
人生从此大概也就不同了。
在此之前,我是没有性别的人。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对门住了个和我差不多大的男孩,非常调皮,他的父母惩罚他的办法是剥光了他,让他在门口罚站。
有一次,我闹着要离家出走,父母说:“你走可以,但是衣服鞋子都是我们家的,你不能带走。”于是我火速把自己剥光,冲出家门。走到家属院门口,听到依稀有行人和摩托车的声音就害怕了,一路小跑着回到家门口,碍于面子也不敢敲门,怕灭自己威风长他人志气,就这样畏畏葸葸地全裸站在门口。
站了不久,邻居的小男孩也被全裸着扔出来。
我们两个裸体小人相对站着,距离不过两三米。到了下班的点儿,大人三三两两地回来。上楼时,看着我俩门神一样相对站着,黝黑嶙峋的两具身体,赤身裸体还要维持尊严地绷着脸,大人们都忍不住笑,一边上楼一边回头看,继续笑。
后来,我看美剧和外国电影,看到萝莉和正太相爱,在夕阳下献出初吻,夕阳照耀他们的金发,总是非常羡慕,羡慕他们小小年纪就意识到自己性别的魅力,多健康多美好。而我对童年异性最深刻的记忆,就是那面面相觑、不辨男女的两具裸体,像女娲刚造出来的小人。
12岁的时候,我写了本书,书引起了一些诧异,主要还是因为涉及了一些所谓的“成人话题”,早恋、性启蒙之类的。对我来说,反而诧异于大人的诧异。因为那时的我,视全世界的人都是没有性别的人,并没有真正性意识的觉醒,荷尔蒙也远远没被唤醒。
住在拥挤不堪的小房间里,父母做爱,我们假装熟睡——这对我来说不是色情刺激,而是生活本身。
十五六岁的时候,隔壁班有个骨骼清奇的男生,瘦高个,戴眼镜,头发软,爱穿白青两色,秋天爱穿毛衣。他大提琴拉得好,是学校乐队的首席,每次演出总在最靠前的位置。班里也有女生偶尔会提到他,我总是假装记不全他的名字。
在长达一个月的时间里,我们总是在上课上楼的时候碰到,一前一后,一左一右,在楼梯两侧各自低头走。我心跳很快,脑浆要沸腾成一锅浆糊。
人脑中有3种物质,一种是让人兴奋的多巴胺,一种是去甲肾上腺素,另一种是苯和胺的化合物。当人脑浸入这些化学物质的时候,就会坠入情网。
在那一段时间里,我大脑每天都咕嘟咕嘟地煮在这复杂的混合物中,一度以为所有的脑细胞都会烧干烧尽。
荷尔蒙是粉红色的,每天在楼梯间里如梦似幻一分半钟,渲染清教徒一样黯淡的高中生活。
我那时候写了本言情小说,男主人公照着隔壁大提琴男的样子写。小说里爱情活动主要是散步,并肩行走就已经是获得感情享受的标准动作,写作时会幻想偶尔意外的肢体相碰,自己用左手去抚摸右手手背模拟,就已经害羞得快要中风。
言情小说写完之后,我和隔壁的大提琴男还是连互相问好都不曾有过。我非常天真地以为已经有了互有好感的默契,把沉默视为男女双方渴望接触而形成的张力。那时候的我,雌性激素根本不需要对方的回应来发生什么化学反应,它自己就旺盛澎湃得能在空中自燃。
我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对话,是快要高中毕业的时候,两人仍是前后脚在楼梯上。我在前他在后,他忽然快几步追上我,要我给他签个名,说以后可能会升值。我非常谨慎害羞地表示:恐怕要等我死后100年,签名才有升值的可能性。
那段少女时期是后无来者的吧。因为我上大学之后就陷入了激素干涸的危机当中,常常干笑,几乎不再有心跳加速的经历,且视男性美貌如粪土,偶尔托腮表演对美男子的憧憬,内心也有一个知根知底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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