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角落里》第40章


“你说什么!!敢说我坏话?看我不打你”小飞是谁?那可是和我一起练过的,耳听六路,眼观八方,在小的声音也听的见!她拎起个抱枕就扔了过去。
“哇…女王施暴了!我闪!”石头也算灵敏,一侧身闪过了她的袭击。
“好啊,居然敢躲,我在扔!”小飞又扔出一个抱枕。
“我再闪!”
“你躲!你再躲我扔重的了!不许躲”
“哈哈哈哈…不躲?不躲我还能活么!我闪!我闪!我闪闪闪!”
看着俩人围着沙发又笑又闹的。我也忍不住勾了勾嘴角。这对活宝。永远是这个样子。说着说着就闹起来了,好像永远不知道愁一样。真让人羡慕!
和眩的阳光如暮如洒,他们就这样笑着闹着,这她们在一起,我永远是开心的。当然,如果这时候不进来一个不速之客的话。
“承承!你怎么开着门啊!这样很不安全的,楼下新开了一家早餐店,我不知道什么好吃,就一样买了点,快过来趁热吃吧,我先走了,一会上班迟到了”说着,他回身帮我关紧了门。
“海子?!”石头停下手中的动作,看了看他不可置信道。
路海转身看到了邢磊和小飞,脸色一木,他看看我,又看看他们:“你们和承承认识”
“是啊,我们是很好的朋友…,不过,你不是说喂猫的么…”石头指指他手里的袋子。
小飞更是用那双微棕的瞳子看向我。那里面带着三分邪气,七分暧昧。
看着路海手里的小笼包、虾饺、豆沙煎酪,还有豆浆。我全明白了。
他就是石头刚刚说过的那老同学!我就是路海口中的那只野猫!可是,这家伙怎么能说我是野猫呢!那玩艺怎么能和像呢!
“猫的事我以后在和你解释,我上班马上要迟到了,我得赶紧走,对了,我就住承承对门,下次去我那玩啊,你们聊,我走了”说着,他把东西放在桌上就急匆匆的出去了。末了还不忘帮我关紧了门。
这个路海!跑的倒快,等着吧,说我是野猫的事早晚跟你算帐!我一阵腹诽,上前拿起一个小笼包塞进嘴里,并拿起虾饺递给小飞:“你们吃饭了么?一起吃点吧…”
小飞没接,只暧昧的看着我,就连邢磊也是一脸的不自然。他们这是…难道…
我想起来了,我刚才好像发表了男女朋友热恋早餐之类的谬论来着,天,我那是说别人,没说我自己!她们不会以为我和路海有什么关系吧?天地良心!我们可是纯洁滴!
“我们…”
“唉!”小飞做了停的手势,“别解释!彪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然后,她冲我挤了挤眼睛竖起了大姆指:“高!实在是高!想不到我们承承一脚踏两条船的功夫已经到了如火纯青的地步了,有送表的还有送爱心早餐的!真可谓是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啊!历害历害!你放心,我是不会拆穿你的!你要是脚多,再多踏几条船也没关系!我有我家石头了,为祸社会美男这光荣又坚巨的任务就交给你了。加油啊!”说着,她拍拍我肩膀。
我一阵狂晕!“你是不是我朋友啊!怎么能说这种话?什么为惑美男?他那样的算美男?你荤菜吃多了看到素菜就觉得可口吧?他顶多算阳光!在说了,我们真的没什么的”
“哦~我知道!你们什么事也没有!我懂的!”小飞认真的点点头,随即欠扁道:“我和石头也没什么!是吧石头?”
“是啊…”石头那厮之前被我一顿拍砖,现在可算找到报复的机会了,那有不配合小飞的道理,他很郑重的点点头。
我扶了扶额心。终于意识到,这个世界上不管有多少人混的风声水起,也总有流年不利的那一个,很不幸的,我就是后者!看着两人一副“别解释,我们懂”的神情,我实在是觉得我今天真是流年不利的啊…
第三十四章 前尘种种
古人云: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虽然我也是女人,我却觉得古人诚不欺我!。
我费了排山倒海的力气,花了愚公移山的时间,终于在浪费了我四个小时二十七分钟零五十秒的时间,终于把这二十多天发生的事和小飞说了一遍。这其中包括我碰到的亡命之徒,小芳的求婚还有我和路海、向东他们的相识过程。终于在快要江郎才尽的时候,成功的说明了我和路海的关系,而我把事情讲明白后,小飞竟然无辜的啧了啧舌头,告诉我:故事很精彩,但是我完全不用解释,因为她从始至终都没质疑过我的人品,她之前那些话是开玩笑的!
这女人!损友!都是损友!看我交的两个好朋友吧!一个自从那天发现了她的“兔王子”后就一直没露面,另一个露了面就把我涮了又涮!唉…借用下小芳出场时的台词:我这命啊!怎么这么苦啊!
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好几个小时,小飞和石头说要去馏弯,我不愿意当灯泡,就借口想在睡一会的理由没有和他们出去。
刚才还热热闹的屋子少了他们两个,顿时冷清了。
已经是下午了,阳光没有那么艳了,淡红色的光照在卡地亚表盘的那颗亮钻上,折射出七彩的光芒。
“你不觉得,他像一个人么…”像一个人么…像一个人么…
小飞的话不断在耳边回荡。我的心也跟着激烈的动荡了起来。
长叹了一口气,我放下表,从抽屉的底层拿出了一个盒子,轻轻的打开了。
盒子并没有什么名贵的东西,只有一张泛旧的纸片和一张照片。可是,这些东西却刺痛了我的眼,我感觉眼角一阵濡湿,似有什么滚烫的液体呼之欲出。
缓缓的,我拿起了那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站在雪地上,身穿脆兰色休闲装微笑的大男孩。
他的眉毛很浓,眼睛却不大,有着一抿性感的薄唇。他有着健康的小麦色的皮肤,微微一笑的时候,似乎没把世间一切放在眼里。照这张照片的时候,他刚二十岁,却依然像个傲视一切的君王,有着一切皆我主载的霸气。这是个让女孩只看一眼,就忘不掉的人。而正是这个人,却给了我无尽的伤。让我从此不再相信爱情。
我又轻轻的展开那张泛旧的纸,一大张纸上只有短短的几个字:承承,我走了,勿念。井亮。
我走了,勿念。就这几个字,就把一切都浮平了么?你连多一个字都不舍得么?我紧紧的捏着那张纸,却还是不忍撕碎。
他走了五年。五年!世事变迁,苍海桑田。五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这几年我从不曾思念过他,却也从不曾忘记。忘不掉他的笑容,忘不掉那道伤…
已经忘了那是我几岁时,总之是我很小的时侯,我总能看到有一个穿着整齐校服大男孩背着书包从我门前走过。那时候,我就想,上学真好,可以学知识,可以背书包,还可以像他一样穿着校服,真威风!
终于,我七岁了,可以上学了。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可我却发现他脖子上系了一条红红的东西。后来我才知道,那是红领巾!要学习好的孩子才能戴。
我听老师的话,我努力学习,认真听讲,爱护公共设施!我终于和他一样戴上了红领巾了。我太高兴了,走路都把胸脯鼓着,就是为了让我胸前的红领巾可以随风飘起来,听老师说,那是红旗的一角,谁戴谁光荣。于是,我骄傲!
他的学习一直很好。我就一直默默的以他为榜样,升初中,得各种奖…入团…直到了高中的时候。
他比我大两岁,所以,我上高一,他却快毕业了。知道他要离开了,我突然生出一阵不舍。也许那种不舍,就叫情窦初开吧。我也是在那个时候才发现,他长高了,变帅了。而我也已经不是那个小姑娘了,我长大了。我也很清楚的知道,对于他,我已经不止是崇拜那么简单了,我喜欢他,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喜欢。
我依旧像小时候一样默默的关注着他,默默的观察着他。他喜欢什么颜色的衣服,穿多大码的鞋子,爱吃什么口味的菜,崇拜的球星是谁,今天收到几封情书,甚至头发多久一剪我都知道。我一点都不觉得关注他会无聊。相反,我觉得这是一种幸福。幸福的让我雀跃。
我本以为我们不可能会有交集。可是上天垂涎。那一天,他让我原本只是雀跃的幸福,沸腾了起来。
那是一个下着雨的深秋。我独自打着伞走在雨中,雨滴飞舞,敲打着片片黄叶。我停在一棵树下,半仰着头看着落叶,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就那么静静的看着。
这个时候,不远处传来了一个愉悦又轻快的声音:“嗨,女孩。我们可以打一把伞么?”
我轻轻的转过头,身体却骤然颤抖了起来。他!是他!是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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