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混世大魔王[番外]》第13章


只是,那个女人,他梦中一直念念不忘的女人,那个始终在他梦中不停出现,令他魂牵梦绕的女人为什么一直看不清楚脸面,他到底要怎么才能找到他。
而且,他很想问她一句,到底有没有爱过他。
他的内心不知道为何冒出了这么一句话。
“喂,忧郁的时间到了。”突然,元夕被人打断了混乱的思绪,然后脑袋还被一颗苹果砸到。
“可恶,你扔啥不好,扔苹果砸我脑袋,你不知道我现在是个病人吗?”元夕怒气冲冲看着罪魁祸首。
那人却慢条斯理,优雅吃着苹果,道:“反正都要死,被本皇子砸死也算是你福气。”
“呵呵,要不你给我试试看?我这不只是福气,还是运气。。。”
“哼,你敢?!”
可惜话还没说完,诗涵的脑袋就被元夕给砸回去了,诗涵忍不住动手跟元夕,元夕东跑西藏,大声喊道:“救命啊,救命啊,登登,登登,救我啊,救我啊。。。。”
“你不是会武术吗?跑什么啊跑!”
“谁告诉你老子会武术啊,老子是个武废,不会武术。尤其是古代的武术,老子更不会。”
“装,你尽管给本皇子装。”
这时,登登看见自己家少爷被打,果断出手相助,然后心急火燎解释道:“七皇子,求求你别打我家少爷,我家少爷每次头痛完之后就什么都不会了,别说武术,就连记忆都没了。”
诗涵这才硬生生停止了,问道:“他这种也是病吗?难道神经性脑癌症这么厉害,能让人连生活技能都不会吗?”
登登护住元夕,拼命点头。
诗涵冷冷看着元夕,道:“简直跟个废物没区别。”
“什么废物,本少爷是体能不行,不代表脑子不行。我告诉你,我一定会考上军校证明给你看的。”元夕头次被人这么侮辱,突然气炸叫道。
“呵呵,连武术都这么低级的原始技能都不会,你怎么考军校?难道你不知道这种最低阶的武术技能也是必考的科目之一吗?”诗涵反唇相讥道。
“怎么考,就这样考呗。别太小看人了,我告诉你,我就一定能考得上,你信不信?!”
“如果你输了怎么办?”
“答应你一个要求。”
“好,若我输了,也答应你一个要求。”
“好,那咱们走着瞧,到时候本少爷让你心悦诚服!哼哼”元夕露出护理班的笑容道。
诗涵同样哼哼道。
这时,长百岁兴冲冲喊道:“你们还在干什么,快点换衣服啊,听说银河系这次来了一个超级巨星开晚宴,有吃有喝有玩,而且这个晚宴还将会展出各种有特色的东西。还有,我最爱大师白本月的作品。”
“白本月?谁啊?”登登问道。
“白本月,全宇宙厉害的发明大师,机甲的武器等级跟段位颜色都是他发明,所有的机甲制作改良也都是由他研究,他所创造的机甲可以说是全宇宙最厉害的军事辅助。如此说来,我倒是挺有兴趣去看看。”元夕插嘴说道。
“古溪。”诗涵突然大声一声。
古溪立刻从大厅跑出,问道:“请问殿下有什么吩咐。”
“给他们准备两套礼服,然后一个小时候我们即可出发万灵空酒店。”诗涵说完,自己反倒是拉着长百岁去换礼服。
此时的,元夕跟着古溪进入房间,然后就看见五个机器仿真仆人手棒礼服,特别严肃面无表情看着他们。
“这是什么衣服?感觉有点像裙子,特别像古代的那种裙装,令人无法直视。。。”元夕忍不住吐槽道。
“少爷,你忘记了吗?这是只有贵族才可以穿的金玉锦衣,它并不像古代的服装,而是由古代的服装延变而来。你先穿上试试看,才知道这衣服有多么尊贵华丽,保证你会喜欢的。”登登拿过衣服,立刻吹捧道。
元夕嘴角抽了抽,懒得理他,任由他摆布自己的身体,等到结束之后,元夕照着镜子才发现什么是人靠衣装佛靠金装,真的只能用一个字形容,那就是——帅!
古代达官贵人所穿的衣服不仅繁琐而且复杂,不管延变多久变成了轻便的西装也终究还是脱离不了最原始的设计,就是衣服跟裤子是分开。
“少爷,我就特地给您解释一下,你这个衣服是什么做的吧。您的上衣是采用高密度真丝采用超级无比纤薄的技术提炼真丝的软度所制成的内衣长踞,而外套则是比真丝稍微硬厚的薄纱蚕丝,利用科学技术提出仿真的暖度基因编织而成。外面的花纹虽然是3D技术刻制而上,可是这不是一般的3D技术,采用的是复合人工太阳能提炼的刻画术,这种刻画术永久而鲜艳,少爷穿上这衣服不但轻便还很修身,重点是这衣服的作用出了冬暖夏凉之外,还有一个作用,就是防护衣,一般的激光束□□是打不伤的。”登登一口气说完,赶紧让机器人给他倒了一杯茶水,猛然灌了几口,才没有那么饥渴。
“你怎么知道?”
“嘿嘿,少爷,其实我有个小小的业余爱好,就是做衣服,少爷,不许说我娘炮,我告诉你,你穿的衣服都是我设计的。”
“难怪我穿得像个乞丐不伦不类,原来是你设计的!哎呀,我的妈呀,真是老天有眼,以后再也不用你糟蹋我了。”
“少爷,我设计的衣服有那么丑吗?”
“不丑,你问他们。。。。”
“他们那里懂得欣赏,少爷,我是真心的。”
元夕看着楚楚可怜的登登,摸了摸头,特别认真而严肃道:
“我也是认真的。”
登登瞬间就特别像揍扁自己家的少爷,好歹也给个安慰奖,怎么那么直接啊,可恶!
等走出房门的时候,元夕突然觉得帅的人不只有他一个,他横看竖看都不服输的诗涵似乎也是人场人模狗样。
“走吧。”诗涵懒洋洋说了一声。
提起裙摆,大步跨上飞船,四人就这么直接坐上飞船。
万灵空酒店最顶层空中皇子套房,黑月正在试穿他的礼服,而年寒则是懒洋洋看着他,道:“你从来没有那么认真挑选衣服,回到地球你似乎好像有些不一样。”
“我一直很好奇,像你这种神族不是什么都漠不关心的吗?怎么会在意起我挑衣服这种细节?”
“原本计划是没法出错的,可惜却偏偏留下我一个人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宇宙,像我这种神族的确不该对你们这些人类产生兴趣,也绝不会干涉你们的历史。但是,我太过无聊空虚了,好像漫长的岁月不知道做点什么。而我原本的任务是寻找宇宙最强大的基因,至今都没有找到。你说我能不无聊到看你选衣服吗?”
“可是,你可以看别人啊?我一个大男人有什么好看?”
“但是,你不是男人,你只是一个基因组合再重生的女人,只不过在基因排布组合中出了差错,导致你重新生长进入亡体而变成了男人。我喜欢女人,特别喜欢我们那里的女人,漂亮,优雅,智慧,聪明等,是全宇宙所有的女人加起来都比不上的。”
“那既然如此,你走啊,你去找你喜欢的女人啊。每天都缠着我什么意思?”
“唉,因为你让我发现的你的基因异样,这种变化是全宇宙所没有的排布组合,很特别的样板,我需要提炼你的基因,但是,研究表明你的基因跟我们神族还是有些差距。可我自己觉得你应该不是这样的,我需要继续观察你,因为你已经是我的实验模板,对于你而言,可能有些残酷,但是我却不得不这么做。”
“所以,你把我当成了实验室的小白鼠,你跟着我的目的只是不停在更新的你的数据。”
“你说对了。”
“可我并不这么觉得,我认为你还有真正的秘密没有告诉我,你跟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半真半假,如同你所言,我不会信你,但是也绝对不会让你杀我。”
“这个你放心,我不会杀你。甚至绝对不会触碰你一根汗毛,除非我哪天心情不好了,可能会拿你出出气。因为我们神族是全宇宙强大的种族,要杀任何一个星系,任何一个种族,任何一个星球,真是易于反掌,容易得很。”
“这我倒是好奇,既然你们那么强大,为什么还要继续找强大的基因。”
“这是个秘密,我无法告诉你。但是,我能说的是,再强大的种族敌不过时间跟自然,所以我们继续寻找永恒的强大基因,哪怕要我一个人孤零零活在这个宇宙。”
“不过你的事情与我无关,我也不会关心。正如我们从来都是两个世界的人,所以,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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