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园惊梦》第18章


闹了半天,方敬亭约这场局,竟是想利用他们去见寂川的面。
“这……”玉春露出有些为难的神色。
“怎么了?”方敬亭忙问。
“许老板这个人,从前在北平就清高得很。”晋容一边说一边放好茶杯,只怕自己也手一抖,洒个满怀。“人人都想见他,可人人都没见着,在梨园行里倒也是个奇人。”
方敬亭听完不但没有退却,兴趣反而更高了。“怎么会这样?我听人说,京剧的演员多善交际,捧的人越多,戏才越红,他怎么偏偏跟别人不一样?”
晋容和玉春对上眼神,一个忿忿不悦,一个茫然无措。
“他性格如此,我们怎么会知道。”晋容压制着口吻,尽可能地温和一些。
“就没有一点蛛丝马迹可寻么?”方敬亭追问。
玉春受不了他步步紧逼,说了实话。“师哥出生在官宦人家,后来外祖父给老佛爷杀了头,家破人亡,才进了梨园行。我们唱戏的,大都出身穷苦,穷怕了,格外看重金钱名利。他却总说,这些不过是过眼云烟,早晚是要消散的。”
方敬亭听完,沉思半晌才冲晋容说:“金先生没有说错,许老板果真是个奇人。”
晋容浑身力气都使在了握着杯柄的手指上,好在英国人的杯子做工结实,否则真要给他捏得粉身碎骨。“许老板再好,到底是够不着的,咱们还是跟肖老板约个时间去听戏才是正经。”
“是啊,”玉春赶紧附和,“方先生光惦记着我师哥,就没有半点兴趣听我的戏了?”
“听肖老板唱戏当然是首要,只是……真不能将许老板也请来么?”
“方先生对许老板,未免也太执着了吧。”晋容到底忍不住,犯起冲来。
“我执着归执着,”方敬亭直起身子,转向晋容这侧,“倒是金先生,为何再三闪躲,就这么不愿谈起许老板?”
晋容心跳都停了一拍,又听方敬亭接着说下去:“想必金先生,跟我是一样的心思,所以才如此作梗,怕我先下手为强。”
方敬亭的话已经说到这个地步,他若再掩饰,只会欲盖弥彰。
晋容抬起视线,挑衅地看进方敬亭的眼睛。“是又如何?”
自以为看穿他心思的方敬亭不免有些得意,嘴角挂着一抹似有似无的笑容。“既然如此,我们就来公平竞争。金先生不可干涉我,我也不干涉金先生,看看我们谁能获胜。”
他有一千个拒绝的理由。有妻室,有家规,有人言可畏……可他看着方敬亭那张志在必的的脸,实在无法再归于理智。
他一咬牙。“好。”
第16章 夺珠
走出咖啡馆是下午四点一刻。
“方先生,要一起吃顿便饭吗?”玉春问。
方敬亭低头看表,摇了摇头。“实在抱歉,今天已经有约。大姐总说起肖老板家的那位厨师,下次有机会一定要登门叨扰。”
“好,下回约上刘太太一起来作客。”玉春道。
方敬亭和二人握手道别,转身上了早就在街边等他的汽车。
“方局长回家吗?”司机问。
等车开出一段,方敬亭才回答:“去局里。”
到警察局正好四点半,约的四个眼线都已到齐,龙凤楼的收银员,南京路的邮递员,百乐舞厅的舞女,还有花园饭店开电梯的小工,分别等在不同的房间中,各不相见。
方敬亭挨个听他们汇报了工作,都没什么要紧事。
“一定要格外关注地下组织活动的迹象,虽然上海还没什么大动静,还是凡事都多留个心眼。”方敬亭听完照常吩咐几句,便让他们回去。
问到花园饭店的小工时,方敬亭忽然想起来,多问了一句:“金容和傅海秋是不是住在你那儿?”
电梯工点点头。“是,住在四楼的甲级套房。”
“他们夫妻感情如何?”
“感情很好。”电梯工不假思索地回答。
方敬亭听完一声冷笑。“呵,这个贝勒爷,吃里扒外,果真是八旗子弟的做派。”
电梯工无端听了这话,摸不着头脑:“方局长的意思是?”
“没事,”方敬亭收起笑容,“你多留意一下这两人,有什么情况立刻向我汇报。”
“是,局长。”
送走电梯工,方敬亭自己也准备离开,从档案科门口经过时,看到冯科长还在伏案工作。
“冯科长还在忙?”他停下脚步,随口问侯一句。
冯科长抬头冲他一笑。“可不是吗。方局长要回去了?”
他刚准备道别,犹豫了片刻,话锋一转:“冯科长,有件事情想请你帮忙。”
“什么事?”
“帮我查一个人的地址。”
十分钟后,方敬亭坐进汽车,将手里的纸片递给司机。“去这个地方。”
目的地是城郊一处不起眼的小院,白墙灰瓦,颇有些年头了。
“是这里吗?”方敬亭不放心地问。
司机又看了眼纸片,点点头。“是这里。”
他走下车,皮鞋踩在不甚平整的石板地上,噔噔作响。
门敲了三声,走出来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上下打量他一番,开口便问:“你找谁?”
“请问许寂川住在这里吗?”他问。
少年摇摇头。“你找错了。”
语气这样坚决,若方敬亭没有十成的把握,怕是真要以为自己登错了门。
“小阿弟,你替我捎个话,我姓方,诚心想见他一面。”他坚持。
“都说你找错了,你这人真奇怪。”少年一边嘟囔着,啪地一声,在他面前关上了那对朱漆斑驳的木门。
方敬亭立在门口,兀自一愣。他是含着银匙出生的方家小少爷,美国大学的高材生,警察局的副局长,活了这么些年,还从没有人在他面前摔过门。
站了半晌却又笑起来。许老板这人,果真与众不同。
他拉开车门坐回车上,司机颇有些担心:“方局长,没事吧?”
他摇摇头,脸上还是挂着笑。“没事。我们明天再来。”
寂川在书房里练字,正写到“竹杖芒鞋轻胜马”的“轻”字。书法讲求横平竖直,撇如刀,捺如扫,刚柔并济,正如台上唱戏,用尽全心全意,做到至美至柔,让韵味都融进骨髓里,是戏亦非戏,不能露半点刀工痕迹。
听得小玉脚步转来,他仍慢悠悠写完剩下的字,这才搁下笔,一边揉着手腕一边问:“刚才是谁敲门?”
“没什么要紧的。一个戏迷,被我撵走了。”小玉答。
他便又提笔浸饱了墨,接着写下去。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苏东坡的诗,他最爱的便是这一首,前前后后,已写了不知道几百回。人就该活得这样心胸开阔,疏朗豁达,哪里来的那许多烦恼心事,作茧自缚。可他如此偏爱,却恰恰是因为自己不能做到如此胸襟。
好容易写到最后一个“晴”字,笔尖一抖,记忆骤然穿透时空,回到许多年前那个春日的庭院,他推开窗子,桃花正好,那人白衣素扇,笑容清朗。又忽然想到他前几日演《霸王别姬》,幕布将合未合,只剩一条缝隙,却偏偏足够他望进那人的眼睛。
只一眼,所有漫漫时光的打磨便都前功尽弃。原来他从来未曾真的放下过,以为心事也像头面似的,一件件都锁起来,看不到,便不会疼了,可一旦重新暴露在阳光底下晾晒,还是一样的鲜血淋漓。
可是,那人却早已有了妻室。女人抬头冲他笑,雍容妩媚,胳膊却像一条蛇,紧紧缠住那双曾经牵过他的手。
寂川回过神时,笔尖已经在纸上停了太久,漆黑的墨汁晕染开来,如一团丑陋的伤疤。
又写废了。他将宣纸揉成一团,信手扔到院中,几只小猫立刻飞扑过来,追逐刨弄,当作新鲜玩具。
“小玉,方才敲门的人,长什么模样?”他问。
“嗯……”小玉沉思着。“黑色轿车,灰色西装,眼角上边有颗痣。怎么了?”
眼角有痣,那便不是晋容了。
他竟有过瞬息的期待,也是给秋风迷了心窍。
“没事,”他摇摇头,“我有些乏了,去催厨子开饭吧。”
隔日也没有演出,练功写字,小院风轻,又是一日。
傍晚有人来敲门,小玉去应付了几句,关了门回来,手里却拿着一个本子。
“这是什么?”他问。
“又是昨天那人,说要把这个给你。”
他叹口气。“你收下,不就是默认我在这儿了?”
小玉不服他责怪的语气,把本子往他手里一塞。“你自己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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