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雨无晴(高干文~青梅竹马)》第57章


程姐也掐灭烟,哼笑一声,“这么多年,总算说句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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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栋在客厅里看电视,茶几上堆着几张纸,还有启动着的笔记本。他也快到退休的年纪了,想把自己的事业交出去,却苦苦寻找不到接班人。下午接到电话后,他就致电程女士,问问对方是什么人。然后简单的查了一下,那个背景,他还是没法交代自己的事业。
“想什么呢?”
接过老婆递过来的茶水,轻轻抿了一口,“林家,高门大院,要是明慧嫁过去也不会有这么难。”
“当初不让她回去,就跟着我就好了。”
“别说那些没用的,都已经这样了。”张栋长叹一口气,两个女儿截然相反,一个遇见了事就是知道躲,但是他还能帮上忙;一个遇见了事就是自己扛,头破血流的也轮不到他出手。“我这买卖啊,是指不上谁了,下半年让你侄子过来,他能管就管吧,我们俩拿着股份退休养老。”
“你舍得?舍得你那破厂子,还能舍得姑娘在外面受苦?”
“舍得,我舍不了,就得不着。明慧也好,明蔚也好,吃些苦才知道什么是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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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俩跟着程姐回家,在张明蔚屋里搂着上网,晃荡晃荡就在新浪的图片新闻里翻到一条老的,“2007年2月7日,意大利考古学家发掘出一对人类骨骸,那是一对男女相互拥抱的姿态,这一抱至少已有五千年,是真正永恒的拥抱……”
张明蔚感慨了一下,“谁知道是不是这男的被人杀死后,女的被迫殉葬的?”在古代,无论欧洲、亚洲,甚至中国,都有着丈夫死亡,妻子被迫殉葬的礼教。
林清白她一眼,“你打心眼儿里就缺乏浪漫,知道吗?”
张明蔚眨眨眼,浪漫的说:“如果不能在一起,我们就抱在一起去死,嗷!”
林清感动了,生死相许啊。转念,从张明蔚嘴里说出来,虽然有那么点的不正经。“生死相许,不离不弃。”
“后天就飞北京,我跟你去求老爷子。”亲他鼻子,又信誓旦旦的说:“不成功便成仁。”
“好,明蔚,再不分开了吧?”
“嗯,死也不分开了。”
他们的唇齿相抵,呼吸相闻,眼波流动着无边无际的缠绵,昭示着一个激情浪漫又缠绵悱恻的吻即将到来,然而……“哐”的一声,程姐破门而入,“你俩聋了是不?林清!先给我把卫生间灯泡换了再回来恶心人!”
林清黑着脸放下张明蔚,出去装灯了。
程姐坐下来,看着张明蔚出神。
那个眼神,张明蔚熟悉,那里面有个东西叫母爱。上小学,被同学欺负骂野种的时候,她跟人打架,打完了哭着跑回来跟程姐要爸爸,结果挨了一巴掌,她又哭着睡过去。结果半夜就开始发烧,后来迷迷糊糊的醒过来,就看见程姐眼泪吧喳的看着她,那一刻她觉得安心。“怎么?看我要找到归属你不舍得了?我说,你也找个稳稳当当的老实人,嫁了得了。都这个年纪了,别老想些个风花雪月的,不现实。”
程姐点了烟,“我年纪大了,要再没风花雪月跟着,都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心。”
“你有我就够了,要心干什么玩意儿?”
“呵呵,有姑娘就是好,没心没肺的还有人管着。”她笑得好看,有股摇曳生风的妩媚。
张明蔚长得多数像这个妈,笑起来更像,她说:“妈,两情相悦,真的是件难得的事。现实里,不要太执着。”
她点头,“姑娘,你要有自信。”轻轻握着她的手,继续说:“你不是像你说的那样,是个荒唐闹剧的附属品。你是我,至少是我一个人儿感情的结晶。我爱你,也爱你爸,至少那个时候我爱。要有自信!”
作者有话要说:呼…………临时码出一章
不知道这个周六还加班不~~~~~
番外:不怪灯红酒绿
程美十六岁,让老爹200块钱卖给隔壁村儿当媳妇,男的三十来岁,腿脚不好。程美刚嫁过去第二天就在地里打垄子,晚上回来吃婆婆的剩饭,一个礼拜以后她就趁黑跑了。
她顺着铁路走出好远,远得完全辨不清方向,身上仅有的三块二怎么也不舍得花。好不容易到了一个小站,在小卖店里要口水,捡了人家半个白面包,就是这三天来仅有的一顿饭。后来她扒着个运煤的车厢子来了S市。
八十年代初,S市作为重工业城市,拥有着于现在不同的繁华。工人百姓是这个城市的主流,那样本分与安静,却又不安于现状。
程美漂泊已经快两年了,这回又找到个小饭馆打工,晚上就睡在外间的厅里顺便看门。
要不是那晚,有些小流氓进来偷东西,又对她耍流氓,她就没机会认识吴娟,没机会认识罗达起。她拿凳子砸开了一个小流氓的脑壳,自己被人扇肿了脸,吴娟一边给她上药,一边说:“真好看的小姑娘,跟着我们做吧,保证以后你日子越过越好,不用受这种气。”
罗达起那时候已经在S市开了两家小发廊和几家录像厅,暗地里干些偏门的生意,吴娟就在那领了几个小姑娘,算是小头头。程美想,她嫁过人了,这种事虽然不算是吃亏,但是总也是下不了决心,吴娟也不逼她。
程美那时候还不到十八,罗达起三十多岁了,有个一岁多的儿子,吴娟那时候二十三了。吴娟跟这个罗老板的关系一直都暧暧昧昧的,但是程美知道她跟别的男人也好。吴娟一直很照顾她,她到了发廊半年多,都干着干干净净的工作,只要自己不愿意连逢场作戏都用不着。她很感激,对吴娟也是死心塌地。
有一次,罗达起来了,喝很多酒,桌子拍得咚咚响。说是有人得罪他,他要收拾那家伙,但是人家背景硬实,平常的手段也不行。他有老丈人撑腰,人家有老爹撑腰,真的打起来还是两败俱伤,都是非死即伤的局面。但是这口气怎么也忍不下。于是,吴娟眨眨狐狸眼出了阴损的主意,程美被一句报恩撞得一时意气,居然就答应了以身试险。
被带到地方,包厢的门一开,她一看就认了出来,这个男人是她心心念念了两年的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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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货车箱子上趴下来,她在火车站乞讨了两个月。那天,她捡到许丽芬的钱包不是不想跑,只是没跑了。看见失主来了,心一横,也就大大方方的还了回去。
张栋就那么玉树临风的搂着新婚妻子,问她:“小姑娘多大了,怎么不回家。”
程美说自己家里受了灾,父母都死了,一路要饭到了这。许丽芬拉着她说,真好看的小丫头,到我们家当保姆吧。
张栋起初不乐意,这是个大活人,不是在街上捡的流浪狗,这么个萍水相逢,也不知道是什么来路,就往家里领,成何体统。但是他这个老婆就是爱心泛滥,又加上书念得多,总活在一种理想主义的状态下。他也是个骨头软的人,老婆稍微一撒娇,他就没了办法。也因为自己从小到大都跋扈惯了,也没什么人敢更能怎么样他,估计也闹不出什么,就算偷东西了,也不是什么大事,大院里那么多警卫呢。
就这样夫妻俩把人领回家了。
程美在那个军区大院里干了三个多月,对这样的环境,和张家的人都很喜欢,虽然张家人强硬刻板了一些,但是不耽误她干干静静的过日子。就这么一直规规矩矩的直到有那么一天,乡下的丈夫找来了,她措手不及。
程美跪在许丽芬跟前哭诉,一声一声的喊着许姐。承认自己骗了他们,但是没有恶意,现在是不能回去,回去要被打死的。要是真逼她回去,还不如就死在S市。
许丽芬也哭了,自己是当时天之骄子的大学生,一脑袋对封建思想的排斥,当下决定力挺这个身世可怜的孩子。
一个礼拜后,张栋帮忙给了乡下丈夫家里一千块钱,在当时那可是个大数目了,买来从此不再有纠缠。
从那天起,程美知道自己的心思不再单纯了。她看着张栋,就移不开眼睛,看见许姐,心里就抽着疼。她必须得离开,要不管不住自己的胡思乱想要出事的,再加上张栋父母因为之前的事对自己也有了看法,她决定辞别恩人,自食其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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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包厢外,她猛摇头,说这事我不能干,他们两口子是我恩人啊。
吴娟拍着她的背,说:“今天你不去,我们也是要找别的小姐的。这事成了,罗哥会给你一大笔钱,以后就不用当小妹了。今天你要是下了罗哥的面子,以后要遭罪的。”
这么一听,她当然的害怕了。加上他们摄像机在哪,照相机在哪,她都知道,要是换了别的小姐,后果还不一定怎么样呢。硬着头皮推门进去,张栋已经完全没了神智。恍恍惚惚的看着她,完全说不出话,好像在辨认这个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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