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行出状元》第52章


,那就以本名做纪念吧。
而今……那本以本名出版的作品,也确实是个难得的纪念了。因为只有第一刷才有;第二刷时,出版社就来电商量道:你取个笔名吧。于是,也就取了;却没想到这笔名竟会用到如今,而不是用个两三次,就隐没于茫茫书海中。
一个笔名,能使用上二十年,实在难得;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几乎想去买个蛋糕为自己庆祝一下,然后在蛋糕上写着:席绢,二十岁生日快乐。
后来想想,自已毕竟已经过了怎么胡吃海塞都不会发胖的年纪了,买蛋糕这种事想想就好,真的去执行的话,怎么吃完它会让我非常苦恼。所以啊,还是写在后记里嚷嚷就好,别真的跟自己的身体过不去了。
虽然一直一直在写,但在写了多年之后,就常常觉得笔下正写的这本大概就是最后一本了吧!哪里想到,一年又一年的,虽然创作日少,但并没有停产,一年还能两三本地写着,这对我来说,实在是很棒的情况。
写作的激情,通常只在前五年维持着热血亢奋的状态;而后下个五年,就是对自已产生了「咦,我是个职业作者了啊!」的认知,会有很强的上进心,会觉得自己应该要有职业道德,于是会大量找各类书籍充实自己1觉得自已的眼界需要开阔、知识需要充实、每次的创作都要更用心更谨慎更丰富——
对自己要求多了,折腾的不只是自己,还有读者——好吧,我承认我是任性了,一直都是先满足自己的创作欲,才去想这个故事读者会不会喜欢的问题。总觉得既然有幸当了一个创作者,当然要把满脑子的匪夷所思给倾倒个尽兴,才不枉走这一遭。
在写作的第十年之后,满腔「我是作者」的壮志便消磨得差不多了,心境也就平静下来了。不会太在意读者批评,不会因为网上一些恶评而难过,当然,也不太回信了;然后,在写每一本小说时,都想着:这是最后一本了吧——在第二十年、写第八十本时,仍然这样想着……
我想,任何一个创作者,都很难对这个职业有一生的规画。
我们得承认,个人的创作力是有限的。即使从来没有停下手中的笔,却不表示你一直在创新,更多的是重复着自己的风格,写着差别并不太多的故事。虽然有心突破,却发现没那么容易;于是,像我这样二十年都在写言情小说的人,也不敢说我可以接着写到第三十年或第四十年……唤,这个数字真够吓人的!要真能这样,我都得崇拜起自已持之以恒的伟大了。
好,拉回正题。当我扳着手指再三确认自已真的写了二十年小说之后,我才发现,其实这几年我的创作量相当于是半退休状态了耶!当我愈把这个职业看重,就会愈谨慎。同时,更企图每次都写些不一样的,明知道创作力不可能源源不绝,却总是跟自已过不去,于是,写慢了,出书少了,而且自己还老是不满意……我总是自找麻烦,这一辈子大概都改不了了。
我不知道跟我同时期出道的言情作者,还有多少人仍然坚持着写作,但我知道市场环境极之恶劣,台湾的言情小说在书局里再不是占有半壁江山的鼎盛时期,如今可怜兮兮地缩在角落的小书柜里,几无立锥之地。言情的兴起与没落,我都亲身经历过。身为其中一员,曾经很难过,曾经很忿忿不平,曾经很迷惘,更有过放弃的念头。
但,不管心思怎么变,对言情的没落有多遗憾,却始终没有真正放下笔的勇气——我爱了言情大半辈子,我是作者,更是读者,孜孜念念好不容易当了作者,又怎么舍得将笔放下?
这世间,当一辈子的读者很容易,但若企图当一辈子的作者,却是个奢望,尤其如今这个世道,更是。
因为爱,所以不放弃。
因为不容易,所以放不下。
虽然,我并不知道我会写到什么时候,但,总觉得,应该撑一下,再搂一下,脑中还有故事,双手还有打字的渴望,出版社还愿意帮你出版,那么,就撑下去吧,直到亲眼看到新一代将它再度兴起,到时,退得也甘心一点吧。
好吧,不说这些了。谈回我们这次的套书吧。
关于这套「步步精心」系列,从二月初出版社发想起,到六月份完稿,中间花了四个多月的时间。这段日子我重温了许多年不曾感受到的紧迫咸,已经习惯慢悠悠完稿的人,一下子必须在截稿期之内完成,真是非常不容易。
老实说,我六月份才交稿,已经比别人迟很多了。不是不想快的,但就是难,近十五万字的书稿,写得我气喘吁吁,死了一堆脑细胞,真的是有套书就会努力,无论如何都想让作品呈现得再好一些,于是对剧情与文字更是斤斤计较了起来;更别说古代稿向来要查找很多资料,虽然现在网路很方便,但有时候你得明确知道自己要查找的方向在哪里,才有办法输入关键字是吧?
比如说,当我决定让女主角十岁考中秀才,那么我就得找到证据来说服自己,这样小的年纪,考中秀才并非不可能。于是,我在网上找啊找的,终于给我找到史上最年轻的状元——莫宣卿。此人是唐宣宗时期的人,于十二岁考中秀才,十七岁考中状元,虽然不幸英年早逝,但他的事蹟如今仍然在家乡流传,并建有「状元祠」,逢年过节祭拜着。
又比如说,我得找找历史上是不是真出过女状元?然后,发现是有的,是太平天国开办的科举,出了一位女状元。那位女状元名叫傅善祥,据说难得的才貌双全,可惜太平天国没几年就灭了;太平天国的男女平等主张,自是随着政权崩溃而成为历史长河里一朵不眼的水花,所有曾经的历史不被重视,亦无法考证,一切只能成为「据说」。
写古代稿就是这样,读者不会跟你较真,但作者却会与自己过不去,总觉得应该尽可能地去找些史料来说服自己写某些设定的合理性。反正也可以顺便长长知识咩,是吧?
所以说,写古代稿实在是件既愉快又痛苦的事。
总之,被自己的书稿折腾了四个多月,完稿之后,觉得脱了一层皮的同时,又有满心的成就戚,觉得自己空空的脑袋充实了不少知识。
飞田难得又企划了这次套书活动,总之我是写得满愉快的,我想其他参与的作家也是跟我同样的心情,在努力创作之后,对读友的反应既紧张又期待。
这是我的第八十本小说,在我写作第二十年时完成。我喜欢这个数字、这个年份、这个故事;以及,恰好在这个时候企划出来的套书活动。巧合而圆满。感觉真好。
但愿你们跟我一样喜欢这套书。
席絹《行行出狀元》番外篇 之 愛神的悶棍 
之一:小芳的人生感悟與志向
小芳是個很典型的小歸村女人──悍勇無畏、吃苦耐勞、一根筋認定村法高於國法。
小歸村是個窮村,田力貧脊,經年不用繳稅,遇上荒年還得朝廷救濟,亂世到來時就毫無壓力地舉村為匪。而小芳家則是這個窮村裡的最窮戶,年年冬天都要凍死一兩個家人。
生存是如此艱難的事,童年時只要每天能吃上一口糧食,小芳已經無法再要求更多了。
她洠в邪纂吥菢拥纳L環境,主要是,洠в邪纂吥菢又匾暯逃哪铩! ?br />
白雲是個很聰明的人,這一點從小就看得出來了。小芳大白雲一歲,但打從白雲會走路說話以來,通常都是小芳聽她的。這並不表示小芳是個洠в兄饕姷娜恕O喾吹模苡兄饕猓凶灾鳌<热恍‰吿焐X筋好,再平常的一件事,都能給她想成彎彎曲曲九拐十八彎的意味而不會打結,那麼,只是普通聰明的小芳,當然要聽特別聰明的人的話啦。
小時候,小芳就這樣想的:既然白雲那樣聰明,做出的決定幾乎從不出錯,那麼,她又何必非要爭先搶當領頭的那一個?都聽小雲的不是更省事?所以,兩人一同出門幹活兒時,她總是聽小雲的。
事實證明,小雲總是對的。
在她七八歲那年決定了自己的人生大事──將自己賣掉時,她聽小雲說的,隨時把自己弄得乾乾淨淨,衣著可以襤褸破舊,但儘量不要骯髒凌亂;頭髮不可以有蝨子;指甲不可留長、不可以有污垢;在同儕裡要勤快少言,在每一個可能的主家面前,要憨厚可靠。比起看起來精幹,寧願給人覺得傻氣。這是生存之道,在羽翼未豐之前,她不可以出色。
這些,她都一一做到了,並且得到了超乎她預期的收穫。至少,她很快找到了好主家,並且從進入主家大門的那一天,便洠г兖I過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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