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应该可以简单点》第34章


全场都很安静,大家在等待着藏雪的下文,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许晨一的脸上显出惊恐的神色,尽管这一切问题早已搅的他寝食难安,可是他对答案的恐惧却早已胜过问题的本身。所以,他宁愿假装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5年前,上网刚开始在校园里流行,13岁的藏雪让姐姐给她申请了一个QQ号码。姐姐笑藏雪情窦初开了,想谈恋爱了。她告诉藏雪,她们班上早恋的男生和女生都是在网上交往的,只是两块屏幕的间隔,两颗那么纯粹的心灵就可以靠在一起。
那个时候,藏雪觉得上网又神秘又恐惧,她像只小兔子一样躲在藏朵的怀里,她告诉姐姐她怕。藏朵搂着13岁的藏雪,轻轻的告诉她,能加她QQ的男生一定先要经过她的审核,她确认他不会伤害她的时候,她才会同意藏雪加他的。她会好好保护妹妹的,藏朵搂着可爱的藏雪,悄悄的告诉她。
可是,就在藏雪13岁生日那天晚上,阳朔发生了因为开矿引发的地震,那一天她失去了一切,她失去了说要保护她的姐姐。
她只有姐姐留给她的那个QQ,5年来,这个QQ上一直空空如也,没有任何网友。她等了5年,她等到了许晨一的到来,他能够轻易的说出她魂牵梦绕的阳朔。她想起姐姐藏朵说过,只有经过她的审核,男生才可以加她的QQ。她觉得是姐姐看她一个人太寂寞了,她太需要一个人陪伴了,姐姐在那边有爸爸妈妈,而她只有一个人。
可是在她汹涌的陷入爱情之中的时候,姐姐却意外的出现了,看到姐姐站在爸妈墓碑前的时候,茫然和悲伤让她不知所措。她就眼睁睁的看着姐姐和她心爱的男子那么轻易的从她身边走过,没有停留。
回到上海,她通过叔叔的关系调查清楚了事情的真相,包括这些年来姐姐为什么活着却不去见她,让她思念和孤独那么多年。她一个人在15岁那年来到上海,然后通过自己的手段在这个纸醉金迷的城市里生活了下来,就这么度过了5年的时间。
她恨她的爸妈,因为她一开始就是孤儿,只是被收养而已。她天生敏锐的神经总是感觉到爸妈对她和妹妹不一样,就连地震的时候,爸爸第一个想的人也只是妹妹藏雪,他把她丢在黑暗的废墟里。她在废墟里呆了5天,没有食物和水,可是她却活了下来。被救出之后她在救助医院呆了一周,然后没等伤好就孤身前往上海。
她没有钱,可是她有她的手段,她能够让自己活下来。她其实就在藏雪身边,她看着她的优裕生活,看着她的孤独,她却在那里冷笑。
藏雪哽咽着说:“姐姐,你知道爸爸是怎么死的吗?”
藏朵冷冷的哼了一声,她紧紧攥着手里的钻戒,那是许晨一马上要亲手戴在她的无名指的结婚戒指,那里会有他们永不分离的誓言。
藏雪说:“那天爸爸从楼里跑出来,整栋大楼已经岌岌可危了,他把我放到院子里,让我一直朝河边跑,然后他又跑了进去找你和妈妈。他上去不到5分钟,楼就垮掉了,我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庞大的楼房像趴下去的巨兽一样垮掉了,爸爸就压在下面。我哭着朝前跑,可是还没出院子,倒下去的电线杆就砸中了我。后来我知道,那次坍塌并没有夺去爸爸的生命,可是却让他失去了一条腿。第二天清理废墟的时候,怎么也找不到你的尸体了。爸爸就发疯了一样在断墙废墟里找你,他几乎是爬着刨尽了所有的地方,全身上下都是血,别人拉都拉不住他。最后,他钻进混泥土的断墙里,墙壁垮掉,上天没有给他第二次奇迹,他没有再爬起来。”
“姐,我们再也没有爸爸了——”藏雪说。
藏朵怔怔地看着她最亲的妹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眼神逐渐涣散,她紧紧握在手上的钻戒,“铮”的一声掉在地上,滚落到不知那个角落。而她一贯连微笑都夹着冷漠的脸上,此刻已是泪流满面。
第三节 我的青葱流年
暮小晚,我一直很郁闷,为什么不是宛如的宛或者温婉如玉的婉,让我做个名义上的美女不好吗?唉,有时候我真佩服我没文化的老爸,说什么,因为是傍晚出生的,所以就叫小晚了。不过也还好,我老爸没给我取那些花花绿绿的名字,别看到晚霞就叫小霞了,或者是啥彩云的。那样,我更接受不了。
任劳任怨的跟着我妈摆摊,“小晚,后巷子东大街的花房里有人住了,还来了个王子呢。”胖胖阿苏顶着她的超级大嗓门就来叫我,然后用她强壮的身躯拖着我往东大街跑。据说东大街的花房是我们镇上最贵的房子,我活着十二年以来都没有住过,但是每天却可以看到它像城堡般被圈在很多花朵围绕成的花墙里。于我,暮小晚,住进去那不是奢侈,是童话,能踏进才是莫大的奢侈。
被阿苏肉肉的手拉着手心都出了汗,擦着掌心的汗,然后抬头,那是王子吗?王子是不是都像这样,穿着整齐漂亮的西服,系着蝴蝶结,从黑色光亮的私家中平静地走下来,然后,不问身边的世事,径直走在幸福的阶梯。幸福的转角阶梯?玻璃花房?
阿苏完美的继承了她爸妈的优秀基因,包打听,不一会儿,便向周众搜肠刮肚的获取消息。有时候,时间就是这么浪费的,不过我的时间却是浪费在王子的身上了,突然我就那么文泉思涌的想到了一个成语,一见钟情,是的,我想我就是这么早熟吧。经过阿苏半天的讲解,终于知道,王子的名字是莫子轩,他家是从美国迁回来的,当然过几天念书也是跟我们一样挤在镇上唯一的那所中学里,其它的也没什么了,反正就是一切王子该有的,他都有。
莫子轩,十三岁,跟我们一届,但是永远高贵独立。每天,私家车接送,整齐干净漂亮的校服,艳羡的目光。每天,我都会特地从东大街走,路过花房,逗留在花墙外,看不高的花墙内,帘卷的窗户前,落寞的身影,修长的手指像蝴蝶般飞落在黑白琴键上。每天,不管晴天雨天,我都会带上一把小伞,雨天里我会撑着它一如继往的听莫子轩按动琴音。温暖如是,零落记忆,我追随着他的影子从初中,再到高中。
彼时,我跟阿苏已经十七岁,莫子轩,十八岁,他还是如往常般独立,高贵,只是更加出众,落寞。关于他的风生水起,学校里有N个版本,传说他已经交往了好多个女朋友,传说校花夏小染是他现任女朋友,因为有人看到他们一起出入花房,传说他根本没交过女朋友,因为他家教甚严,诸如此类的版本每天都在上演。此时,我也算作学校风云人物之一。广播室,主持人这个职位便是我风云学校的原因,当初在班上朗诵了一首诗而已,便被热血语文老师拉去当主持人,更被他邀去参加一些小型的歌唱朗诵比赛。
而我接手广播室,不止是担任它有一定的收入,更是想不断地锻炼自己,幻想着有一天,把歌唱予你听,你知道吗?我梦中的王子,莫子轩。每天,听到花房里传来你弹奏钢琴的美妙声音,我多想幻化成公主把歌唱予你听。每次,看到你整齐漂亮的衣服,修长的手指,再看看自己,破旧的牛仔裤,粗糙的手指。然后,远远地看着你淡淡的表情淡淡的弹奏钢琴,像是有许多蝴蝶飞过黑白双键。每天听你弹完一首曲子,我便走开,这个世界没有灰姑娘,午夜十二点也不会有南瓜车,水晶鞋。只是,王子,莫子轩,我只想把歌唱予你听。
填志愿前,我用微薄的薪水请了阿苏一个星期的鸡腿,她充分得用她的优秀基因打听到了莫子轩要报的大学,于我,不是遥望,我功课还不错,每次都能和他一样坐落在年级前十名,只有这时候,我才觉得我跟他的距离这么近。风城C大,这意味着要离乡背井,要有足够的报名费,要有足够的车费,总之就是跟钱有关,而我最缺的大概就是这生不带来死亦带不走的钱吧。
填志愿的时候我没有犹豫,风城C大,我还妄想当个灰姑娘。整个暑假,我都在打工,只是每天仍然要聆听那动人的钢琴声叩入我的心扉,然后幻想着有天把歌唱予你听。漫长的两个多月的暑假,顶着酷暑炙阳,皮肤被晒的通红,不过还好,尾随着漂亮老妈的优秀基因,怎么晒都晒不黑,只是每天累的腰酸背痛,但是听到悦耳动听的琴声,这一天的阴霾一天的铅华都被它洗礼的干干净净。
风城C大,果然是莫子轩心心向往的好地方。小道,树荫,梧桐银杏,高楼红砖青瓦,古色古香但又不缺时尚,弹钢琴的那个王子就应该永远住在像城堡般衬托他气质的地方。C大,名不虚传,名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