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铁腕大亨》第168章


将军阁下甚至在百忙中,亲自派遣一支三百人的队伍,前往进行清剿。虽然一支三百人的队伍派出去,对于破华集团而言无异于两线作战。但将军大人急于挽回目前士气低落的局面,想从三国联军身上找到突破,可能性并不大。唯一的希望,自然是寄托在旅游团身上了。
当三百人的部队浩浩荡荡出发追击旅游团的时候,李牧已经带着旅游团的人快要接近缅甸边境。
下午三点钟的时候,李牧带着一帮人马,已经来到离缅甸边境还有二十公里路程的地方。前方是一条泥巴路,路上是被汽车深深碾压下去,裸露出的无数车轮印子。按照李牧的打算,想来个急行军,等真正到达缅甸境内后,旅游团就安全了。而绝大多数的旅客也都赞同李牧的说法。因为,李牧是他们的主心骨,他们对李牧的崇拜,已经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几天的生死搏杀,已经让他们完全见识到李牧恐怖的极端恐怖的力量,让他们心中充满震撼,也为国家能有这样强大的战士而感到骄傲。李牧强大到不可战胜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没有人敢怀疑李牧所说的任何一句话。因为,他的所作所为,全都是为了把旅游团的人安全带离险境。
然而,凡事总有例外。
这个例外就是粉头粉脸的公子哥儿。当他听说这里离缅甸边境还有二十里的路程后,竟以脚被磨出血、浑身疲惫的理由,拒绝赶路。
而当公子哥儿停下脚步后,几个像是他随从的人,便小心的建议大家休息一会吧!反正缅甸边境就在眼前,大家也都累了,休息一下的话,明天再赶路不迟。
看得出来,这个公子哥儿应该是内地的权势家族的人,不然的话,不可能有这种像保镖一样的追随者。可惜的是,在金三角这种处处充满死亡的地方,一个小小的保镖并没有太大作用。
看见公子哥儿自顾自的拿出帐篷,还真的懒在这里不走。李牧心中有气,他发现这个公子哥儿并没有累,而纯粹是想和自己作对所作出的挑衅行为。李牧想不管他,李牧知道,越到最后关头越是不能放松警惕。而不远处泥巴路上的车轮印子,暴露出这是一条通往金三角腹地的大道。倘若后面的毒贩子开车来的话,只怕旅游团的人一个也跑不掉。
但公子哥儿却开了个很不好的头,当他坐下之后,他的随从也坐了下来休息。顿时,旅游团所有人的目光都充满渴望的看着李牧,眼睛里暴露出的,是赤~裸裸想躺在地上休息的**。他们实在是太累了,他们的神经无时无刻不是绷紧的,他们已经好多天没睡过安稳觉。如今眼看着希望的光芒就在眼前,他们迫切的想要躺下休息,以最好的状态迎接明天。
明天早上,当他们赶到缅甸的时候,就当在金三角的一切是场噩梦。
不但是公子哥儿,不但是旅游团的其他成员,甚至连陈雪君和吴静两个女孩,脸上也充满希冀的光芒。她们也想休息,她们也实在是太累了,也许,睡一个晚上并没有什么要紧的。
不是么?所有毒枭已经被他们远远甩到脑后了。
面对所有人的请求,李牧最终还是点头了。
当所有的人欢呼着安营扎寨,吃着自带的食物,喝着剩下的最后一点矿泉水的时候,却不知道,一大批的武装毒贩,正开着无数辆的皮卡车,拉着武装到牙齿的毒贩们浩浩荡荡向着旅游团扑来。
他们要拿旅游团的人祭旗,以提升士气,他们要让中国人的鲜血飘洒在金三角的土地上,让这里成为中国人的地狱!
第二百零九章 少女情怀
入夜时分,大家都躺在帐篷里,窝在睡袋里聊天。这次来金三角冒险,碰到这么多险死还生的事情,足以让旅游团这帮人记忆一生,也增添了他们回到家乡后的谈资。毕竟,无数的人穷极一生,也不会面临真正的生死考验,更勿论见证一个英雄般的男人,是怎样端着一把机枪,力挽狂澜,把所有人带向生的边。
而毫无疑问,将来这些人的谈资里,这个手端机枪的英雄肯定就是自己了,一路上也是侠骨柔情,充满香艳。
听众看来,抛弃一路的生与死不谈,这无疑是一段香艳的旅行记……
缅甸边境就在二十里路外,大家都觉得,只要安安稳稳睡过这一觉,明天一睁眼,就能到达缅甸边境,然后就能进入中国大使馆,再由中国大使馆出面,缅甸用飞机把他们安全送回国内……
天上的月光皎洁,帐篷里亮着一盏盏灯光。所有人都在安稳的睡觉聊天,只有李牧一个人,还端着枪,全身上下全副武装的站岗执勤。
这些日子来,李牧几乎没睡过一个安稳觉。即便是旅游团有男人替他站岗,他也不能安稳入睡,只要有风吹草动,他立马得起来查看。因为,所有人的生命与希望都寄托在他的身上,他必须为整个旅游团的安全负责。
此刻,李牧做在外面的一处石头上,一阵风吹来,顿时把四周的树林吹得“哗啦啦”的响。
李牧感觉风有点凉,于是他裹紧了衣服。这次来得匆忙,所以没带什么衣服。好在李牧的身子如钢似铁,况且重生之前,更恶劣的天气都遭遇过,对这等环境倒无所谓。
因是秋季,虽是有风,但蚊虫颇多。李牧披了衣服还是被钉了满身的包。但李牧倒是浑然不觉,只是拿着杆机枪,静静的坐在一块石头上发呆。
他没有注意到,两个女孩正悄悄躲在帐篷里,望着他痴痴呆愣。
细微的风,摇曳的树,皎洁的月光,再配合上李牧浑身上下的肌肉,加上错综复杂的伤口和一杆带着冰冷金属光的机枪,竟是构成了一副让人窒息的美妙画卷。完整而和谐,让人一眼就能看出藏在平静下的惊心动魄。
若是这副画需要名字,陈雪君把它叫做——孤独的探路者!
毫无疑问,李牧是他们的明灯,他一个人孤独的走在前方,引领着所有人走向光明。他的身上染着鲜血,有敌人的,也有自己的,那是他在前进的路途上为自己佩戴上的无上功勋。这些勋章足以让他充满骄傲。
如果有作家见识过他的强大,那一定能写出一本厚厚的传奇故事。
这本传奇的故事,足以让所有人听得津津有味,无法自拔。
虽不想承认,但陈雪君自己心里清楚,她的心房已经为这个传奇般的男人打开。那里面藏着少女的羞涩与甜蜜。她突然发觉自己的心中,已经深深烙印下这个男人的痕迹,这痕迹之深,即便是用刀刮,用戳子戳,也难以消磨掉。
好像是命运注定,陈雪君与李牧会有漫长而没有终结的情感纠葛……
躺在睡袋里,陈雪君一直在悄悄打量李牧,她的嘴角出现了一丝笑容,温柔而甜蜜。她突然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因为她觉得自己看见了李牧更多的一面,这是杨若和蒋茜茜永远都不曾体会到的一面。这一面,让陈雪君看到了李牧的坚强,看到了李牧的勇敢,更看到他的善良与无私。他会为了正义而与邪恶去较量,他会为了拯救别人而把自己的生命燃烧。虽然他很傻,但却充满魅力。
没有哪个女人,能拒绝得了这种魅力。
凉风徐徐,蚊虫肆虐。
看见李牧身上因为蚊虫的叮咬,而起了无数的小包。现在陈雪君有一股强烈的冲动,给大明驱逐蚊虫的时候,再陪着李牧好好说说话,聊聊天。
因为陈雪君突然发现,自己好像从来没有和李牧一起,正正经经的聊过人生理想。更没有真正的去了解过李牧的心。不是不想去,而是拉不下那个面子。
陈雪君突然很讨厌自己这样的故作清高,又无可抑制的嫉妒起杨若和蒋茜茜来。尤其是蒋茜茜,想到这个女人竟然能拥有李牧,独自占有这样一个男人,陈雪君就有种想发火的冲动,内心中讨厌蒋茜茜的思想更严重了。
正当陈雪君还在犹豫着,是不是要主动去找李牧时。却突然发现同一个帐篷里,另一个躺着吴静的睡袋突然动了起来,紧接着,只见吴静披着件衣服,手里也拿着不知从哪来的一件大衣出来,然后径直走到李牧面前。远远的,听见吴静柔声道:“李牧,我看你在外面被蚊虫咬。要不……你把这衣服披上吧?!”
说话的时候,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还充满希冀的看着李牧。
陈雪君突然觉得这个吴静越发讨厌了。尤其是那双眼睛,虽说水汪汪的,但怎么看怎么像一只骚狐狸。陈雪君觉得她以前肯定跟过很多男人睡,然后有着丰富的魅惑男人的小伎俩,不然的话,那能装的这么清纯动人,好像自己是无辜的小猫一样?
哼!眼睛对李牧的那点渴望,陈雪君可看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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