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落天堂》第29章


我们大三了。
第四十一章
最后到的是愤青,那小子在家里被父母叫去相亲,差点倒插门回不来。说相亲或许夸张了点,但那家人是他父亲的至交,所以双方家长都很想撮合这门亲事。虽然从法律上讲愤青还没有到男子法定结婚年龄,并且现在的高校都有一些禁止大学在读学生结婚的傻逼规定,但他真要是想结婚问题还是不大的,再说在他们那地方他以前的好多同学现在已经当爹当娘了。只可惜女方长得太不争气,愤青看了第一眼后连看第二眼的欲望都没有,这门亲事最终未能谈成。
愤青到校那天学校已经开课三天了。愤青一进寝室我们就拥上去问他要路上没吃完的食物,愤青忍痛递给我们一人一个面包后我笑着说跟你开玩笑的,愤青听了正要要回面包,老二揣了我一脚后媚笑着说本来是开玩笑呢,不过现在我们当真了。刚回寝室就破了一笔小财,愤青只好大叹倒霉,嘴里念叨着老子这学期肯定要背时。
老二和螃蟹开始准备考研,两个人一天到晚抱着英语单词狂啃,既是为考研作准备,更是复习新一轮的四级考试。螃蟹尤其夸张,上专业课还带着以前的概率课本,考研重修两手抓,两手都不误。大三不同于大一大二,除了一门邓小平理论其它开的全是基础专业课,但是我还是感觉和以前的基础学科一样,去了学不到什么东西,不去又是你自己的损失。为此我陷入了to be or not to be的哈姆雷特式二元逻辑冲突中。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还是沙沙帮我想出来的,既简单又实用,让我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天才。
于是每当上课前我就按照沙沙教我的办法用左手和右手猜拳,左手猜赢就去上课,右手猜赢就不去。结果大出我的意料,赢的通常是左手——我认为应该是右手的。可见我内心深处对不去上专业课还是感到不安的。但是更多的时候是两只手猜平,一般要猜上几十拳过后才会难得出来一个结果,又可见我内心深处对上课是多么的不情愿。不管如何我的逃课率比以前低了很多,而这都来源于沙沙的天才,为了感谢他,我答应帮他写两个月的情书勾引大一的小学妹。
但是沙沙这学期勾引大一学妹的愿望落了空,因为学校在温江建好了一座分校,今年所有的大一新生都被安置到新校区去了。少了大一新生这一羔羊阶层,学校社团的招新活动就没法进行了,剩下的都是老鸟,基本上不进他们的套,所以新学年才开始社团的招新活动很冷清,用门可罗雀来形容不大恰当,因为连鸟都不去他们那里拉屎。学院很多活动也因为没有大一新生的积极参加而搁浅,硬要坚持下来的都想到要我们大三的参加,我们院的大三班级就被学院要求参加一个院里举办的以班为参赛单位的辩论比赛。班长硬性分配任务,把辩才无碍的愤青和善于诡辩的沙沙叫了去,分别作为一辩和四辩参加比赛,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大辩和小辩。其余男生全被叫去当观众加油。
比赛的头一阵是对03级工商(2),比赛进行的时候我睡着了,睡梦中隐隐听见愤青在和谁吵架,沙沙在一旁劝架。等我醒了比赛早结束了,教室里只剩我一人。我知道他们走的时候肯定叫过我,不过肯定没叫醒。这也是我一个引以为傲的强项,就是在我睡觉时除非地震洪水之类的天灾能把我弄醒,否则一般人是很难弄醒我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属猪所以才这么能睡,不过有人说能睡就是福气,所以为了享受到更多福气我变得更加能睡,能睡与福气之间的因果关系在我这里变得模糊了。
回到寝室一帮人都围着愤青说个不停。一问才知道刚才比赛时他确实和人吵架了,现在大家都在劝他消气。估计愤青气是消不了了,要是我也这样被一帮人围着说个不停,间中还不断有唾沫星子喷到我脸上,就算本来没气我也会生气的。愤青痛苦地用手抱着头捂着耳朵,嘴里发出野兽般绝望的嘶喊,听得人心中恻然。我走过去拉着他往外冲,一边冲一边说你答应请我吃晚饭呢。好容易冲了出来,愤青对我十分感激,真的请我吃了顿晚饭。
回寝室的时候我和他一路说着,好半天没见他吭声,我大觉讶异,往旁边一看,和我一起走的竟然不是愤青而是一个不认识的女生!我再回过头一看,愤青就在我后面不远处一边走一边暧昧地看着我们。我尴尬不已,跑过去问愤青这是怎么回事,愤青满脸无辜地说是你走得太快,眨眼就走到那女生旁边了,还很亲热地跟她说话,我以为你们认识,就不敢跟上来当灯泡了。
第二天我就去买了一辆二手自行车,从此以后我就算去食堂吃饭也总是骑着车去。
回到寝室我突然想起比赛吵架的事,就问愤青这是怎么回事。愤青无奈地说其实他们并没有吵架,只是对方说话声音很大而他声音更大而已,大家就都以为他们在吵架。没想到事情就这么简单而荒谬,一点也满足不了我对生活的戏剧化向往,我一边感叹现实的平淡无奇,一边在喧嚣的CS枪声中爬上床和衣睡去。
第四十二章
没过几天上天就在自行车上满足了我对生活的戏剧化向往。这次车没被偷,毕竟要偷一辆加了六把锁的车从技术角度来讲具有一定难度,只是小偷心有不甘,偷车未遂后在我的车上面又多加了几把锁。这叫老子得不到的你也别想得到,老子别想偷你也别想骑。
万般无奈的我只好在好不容易弄坏那几把锁后将车转让给其他人——这样的事一次就够了,我可经不起连续作案。从骑兵到步兵一时间很难让人适应,好在我当骑兵也没当几天,还不算太失落。当骑兵时从一片步兵中飞驰而过我会在心里默默地鄙视他们,变成步兵了看见一辆辆自行车从我身边飞驰而过我会静静地对着他们远去的身影竖起我正数第三根倒数第三根手指,也就是中指。可见人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场看问题,立场变了对问题的看法态度也会随着改变。所以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是不存在什么真正的原则的。
但是这话愤青就很反对——愤青无论你说什么他基本上都会反对。
沙沙还是和以前一样颓废。这是客气的说法,真实的情况是事实上他比以前还要颓废,具体的表现是上学期他因为要做兼职而不去上课,而这学期一开学他就在宣布放弃兼职的同时宣布放弃上课。对我们逃课班长一向都是不能理解的,按他的逻辑或许上课对他来说就像女人一样重要,而我们不喜欢上课的罪名甚至比不喜欢女人来得更为严重,因为女人一辈子都可以找,而你不可能一辈子都有机会上课。以前大一大二时班长还不忘自己是班长,老在我们耳边敲打我们,客观上增加了我们逃课的负罪感——当然客观上并没有改变我们旷课的事实。现在班长也懒得再说了。大三了,爱干什么是大家的自由,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力,选择没有对和错,选择的结果再怎么样也只是一种结果,实在要赋予它多么厚重多么深沉的意义也没有太大意义。我是这么想的,不知道班长是不是也想通了。
班长成绩很好,拿过多次奖学金,又是干部,可以说是一大牛人。但是这样的牛人居然不想考研,这是出乎我们意料之外的。对此班长的解释很实在:想早点出去挣钱养家,至少不能再让家里养着。班长这个人做人一向实在,每一步都走得踏踏实实的,我想不光是在大学里,就是在他以前他身边的人肯定也很少看到他失败。这和我完全是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我说不清哪种风格更好,但至少现在他比我好。也许没有最好,只有最适合,我要像他那样死板就成了十分死板,他要像我这样轻浮就成了非常轻浮。不管怎么说对班长我一直都是很尊敬的,尊敬中还带有几分敬畏,毕竟他有让人尊敬和敬畏的理由。
大三了,我开始重新思考自己的人生。到目前为止我的人生可以说是很平庸的,好不到哪里去,也坏不到哪里去。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会顺利毕业,然后找到一份普通或者偏好一点但已比大多数同龄人优越的工作;几年以后我会和一个长得不太丑也不太漂亮的女孩谈恋爱;几年以后我们会结婚;再过几年就生小孩;又过十几年小孩和我现在一样上了大学并顺利毕业。那时我也老了,用小品里的台词来说剩下的日子不能论分,只能数秒了。再过十几年,好一点的话二十几年,差不多我就可以去见上帝了。这就是我多半有可能出现的一生。
如果是这样那么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就为了这么匆忙地在红尘里打滚一转然后把?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