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重生之魔血沸腾》第10章


却是想着郑璐,她现在应该也快吃早饭了吧。心中充满温馨柔情、乐呵呵的莫离丝毫没有注意到妹妹看他的目光像是看白痴。 ——————————————————————————— 北风依然凛冽如刀,微弱的晨光从有些稀薄的黑云中透射下来,却是一点暖意都没有。冬天里的五点半,天刚微微亮,在抚州城这种生活节奏缓慢的小城市里,除了中学生和小市场的生意人,谁都不会起这么早的。 莫离兄妹到程记粥店时,只见门可罗雀,老板娘和气的招呼二人:“你们兄妹两个好久没来了,里面坐,马上给你们上最足料的八宝粥。”她这个小店地理位置不是很好,离学校有些远,因此除了老顾客,很少有学生上门。而莫离两兄妹就是超级老顾客,从初一时起莫离就经常带莫陌来这喝粥。只是高三以来功课繁重,莫离已经很少专程来这。老板娘很喜欢这对兄妹,准确的来说,是非常喜欢莫陌,因为莫陌在后来比莫离更常来,况且还非常漂亮可爱讨人喜欢。 道过谢后兄妹二人走进店里找了张靠近火炉的桌子坐了下来。莫离先坐在面对火炉的一方,让莫陌坐在对面,然后往杯子里倒上热茶。温暖在热气蒸腾的香茗中升华,在热烈的火炉中变得炽热,莫陌捧着茶杯,温暖得有些灼热的感觉直传到心底,大哥从来都是这样,永远把自己放在最后,把她放在第一。 虽然父母常年在外,莫陌也从未感觉缺少亲情,缺少关心爱护。世界上有一个人永远都是那么的爱护自己,永远那么温柔体贴,莫陌看着大哥,一双秀目水汪汪的。 莫离浑然不觉,转着茶杯想着心事。 “两位真是天造地设,珠……恩,那个,那个,珠联璧合。”一个声音从旁边响起,明显不习惯说汉语,“请问我可以坐这吗?” 莫离几乎昏厥,立马澄清道:“错了错了,这是我妹妹,,那两个成语不能乱用啊。” 此时小店只剩下莫离两兄妹,一个金发碧眼、相貌英俊、身材高大、风度翩翩、极有贵族气质的外国少年。当莫离看着他,顿时就感觉到不仅从体型上,连心理上都矮了一大截。 莫陌倒是笑嘻嘻的道:“哥,人家中国话已经说的不错啦,偶尔说错也很正常嘛。帅哥,请坐吧,不用客气。” 外国帅哥讪讪的笑了笑,在莫离右侧坐了下来,道:“抱歉抱歉!我以后一定多多努力学习汉语。” “咦。”莫离忽然发现他领口上别着的居然是二中的校徽,“你是我们学校的?” 外国帅哥微笑着道:“是啊。我就是看见你们也是二中的学生才敢冒昧的过来打扰。我先自我介绍,齐格·唐纳斯,来自苏格兰,刚来中国不久,还有许多地方不懂,请多多关照。” 二中名气这么大么,居然把外国人给吸引来了?莫离对此持怀疑态度。他还没开口,莫陌已经抢先道:“这是我大哥莫离,我叫莫陌,很高兴认识你。” “认识您这样如此美丽的小姐是鄙人的荣幸。”齐格真诚的道,“莫先生,很高兴认识你。” 如果别人说前面那句话莫离会认为他轻浮,但是齐格说来却一点都没有轻浮的感觉,而是发自内心的赞美。 长这么大头一次被人称为先生小姐,兄妹两个还真有些不习惯。
第十一章 妹妹崇拜的对象
抚州城难得看得到外国人,何况还是个英俊和善的少年,莫离和莫陌都很感兴趣,好奇地问这问那。英国少年齐格总是微笑着,不紧不慢的回答,没有丝毫的不耐烦,虽然汉语有些生硬和错误,但是言语中相当注重礼节,优雅的英伦贵族风范不经意间流露出来。 莫离心想,若是他带上王冠,再骑着白马,一定是名副其实的白马王子,唉,我是永远也不可能拥有这种气质了。 人天生就有着嫉妒心理,嫉妒比自己更强,更完美,更好的人。嫉妒在每个人的心里都存在着,有所差异的是每个人的嫉妒心理严重程度不同,它就像人生下来时就埋藏在心底的一颗魔种,如果任由它成长,最终会毁掉宿主,破坏周遭世界。 若说完全没有嫉妒,那一定是骗人的,莫离此时有着些许嫉妒,些许伤感。有人说人生而平等,但现实却是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无论才智、家庭、相貌、身体都凌驾于自己之上的人很多很多,眼前就有一位。 “我喜欢听刘德华的歌,但不代表我崇拜他,只是一般喜欢而已,我不是追星族的。因为我认为喜欢一个明星的歌或电影未必就要喜欢他本人,就像钱钟书说过,如果觉得一个鸡蛋好吃,并不需要去认识那只生蛋的母鸡。”对于齐格认为自己崇拜刘德华,莫陌解释道,“其实,我只崇拜一个人。” 莫离也不由侧耳倾听。 “莫陌小姐你说的太好了,若不是你哥说过,我真不敢相信你才十四岁。”齐格由衷赞叹道,“不知谁那么荣幸能得到莫陌小姐的推崇?” “我哥。”莫陌喝了口茶,淡淡的道,“这个世界上我只崇拜我哥!” 齐格没想到答案是这个,愣了一愣,看了莫离一眼,叹息道:“我要有个像莫陌小姐这么可爱的妹妹,我愿意为她做一切我能做的事。可惜我们唐纳斯家族已经十八代单传了。” 这一刻莫离心中那些许的嫉妒被完全打散,对啊,我有我自己独一无二的人生,别人再优秀跟我有什么关系。不知不觉中,莫离破除了自己前进道路中的一个重要心障。 “哥,已经五点四十五了啊!”莫陌忽然发现危机,“你再不快点去要迟到了!” “晕死!妹妹你自己逛逛再去上课啊,我先走了!”莫离起身拔腿就跑,其实他今天就是不去上课班主任也能理解,何况区区迟到呢,但是莫离一向当惯了好学生,认为迟到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飞奔的莫离心想,以我现在的速度去参加校运会,绝对能拿第一,洗髓丹改造过的身体果然强悍。 “莫离同学,我们一起走吧。”不知什么时候,齐格已经跟在莫离右侧了,速度居然一点也不比莫离慢。 莫离有些吃惊,这家伙居然还是体育健将?虽然此时莫离还可以加速,但是为了避免惊世骇俗,他并没有这么做。 冲进处于四楼的高三(3)班时,莫离惊讶的发现,齐格跟着自己进了教室!班里顿时炸开了锅,议论纷纷,多数女生看得眼睛都直了。这个,看的自然不会是我们的莫离同学了。 “齐格,你还跟着我做什么?”莫离奇怪的问道。 齐格依然是那标志性的微笑:“哦,莫离同学,我忘了告诉你,其实我是高三(3)班的插班生。” 叮铃铃!铃声大作,莫离也懒得去理会这个巧合了,走向自己的座位,心情顿时激动起来。郑璐正目光如水地看着他的归来,因为激动,俏脸都有些发红,更是增添了几分娇艳。 他真的没事!郑璐虽然心里很奇怪,那晚明明看见莫离伤得很重,怎么会好得这么快,现在就好像根本没受过伤一样,但是心中的喜悦却将疑问都冲走了,没事就好。 莫离在自己的座位上坐了下来,低声道:“我说了没事吧。其实那天看起来受了很重的伤,但那是表象,事实上只是轻伤的,呵呵。” “你没事就好,要是你出了什么事我一辈子都会不安的。”郑璐稍微仰着头,低声道。但是她同桌李瑞依然听得清楚,顿时用一种难以置信、惋惜的目光看了看二人。幸好莫离一人独占一排,旁边是张空桌子,要不然还会多一道这样的目光。郑璐满不在乎,反正这种事迟早会被人知道,莫离倒是有些脸红了。 莫离呵呵傻笑着道:“既然我们……那我所做的不过是我应该承担的责任罢了。”虽然英雄救美是蛮老套的,而且还有救美未捷身先死的危险,但确实是获得女人好感的最佳方法之一,莫离心里想着,王彬同学,你也算是做了件好事了,阿弥陀佛。 郑璐脸上红晕依然,笑着问道:“对了,那位跟着你进来的外国朋友是怎么回事啊?你们看起来认识啊。” “他叫齐格,我也是半个小时前才认识他的,没想到他居然是我们班的插班生。”莫离说着,目光开始寻找齐格,他吃惊的发现齐格已经走到自己身边了,“你站我这做什么,后面不是有一张空桌子么。事先声明,我很不习惯和人同桌的。” 郑璐回头看了齐格一眼,对他笑了笑。 “啊啊,莫离同学,我不会妨碍你和这位小姐说话的。”齐格似笑非笑的道,“你说的那张空桌子,它是坏的,我只能跟你同桌了。” 什么?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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