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婚高一丈》第51章


“是啊,谷心这孩子啊可能随我,自己怀了孩子也不知道,有时候啊会犯粗心大意。”她难免会在这件事儿稍稍维护自己的女儿。
“唉,这也怪翰城不能住在家里陪着你。”事已至此,童母就算多么遗憾也无力改变什么,这个孩子她确实盼了好久,没想到去盼到了这样的消息。
程母顺势安慰道,“没事儿,他们都还年轻,孩子以后一定会有。”
有母亲在帮她说话,程谷心也乐得闭嘴,否则应付童母对她来说总是个难事儿,何况现在还这样。
“是啊,谷心,你可得好好调理身子。要不这样吧,你出院后回家住。”
“不……不用了吧。”如果要她住到童家去……她想都不敢想。
“怎么不用,我得帮你好好调理身子,再说,你以后怀了孕也不会没人照顾。”在抱孙子这件事儿上童母的态度很坚决。
程谷心拉拢着脑袋感到很为难,她万万不能住到童家去啊,只好死命的动脑筋找借口,“可您那儿离学校太远,我上班实在不方便。”
“就是啊,童姨,您就别为难谷心了,要我来和您一块儿住我也不愿意啊,何况谷心经过了这事儿后自己也一定会更加注意的。”就在程谷心垂死挣扎的时候,Tina突然站出来帮她说话。
“和我住一块儿怎么就不好了。”童母佯怒的瞅了她一眼,却藏不住疼爱,“你呀,我这儿正说服谷心的,反倒给我唱起反调。”
Tina伸出手亲昵地挽住了童母的胳膊,似撒娇地说,“童姨,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嘛,我们年轻人也要有自己的空间啊。”
这两个人亲密如同母女的关系让程谷心看得云里雾里,不过好歹,现在的局面在Tina的帮助下是有利于她的。
“算了算了,我这个老人家也懒得和你争辩。不过谷心呐,你出院后可要常回家,我给你熬汤喝。”童母拍着缠在自己胳膊上的手,无奈的叹气。
终于成功的让童母放弃了这个念头,程谷心松了一口气,她以感激的眼神投向Tina,Tina也大方的朝她微笑。
看来,这个Tina不只是童翰城的老友这么简单。
因为病房里不能滞留太多的人,她们二人待了一会儿就走了。又由于这家医院的背景关系,程谷心被特殊的照顾了,住院的这些天,常常能得到妇科主任的关心。而她又有幸受到了医院院长的探望,也就是童翰城的大舅。这人程谷心只在她和童翰城的婚礼上有过一面之缘,但是亲戚不少,她早已记不清他的容貌。不过,这大舅十分和蔼,年纪看上去要比童母大一些,很体恤的关心了她这个外甥媳妇儿。
其实,她就一个小小的流产,两三天身体就恢复得差不多,也不用住在医院里。但就因为这层关系,她的住院时间一天拖了一天。好不容易熬到一个多礼拜之后,她终于可以出院了。童翰城也真是说到做到,剩下来的那些时间,未曾出现过,一通电话都没有。
程谷心很是感慨,自从她重生之后,已经住院两回。想她以前从小到大身体一向很好,最多生些小病,活了二十多年也没住过医院,现在却这么频繁。
童翰城这次是又被程谷心气到了,可他并不像上次那样灰心绝望。因为他知道她的心里并不是没有他,他只是不明白她有的时候到底是怎么想的,又是在介意什么。又或许,他高估自己在她心里的地位了,还是他一直迁就着她,纵容着她一味的任性。所以,他决定给彼此一些时间,他希望程谷心能够好好的审视自己的内心,不要在自己的感情面前显得那么不成熟。
再者,演习的逼近也叫他无法再空出哪怕一点点时间。这次演习的重视度很高,也就是他们筹备已久的军区间的年中演习,身为军区王牌师的师长,他肩上的责任很重。B军区与N军区的实力可以说是旗鼓相当,要在这场大演习中取胜很难,但童翰城天生不服输的性格教他非赢不可,他不允许自己懈怠,也决不允许自己手下的任何一个兵懈怠。
军人的职业是神圣的,自从他们成为军人的那一天起,这种神圣感就牢牢地印刻在他们心中。为了国家,为了集体,那种对胜利的渴求,也是他们坚决追求的。可以这样说,没有一个人愿意面对失败。而在童翰城的带领下,139师的全体士兵,早已对这场演习的胜利势在必得。
B军区和N军区的军区首领先被斩首,即是另一方获得胜利。在军区总参谋长的部署下,139师作为先遣部队,在演习并未宣布正式开始的时候,率先行动。这不并是他们违反演习规定,而是真正打仗的时候,谁也不知道战争何时开始,战场上的策略也是变化多端。所以,你能做的就只有率先出击,攻打敌人于无防备时。
139师在这次演习中,出动了三个团的兵力,童翰城亲自带领一个团的人向N军区驻扎的营地进发。他们走的是一条险路,要穿越一座险峻的密林,正是因为其险峻茂密,为他们营造了天然的掩护,极不易被敌军发现。险路毕竟是线路,想要穿越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了。虽然敌军难以在这一方面进行防御,可他们也无法保证敌军是否会在密林中设下埋伏,毕竟能想到这些策略的不止他们一方。
童翰城凭借其敏锐的感官和丰富的作战经验,带领着大家顺利的开出了山路,而走到这时,他们并未遇到敌军的任何埋伏,且只用了不到四个小时。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鼓舞士兵们的士气,但在某些角度也增长了他们的锐气。好比现在,邱尔的精神已经出现放松的征兆。
“报告首长,我觉得我们可以加快行军速度,否则赶到N军营地的时候都要天黑了。”他自认为很有建设性地提议。
童翰城抬头望了望天,下午的阳光非常强烈,即使是在密林中有树叶的遮挡,他的额间渗满了汗珠,脸上的油彩也有化开的趋势。“不行,还是得保持这个速度前进。”
“为什么,大家明明都可以的。”遭遇到演习的时候,邱尔的身上就洋溢出一股热血。
“妄自的前进很冒险,谁也不知道前方隐藏的什么。”他远视着前方。
“我们都走了快半个森林了,不是啥都没有吗?”邱尔有一些不同意童翰城的保守做法。
“就你这样的想法是完全不可取的,行军作战最忌讳的就是冒进。我们能想得到率先进攻,出其不意,难道敌军就想不到这些?你以为这一路这么安然无事就是安全了?说不定人家早等着我们上钩。”童翰城当着大家的面,毫不客气的教训道,一点也不给邱尔这个副团长的面子。他之所以这样做,也是为了打消其他和邱尔有一样想法的人。因为他凭着自己的感官,已然嗅到了一丝不寻常的气息。 
作者有话要说:抱歉,昨天有一些事情,没赶得及更新,今天补,明天按我之前说的,照样有更新。
、047
果然,前方的一个士兵一脚踩下;立马升起一团黄色的烟雾;直冲出树木的顶端。大家顿感不妙,但此时为时已晚;敌军真的设下了烟雾弹;他们入侵的信号已经发出。
“首长,我们现在该怎么办?”邱尔后悔的扭头问向童翰城;他方才的言行确实是太草率。
“我们的行踪已经被发现,现在只能分头行动;分散敌军的注意力。”关键时刻;童翰城的策略部署还是发挥指导作用。
紧着着;在邱尔的分配下;一个团的士兵被分成了好几个小组;每个小组大约六七个人,各自向不同的方向。这些组中,有的是奔向敌军阵营的,有的却是背道而驰,他们相信,在这块地域中,类似于这种的烟雾信号弹还有很多,而他们能做的,就只有尽量的扰乱视听。
跟随童翰城前进的当然是先锋队中的先锋,在所有的士兵的心中,他就是神。在之后的一路上,他能挖出每一个掩藏在枝桠泥土中的埋伏。其实,这些痕迹是他从表面树木杂草生长的趋势辨别出的,若是一块地方的生物是按照自然的方式生长,那必然不会有人工特意伪造的痕迹。这些小伎俩在他眼里根本不算什么,演习的真正意义,是为了锻炼这些士兵的实战能力。
在他们前进的过程中,整座丛林上空不断有黄色的烟雾弹射出,但却分布的很散,这能够极大的吸引敌军的注意力。正因其散,敌军也无法判断出他们的正确方位,这能很大程度上为童翰城带领的那支先锋队伍做出掩护。
也因为他们改变了前进路线,在丛林弯转绕行了很多路,原本两个多小时应该能够开辟出来的道路,硬是增加到了三个多小时。就在他们终于快靠近敌军营地的时候,太阳已经落下山头。
按理说,胜利的曙光就在前方,每个人都该兴奋的雀跃。可是此时此刻,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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