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头,你怎么又睡着了呢(完本)》第32章


漂泊的人,总有温馨的记忆,却无法永久珍藏。换句话,倘若我们有了温馨的小窝,有了可爱的BB,连孩子的尿布都换不过来了,哪有时间去如此浪漫?
上帝真是公平。
73婚姻应建立在誓约,而非契约之上
无意研究全国的婚礼风俗,这些风俗习惯纵然千差万别,但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拜天地。或者,类似的拜神环节。
农村的婚礼更注重选一个良辰吉日,这个“良”和“吉”,便是人们心目中的一种向往。怎么才能达到“良”和“吉”呢,这就得说到婚礼两人的八字用神了。
说一千,道一万,小两口敬酒发誓,都是为了敬神。
包括月老在内的很多神们,倒不一定能记录到天底下所有的誓言,但人们对神总是心怀敬畏。
讲一个小故事,老家有一座庙,庙里有间小黑屋,门上挂着一把黑锁,常年不开门。人们传说,屋里住着一位叫黑脸判官的神仙,只要人间有了不平的事情,两家人去摇一下那把黑锁,三天内必见分晓。
人们传得神乎其神,这个分晓几乎都一一应验了。其实,关于应验,就按现代的心理学也能解释清楚,做了亏心事的人,那三天内必将心里犯嘀咕,怕呀!怕着怕着,果然就出事了。
婚礼也一样,要是建立在这种神明的导引下,它们就不需要分大小,分简陋或隆重,只要彼此心中像过电一样,有那种感觉就可以了。这就是誓约的力量。
通过一场婚礼,让家人,让亲戚朋友知道,这个男(女)人是我的!
但是,契约和誓约,有时候一样不可靠。
李连杰、郭德刚、张国立、孙楠、冯小刚、李湘、张曼玉、王菲、何晴、林忆莲、李宗盛、江珊、高曙光……
谁能说他们第一次结婚没举办过婚礼?甚至,现实中的很多人的婚礼,就算倾家荡产也不一定能有他们隆重。
尘世的人们过分关注这些明星了,其实在身边,也有很多离婚的人们,只是我们懒得去关注罢了。
将婚姻通过婚礼而和世俗的所有关系纠缠到一起,这就是婚礼的一个重大作用。婚礼的前一天,邻居的小孩还羞羞答答叫你姐夫,到了第二天,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喊出来一句话了:
“姐夫,红包!”
这就是区别。
一场婚礼,能让所有的人都理直气壮。
可是如今的社会在大踏步的变化着、进步着,移民人口越来越多,我在外面怎么样,老家的人根本无从知道,如果小两口也在不同的城市,一场被认为合乎逻辑的婚姻最多可能要达到四五次的婚礼才能给个交代。
就拿我来说,在两个人的老家各办一次婚礼。倘若不这样,可以请对方的七大姑八大姨去另一方的老家去办,坐火车就小气了,谁愿意坐三四十个小时的火车去吃一顿大餐?就算坐火车,按我的情况来算,一个人来回成本一千,这仅仅是卧铺车票的钱,如果算得更详细一点,火车、汽车上的时间就得三四天……
20个亲戚,每人两千,四万元人民币,这是最最保守和穷酸的算法。
但现在谁愿意坐火车?
要是飞机就乘以四、五,十六万到二十万。
两边的老家办完了婚礼,还得在单位办。要是两个城市,那就再办两次。
你怎么着也得表示一下,毕竟对方结婚的时候你曾几百几百地送过红包,不表示都觉得对不起自己了。
看吧,算来算去,其实,所谓的婚礼在很多时候都在为既得利益着想。人家的孩子结婚时我送了多少多少,我家就这一个孩子,这么多年送了那么多彩礼给别人,该到我捞本的时候你怎么就说不办婚礼了?
老人有老人的算盘。
这时候,年轻人的婚礼,更多意义上便成了一种保持收支平衡的秀头。
梁朝伟、刘嘉玲那样的婚礼就不光是作秀了,更多的是一种双方利益集团的商业需求。我等参祥不透,也不便多说。
头顶三尺有神灵,哪儿的佛不是佛,非得到国外?
这些有钱人现在没办法到月亮上去办婚礼,否则,他们可能会到月亮火星上去了,因为那里高,离月老近一点吧。
我现在的想法很简单,只想简单地拉着丫头的手,到一个佛教圣地,当着众佛的面,轻轻告诉丫头:这一辈子,我只爱你一个!
在这个世界上,誓约永远要比契约管用。因为,维护这个世界正常运转的不是法律,而是人心。人心就是誓约,与冥冥之中诸神的约定,要不月老大人就下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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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NNA,这是什么字?
某一日还没到她下班的点,她就煞有介事地给我来电话说要跟同事去深圳书城。我怎么觉得这事情有些瞎子女婿拜丈人,有点有眼不识泰山的味道呢?
丫头啥时候也会去书城,莫非她从认识到自己对国文或洋文的不足,要恶补一下。说实话,她这个临时的决定,让我琢磨了小半天。
晚上,我到面馆随便吃了点,抱着先奚落一番后支持一番的心态等着看她买回来什么书。
等到十点多,大包小包地进来了,我赶紧接过来,依次发现她买的东西如下:面包、几个牙刷、牛奶……
就是没见书。
半天,她才从小包里掏出一本钢笔字字帖,不好意思但又意志坚定地告诉我:“我要练字。”
闲话不说,她是外面吃过饭回来的,一回家冲凉洗刷,然后赶紧坐在茶几前一本正经地开始练字。
一般碰到这样的情况,我们都是各干其事,互不干扰,就是视对方为空气的那种。我心下窃喜:没有好的电视剧了,总有一样东西能把你拴住,看来这孩子是有上进心了。
没写几个字,她就问我:“一个王(音)字,一个民字,怎么读?”
“王,民?”我脑子里迅速搜索着,这到底是什么字呢?
想了半天没想起来,她就嘲笑我:“好歹你是个文化人儿啊,这么个字都不认识。”
“五笔怎么打?”我问她。
“哦,YNNA。”她回答。
于是,我把输入法切换到五笔,输入“YNNA”,天,居然是个“氓”字!
“这是流氓的‘氓’字啊,你咋连流氓都不认识了?”
“哦,放一起我认识,拆开就不认识了。”她回答得轻描淡写。
我伸过头一看,还连一行都没写满。写完“氓”字,她若有所思地站起来,走到书架旁边,扫视半天后突然长叹一口:“唉,先睡觉,明天继续!”
这一继续,一周过去了,那本字帖煞有介事地摆放在茶几最显眼的位置上。我没提醒,她也忘了。
啥时候能记起来,这个得看她心情吧。
女人有时候就是这样,经不得刺激,比如某一天,她坐公交车碰到一老外,哈罗长哈罗短磕磕绊绊地说了两句,微笑了一下,末了,再说句byebye,就觉得跟外国人对话了,就觉得自己的词汇量简直太小了。回家后,受罪的肯定是我,列举几本背单词书的清单让我在几天内买回来,然后翻箱倒柜地找出原来没动过的新英语书……
这才是一个小小的刺激。
诸如此类的刺激,列举起来,那真叫一个多,俗话说“好奇心害死人”,也许,女人就是这样一种动物吧,能坚持几天的项目忒少,但引起她们兴趣的项目却举不胜举。
75吃西瓜,先买止泻药
有过胃病的人都知道一个这样的“潜规则”:越是不能吃,越是嘴馋。
我老爸年轻时也得过严重的胃病,在胃病的折磨下,他养成了一个“刀枪不入”的习惯:凡是零食,一概不吃,也不吸烟不喝酒。
那是多大的折磨,一日三餐,不是稀饭就是面条,医学上叫“半流食”,一家人都得跟着清心寡欲。
有时候大夏天的,川水地区的菜农将西瓜拉到我们家门口,红色沙瓤的,一看就能流口水的那种。小时候家里条件不算很好,所以,买个西瓜就跟过节一样。只要买回来,我们仨就像看外星人一样将西瓜围起来。
等到老妈把瓜切开后,每人几块,狼吞虎咽。
奶奶也吃,老妈也吃,只是她们比较慢条斯理而已。唯独老爸像一个无关的人一样,看报或者做他的事情……
那时候就想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能在大夏天里将包着泥皮的沙瓤西瓜忽略呢?
如今,我也到了做父亲的年龄,可是依旧难以理解父亲的执著。
因为在吃西瓜这件事情上,我始终表现得跟个孩子一样。
前几天有一次吃完晚饭,窝在沙发上总觉得少了点啥活动,于是带着丫头下楼找感觉。其实,心里已经有了目标,表面上装得跟没事一样。
先是到了药店,买了两样简单的止泻药,然后直奔西瓜摊而去。
丫头几乎不知道所有药品的用途,只觉得我买药是件很正常的事情。后来到了西瓜摊旁边,她才恍然大悟地问我:“你这个是不是治拉肚子的药啊?”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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