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同居吧》第20章


她掩着嘴,眼睁睁看着气泡酒被收走。
下次,下次一定记得喝伏特加,无色无臭。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标题:
洛修明是非常滞后的人,在金无忧看来这是非常缠绵的当然普罗大众只会认为这是反应迟钝,说直白点也许是蠢。
群众总是掌握着真理的。
天气总算凉下来,谢天谢地,终于可以抖擞精神重新做人。
早上出门的时候甚至有些冷,路边开了紫蓝色的花,十分柔弱又十分粗野,比拇指略大一些。后来问了别人,说是矢车菊。
矢车菊耶,海的女儿最开始提到的矢车菊。
任何菊都会让我想起大波斯菊。非常康健以及天生天养的样子,也是又弱又野,荒地里大片大片,望不到尽头的。可实际上十分难伺候,养在盆里各种不适,缺水少肥生蚜虫,总是让我愁得一个头两个大。
当然更有可能是我技术不好。
另,签约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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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第二十二章·爱和尝试 。。。 
无忧次日前往日本为代言的化妆品作宣传,临行前来看她。
修明已可坐起来,病了一场,有点憔悴,又没有修饰,整个人像被小孩子玩得又脏又旧的洋娃娃,似乎更加可爱了,叫人心痛。
他坐在床边,“你要好好休息,要听医生话。”
她自然说好。
他又说,“我们一辈子只有这一具身躯,一用便是几十年,躯壳遭到破坏,再伶俐的精魂也只得随它而去,不能单独生存,看穿了这一点,不自爱是不行的。”
“作为在外国长大的兄台,你的中文程度几可称得上鬼斧神工。”
他耸肩,一副天生丽质难自弃的样子,“有什么办法呢,上帝爱我,给了我两个脑子。”
他把带来的食物放在茶几抽屉里,回头冲她笑,神色柔软。她知道他要告辞了,异常不舍得,心中吃惊,想一想,又觉得理所当然。
人一病,抵抗力就直线下降,随便给点什么,就百转千回的。但你怎么知道那些不是幻觉,不是绮梦?譬如浮云,温软缠绵的,看上去让人神醉,可你一时冲动踏上去,也就摔下来摔下来。
她就看着金无忧,一声不响,只是微微笑。
金无忧也许真有读心术,他挑起眉,凶狠又呆滞地盯看她,像急了的小动物。
那种眼神,她下意识挪开视线。
谁料到他竟然上前一步,搂住她。
她的脸紧贴在他胸前,近得听得见心跳,嗵咚,嗵咚,嗵咚。
他的肩膀宽阔,怀抱温暖,委身其中,简直让人产生错觉,仿佛变小再变小,转瞬回到童年,没有烦忧,无所畏惧,因为笃定天塌下来也有这人为自己顶着。
她拼老命打醒精神,然后说,“接吻拥抱都如此自然,金无忧你真不愧是个中老手。”
他不答她,怀抱渐渐收紧,一直紧到她呼吸有点问题,才缓缓松开。
她喘口气,“我是病人,你要人道。”
他抚她额头,“好好养病。”
终于还是走了。
接下来的日子,淡妃天天不咸不淡地说,城市要进步,地球要转,不会为了谁跟不上的缘故停下来。
暗示她不要侍宠生娇,应该快快夹起尾巴,回到工作岗位上。
她晃着脑袋,“你别拿话逼我,南宫医生说了,肺炎是会死人的,别以为吃药打针一定有效,总是要发生在一些人身上的,人谁不会死呢?我死了就死了,无知无觉的,惨的是你,本来就没什么朋友,到时候变成孤家寡人,寂寞委屈的时候,你找谁去哭呢?”
淡妃立刻狠狠地瞪她一眼,事后说,“洛修明完全没有良知。”这句话,立刻在业界轰烈地传开来,所有人认定她是个没心肝的白眼狼。 
养了整整一星期,南宫才批准她出院。
太阳热烈地晒在她身上。 
疯子尼采曾经说过,假如一件事杀不死你,你会因此而强壮。
她虽然跌倒,但是爬起得快,当日似蓬头鬼的她今日恢复旧观,而且自觉功力又深了一层。
真开心。
回来了,多好,又能令利老板啼笑皆非,又可以为蝇头小利争个灿烂。
她去市区溜达,在食肆买了几斤盐水花生,用来送酒最好不过,店主长得眉清目秀,十分养眼,她在那不起眼小店逗留许久,才缓缓踱步回家。
到家看见一个人坐在大门口。
听到脚步声他抬起头来,冲她笑。
一个寳光灿烂的微笑。
修明心想,定力稍微弱点的,简直会昏死在地上。
她拿钥匙开门,“怎么不进去?”
“想看你回来。”
手不由一顿。
想看你回来。
这么荡气回肠。
“回来收拾东西吗?”
他并没有跟进来,手撑着门,“有时间聊一聊吗?”
她做出为难的样子。
“哗,考虑那么久?”
她笑了。
“没有其它意思,就想和你说说话。”
她说,“正巧,我也有话和你说。”
她拍了拍门,“先进来吧。”
他迟疑一下,慢慢走进来,手里挽着个黑色的袋子。
“那是什么?”她好奇。
金无忧耸耸肩,不作答。
她摇头笑,向厨房走去,“啤酒?”
他跟在她身后点头。
“肉松三明治?”
他又使劲点头。
那夜有满月,把后院照耀得如白昼一般,一地银光。
他们把东西拿出外面吃,后院有一株老栀子树,正开花,独有幽香,甜畅心扉。
无忧托着下巴,光明正大窥视修明。修明病刚好,还是有点恹恹,头发乱蓬蓬,挡住眼睛,他忍不住伸手帮她理顺。
修明抬头冲他笑了笑,犬齿尖尖,十分爽朗的,带几分孩子气,跟他第一次见她时一模样。
第一次见面是多久之前的事,时间过得那么快。
这些年下来,他把修明看个分明。修明的人生哲学很单纯:不贪。
不贪十分艰难,因为要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而且常被人批评为目光短浅。
可恰恰就是这种从容,使修明非常之心平气和。对于修明来说,没有什么是志在必得的。因此接人待物,也就显得自然大方。既不会被利益驱使过分地贴上去献媚,也不可能因为失算了彼此见了面连招呼都不打。
不如意的时候,跟自己说没关系没关系,也就过去了。
可人总是有血有肉,磕了碰了,谁又能不疼呢?面具戴久了,逐渐也就摘不下来,误会自己金刚身,精神力全放在忍耐上,最终总有支撑不住的时候。
所以才会感情迟钝,连身体都慢人一拍,该病的时候不病,要拖到情况允许才倒下。
所以才让人心疼。
这个孩子,他心中叹气。
“要跟我说什么?”他问。
修明眨眼睛,千头万绪,叫她从何说起。她想了想,“你先说。”
“我……”他挠挠脑袋,“我带了东西来给你。”
金无忧拿过袋子,拎出一样东西交给她。
她呆呆看着,那是一尾象牙白的斗鱼,张开的尾鳍形成一个漂亮的半圆。
她指着塑料袋,“这——我不明白,你从哪里弄来的?”
“这是斗鱼,半月。我有做功课。”
她隔着塑料,和象牙白对视,它眼神呆滞,半天也不动一下,不知情的人一定会误会它已经香消玉殒了。
这是个呆子,她咧嘴笑。
他邀功地凑前来,“你之前养的小蓝也是斗鱼,品种是马尾……”
她打断他,“你怎么知道的?”
“我——”他结巴。
“你找人调查我?”
“不不不,”他手摆得像风车,“我一个个人去问的,你的朋友被我骚扰个遍。”
她不满,“你的审问技巧出神入化,哪天不拍电影也可以转行做私家侦探。”
他突然抓过塑料袋。
“你要干什么?”
“横竖你不喜欢,我把它拿到厕所,冲进下水道。”
她只好伸手接过,白他一眼,“你才应该被冲进下水道。”
金无忧忽然说,“我知道你在疏远我,这是你一贯作风,一有难题,你就自我封闭,躲在角落,不肯与人商量。”
她扬眉,不说话。
“都说你是斗鱼爱好者,可小蓝之后,你为什么没有再养?”
她不回答。
“你也许不相信,但我是懂得你的,你喜欢容易掌控的事情,你吃简易食品,喜欢买特定牌子的水果硬糖,把朋友数量刻意地控制在一个程度,你要求自己过简单的生活,这是你的选择。但是我闯了进来,你觉得事情变得复杂,就本能地抗拒起来。像小孩子踫到一个艰深的填字游戏,虽然引人入胜,但是他没有本事解答,不得不马上放弃。我不能说你这样不对,但是——”
他凝视她,“洛修明,你是个大快活,然而你快乐吗?你太聪明了,又谨慎,总是疑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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