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春花祭》第27章


焕晨气定神闲的坐了下来,缓缓的语调从她冰冷的口中流淌出来。
“我,作为一个公司的董事长,我不会关心你们用什么方式去宣传,去策划,去请谁来代言,去请什么样的编程师,我看的只是数字和结果,其他的跟我无关。我现在看到的就是,‘奇迹世界’近百分之三十的客户被别的公司给撬走了。我感到很悲哀。记住,如果你们有价值,那么,你们会永远屹立在‘奇迹世界’,经久不衰。如果你们谁想为了自己的失误,找各种卑劣的理由和借口,那么,会议结束后,请到Linda那领取整理箱。”
大家的表情如同吃了一只死老鼠一样,不,他们的表情分明是吞进了一个死老鼠,可是老鼠在他们嘴里突然又活了。
焕晨扫视了大家一圈,接着说。
“这是下个月的计划分析和报表,大家看一下,如果没什么问题,散会,哦对了,再跟大家说一下,Linda那,其实有很多整理箱,如果需要,大家可以随时去拿。”焕晨说完,大步的迈出会议室,留下一屋子惊愕的人群还在回忆关于‘整理箱’的噩梦。
Thefingerslove。
晓峰手里此时也捧着一堆文件,办公桌上摆满了咖啡杯子,接近一天了,他不让任何人靠近他的办公室,原本清瘦的脸又蒙上了一层苍白,双目通红,显然睡眠不足的样子。他一遍一遍的翻阅着近几天的营运资料,似乎发现了某些端倪,可是脸上的雾气似乎还在弥漫,眉头也锁得更紧了。
看来,一切正常的背后,正酝酿着某些狂风暴雨。
而这些狂风暴雨来临的前兆,似乎又是那么合情合理。
此时,我正和勋穿着厚厚的长款羽绒服,带着夸张的棉帽子和手套,在中央大街上闲逛。
和其他游客一样,我们处处留念,如果不是哈尔滨的治安比较好,而我又处于和谐社会,我想我肯定要在防洪纪念塔上刻上‘何秋染到此一游’几个大字的。
哈尔滨的确是个时尚的城市,到处都充斥着年轻的气息。
我嘴巴张得像鸡蛋一样大的看着我眼前的美女穿着丝袜从我身边走过,没有颤抖,从她脸上的淡定中也看不到任何寒冷的感觉。我迅速掏出了随身携带的温度计“零下27摄氏度。我不禁竖起了拇指,神人啊,看着女孩子的背影,我开始懊恼自己的熊一样臃肿的体型,也开始感叹哈尔滨女孩的热情和奔放……
我继续闲游着,我想让我的思绪放空一段时间,不想面对这苦逼的现实社会。
现代社会,利益冲突。生活把一张张单纯的脸拉进了复杂的社会,榨干了他们烂漫的笑,只留下许多无奈和失望的表情,这,才是悲催生活的刚刚开始。
正文 第二十五章 孤辰 袁辰轩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12417 16:39:59 本章字数:3431
似乎所有城市都是快节奏的,川流不息的人群,车水马龙的街道,上班族排队挤公交车,手里还捧着没吃完的豆浆和三明治。有车一族则是坐在自己引以为傲的专属坐骑里手握着方向盘不停的按着喇叭,烦躁无奈的看着旁边的行人一个个的从自己的车前走过,他们也怀疑过自己为什么要买车,其速度还比不上骑自行车的阿姨和蹦蹦跳跳的学生,可是当绿灯开始,他们脚踩一下油门便看见被落得好远的阿姨和行走的学生时,他们脸上又再次浮现了笑容……
特殊的历史进程和地理位置造就了哈尔滨这座具有异国情调的美丽都市,哈尔滨建筑风格别具风韵,很多欧式建筑遍布市区。它不仅荟萃了北方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而且融合了中外文化。这,就是我喜欢哈尔滨的原因之一。
可是当你涉身于像马克威或者国贸这样的超级市场里,人头攒动,空气中充满污浊的气息,这时你就会感觉到,哈尔滨其实也是一个人口密集的城市。
当你看见在人和地下商场里因为5块钱跟售货员讨价还价的死去活来,脖粗脸红的阿姨或是姐姐们时,你就会明白,其实哈尔滨也不是表面看起来的那样光鲜亮丽,哈尔滨也存在各种各样的小市民,他们不会涉足花一个月工资才能喝上一碗粥的Fingerslove,也不会花几亿或几十亿人民币从严嵩或者焕晨手里购进一款游戏的代理权,他们不会手里提着LV的包包到处乱转,甚至也会看着华丽PRADA精品外衣望而却步,但是他们还是乐此不疲的活着。带着对明天的期望与幻想,带着对生活的热爱和执着,奔奔波波,忙忙碌碌,相径奔走,不知疲倦。
冬天终于准备收回了它的寒冷与凄寒,我终于闻到了春天的味道。
看着路边的冰灯开始渐渐萎靡不振,我突然很难过。我发现,人往往就是犯贱,当天寒地冻时,我几乎每天诅咒冬天一万遍,希望冬天早点灭亡,可是当春回大地,万物准备复苏时。我却有点恋恋不舍,起码,我最心爱的冰灯是依赖冬天而生的,冬走了,它也要灭绝了。我伸出手,抚摸一下冰灯明亮的表面,刻骨的冷让我浑身发颤,可是我依旧疼惜的来回摩挲。我摊开双手却发现,我对冰灯的眷顾,却成了一种伤害,我碰到的表面,已经化成了水,瞬间消失不见。于是,我站在中央大街上热泪盈眶,所有路过的人都把我当成了疯子。没有人知道,我是在心疼面前的冰灯。
渐渐的我开始习惯了这种快节奏的生活,每天朝九晚五的捧着豆浆和三明治,等地铁,有时也会因为几块钱的差价跟着卖菜的阿姨争得死去活来,每每我做这些时,勋便站在一旁,看着我笑,也许我的样子有点欧巴桑的风范。在旁人眼里我们就是一对令人羡慕的小情侣,没有争吵含情脉脉。
平静的小生活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安逸和踏实,我现在也是工薪阶级的小市民。每天平平淡淡,简简单单。
我和勋合租了一个两室一厅的小房子,因为我害怕一个人,我也比较喜欢这种类似群居的生活。我们就像两个寄生虫一样,彼此依赖,相互存活在对方的气息下,渐渐习惯。
凌晨两点,电话铃声骤然响起。不知什么时候该死的勋把我的铃声调成《爱情买卖》了。
“当初是你要分开,分开就分开,现在又要用真爱把我哄回来”慕容晓晓彪悍的声音在这个午夜显得那么诡异。这首奔放的小曲儿让我的困意瞬间减退了百分之三十,可是当我迷迷糊糊的摸索到电话的藏身之处看到来点显示上那个比爱情买卖更诡异的名字时,我的睡意从我从床上跳起来的那一刻起,消失的无影无踪。
袁辰轩。
孤辰传媒的总经理,也就是我的顶头上司,我习惯性的在他电话进来不超过两声的等待音之前接起,然后用最恰当的声音回答道:“喂,您好,孤辰传媒广告部何秋染。”
“紧急会议,到公司开会。”他的声音不容质疑,果断简洁。
“好。”我从来不会拒绝他的任何要求,因为我没有这个魄力,当然,我也没有这个权利。
我用最快的速度洗漱,我把头拼命的伸进凉水池里,想让自己清醒到最佳状态。
我感觉经过几个月的锻炼,我已经风雷厉行的如同一个妖精。
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素颜,简单却多了一点清爽儿,在这个妖精走兽纷繁杂乱的年代,我们的单纯,渐行渐远。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突然想起刚去孤辰面试时和袁辰轩的对话。
“你也是来应聘的?”我看着一起在等电梯的袁辰轩手里也拿着一份类似个人简历的文件。袁辰轩的样子勾起了我想跟他说话的欲望。冷冷的表情,干净的面容,精致刚毅的五官,和一尘不染的白衬衫和没有一丝褶皱的西服。他精明和干练的感觉,让我想起了焕晨,这个我曾经躲在她不太宽厚但是却能遮风挡雨的肩膀下,为我撑起一片天的女人。
袁辰轩“……”
他沉默,也难怪,长得好看的人,与生俱来就带有一种傲气。轻歌是这样,陶子是这样,焕晨,更是这样。但是袁辰轩越这样,我变越喜欢,因为,在他身上,有焕晨的影子。
“你应聘哪个部门啊,我是来应聘广告策划的,没准咱们能成为同事哦。”我欣喜若狂的看着他。
袁辰轩“……”
“我有很多年的广告策划经验,以后有什么不懂得你可以问我。我绝对义不容辞。”我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慷慨的就像当初陶子扔给乞丐百元大钞一样从容。
袁辰轩“……”
电梯到来的提示音打断了我的自说自唱。
袁辰轩迅速迈向电梯,躲避着我,如同瘟疫。至始至终他都对我的搭讪和示好不理不睬。
我没有生气和疑惑。
我还是那样安慰我自己,‘没什么,长得好看的人一般都比较骄傲。’
令我很欣喜的是,他跟我在同一楼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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