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娱乐巨头》第14章


现在公司的规模还太小,要名气没名气,要地位没地位,所以别指望会有歌手主动上门,既然如此,也只能主动去找歌手了。
“按照你之前提供的要求,以及我对业内女歌手的了解,目前符合的人选只有这几个了。”袁大同做报告似的的回答道。
许是受张晓华的熏陶,袁大同此刻的态度也是极为认真,而且不知为何,他觉得今天的张晓华很是有范儿,还隐隐有种不怒自威之感,即便自己的职位和他只有一级之差,不过在他面前,袁大同却觉得自己似乎很渺小。
“不行,这些女歌手统统不行啊!”张晓华无奈的摇摇头,然后扫了一眼面前众人,脸上充满失望的道:“不管是年龄,还是嗓音方面,这些人全都不符合我的要求,更不符合《容易受伤的女人》这首歌的形象。”
“没关系,你可以说得再详细一点,我们继续找。反正歌曲已经制作完成,咱们有的是时间。”为了缓和一下凝重的气氛,袁大同笑呵呵的说道。
“我们是有时间,但时间可不只是属于咱们,而是属于所有有准备的人。既然咱们已经万事俱备,那么就要积极的去请东风。再说世事无常,瞬息万变,咱们谁也不敢保证明天会不会有人创作出比咱们更好的作品,因此快人一步总是好的,所以把握时间也是非常重要的。你们明白吗?”张晓华一脸严肃的说道。
他还有太多经典的东西要创造,多的都让他害怕,害怕这辈子的时间都不够用,所以他要争分夺秒,尽快把自己所知的全部经典东西公诸于世。
当然他的主要目的是出人头地,他不要自己像上辈子那样碌碌无为,默默无名。他要自己这辈子轰轰烈烈,风风光光!
“好吧,你再详细说说,你对歌手都有什么要求?”袁大同收起笑容,再次变得认真起来,同时他对张晓华的印象又是加重了几分,因为张晓华说的很有道理,让人不得不认真对待。
艾玛几人也是拿出了纸笔,准备做记录,只要张晓华能够提出准确的要求,他们就会尽力照办。毕竟他们都知道《容易受伤的女人》这首歌的力度,毫不夸张的说,这首歌随时可以捧红一个明星,因此在找歌手方面,还真容不得马虎大意,必须要全心全意投入。
其实张晓华也很头疼,因为在他心里,没有人会比王菲更适合唱这首歌,可若想找一个像王菲那样的女歌手,又谈何容易?
话说在地球上出色的女歌手没有一万也有八千,但有几个王菲?
可是,若不找个与王菲一模一样的女歌手来唱这首《容易受伤的女人》,张晓华就会觉得心里很不平衡。
经典的歌曲,必须要找有实力的歌手来唱,也只有这样,才能突出歌曲的价值和歌手的实力,当然不管谁来唱这首歌,相信都能红遍大江南北,但如果随便找个歌手来唱,难免差强人意。
没有办法,张晓华只能根据前世的记忆,尽量向袁大同他们描述出自己理想的女歌手,于是道:“我想要的这位女歌手,其嗓音必须悠长、飘渺、空灵,唱出来的歌必须富有感情,而且要给人一种‘此音只天上有’的感觉,其中还要带着点懒惰与随性。至于歌手的形象嘛,年龄最好在20岁,要青涩,要漂亮,要有自己的性格,还要给人眼前一亮、过目不忘的感觉。没错,这就是我想要的!”
张晓华这话说得轻巧,然而听完之后,袁大同几人直接傻了眼。
他这哪里是要找女歌手,分明是要找女歌神啊!
正当袁大同那几个大老爷集体摇头叹息,表示无能为力之际,却听艾玛忽然开口道:“照你这么说,我倒是想起一个人来。”
“谁?”
霎时间,六个大老爷们齐刷刷的把目光集中在了艾玛身上,像是看着救世主一般,期待着她的回答。
“王靖雯!”
艾玛此言一出,袁大同立马陷入沉思,片刻,他猛地一拍脑门,难抑激动的道:“对啊,我怎么没想到?”
说着他转眼看向张晓华,兴致勃勃的道:“艾玛说的没错,如果你硬要我选的话,那么唯一符合你要求的歌手,在我看来就只有这个王靖雯了。不论唱功还是形象,这个王靖雯应该都很符合你的要求!”
“王靖雯……?”张晓华口中不断念叨着这个名字,越听越是觉得这个名字耳熟。
稍作回忆,张晓华不禁呵呵一笑,心里道:好嘛,这不是王菲当年刚出道时用的名字吗?
呵呵……不会这么巧吧?
还是说,这是老天有眼,真让自己在这个世界找到了一个与王菲一模一样的女歌手?
话说回来,自己都可以死后重生,那么还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 。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