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与背叛》第111章


。停了片刻,她又对我说:“在重庆渣滓洞这个人间地狱,当我们为传道的尸体收殓后,想给他一个安身之地,爸你能想到吗?用锄头一掘地,你知道泥土下面看见的些什么呀!都是白骨呀!一连掘了好几处都是这样……好容易后来在一个山坡上找到一块地方,才把传道的棺木埋了。爸,那个地方,我们走进去真的感觉阴风惨惨,真的是一所人间地狱啊!”女儿愈说愈悲伤,引得其他旅客们和维持秩序的警察同志都惊奇,都为之心痛。这时我再也不能听下去了,悲愤地阻止女儿说:“育辛,不要再说了,不要这样悲伤了,我们要化悲伤为愤恨,为新中国多做些事,让传道九泉之下安息。”女儿听了,很快回答道:“对,爸爸,我一定好好工作,把孩子抚养大,让传道放心。”
烈士的妻子在解放后一直在杭州市的一所中学教书,年年月月,尽心尽职,可是她的丈夫、为中国革命惨死在敌人屠刀下的薛传道因为头上戴了一顶“国民党中央候补监察委员”的头衔,一直没有被列入“革命烈士”行列。尤其是“文革”中,他又被扣上了“国民党大特务”的帽子,彻底地被排斥在“革命烈士”之外……
与薛传道同样命运的还有很多人,其中包括“双枪老太婆”邓惠中,还有连同两个孩子皆被双双杀害的王振华、黎洁霜夫妇等100多人遇难人士被排挤在“革命烈士”之外。这份纠结的情怀,深深地剌伤了烈士们的亲属和战友们的心灵。为此,他们一直通过不同的方法在向政府和组织反映,许多人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文革”结束后,随着拨乱反正的全面开展,重庆和全国各地与“红岩”革命烈士相关的干部群众不断有人向当时的四川省委和中央写信反映,强烈要求重新审核“11·27”大屠杀中那些遇难烈士的真实身份,并给予公正的政治待遇。中央对尚未定性的“红岩”遇难人士问题也非常重视,责成四川省委加快复审工作。1982年,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专文给中央组织部,汇报了如何落实中央精神的专题报告,全文如下:
《 关于“中美合作所”被害人员中尚未定为烈士的情况报告》
中央组织部:
遵照中央组织1981年12月10日关于“中美合作所”被害人员中,尚有一百多人至今没有结论,要责成有关部门查处的指示,我部立即作了研究,普派员赴重庆对在“中美合作所”被害人员的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现将情况和意见简要报告如下:
“中美合作所”于1949年11月27日(又称11·27惨案)下午开始屠杀被关押人员,根据死难遗体计算,前后共屠杀331人。1950年2月至1979年,重庆市烈士资格审查委员会和重庆市民政局已经定为烈士的208人,尚有93人没有办理。
据初步了解,在没有定为烈士的93人中,有三种情况:一是有姓名、地址,或基本上有被捕前工作经过、狱中表现、被难情况等材料的43人(其中共产党员17炫)。在这43人中,四川籍的有35人,湖北、上海的各2人,东北、广西、河南、江苏的各1人。1950年被审定为叛徒17人,自首4人,殉难志士8人。二是,有姓名、地址只注明某省,材料很少或基本无材料的22人。其中四川籍14人,湖北、内蒙古、河北、上海、浙江、江苏、湖南、南洋瓜哇的各1人;三是,只有姓名,无其它任何材料的28人。
1950年,这部分被害人员没有定为烈士的因案是很复杂的,主要是时间短促,重庆刚解放不久,就召开了全市性的追悼大会,工作做的不细,离重庆较远的来不及调查了解,致使一些应该定为烈士的没有认定,或者在无任何材料情况下只凭某个人的一句话,就被定成为“睚首”、“叛徒”、“不列名”等。
“文化大革命”中,由于江青反革命集团对四川地下党的诬陷,那些尚未结论的被害人员受到了种种诬蔑,其家属、子女长期受不白之冤。他们对此反映强烈,要求重新复查审查定。因此,落实好他们的政策,是一项紧迫而重要的工作。鉴于此案已事隔30多年,材料不全,情况复杂,政策性强,还要和一定调查后才能结论的情况,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1950年没有定为烈士的93人中,注有省市,或注有省、县、乡的65人,其中四川49人,外省16人。对我省的49人,我们确定从有关地区抽调十名左右干部,组成专门班子,在我部统一领导下,逐案进行复查,按照党的政策,做出正确结论。
对于外省的16人,由我省负责复查困难较多,为尽快处理好他们的问题,建议中央组织部责成有关省、市负责复查结论。如同意时,我们将把现有材料和线索报送中组部转各有关省、市、县。
二,对只有姓名,没有具体材料的28名被害人员,我们已将名单印发我省各市、地、州、县组织部门,找寻他们的籍贯和知情人员,然后再根据情况,研究开展复查工作。现将名单送上一份,建议印发有关省、市查寻。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1982年3月12日

在四川省委的这份报告后面所附的复查名单中,第一个名字就是薛传道,第二位是邓惠中,后面依次是胡芳玉、黎功顺、谢汝霖、唐玉坤,还有盛腾芳、盛超群、王振华、黎洁霜等人,其中还包括张露萍、冯传庆一案等无任何材料的28人。
中央要求复审“红岩”烈士的精神,及其四川省委的意见,加快了重新复审薛传道、邓惠中等人的问题,使得这些长期蒙受不白之冤的革命烈士获得了政治上的平反,他们的亲人和战友们也在政治命运上获得了真正翻身。
读者也许还清晰地记得,在本书的前面曾经介绍过一位叫名盛超群的共产党员如何戏弄徐远举,给敌人交了一份所谓的“云阳县地下党的名单”,结果徐远举一伙特务抓来的竟然全是他们的国民党云阳地区的恶霸分子。盛超群的事迹,在小说《红岩》里有过不少笔墨被作者描述过,然而就是这样一位令国民党特务分子们恨之入骨的聪明机智的共产党员,却一直没有被评上“革命烈士”原因是他有个“国民党县参议员”的头衔。其实,当时国民党特务机关早已认定盛超群是一位与江竹筠、李青林一样的“共党要犯”,因此也是提前于1949年11月14日就杀害了,并且同江竹筠、李青林等一起被用镪水毁了尸。国民党如此仇恨的“共党要犯”,却在新中国成立后被讽刺式的排斥在“革命烈士”之外,这是不可思议的事。然而这是实实在在的现实。盛超群的儿子盛荣德,由于一直坚持认为自己的父亲是一个坚定的共产党员,因此在他成人后不断向组织申诉父亲的事。“文革”中,有人已经把其父盛超群从历史的尘埃中翻出来披上“叛党分子”和“国民党反动参议员”的帽子了,儿子盛荣德依然不断向有关方面反映,要求给他父亲平反。这样,造反派们就异常恼火,通过卑鄙的手段,网罗了一堆罪状,最后把烈士的儿子定为反革命分子,并判刑10年。在红岩革命历史档案馆里,我看到了当年判决烈士儿子的那份血泪斑斑的“判决书”——
判决书
军刑(70)字第002号
现行反革命犯盛荣德;男;27岁;家庭出身职员;四川万县市人;原系铁二局九处918队合同工;其父叛党分子。
罪犯盛荣德;长期以来;追求资产阶级生活;思想反动;极端敌视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在史无前列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煽动聚众收听敌台广播;大肆散步反动言论;为帝、修、反进行反革命宣传,恶毒攻击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污蔑诽谤无产阶级司令部,造谣污蔑红卫兵运动,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插队落户,无耻崇拜和吹捧苏修,公开嚎叫要叛国投敌,反革命气焰极为嚣张。为此,特依法予以逮捕,判处有期徒刑壹拾年。
刑期从1970年4月23日起至1980年4月22日止
(越西军管会盖章)(越西县人保组盖章)
1970年4月23日
在这份“判决书”中所述的“罪名”,其实只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因为盛荣德的父亲是“叛党分子”。一位将徐远举这样的大特务戏弄了好一番的共产党员、革命烈士,他的儿子却在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人民自己的监狱里被判10年徒刑,这是不可理喻的事。然而在那个颠倒是非的荒唐年代,有什么事不会发生呢?
盛荣德始终不服判决,即使蹲在监狱里,他仍然认为自己无罪的,一个坚定不移的信仰在他心目中从来没有动摇过,那就是:父亲盛超群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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