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同居吧》第34章


辛劳也值得。她是最真实的,她在我身边,我就觉得生命完整了,全世界好得不能再好。平安喜乐,想必就是这样。”
他冲记者笑,“也不知道其他人明不明白。”
记者忽然说,“其他人明不明白不重要。”
“是,”他接上去,“只要洛小姐知道就好。”
修明回来,采访继续。
他牵着她的手,眼睛看着她,只看着她。她笑,他也跟着笑,她说话,他听得那么认真,神情像小孩子一样。
唉呀,他真爱她。
记者微笑。 
周刊的报道出来了,读者也很快地分成两派,一派认为真爱无敌,人间自有真情在,另一派——恩,另一派叫她去死。
两派唇枪舌战,从网络直打到街头,周刊天天刊登读者来信,又有命理学家分析两人情路走向。
声势闹得这样大,利老板会不会有意见?
哈,她高兴还来不及,如此富争议性,始料未及。
修明感慨,“不理我们死活。”
“当然,全世界老板是另外一种人类。”
她跑去质问淡妃,“喂,两派人马借你周刊打口水仗,你不觉得有辱格调?”
“好没见识,这叫笔战,读者最感兴趣。”
是是是,最好滚在地下撕打,扯衣裳拉头发。
淡妃的名言得到证实,没有好的宣传或者是坏的宣传,只有宣传。金先生的人气更上一层楼,广告合约洪水猛兽一样涌进来,连带公司新人也一并得到宣传,利老板借势发力,东奔西走得天昏地暗,只恨爹娘少生一对手脚。
阿离更是被她使唤得欲/仙/欲/死,每天原子小金刚一样屹立在办公室里,从早上六点直工作至早上六点。
公司同仁纷纷开盘赌他们两人谁会早一步壮志未遂身先死。
全世界都忙到飞起,大明星和她身处漩涡的中心反倒分外平和。
闲来无事,她喜欢大声叫他的名字,“金无忧。”
然后他就会大声回答,“干什么,洛修明?”
唉呀,金无忧,洛修明。
当她念小学的时候,她习惯那样叫同学,连名带姓地,状若陌生,实则有种说不出的亲昵。
不知不觉间过完长假。
返工那天她眼泪都快流出来,一路呻吟着开车到公司。
懒骨头是禁不起纵容的。
她决定今后要对自己要求严格一点。
回家时带回一本周刊。
青橘千叮咛万嘱咐务必要看。
“你们拢共就接受过一次访问,”青橘说,“没理由到现在也不知道记者怎么描黑你们,做人连基本的好奇心都没有怎么行。多说无益,求你拿一本回去参详。”
踌躇再三,终于翻开杂志:
明星的生活被描述,被虚构,被观赏,成为人们过盛的好奇天性的偷窥对象。
“不管我跟她结婚与否,从现在到以后,到我们老去、死去,我们俩都会在一起。”
“没她我会死。”
在采访的过程中,他一直紧紧握着她的手。他絮絮向记者描述她的小动作,脸上爱怜横溢。他完全忘记自己“明星”的社会角色,变成一个满足而幸福的小孩,巴不得全世界都能分享到他手中那颗糖的甜蜜。
让人不禁回想起他在记者会上的神情,那么灼热,那么大无畏,仿佛武士。 
娱乐圈人人自危,结婚的说自己未婚,热恋的说自己单身。女星犹自可,男星结婚经年,膝下孩儿成群一样大义灭亲,决口否认那些对他来说最亲密的人的存在。宁可被人怀疑有断袖之癖,也硬要做出钻石王老五的派头。他们说为了粉丝,其实大家都知道他们为了谁。
王子与公主的时代早已远去,鸽子和玫瑰更是不复存在。现实世界里,爱情和婚姻是与市场挂钩的,它们是充满价值的商品,明码标价,随时可以拿出来沿街叫卖。
无忧没有这样做。
他将爱人珍而重之地保护起来,当媒体妨碍到他们的生活,他毫不犹豫地站出来,以退出演艺圈来“胁迫”整个社会。他说爱是承诺,他说爱是尊重,他在坦诚对一个女人的爱,他可以为这份爱放弃事业,放弃名利,他愿意顶着“傻瓜”的评价,不为自己留下任何后路。
这比童话故事更赚人热泪……
她合上手里的杂志,把它放到一边。 
封面上的她一副蠢相,眼睛有点睁不开来的样子,金无忧照例咧着嘴,像猎头族长与他的战利品合照。 
无忧在身边坐下,看到杂志,拿过翻两下,说,“怪难为情的,无缘无故,看这干嘛?”
她老实说,“看你漂亮。”
金氏顶幽默地朝她抛一记媚眼。
她把头靠在他肩上,他的肩膀厚实,仿佛天塌下来也没关系的样子。
她忽然说,“金无忧,谢谢你。”
他受宠若惊,“不客气。”
过好半天才小心翼翼问,“虽然我不知道你指什么。”
“以后我们会一直相伴到老死,提前谢了先。”
无忧很满意,笑道,“好像已经不能再肉麻了。”
修明也笑。
她看着他,想了想问,“金无忧,你说,人们会不会相信一个这样的故事?”
他答,“为什么不,只要我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同志们,正文正式完结,还剩一章番外。
撒花!
霸王们上来冒个泡吧,让这章留言丰满些,给我个漂亮结局。
另,月亮同学,我照烧了,失败了,焦了,内牛满面刷锅中……
黑犬 11/25/11
哦耶,总点击超一万了!嘛,虽然后面递减得严重了点……
谢谢大家。
黑犬 11/29/11
36
36、第三十五章·尾声 。。。 
他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公司楼下,她正从绿色的小吉普中跃下,身姿矫健。
他和她进同一部电梯。
电梯内,她大打哈欠,不知是对他视若无睹还是压根不知身旁有人。
他在女性圈子向来很吃得开,自我感觉良好,彼时却自觉如路边石子。
到了十四楼,眼见她冲进和盛兴,嘴角不禁带笑。
签约后的头个工作是拍摄画报,排到她与他合作。
那是他第二次见她。
“我是洛修明。”
他刚要自我介绍,就见她点头,“我知道你。老板说,你会红。”
“金,无,忧。”她一字一顿,笑得璀璨。
无忧一怔。
奇怪,金无忧这三个字从她嘴里说出来,倒真的颇为悦耳。
那天,她穿白背心,窄脚牛仔裤,那是她的开工服,在他眼中,她宛如一帖空气清新剂。
家中那太多珠翠,太多脂粉,太多绫罗绸缎叫他烦腻。 
一见面就喜欢这位洛小姐。 
无忧欣赏她做事专注。
名字也好听。洛修明,洛修明……中式意味的光明女神。
化妆时,她与他面对面,相距只有十来公分,呵气如兰。他觉得脸颊麻痒,好像被她头发拂到,但不对,她的头发那么短,没有可能。
那究竟是什么呢,他暗暗叹息,觉得浑身乏力。
合作多次,渐渐亲熟。
她思想精怪,性情讨喜,是极佳的聊天对象。
还有,她开工的时候,神情专注,眼睛毫无遮掩地直视,常使得被化的人败下阵来。
可他后来发现,她看归看,眼神却是空的。飘渺且穿透。仿佛通过这各式样的脸,看出什么奇异景象。
第一次,他想看到别人看到的世界。
洛修明不是那种把心肝肺都掏出来给人看的人,她是隐蔽的,与她相处很有趣味。
他闲来无聊,便猜那位洛小姐正在想什么。
有时得出约略的答案,也不拿去问她,仿佛一个人下暗棋。
日长月久,竟然成瘾。
青春期以为异性相吸必须志同道合,不知要讲究多少条件。成年后有了经验,却原来事情要发生便发生,一点因由也无。
真的,他现在想来,依然看不清前缘。
出去喝酒,朋友忍不住嘀咕,“才华盖世的我们,又是适龄王老五,相貌英俊,无不良嗜好,竟落得如此下场。”
他大笑,“那你要怎样?女孩子扑上来尖叫拥吻,一箩筐一箩筐的任你挑选?”
朋友继续发牢骚,“那样也没用。你看你,身边美女如云,一个个连贴带送,最终还不是赖在这里和我们埋作堆。”
他叹气,是啊,原来爱这东西,也不是多就好的。
朋友拍他肩,“算了,索性兄弟相依为命。”
他没搭话,下意识低头看桌。
桌上,放着他的皮夹。
内里,有一张小小的相片。
严格来说,甚至不能算是相片,不过是一角新闻纸。
某周刊偷拍他时,不小心连带她一并收在镜内。
新闻纸上,他占据整版,她只得一角。
站在他身后,迎光,侧脸。头发比现在还短。乍眼看去,像十六七的男孩子。
他盯看半天,沿着她的轮廓小心剪下,默默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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