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第一坏蛋》第21章


都没有谈过。
虽然之前和张倩也好过两年,但……
操,张倩是谁啊?老子根本不认识!
又过了几天,赵萌萌又和她的男友复合了。这本在我的预料之内,可听到这个消息的一刹那心中还是又痛又恨!
我不服,只要赵萌萌还没结婚,她一直都是属于全人类的。何况苗豆是我的上司,而马晓晨远在北京,也已经有了男友。而我又被这个大院所困,分身乏术,眼下唯一能够追求的目标,也就只有赵萌萌一人了。
虽然她再度和那人复合,但我能预感到,最终他俩的结局是不会善终的。而我就在他们中插科打诨,夺取赵萌萌的欢心,这样一来,当他们永远分手以后,我就可以自然而然接替她前男友的位置了。
虽然这样的想法有些屌丝,但我始终固执的不肯承认自己是个屌丝。我一直试图和这两个字划清界限,但结果仍像一株小草,难以自拔。
这个计划自然不错,但赵萌萌跟我聊天的时间却越来越少。
很可能我正在床上郁闷仰躺着面对天花板发呆的时候,她正在跟她的男友手牵着手,笑容满面,春风得意的在公园的一条羊肠小岛上愉快的散着步。这样一对比,显得我是那么的可怜。
有的时候她一整天都不在线,导致我无法按照原有的计划实施部署。
日月:
你以为隐身就找不到你了吗?没有用的,你是那么拉风的女子。不管在什么地方就好像漆黑中的萤火虫一样,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
“可以爱我很久吗”终于在两个小时之后回复了一句:你是不是得什么病了?
我的确病了,相思病。
我已经爱上了你,赵萌萌!或者说,我已经爱上了她的肉·体。
第20章 一粒冰块 '本章字数:3034 最新更新时间:2014…03…16 23:31:52。0'
在我每天对着虚空当中的赵萌萌意·淫的时候,一个月的时间不知不觉悄然而逝。
一个月之后,苗豆豆如约而至。这一次,她坐着一辆黑色雪佛兰。
我发现她每次来的时候坐的车都不一样,不,是每天坐的车都不一样。这样的行为,不是红果果的炫富,就是对反侦察有很深刻地研究。
一个月没见苗豆豆,她的样子更加迷人了。
一条无袖的蓝色上衣,搭配一条白色的短裙,正是那种惹人遐想的齐那什么小短裙。晒成小米黄的皮肤,还有那双始终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像是无时无刻都在思考着问题。
她长发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头清爽不长的短发。从她一进院门的那一刻起,我就开始了对她的意·淫。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站在你身边,而你却不知道我在意·淫你。用这句话来形容当时的情形再恰当不过了。
当苗豆看到我满身的伤后,惊讶地叫出了声,埋怨地看着我质问:“你怎么回事,身上这么多伤?”
我心说,真是贼喊捉贼,明明是你叫那黑衣小子折磨我的,现在倒假装无知地关切起我来了!
但我嘴上不敢这么样,在公用场合我必须充当一个无名鼠辈的角色。
“少主还真是健忘啊,不是少主叫这位前辈来教我习武的么?”我客客气气的说。
结果苗豆豆转向那个长发遮面的家伙,质问:“阿黑,是你做的么?”
那人点点头。
几秒钟的沉默过后,耳畔传来一阵刺耳的嗡鸣声。一个东西闪电般从苗豆豆手中射出,然后收回——是她的武器悠悠球。
黑衣小子的耳朵随即和身体分离,啪嗒一声落在地上。
然后你就能听见,那厮像杀猪一般的撕扯声响彻在整个酒吧的上空。
这就是黑衣小子那厮的右耳被割掉的整个过程。
我在旁边看的十足解气,要是把他引以为豪的满头长发也尽数割掉,那就更加完美了。
原来苗豆当初并不是让那厮这样残害我的,看来我这一个月是错怪她了。我就知道她不可能舍得让我受这么重的伤的。至于为什么那厮敢违抗苗豆的命令,对我玩命迫害,世界上恐怕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知道。
我一直怀疑他也是个哑巴,一个月来没听他说过一句话。
苗豆处理完了他,转身愧疚无比地回到我身旁说:“对不起小明,没想到他这么对你。”
我说:“没事,小伤,小伤。”
对于那厮失掉一只耳朵,我竟感到有些歉意。他在我身上留下最深的伤口,无非是第一天朝我腹部刺的那一下。除此之外我倒觉得他这个人不算太坏,反而觉得他身上有某种和我相类似的气质。
苗豆说:“不过没关系。看,我把你的笔带来了。瞧,里面金坷垃已经生成不少了。”
我接过笔,攥在手中,扭转着往里瞄了瞄。发现笔芯里面的油墨竟长了一小截,大概有半厘米的长度。
我莫名其妙:“怎么它还会自己产生了?”
“对啊,金坷垃之笔就是用来产生金坷垃的啊,只要把它放在氮磷钾里面,它就会自己合成金坷垃。现在终于知道这支笔是干嘛用的了吧?”
我点点头:“原来如此。”
“金坷垃不仅能改变你的体质,还能重组你的基因序列,让你的伤疤消失。”苗豆从我手中抽回黑色中性笔,坐在吧台的椅子上,把笔尖伸进一杯鸡尾酒中。
不久,黑色的溶液开始在酒中化开,像云,像雨,又像风。
过了大概一分钟,酒水的颜色几乎有些染黑。苗豆抽出了笔,端着那杯酒来到我面前,“小明,敬你的。这次的剂量有点多,不然的话对你的伤口起不到作用。”
我假惺惺地说:“谢少主。”然后接过酒杯来,仰头全部灌了下去。
入口有些微苦,还有水果的香味。再普通不过的鸡尾酒了。
冰凉的感觉让我忍不住打了个哈哈。不过一想起我的身体即将产生呕吐狂热的感觉,瞬间就精神不起来了。
我想自己最好先回避一下,免得让众人看见我一会因为难受而狼狈抓狂的样子,特别是丽丽。这一个月当中,我已经对她树立了一个高大威猛的哥哥形象,不能就这么毁了。
我借故上厕所想要出去。“等一下,”苗豆对我说,“趁药效还没发作,让我来检验一下你这一个月的训练成果。”
说着她摊开自己的掌心,亮出一个冰块,再普通不过的一颗人造冰块。“你要是在一分钟内从我手中把它夺走,就算你赢。”
我挑了挑自己的眉毛,迈开坚定步伐来到苗豆面前,和她四目相对。她穿着高跟鞋,因此身高和我相差无几,导致我不能以俯视的姿态看她,一开始就没有在气势上占到什么优势。
而苗豆天生一副气势凌人,无所畏惧的姿势。这让我看起来很不爽,想着将她压在胯下的样子,那个时候,看她还能不能拽地起来。
我问:“要是我赢了呢?”
“你赢了?你赢了我就亲自传你武功。要是输了……”说到此处,她狡猾地一笑,露出一排焦黄的小牙齿,“输了你得帮我干一件事情。”
“什么事情?”
“你要去监狱当卧底,少则一两年,多则五六年,直到把我父亲救出来为止!”
我想起来了,苗豆的父亲,苗陆,被人抓进监狱,好像也就是一年前的事情。至于是什么原因被抓,江湖上流传着各种版本。
有的说她父亲包养了一百来号小姐,有的说她父亲曾经把一个大家族的人全部残忍杀害。还有的说,她父亲贩卖枪支毒品,生意做到了国外……
我用一秒钟权衡了一下其中的利弊得失,坚定地说:“我不干!”
但下一秒我就后悔了,因为苗豆的另一手玩弄起了悠悠球。
这可不是普通孩子手中的玩具,而是苗豆用来杀人的贴身武器!
悠球发出“刺啦”“刺啦”的刺耳声音,被苗豆甩出去,又收回来。听得我直慎得慌。就在刚才,苗豆还用它切下了那黑衣小子的一只耳朵。
“好吧,成交。我干!”这听起来有点像骂人的话,而我也真的很想骂人,那人就是眼前潇洒挥球的苗豆。
但我也深深的懂得,现在的我,是不可能战胜苗豆的。那天她在传销组织里的潇洒身姿还深深地烙印在我大脑皮层的沟壑里面。
所以在“我干”的“干”字还没收尾的空当,我的手已经贸然伸出,朝她摊开的掌心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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