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时差之同心圆》第3章


还有比这个更悲惨的吗?
她歪头,一脸纯真地打量满手的黏腻,还凑到鼻前闻了闻。
他窘得半死又吓得半死。这不是OREO,无法让你转一转、舔一舔再泡一泡牛奶啊!
他赶紧抽来几张面纸,狠心屠杀掉落入她掌心的万子千孙。
然后,他好不容易将她拐到床上乖乖躺好睡觉,安分没几分钟,她又爬到他身上来。
然后他的第二次,是爆发在她腿侧。
这世上,到底有没有一本「第一次照顾醉妇就上手」的书?
缠闹了大半夜,他苦中作乐地这么想。
她好像又发掘到新游戏,开始咬他肩膀。
「……」
他都累了,她为什么还不累?
最后的最后,他只记得自己完全放弃任何的挣扎,任由她宰割了。
到底是谁说女人不可以随便跟人喝酒,容易失身的?
明明被乱来的就是他,男人也很危险好不好!
第二章
她还是没来。
那天之后,她已经一个月没再来店里了。
结束今天的打工,沈云沛走出店门,望着幽暗的人行道,不自觉又走向那晚她坐过的那张公共座椅。
每晚,在这里坐上十分钟,几乎已成例行公事了。
低头凝视握拳的掌,掌心内其实什么也没有,但是一个月来,他总是下意识地握拳,像要留住什么。
还记得,那晚他终于还是鼓起勇气问了她的名,醉态可掏的她,抓着他的手,在掌心一笔一划地写下三个字。
「孙、蕴、华?」
「你的声音好好听喔!」她憨憨然笑着,娇声道:「再喊一次。」
「蕴华。」
那晚,他喊了很多次,每喊一次,她就会凑上来吻他。
她说:「我觉得自己好像是别人生命中的过客,只是点缀一页色彩又匆匆退场,没有人会永久居留。你会永远记住我的名字吗?」
「会。」他会一直记得,带给他年少记忆里、初恋酸甜滋味的那个女人,叫做孙蕴华。
柔软指腹滑过的触觉与温度,早就散去,握拳的指掌其实留不住什么,就像现实生活中,她也不是他的,但他还是徒劳无功地握着,贴向心口处,低低唤出那道她曾说过极好听的缠绵音律:「蕴华——」
「哈啾!」
斜后方传来喷嚏声,他随意瞥了眼,目光便定住了。
街灯下,那名女子揉着鼻子,朝店里的方向探头探脑,十足干了亏心事的躲藏样。
他不是笨蛋,自然清楚她是在躲他。
那天真的是被她整惨了,最后完全是无意识地睡死,非常勇者地跷掉了一整天的课,醒来时她早就不见人影,更遑论摸清她的想法。
他没期待过他们之间会有什么浪漫的发展、美好的结果,但也绝对不是像现在这样,被当成淫魔登徒子,避之唯恐不及。
「孙蕴华!」在她发现他以前,他先一步喊出声,完全截断她假装没看见遁逃的可能性。
她吓了一跳,整个人钉在原地,张大眼看着他走来,因为太措手不及,失去第一时间转身逃跑的时机点,只能硬着头皮面对他。
「嗨、嗨——」连招呼都打得结结巴巴,她知道自己笑得有多僵硬,连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摆。
「我想跟你解释那天的事情。」
没想到他会毫不迂回、直接把话挑明了讲,她顿时有些窘。
孩子,你是不会讲讲应酬话,先把场面润滑一下吗?
他是不懂,二十岁的少年,不懂世故与虚假,连话都说得坦白直接——「我们没有怎样,狭义上来讲。」
所以,是还有「广义」上的就对了?
她是女人,有没有怎样,没有人会比自己更清楚。
什么是狭义上的性行为?身体的入侵?他们确实没有做到这一步。
但是除了那一步,男女间最亲密的行为,他们都做了,而且尺度甚广。
她是醉了,可是还不至于醉到印象全无,隔日醒来,隐隐约约还有片段记忆。这一个月下来,挖空脑浆回想、再回想,每挖出一点记忆,想捅死自己的冲动就更强烈。
她在人家身上大跳钢管舞。
她豪放地抓住人家最脆弱的部位,强迫他就范。
她将人家压在床上,当成大餐任意品尝。
早上醒来,看见扔了一地的衣物、卫生纸团,还有他身上遍布的齿痕、吻痕,
青青紫紫好不精彩。
最羞耻的是,她身上全是他的气味,简直是——多子多孙多福气。
她脸上热辣辣烧红,当下就无耻地肇事逃逸了。
可是尽管如此,他还是没有真正侵入她的身体,连她都觉得,在这种情况下,他能坚持住简直是匪夷所思,或许这就是所谓正人君子无聊的原则问题吧。
这样到底算不算一夜情?
这个问题孙蕴华思考了一个月,还是没有结论。
沈云沛见她始终沉默着不搭腔,等着等着,心渐渐慌了。「对不起。」
「啊?」他道什么歉?明明——被蹂躏很惨的人是他吧?
「我是占了你便宜。」顿了顿。「但我还是不希望你从此避我如蛇蝎,我不是想为自己辩解什么,可是我真的不是你想的那么糟糕。」
「……」被占便宜的是他吧?她有种……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感觉,并且羞愧难当。
她可以说,她其实是心虚落跑吗?
虽然不是很清楚他的身家背景,但是从外表研判,他百分之一千比她小,而且——小、很、多。
那种摧残国家嫩苗的羞耻感,一直萦绕不去,是道德良知在鞭笞她。
「真的很对不起,你要怎样才肯原谅我?」
「你不要一直跟我道歉啦!」她蒙脸,完全不敢看他清澈的眼阵,那会让她觉得自己无比邪恶,欺负小孩子。
「不然我该说什么?」
「……」就……当这件事不存在,不行吗?
这年头的小孩都这么老实吗?害她想装死都不行。
沈云沛愣归愣,还是在她有些心虚的闪躲态度中,慢半拍地反应过来了。「我不说,以后都不会再提了,那你也可以不要消失吗?」
啊?「我消不消失,很重要吗?」
他想了又想,许多词汇在脑海里删删改改,最后才找到最婉转适当的措词——至少不要因为我而刻意改变习性,原来怎么样现在就怎么样,我不希望成为你的困扰。
最后,孙蕴华并没有正面应诺什么,他惶惑不安了三天,才在第四天傍晚,看见那道步入店内的倩影时安下心来,不自觉露出微笑。
她也回了一记微笑,就低下头匆匆走向惯坐的桌位。
他看得出来,她觉得困窘,面对他时总有几分不自在,至于为什么还要来,他想应该是因为他说过,不希望成为她的困扰,所以她才努力表现出不困扰的样子。她其实,是个心很软的女孩子啊,总是顾虑别人的感受,而忽视自己的。
他还记得她前男友的弟弟来那天,她最后还向对方道歉。明明受伤最深的是她,她就算摆了脸色,那又怎么样?
她一个人坐在店门外,吃着糖,有一句没一句地哼着歌:「我已剪短我的发,剪断了牵挂,剪一地不被爱的分岔……」
那落寞孤单的模样,没有人看见。
他承认自己一颗心全偏向她,很心疼、很心疼她,甚至有股冲动,想痛揍那男人几拳!如果不能认认真真陪她走到最后,当初为什么要招惹她呢?让她那么地受伤,觉得自己只是别人生命里的过客,没资格拿到永久居留权。
他没再提起那天的事,一次也没有,所以后来,她也慢慢不那么尴尬了,开始能和他自在地谈天说笑。
他不笨,后来多少看穿她对他有些亏欠心理,于是利用了她心虚而拒绝不了他的心态,一步步蚕食鲸吞,走入她的生活。
卑劣归卑劣,但是很有效,至少他们现在,已经是可以聊心事、分享生活点滴的朋友。
有时,她待到休店,会坐在店外那张公共椅上等他。
知道她喜欢吃甜食,当天店里没卖完的小点心,他会转送给她,看在有吃又有拿的分上,她倒是等他等得很愉快。
他们有时也会相约去夜市吃宵夜,然后再送她回家。
有一次,她在赶制样衣,忙着打版型、缝制、做最后的版型调整,没心思出去觅食,居然吃冰箱里他转送的那些饼干、小蛋糕果腹,差点把自己饿死在家里。
他知道后简直不可思议。怎么会有人生活白痴到这种地步?
「我才不是生活白痴!你知不知道灵感大神来时,就要好好巴住祂老人家的大腿,那道光、就是那道光啊!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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