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心里那只猪》第26章


老板娘商价“什么?美女,你买四套衣服才支付220,你这不是打劫吗?”老板娘显然很不乐意,这价出的似乎太假了。
“什么嘛,这我们已经多给了耶,可以的话这四件都要了,如果不行就算了”寒轩佯作无所谓的神态,似乎料定老板娘一定会同意一般整整讲了接近半小时的价,可惜老板娘不肯就是不肯,最大限度只肯给予240的超低价。这让我非常质疑,进口价绝对没这么多,应该一定是240以下吧不过觉得这也可以,毕竟这都已经4套了。刚想应下,洛翔却把衣服一件件拿回去,很无奈的敲了我一个钟“这四件衣服进口价加起来也不上200,昨天公司就大量出售这种衣服,要不我上公司多拿几套给你?”
“真的吗?寒轩,我们不用浪费钱买了,去翔公司拿吧,免费的呢”
“这好像不太好,无功不受禄。况且已经试穿那么久了,不买也可惜”
“是啊,只是价格太不理想了。算了算了,走啦”
我们俩你一言我一语的演戏着,目的就是非要220买不可。果然,老板娘瞬间就把衣服塞到袋子里,然后轻咳一声,将价格低到210。付完帐,提着东西笑嘻嘻的离开了,路上,我小鸟般又奔又跳的,我问洛翔既然公司有,为什么还要带我来买衣服呢?
他淡笑,告诉我,现在公司他还没完全掌握,只是进行实习罢了。不过在出货的时候,他不小心瞄了一眼,正巧这几件衣服他看得懂,所以就乱猜一番,没想到歪打正着。让老板娘心虚,自动减低价格卖给我们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有经商头脑,以后跟他混吧“快中午了,你们肚子饿不饿?”逛了好一会后,什么东西也没在买了,天气越老越闷热,正是中午的象征,摸摸肚子,也有点饿了。我问问寒轩,正巧她早上没吃,于是我提议去以前跟姐妹逛街老去的开档吃我最喜欢的牛肉面整得众人同意之后,很习性的牵起洛翔的手,歉意道,“抱歉,我家这位是路盲,走丢了就不好了,要让人拐了去就更加惨淡了”
“颜冰,我什么时候成你家的了?”洛翔拨弄我的秀发,痞痞道。这丫的,跟我耍流氓?好丫,姑娘我随时奉陪。紧接着,‘啵’我重重在他脸上亲了一个,如我所料,他连微晒,走到一边,扯开话题,说是要去买冰淇淋,这夏天真热“看吧,某人脸红喽”我吹了个口哨调侃道,这丫的好纯情,太单纯了隐隐可以看到寒轩额前冒着冷汗,“颜冰,你好主动喔”我想,她应该觉得没拿手机录下来太可惜了吧,哇咔咔,太爽了,洛翔肌肤真不错,太壮了,摸起来很有手感,亲起来虽然是硬梆梆的,不过感觉还过得去周围声音吵杂,时不时传来阵阵香味。那混杂的味道已经让我无法正确辩解出那是哪一种食物的味道。洛翔对于这些似乎不陌生,一会带我们吃串烧一会带我们买摊子上的水果。我疑惑洛翔之前对油炸物的讨厌程度到底有多少?
想来讨厌油炸物的他,竟也带着我们吃油炸物。看看伯森,显然对周围这些东西很感鲜,一点贵公子的架势都没有,那表情只怕没命令我们把周围的东西都买下来吃个够。心里暗暗震惊,这次怕是会过的让人此生难忘“颜冰,多吃点,我点了很多呢”见我不停发呆,洛翔一个劲给我夹羊肉串,柏森则是很不客气的吃起来,没几口就解决一直串烧,看的寒轩一个劲流汗“这位××先生,你不必这么狼吞虎咽,没人跟你抢的!”寒轩白了柏森一眼,这人吃东西怎么这么不优雅,都是直接吞下去的吗?
“什么叫‘××先生’?”柏森装白痴,裂开嘴露出白嗞嗞的牙齿“已经好久没有吃到如此美味的食物了,真令人感动”
“金发男,你以前来中国吃过串烧?”不可能吧,专门来中国吃串烧,咱大中国偏远地区的小村庄可是没有出名到国外去“NO,NO。我在国外吃过,至于是什么国家,我也给忘了。那里食物非常多,华人更多”说着,他又吃完两支串烧,“太好吃了,以后天天到这吃饭得了”
“”
“看,那不是思韵吗?”正在寒轩极度无语的时候,我撇到电视中的一个演员,就一眼我便认出来,那是思韵,即便思韵化妆得多么妖艳,我还是认得。寒轩没有说什么,即没有开心,也没有难过,好似那是陌生人一般零下好几度的气氛,明明现下是大热天,居然感到一丝丝凉意。原本积极谈论的人,仿佛突然凝固般,低头各吃各的。不知情的某金发男,用手肘蹭蹭寒轩:“盘子里的东西都没了,你还再吃什么?”
“没,发呆而已!”轻描淡写并无夹杂太多感情,或许,对于思韵她还是存在期待吧。我相信她的痛恨只不过是口头上的,她是真的把思韵当姐妹了。又或许,是我想错了也不指定“刚才电视表演那个女孩你看见了吗,半年前遇到她的时候,她还只是餐厅服务生呢”柏森带着一丝玩味口气告诉我们,他那个时候就看中思韵的气质与机灵,所以才秘密安排她到一个交情不深的同学那个团队中,偶尔听朋友说些赞扬思韵的话,他倒是觉得无所谓。帮了她那么,彼此都还不认识,甚至连名字也不知道虽然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好不好,不过凭借金发男的三言两语,我知道她现在正在慢慢的发展起来,也许某一天会回到这里,那么张琦就不必再替她行孝了。
天气变得愈来愈热,一吃完串烧我们就接着去奶茶店。原本想喝奶茶的,但是喝奶茶喝太多会加剧身体脂肪,且对身体也是没多大好处,于是便打消了。
奶茶店的装饰很简单,却非常干净,给人一种清新的感觉。寒轩憧憬般告诉我,小时候她曾经梦想着能开一家奶茶店,不大也不小,足够让客人坐满五桌。墙上用油漆刷的白白的,挂上各种风景图,四边墙角各放一盆花金发男很支持她,问她想不想马上就开,他可以作为投资者。估计是投资次数过多,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了吧。她眼中涟绮波波喜悦,却摇摇头,目前她是与张琦开钢琴班,不能擅自退出,要不张琦会累垮了不论提了多少建议,她都婉言谢绝。
桌上盘盘精致雪球,舀起一勺,含入嘴内,口中香味四溢。即便是美味的东西,也不得多吃。正所谓‘病从口入’。我与寒轩又独自聊起来,忽视旁边的‘美男’两只。洛翔和金发男也自顾自的聊起来,聊着一些我们一点都不懂的寒轩问我什么时候回去,如果来得及可以一起去看看晓月,她现在正处于热恋状态。今天在家伏案,没有去上班。闻说是生病了,林大师心疼她,就放她假。我狐疑看着寒轩,前几天晓月不是还单身吗?这么突然间就这样了?当然,寒轩取笑我笨,感情是合则来不合则散,自然,当感情来的时候,想挡也挡不住虽然很想去看看,但还是拒绝了。我告诉她明天我就得回去继续学习了,已经找到上珠宝设计的培训班了,此次回去得更加努力才行。估计这么一去,得好久才能回来了品尝完甜美的餐后甜点之后,便与寒轩告别离去。我答应她的要求,两周后无论多忙都会去区里参加她的钢琴比赛。看着金发男看完她买的衣服,怒气冲冲的骂她白痴,接着抓着她重新挑选衣服,一路上两人吵吵闹闹的背影。不知为何,我总觉得这两人很合适。一向很淑女,从不乱发脾气的寒轩,竟也会野蛮的与人争吵;给我绅士般印象的金发男,却也孩子般搞怪,很难想像两人真的在一起时那画面多血腥。不过,人生不要太奢求,幸福就好。无论两人怎么吵,金发男还是攥孩子般攥着寒轩的手,即便寒轩多不喜欢,挣开手想逃离,金发男依旧不为所动。但愿两人搭配在一起会更好牵着我的手,空闲的另一只手提着新买的那四件衣服,漫步在人流密集的市街上,不知不觉,竟停留在相馆,轻握着我的那只大手力道微微加重,偷偷瞥过他一眼。看着他投注在相框中的眸间,那淡淡的期待,我自然明白他想跟我照相,而且就像橱窗内几张大大的婚纱照。
侧身拉了拉他,这才将他极不情愿的思绪拉回来“我们去拍照吧”看着他不相信的表情,潇洒挥一挥手“走啦,我们不是没一起照过相吗?难不成你不想?”
“不,我只是太高兴了,你以前很不喜欢照相的”看着他开心的样子,多少也使我感到安慰。在我不留意时,快速在我脸上印了一吻,脸上则是挂着偷腥小猫儿的笑容,有时候真觉得他不像20几的成熟男人,反倒像幼稚期的娃儿照完相,我收拾着头发,他突然不舍道“这件婚纱虽然制工不太好,但我相信穿在你身上一定很不错。颜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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