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阶梯》第63章


风还是不放心,但我执意让他先离开了,他毕竟是有女朋友的人,我不可能像以前那样依赖他了。这份认知让我有一丝怅然,但很快消失了,风本就该拥有自己的幸福,而我们,会是永远的知已好友。还有什么好遗憾的呢。
快到上船时间了,我盯着手里的票却犹豫起来。每次旅行都选择了去大城市,这回,我突然想去个小地方。也许那儿的风土人情会自然和温暖一点。主意已定,我扔掉船票,来到了汽车站,随意挑了部长途汽车坐了上去。
一天后,终点到了,我又在当地车站坐上了去另一个地方的车。就这样,转了几趟后,我来到了一个偏远的小镇,并且在当地唯一的一个旅馆住了下来。
这里虽然比不上以前常住的大宾馆,却设施齐全,也很整洁。我放下背包,简单地梳洗后,钻进了被窝,两天的旅途奔波已令我疲惫不堪,很快就睡着了。
一睡就是一整天,中间我被旅馆的老板吵醒过一次,她是来叫我吃饭的,见我不理只好走了。
醒来后,我恢复了精神就觉得饿。走出门,热心的老板立刻迎了上来:“小姑娘,你可真能睡。我准备好饭菜了,来吃一点吧。”
我随她走到楼下餐厅,她很快摆上了三菜一汤,都是简单的菜式,老板还在一旁不停地给我夹菜:“多吃点,饿坏了吧,我们这里是乡下地方,没什么好东西,都是自己种的农家菜,很新鲜的。”
我狼吞虎咽地吃着,一来是饿了,二来味道真的很好,跟随平时吃的比,多了菜原本的香味。
餐厅里正在放着歌曲,我不觉静下心来细听,一个很好听的女声在婉转地唱着:
拈朵微笑的花
想一番人世变换
到头来输蠃又何妨
日与夜互消长
富与贵难久长
今早的容颜老于昨晚
眉间放一字宽
看一段人世风光
谁不是把悲喜在尝
海连天走不玩
恩怨难计算
昨日非今日该忘
浪滔滔人渺渺
青春鸟飞去了
纵然是千古风流浪里摇
风潇潇人渺渺
快意刀山中草
爱恨的百般滋味随风飘
这歌词写得真好,曲调和演唱也不错,在我听来,好像句句都在劝慰着我一样。我问老板:“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老板去翻了一下磁带盒,回答说:“叫‘两两相忘’”还把歌词递给我。
“两两相忘”,我不禁一怔,很贴切的词不是吗?我的于颖现在的情形不正是如此,一年前我们还信誓旦旦地要相守到老,一年后我们却已要“两两相忘”。这个世界,果然是变化太快!连最依赖的人,都随时会背离。是不是除了风和哥哥,我就再也没有可以相信的人了?
虽然已经决定要分手,我的心理上却还没有做好准备,跟于颖分开,说来容易而已,我其实并没有信心可以做得到,毕竟我们曾经在一起五年,曾经是最亲密的关系。
这是我第一次认真思索和于颖分手后的相处,都说分了手的两人,连朋友都做不成,恐怕我跟他,从此也只有相见不相识,做一对“两两相忘”的陌路人了。
就像这首歌里唱的那样,失去的已经追不回来,输赢过失不必再去计较。日子还在飞快地走过,而我的生命里,除了爱情还应该有很多值得珍惜的人,有很多需要我去做的事情,所以,就算是没有了于颖,我依然还可以是那个开心的洪叶。我不断地在心里自我催眠似的这样想着。
不知道是谁说的,同样的话,多重复几遍就会连自己也相信了。我不奢望这个预言能成真,只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安慰心里那已经空掉的一角,哪怕这只是剂止痛的麻醉药,我也愿意在此刻多下一点。
我需要尽快地找回那个开朗自我、凡事都看得云淡风清的洪叶。毕竟,在离开这座小镇以后,我要面对的,就是和于颖的“两两相忘”。
像《乱世佳人》里斯佳丽面对爱人离去的背影说的一样,明天,会是新的一天。
很快扫光了饭菜,我准备付钱,老板却摇摇头:“这是我自己家里做的,你喜欢吃就好,不要钱。”
“那怎么行。”
我还是掏出钱塞给她,却被退了回来,老板和气地笑着:“小姑娘,这又不是什么好东西,店里客人不多,就让我招待你嘛。”她麻利地收拾着碗筷:“你要不要去外面走走,我叫我女儿陪你。”她叫出了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带我到了街上。
这是个很小的地方,不到半小时就转了一圈,但镇上银行、商店、广场、饭馆倒是样样齐全。最让我惊喜的是还有个图书馆,小艳(老板的女儿)说里面有很多老书。小艳是个活泼的孩子,她一点也不生分地叫我洪叶姐,热情地介绍着哪里的小吃最好,哪家的东西最便宜。一路上很多人跟她打招呼,那种真诚的问候跟我所熟悉的礼节性问候是完全不同的,想到那些老死不相往来的城市居民,这个小镇让我感觉格外温暖。
逛商店的时候,我顺便买了一个笔记本,买的时间并没有想起要做什么,打开来却习惯性地在第一页写下了年月日,我才醒悟过来,自己是想写日记了。
日记,仔细想想,好像自从上班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写过日记了。因为上班太累,也因为办公室的生活远不及校园里有趣。现在重新执笔写,不由得想起以前从不间断地写着的,都是些在学校里的事情。感谢那段美好的张扬青春,它还为我带来了一份真挚的情感,幸好当时都曾用笔记了下来,现在虽然没有带在身边,回想起来心头仍是热热的,尽管那样单纯快乐的岁月,已经一去不复返。
其实这一年多年,我岂止不再写日记。我也不再为于颖煮他爱喝的热奶茶,不再与他分享彼此的喜怒哀乐,不再随时地关心着他,连他偶尔生病,我都是事后才知道。他刚接手公司,在这一年里承受了多大的压力,而我却不能陪在他的身边为他分担、照顾他,只是任性地做了个并不称职的女友,经常反倒要他来关心。我们之间如果说已经隔了一面墙,那也是两个人一起垒起来的,而最先放上砖块的,绝不是于颖。
当初我留在A市的初衷本是为了陪着于颖,后来却四处出差,连电话都很少打来,这近一年来,我好像一直是在身不由己地疯狂忙碌着,却忽略了身边最珍贵的东西,轻易地放掉了握在手里的幸福。慢慢地,他成了冷静内敛的于总,我呢,是佳郁公司最勤奋的员工,这两个角色,而都是对方都不了解的。直到了今天,在这个陌生的地方,面对着干净的笔记本,我的心情才能沉绽下来,静静地回想过去和现在。
如果可以重新来过,我一定不会让邹芸芸的故事发生,可是时间不能倒流,是我没有用心去珍惜。跟他分手,与其说是惩罚他,不如说是为了处罚我自己,毕竟现在,于颖仍是我最爱的人,离开了他,我不知道还可以在谁身上找到那份想要的幸福。
我开始重新写日记,也暂时在这个小镇住了下来。每天早上跟老板一起去种菜,虽然帮不上什么忙,大部分时候我都是沉醉于久违了的乡土气息;下午,我都会泡在图书馆里,这里有很多文言文的老书和名著,看得我爱不释手;晚上,我辅导小艳的功课,陪邻居们聊天,逛街。感觉上我已经很久没过这种宁静而有规律的日子啦。这里的通讯不发达,电视、报纸也时有时无,所以很多时候我索性是不看的。不过这样反倒增加了大家交流的时间,小镇上的人全都像是一家人似的,他们忙碌于各自的营生,却又非常淡泊。不像城里人每天的疲于奔命,工作和生活对他们来说更多的是享受。像老板一家:旅馆的生意清淡,他们却经营得很用心,对每个客人都像亲人一样,看到他们住得高兴就心满意足了。过着相对来说并不现代化的生活,他们的人生也许比城里人更聪明。
哭了出来
周末,小艳带着我去他们学校玩,这儿当然不会太大,但各种设施倒也齐全。转了一圈后,我们来到操场,现在并没有什么人在,见小艳有点担心她妈那里忙不开,我对她说:“你先回去帮你妈吧,我在这里坐一会儿就回去。”她不放心地交代了一通要怎么走回去才离开,可见我的路痴能力已经让她觉得很恐怖了。
我在操场边的草坪坐下来,视线落在一旁的跳远用的沙坑上,上面有很多脚印,看来是经常有人来练习,毕竟只是中学生,他们跳得都不太远,哪像那个运动健将于颖,他一脚下去能比任何人都蹦得远。
时间,仿佛回到了刚告别不久的校园里……
一个姣健的身影从沙坑里爬起来,顶着满头满身的沙子,跑向等在一旁的女孩,他笑得很开心地,叫着:“叶子!刚才跳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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