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里的阴谋》第56章


“被害人方丽萍,请你陈述一下当时的受害事实。”台上的一个审判员向丽萍说道。
面对这样庄严而神圣的场面,丽萍就是再怎么样的淡定,再如何的坦然,毕竟她还是一个女孩子,而且是有生以来第一次经历这样的状况。所以,她还是不由自主的在神态上显得有些拘谨。她往台下扫视了一下,又朝旁边被告席上的杜晴看了看,她可能有点口渴,连着咽了两下喉咙,但还是没有开口说话。看她的神情,她仿佛是在紧张的思考当中,又仿佛是在自己的内心激烈的斗争当中。
“请被害人方丽萍陈述当时的受害事实。”审判员又重复了一遍。
台下的古志华马倩和暑娟他们,这时都已经把心提到了喉咙口。
季芳的两只手紧紧地抓住瑞涛,她是个性格外向的人,因此她的紧张的情绪完全流露于外表。他们都听瑞涛请的律师说过,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只要当事人一口咬定被告是带着凶器去杀人的,哪怕是一根汗毛都没碰到,罪行照样可以成立,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到时候官司只是吃多吃少的问题了。
现在,此情此景,对杜晴来讲,要减轻罪过,或者说证明他并没有犯罪,丽萍的陈述也许是最高检验标准了,她说出的每句话,对于这个案子来说,甚至比审判长的话还要有分量。
只有那个总经理老头,坐在第三排的位子上,根本看不出他有什么急躁的迹象,他从一开始到现在,始终是一副悠然笃定的样子。他的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他难道对杜晴命运的最关键时刻一点都不揪心?倘若杜晴真的吃官司了,公司里缺少了这么一位重要的管理人员,他能有现在这样的逍遥和自由自在?
“我现在仔细的回想起来……”丽萍终于开口说话了,可能是她思想斗争的过程已经完成,她已经确定了自己该如何陈述,因此她的语气显得比较从容:
“被告当时其实并非想杀人,他可能只是因为过度的愤怒而作出的一种非理智的鲁莽行为。他只是想在我面前对我所做的卑劣行为作出强烈的控诉;因为我的杰作使他拥有了一段刻苦铭心的爱情,这段爱情令他如痴如醉,而现在又必须要放弃。我非常理解这种失去真爱在心灵上有多么疼痛,也完全能够体会到这种欲罢不能忘的精神折磨和感受。他虎视眈眈的拿着刀对着我,却丝毫没有要动手的迹象,他只是用最能够鄙视我的语言来骂我,以此来发泄他心中的怨恨……他的这种怨恨不完全都是在我身上,也来自于他自己心中的那份将不得不失去的爱……如果他要杀我,在他进房间的一个半小时里随时都可以下手,但是他没有。我们始终处于一种对话状态,因为我们本来就认识……
“我要向法官陈述的事实是,被告应该是个典型的热血男儿,说他有故意杀人动机实在是言重了,充其量只能说是恐吓我,或者说是在用语言来羞辱我。因为,从头到尾,我丝毫没有感觉到他有真正要动手行凶的任何行动。”
第一百十八章 庭审在继续
丽萍的这一番陈述,出乎意料之外的不仅仅是马倩和古志华,还有更多的人。这当中包括丽萍的父母,更包括在法**的所有司法人员在内。因为,丽萍父母在报案时的口供与丽萍在押时的口供,跟刚才丽萍所陈述的内容实在是相去甚远。某种意义上说,她这是在翻供!尽管法律上确有翻供这么一说,但必须是以还原事件真相为前提之下的。
“被害人方丽萍,这是在国家司法机关的法**,你说的每一句话都要对自己负责任!假如你违背事实说话,那就是作伪证,作伪证同样也是一种犯罪,希望你明白这一点。”审判员严肃而认真地提醒她。
“我说的都是当时实事求是的整个过程,我现在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实话,从他走进我的房间后拿出刀开始,我根本就不相信他会杀人。道理很简单,我从他对我的问话里和从他的面部表情上可以明显的判断出来。假如有证据证明我说的不是实话,证明我是在作伪证,我愿意接受法律对于我作伪证罪的严厉惩罚!”
“好了,方丽萍你的陈述内容已经表达得很清楚了,我们司法机关会作进一步调查的。现在,由被告人杜晴陈述犯罪经过。”
令人觉得有意思的是,杜晴听了审判员的话以后,也同样没有马上开口说话。他紧锁着浓浓的双眉,像是在思考着自己将如何来应对丽萍刚才的那一番慷慨表白。
他的这种犹豫,可把马倩和古志华急死了!瑞涛和季芳也同样急得要命。瑞涛在下面小声地对他们几位说:“杜晴这是在犯的哪门子的傻?还有什么好考虑的?既然人家网开一面放弃对你的追究,你就顺水推舟表明事情经过确实如此不就完了,难道还要充好汉?说自己当时确实存在杀人动机?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方丽萍所作出的宽容不仅没得到回报,反而将她往远处送了一程?这方丽萍本身就有罪在身,杜晴如果不认可她的陈述,就等于是在作伪证,那岂不罪加一等?
杜晴还是没有开口。
这下可急坏了这么多为他担忧为他揪心的这些亲朋好友。这说明,瑞涛刚才的担心是有一定道理的。他太了解杜晴的性格脾气和为人,就像古志华说他小时候的犟脾气一样;陈瑞涛曾经说过,你看杜晴在总经理老头面前唯唯诺诺的样子,其实他的骨子里比谁都犟。瑞涛最恐惧的就是,在这样的关键时刻,这个“怪才”非要上演一出英雄气概,非要来个“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壮举。这样的话,那就可悲得“可歌可泣”了。
“被告人杜晴,不可拖延时间。现在法庭要你陈述一下你的犯罪过程和犯罪事实。”
听证席上的所有眼光,都集中到了杜晴的身上。
“我没有犯罪,我是指故意杀人罪。正像刚才被害人所说,我根本没有想过要去杀人;方丽萍也没有犯死罪,即使她犯的是死罪,也轮不到我来处罚,毕竟我们国家是个法制的社会。不仅如此,我还从她的所谓报复的理由当中隐隐的感到过一丝的公道。问题的关键是,当她的父母亲闯进来时,发现了我手上的刀,误认为我是在要杀他们的女儿;然而事实上,她父亲进房间以后从我手上把刀夺走,一直到公安局的到来,我没有作过任何抗拒性动作,更不用说有什么行凶的举止,这一点,可以让方丽萍的父母,也是唯一的两个现场见证的证人自己说。”
听了杜晴的这一番表白,瑞涛觉得自己的担心已属多余。可能是杜晴在脑海里确实斗争和犹豫过,但最终还是选择了现实一点为上策。
这里的马倩和古志华,心里的一块石头也总算是落了下来。他们对杜晴能够接领丽萍的这份宽容的开心程度,甚至要超过对丽萍的网开一面的感激之情。以他们对他的了解,这个人倘若脑子里哪根筋搭错的话,犟脾气一上来,说不准会有什么意料之外的情况发生。
但是,也许他终于弄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他不接受丽萍的这一份慷慨“施舍”,受伤害的不仅仅是他自己,也把丽萍和更多的善良的心给伤害了。
第一百十九章 律师的言辞
“被告人杜晴,这是在法院的法**,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要对自己负责,希望你清楚这一点。”
“我很清楚。”
“好,被告人的陈述已经完毕。下面,由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发言。”
瑞涛请来的那位专业的中年律师清了清嗓门,摊开一叠稿纸,很有风度地开了腔:
“首先,我想请各位弄清几个问题。”这位律师似乎很沉着,语调显得不急不躁。
“第一,被告是闯进当事人家里去的,还是被害人自己放他进去的?这点很重要,因为如果被告当时确实是一副凶神恶煞的要杀人的样子,当事人怎么可能会让他进房间?
“第二,从被告走进房间的十二点左右,到公安局赶到时的凌晨两点多钟,这中间被告有近两小时的作案时间,如果要杀人的话,在这段时间里,不要说是一个女孩子,就是成年男人也可以杀掉好几个了。他为什么不下手?是当事人的竭力反抗而导致了作案未成?还是被告本身早已放弃了作案的念头?抑或是他根本就没有想过真正的要去杀人,而是用一种恐吓的手段来对被害人进行谴责……在这里,我想请问一句被害人,在那天夜里发生事件的整个过程中,你是否有过因为害怕被杀害而作出的抵抗举动?”
“没有。”丽萍的回答很肯定。
“很好!”律师说道,“被害人和被告人的陈述既然已经完全吻合了,我的话也说完了。”
听证席上一阵骚动。
“下面,请证人陈述当时的亲眼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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