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暮色难寻》第162章


目悸抢玻饩拖袷悄切┘涞呗范枷不兜屯贰⒋髅弊邮且桓龅览恚龊诳驼庑械亩加械阒耙挡。缴倨毓庠桨踩!?br /> 刘瑕嗯了一声,并没有继续往下追问,甚至都没有注意身边来来往往的行人:威尔森已经知道了她是靠步态破案的,他当然改不掉步态,但一个更简单的破解办法是不要走在她的视线范围内,以他的反侦察意识来说 ,这一点肯定能带到。
“所以,这就是你起网名的原因吗?暮色之王……因为你不喜欢在白天出门?”她换了个话题,“还是因为当时你很喜欢《暮光之城》?”
沈钦脸有点红:行走在人群中,对他来说依然是很值得紧张的一件事,但注意力更集中于对话之后,他渐渐放松下来了,现在已经不再提早夸张地做出闪避,躲避和他擦肩而过的每一个路人。“……是因为我当时很喜欢《暮光之城》。”
他是用破釜沉舟的沉痛语气承认的,仿佛已经预料到了承认的后果:在美国,喜欢《暮光之城》基本可以和脑残少女画上等号,就像是喜欢Justin。Bieber一样,承认这一点会让一个成年人迅速沦落到社交生物链的底层,招致各种理直气壮的鄙视和嘲笑。
刘瑕没有免俗,她的眼睛眯了起来,沈钦发射过一个可怜的狗狗眼神,像是在央求她嘴下留情,他已经完全不在乎迎面而来的外地游客们了。一个追逐荧光竹蜻蜓的小贩差点撞到他,都未能引起他的畏缩。和刘瑕在一起的时候,他越来越容易放松和快乐了。
刘瑕的眼睛继续眯成两弯好看的月牙,沈钦显得更可怜巴巴的,他举起双手,把她当佛祖求饶地拜拜,惹来路边人善意的笑声——不少人早就注意到了这对漂亮的小情侣,好几个孩子甚至好奇地跟着他们好几步路,来来回回地看着这对‘比模特还漂亮’的大哥哥大姐姐。
“好啦好啦,其实喜欢《暮光之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起码对你来说应该很自然。”刘瑕最终也绷不住了,她笑开了摆摆手,“爱德华不就从来不出现在阳光下吗,你不喜欢阳光和人群,很容易就能把自己投射到他身上,再说,《暮光之城》发行的时候你几岁?16、17?正是很适合这种小说的脑残年纪。只要喜欢的不是《五十度灰》都还OK——如果你喜欢五十度灰,一定要先告诉我,让我做好准备。”
沈钦的脸一下烧得通红,他结结巴巴,不肯被刘瑕的暗示吓倒,“为……为什么要先告诉你,你你……你要做什么准备?”
“噢,这样当我在你家随便打开一扇门,看到一屋子皮鞭的时候才不会被吓到啊。”刘瑕对他无辜地眨眨眼,“不然呢?你以为是做什么准备?”
“你你你……”沈钦结巴得更厉害了,他一跺脚,“你欺负人!”
“哈哈……”刘瑕笑,看到沈钦毫不在意地分开人群,穿过一群外地游客团,同时回头和她争辩,她的笑容更明亮,放慢脚步等他赶上来:抛开最终目的的风险不谈,这个任务其实对沈钦的治疗很有帮助,有个明确的目标在,他的自我意识降低了不少,融入人群也变得更简单,这是个很好的开始。“就是这里了,走吧。”
“真的要去吗?”沈钦有点畏难。
刘瑕干脆推着他往前走,“多运动对你有好处。”
“但是……”沈钦脚下生根,磨磨蹭蹭,“但是……”
“没有但是。”刘瑕把他推进前方的羽毛球馆,不由分说,语气已带上点娇嗔。“少年,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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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追凶行动,实际上都是警察和匪徒之间的心理博弈,双方的信息都不透明,在博弈中互相猜度,彼此误导,需要的心力并不比大国间的重要谈判更少:在警方对威尔森的追击行动中,威尔森方面很可能渗透了警方的通信网络,他们知道的是,到目前为止,警方的调查都还没有掌握方向,威尔森逃走了,不知去向,因没有方向,后续追凶已经暂停。
但真正的行动组来说,威尔森的后台雇主聘请威尔森来玩这个游戏,目的是为了获犬照片证据’,打破他身边的黑暗光环,也就是所谓的监控静默,获取他的下落。至于获取到他的下落以后想做什么……从措辞来看,那肯定不是什么好事。而且,即使不考虑他的意图,暮色之王在深网显然很有名气,作为深网的背叛者(不管背叛的是什么),前任的明星FBI(也不管追击的是什么),在威尔森这个胆大包天的警察憎恶者眼里,他都是一枚闪亮亮的勋章,如果他主动走出自己的黑暗光环,暴露在‘阳光’之下,成为一个易被追击的目标,即使幕后主使者还保持谨慎,威尔森也很有可能会受不了这诱惑,想要扩大自己的战果,更别说,他身边还跟了一个买一送一的刘瑕,她和他交锋过,并破解了他的游戏,一样是个厉害的警察,也属于他会感兴趣的目标。
但,正因为如此,他们的出现才必须合情合理,有个说得过去的理由。沈钦拒绝任何一个警察,甚至是连景云跟随,却只能捏着鼻子认下刘瑕的陪伴,也正是因为这点:沈钦对论坛的浏览并未留下什么痕迹,对方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暴。露,目前来说,他们就是一对已经把威尔森案视为过去,重新开始日常生活的小情侣,刘瑕作为心理医生,正在努力治愈沈钦的心理障碍。运动就是她开出的又一张药方,每天晚上,他们都会从自己家出发,穿过最热闹的南京西路步行街,走到附近的一间羽毛球馆打一个小时的羽毛球,然后再步行回家。
南京西路步行街上老外不少,很有利于威尔森进行观察,也是他下手的好地方,这个区域是旅游热区,有些便衣警察巡视也在情理之中。所以,尽管沈钦本人非常不情愿,但南京西路附近的这处羽毛球馆还是被挑出来做运动场所,且,不管他多么热切地表示,整个任务的重点就在于来回那两段路,在没有监控的羽毛球馆,他们完全可以坐着聊聊天、玩玩手机,不必下场真打,刘瑕还是毫不留情地把他拖进场地,在明亮的灯光下,发出欢快地笑声,一次又一次的——
“杀!”
“扣!”
“漂亮!”
球鞋和地板摩擦出‘滋滋’的声音,一道道矫健的身影在球网两侧闪动,更映照出球场这一角的不堪,刘瑕姿势标准地发出一球,球速又慢,落点又正,沈钦如临大敌地耸起肩膀,左右迈步地等着,看到球飞出来,眼前一亮,立刻闪出去一挥拍——
‘噗’的一声轻响,小球……没过网,又没过网。
隔场的大妈忍不住笑起来,“小伙子,你是不是不太会打啊,你这个姿势不对的。”
沈钦的脸一片殷红,说不上是因为陌生人靠近的紧张,无法自如对谈的窘迫,还是在心上人跟前出丑的郁闷,又或者干脆就是急出来的一身大汗。求助的眼神闪向刘瑕,刘瑕笑着说,“嗯,他以前没打过,我教他呢。”
“噢噢,我说啊。”大妈心好,教沈钦,“那你们不应该上来就打呀,你先学发球姿势,来,跟着我——球拎起来挥一下——好!”
沈钦平时一直有锻炼体能,其实基础不差,被刘瑕虐了十几个回合以后,虽然依然很烂,但也渐渐找到感觉,可以形成来往,不至于专职捡球,大妈很欣慰,自己钟点打完了也不走,和球伴一起七嘴八舌地指导沈钦,“你要先预判落点,对对,就是这样——”
沈钦脸上的红潮一直没散去,但肩膀已不再绷紧,他不怎么回应,但大妈也不介意,因为他学得很快,再说长得好总是占便宜的,大妈不嫌他不礼貌,停下来喝水时还兴致盎然地问,“我昨天就看到你们了,昨天更惨啊,小伙子除了捡球以外什么也干不了……你们是男女朋友啊?”
沈钦的眼睛噌地就亮了,望向大妈的眼神充满好感,刘瑕看了直笑,她没撇清,但也不肯定,“您觉得是?”
眼睛黯淡下来,鼻子抽抽,又露出小狗样,委屈光波发射,没击倒刘瑕,倒是把大妈萌化了,“难道不是?——也有可能的,你们都长这么好看,讲不定是亲戚来的——是亲戚啊?普通朋友啊?男女朋友啊?”
沈钦急得要命,左看右看,刘瑕也看看他,拿球拍做枪,举起来biu了他一枪,笑得露出两颗虎牙,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开心——当然,她应该表现出开心,这是合理且谨慎的选择,虽然羽毛球馆没有监视,但很难说威尔森会不会想办法过来查看,而一个会带男友来打羽毛球的女孩当然应该很开心,但……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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