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同居吧》第30章


啊,她这才意识到,自己真的被丢弃了。
她抬头,奶奶/头发都白了,满脸沟壑。廉颇老矣,还要遭受这种变故,做人真不容易。
她握紧奶奶的手。
大学毕业的那天,有人在校门口等她,给了她这栋小洋房和小吉普。
她就笑,说声谢谢。
她已经不太认得他们了。
他们也不一定认得她。
奶奶怪她,说她不应该收下,说不是任何人的所作所为都可以得到原谅。
奶奶不明白,父母的胸前都挂着十字架,太阳底下明晃晃的发着光。他们归信了基督。一套房子,既可以让奶奶和她有安身之所,又可以救赎父母的灵魂。一举两得,多么好。
那么多年了,以为凭一己之力,奋斗出生天,结果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刻,噩梦重演。
很少有这么静的时刻把陈年旧事翻出来细细检讨。
可见时间太多是不行的。
如果他还在身边,情况一定有所不同,他可能会建议到南部租别墅避难,又会作鬼脸,变魔术,把所有人哄得开开心心。 
金无忧既是她的敌人,又是她的伙伴,短短日子,已成为她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他一走,家里就像没了灵魂。
想得太多了,这种时刻,最需要酒精来温暖身心。
修明蹲在墙角,拿出一瓶小号白兰地,旋开瓶盖,喝了一口,又一口,又一口。
早上的时候,记者又逐渐积聚起来,想必是不见了无忧的踪影,只好从她这边下手。
她这才把电话插好,先打给淡妃,那边说用户已关机。
她发呆,不过几秒,已经有陌生号码打进来。
小心翼翼接起来,对方几乎是在嚎叫,“我是XX报的记者,洛小姐,你——”
不,不是淡妃,也不是金无忧。
她打给南宫求救。
去酒店的路上,南宫忽然说,“你有没有想过也许结束了。”
她扭过头看他。
“我是说你们。明星的恋情是见光死的,你应该比我更清楚。”
“他不是这样的人。”
“你确定?”
“我——”她迟疑。
“看,你也不能肯定。你并不完全相信他。” 
她微笑,“南宫,你真是个残忍的人。”
“这么多年,终于认清我的嘴脸了。”
过了会儿,南宫又问,“淡妃联系你了吗?”
她把脸埋进手里,“南宫,够了。” 
“你要面对现实。淡妃不一定会站在你这边。”
她听了这句话,真的光火了。南宫太过分了,他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停止,这是她骆驼背上最后一根稻草。
“停车,我要下去。”
“下去,然后呢?你没看今天早上的报纸吧,所有的娱乐版都是你的脸,你现在比通缉犯还不如,脚一沾地,就会被记者和愤怒的群众围起来。”
她张口结舌。
到青橘家去住几日?又踌躇下来。不行,不能给幸福小家庭带来麻烦,更何况那小女人会不停晓她以人生大义,还是一个人躲进酒店的好。
遮遮掩掩穿过大堂,潜伏进房间。看看时辰,金无忧应该早已安顿下来,她就把手机开着,每五六秒就有电话进来,她一个个接起来听,声音不对再挂断。
这工程量极大,坚持到华灯初上,她终于把手机关掉。
他已经忘记她。
真爽快,一刀切结束关系,既然毫无前途可言,何必牵牵绊绊。
金无忧是过客,一下子踏踏的马蹄声去到老远。
最令人难过之处是洛修明完全明白。
不敢看电视,更不敢上网,她试图看小说,可是情节忽然枯燥起来,一行行的字都认得,意思却怎样也想不起来。她根本无法专注。
吃晚饭之际,喉头特别干,古人说的食不下咽,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终于熬到午夜,扭开电视机,静静看午夜电影,声量调得极低。
女主角一双大眼睛明媚动人。
他问她,“你爱我吗?”
她答,“当然。”
她看得非常投入。
这是最佳心理治疗,看得累了,啪一声关掉电视,安然入睡,只觉得平静。
那一夜,并没有享受到辗转反侧这种奢侈。
事实上连梦也没一个,感觉是一合上眼天已经亮了。她蓬着头下床,有一瞬简直不知身在何方。
一边洗脸,一边长叹,声音之大,只怕连隔壁房的客人也听得一清二楚。
南宫来看她,带了三文治给她吃,又带了飞行棋来同她玩,她并没有推辞,蹲在床上,一连赢了五局,直杀得医生大人面目无光。
人家站起来看看表,“要回医院了。”
她几乎是哀求,“再陪我下一盘,就一盘。”
“有病人等我救命。”
“我失恋呢。”
“那不要紧。”
她不服,“失恋会死人。”
“妈妈说,凡是失恋想死的人,让他死好了,省得糟塌社会米饭。”
没人同情她。
度日如年。 
她把带来的衣物全部拿出来,打乱,再折好,再打乱,再折好,最后索性把它们统统丢进浴缸,洗完好拿出来熨。
重复又重复地熨同一件衬衫,修明开始同它说话,“我怎么觉得你瘦了,你是不是有心事啊,有什么事不怕说给我听啊。” 
半夜,电视播韵律操课程,教练是筋肉人,动作很有喜感,她看得呵呵笑,跟着做,满屋乱走。
一边念口号,“一二三四,二二三四”,“伸手臂,现在开始踢腿,不够高,再来一遍”,“还有三十秒,坚持住”……
然后坐回床上,头忽然抬不起来,埋在膝盖里。
白兰地喝完了,她坐立不安,犹豫再三,还是趿拉着拖鞋出去买酒。
出得酒店,这一天,与任何一天一样,阳光普照,活力充沛。
她站在人行道,茫然注视拥挤人群。
被人潮挟持着过了马路,一想不对,酒店明明在另一边,只好呆呆等红灯转绿。
巴巴走回来才想起来,要去的地方也不是酒店。
又乖乖回到人行道。
“要去哪里?”她问自己。
太阳明晃晃的,喧闹人群中,修明忽然笑出来。
不能哭。一个衣着不整的女性独自在斑马线上徘徊着流泪不是什么好看的场景,人们不会误以为她是现代诗人,只会觉得这疯婆子太影响市容,然后把她抓回精神病院去。
不能哭。
她低声说,“洛修明,没关系,洛修明,没关系。”
闭上眼睛,忽略耳边的嗡嗡声。一定会渡过这个难关的,比这更难的都熬过了。
都熬过了。
这样一想,元气像是重归丹田,她抬起头,决定买了酒再说。
便利店的小妹年纪很轻,满头活泼的小粟米卷,一门心思把玩挂在手机链上的偶像照片,完全当客人是透明。
她拿了啤酒和简易食品,走去买单。
收银小妹瞥她一眼,拿袋子给她,努努嘴,意思叫她自己装。
她正要接过,却被挡住。
这是怎样?现在不做生意了吗?
她抬头,只见女孩决绝地将她买的东西摔到地上,啤酒迸裂开来,满地泡沫。
“姓洛的!”,咬牙切齿地,唾沫星子自牙缝中呲出来,见到杀父仇人的架势,“你是那个姓洛的!”
修明低下头,试练的时间到了,真要命,她浑身肌肉受到警报似抽搐,胃液乱窜,左边太阳穴弹痛。
“你算什么东西?”
“你凭什么跟他在一起?”
“你为什么不去死?”
生活经验告诉她,敌人越是逼她吵,她越要维持缄默,以静制动,令对方无可奈何。
她如果沉不住气炸起来,可要令仇者快,亲者痛。
这道理谁不懂,可是真做起来,却有一定难度。
“要你就去死,要你就离开他。”
她怅惘地想:要她主动离开金无忧,那简直是不可能的事,她是那种一只牌子洗发水用十五年的人。
女孩捡过柜台上的避孕套砸她。
真羞辱,她想。同时又庆幸落在她头上的不是酒瓶子。
“滚,滚出去。”
她乖乖溜出去。
她真怕,失恋的女性破坏力奇强,不走快两步,她怕被泼硫酸。 
门外不知几时已开始下潇潇雨,街上所有的污垢都叫这一层雾水泡了起来,天色异常的腌攒昏暗。 
她一路小跑回住所,掩上门,才发现自己口干舌燥,心擂如鼓。
已经有多久没这么堂皇过了?
她是那种经不得大事的小人物。她所有的不过是些小聪明小计谋,人又小气,遇上大事,一筹莫展,以为睡一觉便好办事。
——淡妃就不会这样浅薄。
但是,事到如今,怎样摆脱呢?
她固然可以自若地生活,吃饭喝酒,看电视直至腐烂,没有人会关心。但那些颜色暧昧的墙,那些他种的玫瑰,床单上他的味道。金无忧是无处不在的。她可以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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