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衬衫》第23章


下级给上级点烟,小辈给长辈点烟,给谁点烟在礼数上说,是一种讨好,一种恭敬。
旭言要拿过打火机,云多没必要觉得不好意思,接不接受他是云多的想法,这件事情不必愧疚,没必要道歉,也不必如此谦卑。
云多不躲不闪,就要给他点烟。旭言凑过去,深吸一口气,从来没有过的通体舒畅。
云多对他笑了,旭言攥紧了手,才没有抱住他。心爱的人亲手给他点烟,还对他笑,刚才纠结在心口的郁闷,被他这么一笑,什么都忘记了。
这么好的男孩子,怎么可能对他生气,怎么会和他保持距离。假以时日,他把自己的全部情爱都呈现给他看,把自己全部柔情蜜意都给他,千般的宠爱,万般的柔情,都给他,云多就会成为他的恋人了。
伸手摸了他的头发,不让自己喜形于色。
“吃饭吧啊,赶紧吃,下午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云多这才长出一口气,如果让他选的话,这个世上最不想伤害的就是旭言。他不想让他不高兴,有些温和微笑的旭言,才是他最熟悉的。
刚放下筷子,服务生就送来几碟甜点,都是南方口味的小点心。
“我们经理说多旭言先生的帮助,这顿饭已经记在经理的账上,这些点心希望您能喜欢。”
旭言点点头,有些冷淡疏离。
“去把你们经理叫来。”
云多有些疑惑的看看旭言,旭言一直对他都是很温柔的,突然间旭言冷淡着脸,他有些好奇。
“凉糕好吃吗?这些点心还对你口味?”
云多点点头。吃了一块紫米凉糕。
一个有些肥胖的男人搓着手站在旭言面前。
“旭言先生,你看,,,”
“下周三吧,我会到办事处去。你可以和我好好说一下你的计划。”
旭言靠在椅背上,云多真的有些吃惊了。刚才的旭言要说冷淡疏离的话,现在完全是一派大将之风的高傲,他大学不是没毕业嘛,哪来的这股子指点江山的大气磅礴,稳如山一样的沉稳气息,冷冷的傲气十足,有些像是古代君王的那种霸气。
肥胖男人非常高兴,不断地道谢。
他们出门的时候,经理还送来一瓶红酒,旭言看都没看。
“存着吧,下次有机会再过来品尝。”
云多这才汗颜,他对旭言了解的真的太少,根本就不知道他具体的事情。整天在一起相处得人,旭言对他了若指掌,就连他穿多大尺码的衣服都知道。可他似乎对旭言一无所知。
“他是谁?为什么对你毕恭毕敬的。”
“一个客户罢了。想让我帮他一下,一直拒绝他,没想到这家酒楼是他的。算了,饭菜口味还可以,就满足一下他吧。”
云多站住,死死的看着旭言。
“都说你有工作了,你到底是什么工作?”
旭言笑笑,搂住他的肩膀站在路边,看见一辆计程车,招手停住,把云多塞进车里。
“去穷途末路酒吧。”
云多更是搞不明白了,下午,去酒吧?那家酒吧会营业啊。他脑子有病吧。
“帮他们提供一些建议而已。也是打工的。只不过运气好,提前遇上了个合适自己的工作。你到了大四就该明白了,有个合适自己的自己还喜欢的工作,就和找命中注定的爱人一样难。不是专业不对口,就是待遇不好,或者是工作城市不好,种种原因,找工作总是很辛苦。比如爱人,合适你可以和你生活下去,你还喜欢,简直就和奇迹一样。寻寻觅觅的,有人穷其一生也找不到,有人执迷不悟以为爱上的就是最好的。其实,最爱的那个人不一定适合你,不一定能长相厮守,和你相伴一生的,才是最适合你的人。”
话中有话的看了他一眼。云多转开了眼睛。
自己低问自己,南平是他的最爱,可是,南平合适自己吗?木梓和南平在一起才那么美好,他忘不了在医院门口,他们拥抱在一起的画面,谁看都知道那个拥抱有多有爱,有多美好。木梓和南平,才最合适吧。
他呢,他和南平合适吗?想去北戴河,想去看海,想去旅行,想和小帅哥一起去啊。啊啊啊,好想去啊。可是毛爷爷不足啊。
衬衫 正文 第二十六章多面的两个人
章节字数:3068 更新时间:110725 23:10
第二十六章多面的两个人
旭言敲着穷途末路酒吧的门,云多左右张望,这里好像是酒吧一条街。旭言刚在在饭店还是一派贵公子的高贵优雅,怎么突然到了这种地方。不得不说,他对旭言了解的太少,少得几乎可怜。
门开了,一个长头发的男人叼着烟站在那。
“老大,你怎么才来啊。”
云多都快呆了,老大?这个流气的男人叫旭言老大?旭言怎看也不会和这种小混混之流混在一起吧,怎么还成了他们的老大?
“都到齐了吗?还在练习吧。”
旭言搂着云多的肩膀往里走,穿过昏暗的走廊,到了后边,豁然开朗一样,有一个百上平的大屋子,三四个人围着一堆乐器不知道在弄什么。
一看旭言来了,都招呼老大。
旭言脱了外套,他出门就穿了一件衬衫,这件衬衫是铁灰色的,白色衣领,白色袖口,贴身挺括,显出他非常完美的好身材。
旭言长得不错,这是云多刚发现的,他一直都是温和地笑着,一直注意着他的笑容,才会忽略他本身的优点。
他有个好身材,穿衣服也很有品位,虽然都是休闲的,牛仔裤之类的,可穿在他身上确实和大学生完全不同的味道。他气质沉稳,好像穿了牛仔裤衬衫,就是文质彬彬的学生,再套上一件西装,就是沉稳的社会人士。虽然大他几岁,可是,不得不承认,旭言的生活阅历,思想,头脑,都比他成熟的多。
他大概在旭言眼里,就是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孩子,旭言是一个成熟的男人。
“这是哪家的,长的怪招人的。”
长发男邪气的笑着,相比之下,云多的气质非常符合学生,干净清澈,涉世未深的模样。这些人身上有着社会气息,还是一股子堕落气息。
“他是我学弟,云多。云多,他们是我乐队的成员。”
旭言指了一下长发男。
“键盘手阿莫。”
旭言接着指下去,他一说谁,谁就会对云多招招手。
“鼓手小杰。贝斯手阿明。主唱奥夫。”
云多真的瞪大眼睛,被镇住了。一直知道他舞跳得好,没有想到,他还有自己的乐队。还如此正规。旭言到底有多少面,有多少他不知道的,他发现旭言就是一个宝藏一样,每靠近他一些,就会发现它与众不同的地方,而这些与众不同,和他完全不相符,根本就想不到的事情都会发生在他身上。
“旭言,你,你到底有多少身份,还有多少我不知道的?”
“多多,你不知道穷途末路是他的酒吧吧,这个家伙啊就是喜欢玩不一样的。因为想唱歌,想跳舞,就组建自己的乐队。因为乐队没有演出,其他酒吧不认可我们的实力,旭言干脆自己开了一间酒吧。”
阿莫抽着烟,递给旭言一根,旭言摆摆手,在云多面前,他不想抽。
云多几乎崇拜起旭言了。大学就业本就艰难,毕业等于失业,可他还是在校生,就有如此成绩,简直就是全体学生的偶像了。
旭言看着云多崇拜的眼神,有些好笑。
“我只是出钱,具体经营还是阿莫。”
“我看你一直心情压抑,我怕这些郁闷纠结在心里让你难受,你一发火就会摔砸东西,这虽然也是发泄的一种办法,可这点不好。如果你心情不好可以把这股郁闷转移到其他地方。”
旭言推着云多到了架子鼓边。
“架子鼓,你爱怎么砸怎么敲都行,不仅可以敲出音乐,还可以发泄火气呢。小杰,教一下云多,他可是今年的高考状元,脑子好用着呢,你耐心教几次,他就会了。”
小杰有些高傲,手里转着鼓槌,一只手能把鼓槌转出花来,上下翻飞,在指间跳跃,平头,眼睛上挑,似笑非笑的。
“玩一下,不喜欢我教你唱歌。”
拍了一下云多的肩头,跟着阿莫走,阿莫一边走一边抱怨,一个月都没来了,也不知道你忙什么,账目也不看看,你来了,就把所有的往来账好好算一下吧。
云多有些兴奋,他从来没有接触过这种乐器,他好像只有小时候接触过口琴,他一直觉得架子鼓是一首歌曲的灵魂,鼓点总是能挑着神经,不管是高昂的,还是激烈的,或者是欢快的,都能表现出来。其实乐器都是美妙的,不管哪一种乐器,他的存在就是一种美得见证。
小杰转着鼓槌。递给云多一双鼓槌。
“什么时候学会转鼓槌,你的手的灵活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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