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别姬同人之幸》第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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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小楼实话实说,本是想安慰的,结果,这个实话说出来,程蝶衣反而觉得更不安了。
花清远不喜欢男人不喜欢女人,独独喜欢他,他何德何能,幸运到如此,老天爷怎这般眷顾他呢?
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和花清远越是久了,越是想不明白,越想不明白,越是不敢想。这日子本就是糊涂过的,哎,何苦究个明白呢。
至于年华老去这事,还未容得他多想呢。他老,花清远也会老的,这是双向的,谁也不会比谁多年轻十年的。
“他在我身边、喜欢我就好了,”
程蝶衣抬头,迎着窗外射进来的正午阳光,笑得明媚,“师兄还记得小时候吗?你也说过,会陪我一辈子的,如今你娶妻生子,即使常常相见,又住在一起,难道算是一辈子吗?清远这样很好,我总是他的一辈子。”
他眼里没有别人,只有自己。以后老了,想着年轻时,便是一辈子了。
作者有话要说:龙抬头了……,要记住花六少开得不是金手指,亲妈完全是照顾程小乖,他戏里戏外,都需要一个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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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民俗的腊八节;段小楼和菊仙迎来了他们生命中第一个孩子。
菊仙嘶哑着嗓子;在生产室里;足嚎了半宿,才艰难地生下来这个儿子;听得守在产房外面的段小楼,心惊肉跳。
产房大门才开;段小楼便扑了过去。
由着产房里的护士包好抱出来时,段小楼又手足无措起来,都不知如何去接才好;只觉得那小小的、娇嫩的婴孩儿,只要他碰到,就会碎了。
今儿一早赶过来,陪着等在旁边的程蝶衣,伸长了脖子望了一眼,又慢慢地缩了回来。
——那孩子长得太难看了,皱巴巴的,活像个小老头。
他抬头,恰好遇到花清远看他的目光。他撇撇嘴,讪讪而笑。
花清远抬手,整理了一下他围在脖颈处的羊毛围脖,轻声说:“小孩子生下来时,都这般的,一日日大了,眉眼长开了,就会好看了。”
这个孩子,原本在书里,是没有的。
菊仙那次流产,与程蝶衣有莫大的关系。因果斗转,有自己的出现,书里许多情节许多人物,都发生了变化。这样很好,这也算是一种弥补吧,——上一回欠的,这一回还上了。
程蝶衣犹自无知无觉,在花清远帮他整理完围巾后,见左右无人注意他们,投桃报李地用自己柔软的嘴唇,碰了碰花清远的嘴唇。一双凤眼灿若星子。
花清远欣然接受,还回吻了他一下。
等他们两个这些小举动做完,段小楼也从当爹的惊喜中,缓转了些,一把抱住小小的婴儿,不知从哪里倾泄一下心中的喜悦才好了。
只觉得怀里抱着的这孩子,是天下间最好看的孩子,眉毛眼睛鼻子嘴,都是他的浓缩他的精华,几乎要把生完孩子,才被推出产房的菊仙忘记了。
菊仙疲惫地睁着眼睛,看了一眼自己的傻男人,不知是骂他还是骂他,又怕惊到正睡着的孩子,忍了忍,憋了回去。
她准备着,等她自己出了月子,能抡圆胳膊时,再狠狠收拾段小楼一顿,——这个有了孩子、忘了媳妇的混蛋。
菊仙生了孩子,必然需要有人侍候,但他们那个小院里,除了菊仙,剩余的人都是男性,连养的猫都是雄性。
时值乱世,流民到处都是,随便贴个广告,招个工,能从这边排到那边去,不要工钱,管饭就行,但他们这是雇乳母,不好雇那些没有根底的人。
花清远帮着段小楼,从自家护院里那几个本地户中,找了能攀得上关系的亲戚,其中有一位还是小凳子亲娘的姨表妹,这样知根知底,把人招到家里来,带小孩子侍候孕妇,也可放心。
因是顺产,医生说,住院观察两天,就可以接回去住了。
菊仙从产房搬进病房,这里安顿好后,花清远去了这一层的楼上,找彼得潘。
“真要是去做战地医生吗?”
花清远没想到彼得潘找他,竟是与他商量这件事。
“嗯,我所学医术,留在沦陷区又有什么用,何况,在这里……”彼得潘不说,花清远又如何不懂。彼得潘不想被国与家的仇人役使。
沦陷区是日本人的天下,所有的医药使用都有严格的限制,要不是因为这家医院的院长是个有门路的德国人,怕是连最基本的药物都很难保证了。
在菜刀都需要实名制的北平城里,想好好做中国人的,确实越来越难了。
彼得潘是有大志气的。出身中医世家,又留过洋。一身医术,融合西医中医的精华,又有自己所悟,若不是生在乱世,早就发扬光大,开创出一派天地来了。
“准备好去哪边了吗?”中国之大,打仗的地方处处都有,不知道彼得潘看上哪里了。
“我也确定不了,叫你来,就是想你帮我拿个主意,你觉得哪里更好?”
彼得潘还是信得过花清远的。花清远这人看着一副富贵闲公子的模样,好像四六不通,只知风花雪月似的,但他最是了解,这人胸中有绵绣。
“去山西陕西那边吧,我有路子帮你过去,我外公在那边有些势力,”花清远想了想又说:“你有一片爱国之心,又有一手的好医术,实在是那些伤兵的幸运。”
“国难当头,何说幸运,”彼得潘摆了摆手,苦笑道:“你我是在国外认识的,从那时起,你就一直叫我彼得,我叫你卡尔,回到国内后,你还是叫我彼得,我偶尔叫你卡尔,大部分都叫你的中文名字,可是,清远,你……你记得我的中文名字吗?”
这话问得花清远一愣,面色微恙,他怎么会记得彼得潘的中文名字,他又不是原装的花清远。这么久了,就如彼得潘所说,他一直叫着他彼得的。从来没有想过,彼得潘还有别的名字。
花清远的反应,在他预料之中,他不在意地笑了笑,说:“就知道你想不起来了,也怪我不经常与你说的。”
他顿了一下,望着玻璃窗外,轻轻地喟叹,“家父给我起名振华,我叫潘振华,家父说我的名字是振兴中华的喻义,而如今,中华民族到了生死存亡关头,我又如何安心给日本人当奴才呢?”
彼得潘,不,潘振华面露愠怒,“你怕是不知道吧?这家医院快开不下去了,我的院长接到了从他的国家发来的调争令,他在月底之前,要回德国了,他原本想把医院交给我打理的,但……被日本人阻挠了,朝和社要吞并这家医院,院长同意了。”
他说到后面,已经是一片悲声。花清远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这种伤痛,任何语言无法抚慰。
“日后这北平城里的老百姓,想要看病,越发的难了!”
很久,在这一室沉默了很久,潘振华才淡淡地长出了一口气,好像吁出了他所有的力气。
“不会的,总有一天,你还会回来,这里,早晚还会是中国人的天下,你还会给他们看病的。”
知道后事的花清远,不好多说,抬手拍了拍他的肩以做鼓励,在他坚定地点过头后,花清远又说:“等这几天,我把事情按排好后,找人送你离开。”
得到了花清远的保证,潘振华松了一口气,“麻烦你了。”
花家的门路,不在花清远,而在于花清远一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次兄和另一个身局高位的长兄。人虽不在这边,但有些老关系,却是斩不断的。
“说什么麻烦,你献身投入的,也是我的祖国。”
花清远这话说完,两个人互相望了一眼,都爽朗地大笑出来,又约定了明天一起,去花清远的宅院喝酒,他不醉不归。
花清远与程蝶衣驱车,离开医院回家。一路上,花清远边缓慢的行驶,边把潘振华要离开的事,说给程蝶衣听。
“潘医生也要走了?”
程蝶衣与潘振华并不熟,只是点头之交。偶尔家里有人生病,花清远总是会请潘振华过来瞧的。如今听着,连他都要离开北平了,未免觉出些悲凉来,“要是没有我,你也会走吧?”是自己绊住了花清远的手脚了吗?
“人各有志,我志向不在那里,又怎么会走?”花清远视线在前,莞尔后,又说:“我的生命里若是没有你,该是多么荒凉。”
程蝶衣心头一滞,不在说什么了。只想起那日和段小楼说过的话,不管为何,他都愿意的。再没有什么人,比花清远更让他贪恋的了。如虞姬依恋着霸王。没有花清远,他会死的。
只求上天,把这杯毒药,永久地灌在他们两个人的心头,迷醉一世才好。
可能是上天并没有感受到程蝶衣的这次祈求,他们才到家,还未等进自己的院子呢,守在门口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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