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花出没》第15章


“跟我客气啥,就这么几步,你赶快的!”
郑好也没有再反驳,接过衣服披上。她不是第一次穿他的衣服,大小还和上次一样,长的像条裙子。
两个人默契的往回走,拐过楼角,迎面走过来个身材高挑的年轻女人。那女人踏着一双十厘米的黑高跟鞋,身上穿了一套咖啡色的女裙,整个人看起来很素雅。
郑好突然停住了脚步,眼睛看向对面的女人,陆思凡也跟着停下来,不动声色的打量她二人。
那女人没停,又走了几步,走到郑好面前,才停下脚步。表情很冷,眼中饱含着怒气。
“隋宁姐。”郑好低声唤了一声。
隋宁并没有回答,而是扫向了郑好身后陆思凡,片刻后,眼神又开始打量郑好披着的那件衣服,嘴角勾起一抹讽刺的笑:“新男朋友?”
郑好并没回答,陆思凡也没有贸然出声。入秋的季节就是凉,一阵风吹过,街边的大杨树又飘落了几片叶子。
对峙了许久,隋宁冷笑,说出的话更加骇人:“郑好,你害死了邹布南,凭什么活的这么心安理得?!”
郑好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陆思凡看不过去了,上前一步,伸手拦住郑好的肩膀,露出他那副招牌笑容:“这位小姐,说话是要讲法律效率的,警察都没给郑好定罪,你这样擅自诽谤,可以告你诬陷的。”那女人正要说话,陆思凡哪肯给她机会反驳:“你放心,我们好好善良无比,又叫你一声姐,肯定不会去告你的。好了,起风了,郑好好,回家喽!”说完,就摆出一副你看我们多善良的表情,拉着郑好快速离开了,留着隋宁在愣在原地,还没反应过来究竟是怎么回事。
两人走进楼梯洞,郑好突然说了句:“陆思凡,你信吗?邹布南的死,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她说的声音很小,但很坚定。
陆思凡咧嘴一笑:“那当然了,肯定跟你没关系的。”
爬到八楼后,郑好脱下陆思凡的衣服,递给身后的陆思凡,小声的说了句:“谢谢!”不知道是谢谢这件衣服,还是谢谢他的信任,或者兼而有之。
郑好睡饱了一个下午后,出了卧室门就看见陆思凡竟然十分居家的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帮郑妈妈择菜。看他和郑妈妈又说有笑的,择菜的经验相当老练。
郑好从冰箱里翻出倒了一碗郑妈妈自制的野葡萄汁,端着碗倚在厨房门口,一边喝一边听里面聊天。陆思凡口才很好,现在已经给郑妈妈讲到他到云南丽江古城旅游的时的事情。
只听他说:“他们那边的少数民族,有很多是实行走婚制,没有家庭责任的束缚,维系关系的要素是爱情,没有经济联系,一旦发生感情转淡或发现性格不合,随时可以切断关系,有人说因此而使得男女关系较为平等,不似其他民族的婚姻关系中牵系极为复杂的经济社会网络。”
郑好只是听着,并不插话。
就听陆思凡继续说:“不理解他们的思想,要是我,还是老婆孩子热坑头最踏实。”
听到这话,郑妈妈笑了,打趣他:“小伙子,在哪学的这话,可真实在。”
“我姐老家是在东北的,从小跟她耳濡目染,也会几句东北话。”
“哦,思凡还有姐姐啊,什么家的亲戚?”
陆思凡挠着头发,眉毛纠结:“嘿嘿,从小一起长大的姐姐,现在嫁给我表哥,成了我表嫂了。有时候我都不知道该管她叫什么,多数情况下还是叫姐。嘿,郑好好,你起床啦?”陆小少刚刚发现郑好,她端着碗,笑眯眯的,大概是做了好梦,心情不错。
一看女儿起来了,郑妈妈开始板着脸念叨:“朋友到家里来做客,你倒好,自己睡的香甜!快去洗把脸,带着思凡出去走走。”又转向陆思凡,慈眉善目,语气温柔的:“思凡啊,别弄了,快去洗个手,我让好好带你出去逛逛。我们家这边地方虽然小,但风景还是不错的,你是北城来的吧,那边是平原,我们这边是丘陵,跟你们那边可不一样。”
其实来时候,陆思凡已经发现了,坐在出租车上,没走多远就爬坡,不一会儿又开始下坡,他当时就觉得在这边更适合开越野车。
郑好带着陆思凡往小区后面走,因为这边是丘陵地带,基本没有多少平地,放眼望去,都是绿油油的高低起伏的山,而居民楼大多都是在山坡开辟出来的不算大的阶梯平面盖上去的。基本一个平面,就能放下一栋楼,挨着的另一栋楼,就盖在比这个阶梯平面高的后面。就这样,顺着山坡的起伏度,盖出一大片的阶梯状居民楼,坡度角绝对超过45度,和地理书上学习的知识,很不相符合。
于是,陆小少惊呼了一声:“这房子能住人吗?”
作者有话要说:某伊梦有个同学,她的梦想就是长大后要当个贤妻良母。而她本人真的贤妻良母型的,把人照顾的无微不至。
“这房子能住人吗?”是闺蜜的男朋友第一次来我们家乡看见丘陵坡上的楼房后的第一反应,闺蜜的男友老家是平原的哦O(∩_∩)O!
、看好的女婿
房子当然能住人,而且几十年来都住过来了。郑好笑着跟他介绍:“我们镇上基本上没有平地,除了郊区那边,就是市中心的火车站算是平的。不过,市中心的火车站,当年是个大坑,是人为给填平的。”
陆思凡感慨一句:“真是工程浩大啊!”
两个顺着山坡小道一路逛下来,有说有笑,看着就十分和谐。郑好认真的介绍自己家周围的景物,陆思凡时不时接上几句搞笑的,默契十足。
夕阳西下,火红的斜阳照的天空明亮耀眼。郑好指着大片的火烧云,兴奋不已的对陆思凡讲解:“你看,你看那片晚霞就是火烧云,俗话说:早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明天一定是个大好的晴天!小时候,我不喜欢下雨,每天傍晚要是看到火烧云,就知道第二天一定不下雨,立即开开心心的跑去整理书包。”
陆思凡有些莫名其妙,疑惑的问:“不下雨和整理书包有什么关系?”
“因为不下雨,就不用带雨伞上学啊!”郑好一副,这你就不懂了吧的得意模样。
陆思凡看她这副小人得志的模样,伸手就捏上她的脸蛋,边揉捏边问:“郑好好,你这是有多懒,上学连把雨伞都不爱背?”
郑好毫不客气的拍掉他的手,认真的解释:“小时候,家里没有折叠伞,要拿只能拿那种长把的雨伞。我长得又小,拿起来很费劲,家离学校又远,于是我妈就让我穿雨衣。我那雨衣质量不好,每回穿完,底下的边缘都贴着我的裤子,把我的裤子全部弄湿了,我又不能回家换,只能穿着湿裤子挺一天,很不舒服。”
陆思凡:“……”好像他小时候还挺幸福的,一下雨,即使忘记带伞,也有哥哥给他打伞。他不爱跟哥哥们走,就去找顾思诺,撑着伞遮在顾思诺的头顶,还被顾思诺那个双胞胎的哥哥各种鄙视。
说话间,郑好指着一间小学说:“这就是我的小学,离我家其实还不到二十分钟,可是小时候就觉得好远啊,怎么走也走不到。那时候爸爸妈妈上班,没时间送我,有的小朋友家近,五分钟就能回家,中午也能回家吃午饭,我就只能在学校吃盒饭。记得学校改善伙食,第一次做冷面,我买了一碗,结果没端稳,全部扣了。我又没有多余的钱再买一份,就饿了一天,回家也没敢跟我爸妈说。”
陆思凡默默的听她说。
“后来我就再也不敢买冷面了。”她推了推学校校门,锁的紧紧的,应该是小学生放学,学校禁止出入了。她拉着陆思凡走到小学的后墙,比量了一下,转头问陆思凡:“能跳过去吧?”
陆思凡当场差不点吐出一口血,郑好好这是真把他当弱小儿童了吧?
于是,陆思凡大展身手的翻墙而过,翻进了小学校园。郑好身手相当好,紧随其后。
校园还是那个校园,小时候上学时,觉得校园里的操场好大,跑一圈好长时间,中午午休时,小朋友之间各种玩耍,甚至地上打滚都干过。
可是,现在再瞧瞧校园,占地面积并不大,教学楼翻新了几番,操场边的单双杠对现在的郑好来说,很小,自然对人高马大的陆思凡来说更小了。
郑好笑了,她说:“原来,我们都会长大。”
陆思凡看出,郑好今天的情绪一直不高,并不是不高兴,但与平日里朝气蓬勃的样子,相差好多。
郑好继续给陆思凡讲:“我小时候有一次放学回家,感觉身后有人跟着我,我害怕的不得了,拔腿就跑,一拐角就撞上了邹布南。那时候,他快小学毕业了,个子蹿的很高,我们算是邻居,不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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