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飞,我来这个学校第一个给我温暖的人,马杰、程鹏在我不会做课间*尴尬孤伶伶留在教室时宁愿被查也陪我一起的人!也只有这么多了吧!我能留恋和怀念的,但这还不够!还够理由让我留下来,因为他们也一一离去,不会停留在这里。
“你再想想吧!真的,留在这里不错!”
看着我低头默不吭声,老师也没再多说什么,只是让我再多考虑。
我笑着点头,却没有放在心里。
最终,这个学校的名字也没有出现在我的志愿单上,上面有的还是我最先填写好的那两个。
最后,我被第二个,这个市的一所有名的重点中学录取,结束了我在这个中学借读的经历,彻底的,完完全全的摆脱那些撕扯不清的关系网,摆脱那些还不清的人情债,以一个新,单纯的中学生的身份踏入人生一个崭新的阶段。
正文 第五十章疯了似的想念
不知复读的一年有神明相助,还是现在被下了魔咒,抑若是这学校的风水与我不和,虽然跟以前一样的努力,课前预习,课后复习,严格执行着老师的至真道理,但好象并没有什么效果,面对着功课真的算不上紧张的高一,跟起来依旧吃力,老师讲的宛如天书,经常性的让我一头雾水,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成绩不用说,恢复到了以前,一塌糊涂。
学习上如此,跟同学,我更是找不到和谐相处,共建个人小团体的良好途径,整个班级完全一水的纯正的城市小孩,个个纯白干净。*着纯正的普通话,穿着我从未见过时尚服装,聊着我从未听过的新潮话题,这个时候,我永远是站在圈外的倾听者,因为我不知道如何插话,也不知道要插些什么话,一天下来,成了名副其实的闷嘴葫芦。
开始同学们还会跟我谈笑,但时间一久,面对我的沉默无语,都以为我本性如此,就是沉默寡言,内向沉闷的人,渐渐的也就跟我疏远了,来来回回,我成了形单影只的一个人,永远有的,只是站在那里羡慕地看着,可是心里却是份外的孤单,寂寞,真的很希望能有一个人来帮我救救我,帮我摆脱目前这种我厌恶至极的困境,可是,最终一个都没有。
经常有人说自卑会衍生出自大,我想我是在无奈的孤单寂寞中衍生出了清高自傲,用不屑来掩饰着自己无人理会的难堪和不知所措。
第一任同桌是个胖胖的男生,名字叫什么样记不得了,只记得我们同桌近一年,说过的话还不过十句,每天坐在同一张课桌前,陌生的比街上卖菜买菜的人还不如,看得出来,他不喜欢我,而我也不喜欢他,我讨厌胖子!尤其讨厌这个胖子。
越到这个时候,我就越想念蔺宁,前所未有的想,想的白天无心思上课,晚上没有心情入眠,
有时会拿着他的照片一看大半天回不过神来。
真的有种不顾一切冲回家乡去找他的冲动。
蔺宁!
不知道你有没有像我思念你一样在思念我呢?
而留在家乡的其他同学,像程今、像晓菲,像黄恒,我竟然没有一次忆起过,她们就像从未出现过我的世界一般,被我遗忘的一干二净,扔弃在另一个世界。
想念,疯了似的想念,在S市的不如意,更让我对蔺宁思之若狂,后悔当年对相处时光的不知珍惜,幼稚的与他吵闹,与他赌气,脑海里满满的全是他的好,此时的他成了完美的化身,完美的没有一丁点儿的缺点。
再也忍不住思念的折磨,厚着脸皮,不要自尊,不要虚荣,所有的一切都不要了,托老姐的一个同学打听,无论如何,都要跟他取得联系。
一天,两天,三天,焦急迫切中终于等来了消息,可是却让我大失所望。
不知是她根本没有去办,还是不好意思去探听个男生的消息。
“他现在在XX中学念书,住宿,平时不回家,我也找不到他!”
短短一句便是她对我的交待。
XX中学?住宿?
这些用得着你查吗?我来之前已经知道了!
如果只是这些,我何必要求你呢?
办事都办不利索,不知把你生在人世间有何用处?
强烈的不可压抑的失望,让我把所有恶毒的字眼几乎全部用在了她的身上,更不要说领她的情了!何况,她也没什么情可让我领的!
我后悔了!真的后悔了!后悔来到这个中学,或许换个地方我会混的风生水起,不亦乐乎?
在这个城市,初来乍到我的迷茫了,找不到属于自己的位置,在回忆里过着孤独窝囊的生活!
而蔺宁,在我离开的那一天,就彻底在我的世界里消失了!
正文 第五十一章迁移
在S市的生活不容易,可是独留老家的老妈一个人生活更是不易,家里,地里,里里外外全要靠她那个不足一米五的小身板支撑着,且不说繁忙而沉重的农活压得她直不起腰来,就说她不识字在这时都成了个令她头疼的大难题,卖东西算帐,浇地签字,种种现实摆事实在眼前,给她的心理上也形成了巨大的压力。
而这些,还只是一方面,在重男轻女思想意识严重的农村,没有儿子的人家就是绝户,在无形中就低人一头,屈居人下,因为被人欺负,没有人可以帮你出头,而在我家,本身就只有两个不顶事的丫头片子,现在连两个丫头片子也不在了,老妈的处境可想而知,更是难上加难,处处受气,还得忍气吞声。
“程亮啊!实在不行,你干脆也让她过来得了,随便干点什么不成啊!就是卖菜也比她一个在家里强啊!”
老爸本来就有把老妈接过来的意思,可是碍于条件有限,一直犹豫,这时姑姑的一句话坚定了老爸的决心。
六个人的耕地租了出去,我们家也暂时成了地主,收起租子了!
家里的东西,一件没舍得扔,没舍得送人,因为老妈说:不知道能不能混得下去,万一混不下去,回来还有个住的地方,窗户、门,全用砖头垒得死死的,封的严严的!
抛家舍业,我们一家人终于在这间不足十平米的小窝里团圆了!
真的是名副其实的蜗居!
老妈来的当天晚上,一直跟我们不远不近,不咸不淡的大表姐突然衣衫光鲜地莅临我们这个小家了!
说实话,当时除了羞惭,讶异,并没有其他的感觉。
“舅,这是四万块钱,你先拿着!”
她刚在小板凳上坐下,便探手从随身携带的小坤包里掏出四小捆还裹着封条的百元大钞。
“这是?”
我们四人面面相觑,又齐齐看向她。
“你们看这四万块钱,能干点啥干点啥?把家里安排一下。”
四万块,那么整齐的码放在眼前,真的是股很大的诱惑,可是我们家里的四个人没有一个伸手去拿。
“你还是拿回去吧!这么多钱!”
老爸推辞着,可是我看得出来,他的态度很犹豫。
“我妈让我拿过来的,我可不能拿回去!回去我妈不定怎么说我呢!”
表姐把钱推放到老爸的面前:“你就先拿着,以后有了再还,没有就算了!”
老爸沉默着。
“那行,这钱我就先拿着,我给你打个欠条!”
沉吟良久,老爸猛地抬头,并招呼着我:“老二,把纸跟笔拿过来。”
“舅!这说什么呢!不用打了!”
表姐嘴里一直说着不用,可是直到老爸写完,她都没有出手阻止。
可以说,这四万块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转变了我们的一生,老爸用这四万块买了当时位于S市边缘的一个破旧老楼6楼的一个二居室。
不大,近五十平米,但对于当时我们这里无疑就是天堂,我和老姐兴奋地在里面跑来跑去,看来看去,可是怎么也看不够。
我们终于在S市有了真正属于自己的栖身之地!占住了脚跟。
正文 第五十二章打工生涯
四万块,不多,但对于当时一穷二白、白手起家的我们可以说是一笔天文数字,更不要说我跟老姐年年的学费,杂费加起来就要近万块,生活不是一般的艰难。
老妈来没几天,都没有顾得上看看这个城市,就找了一户人家去当保姆,侍候人去了。
老爸除了上班,又找了份环卫的工作,每天凌晨不到三点就要起床,蹬着三轮去扫那几条望也望不到尽头的大街,初来时我羡慕的要死,但现在却恨不得有魔法在身,让它变得一窄再窄,一短再短。
我和老姐虽然大事帮不上,只有把家里一干小事统统包揽起来,洗衣、做饭,除了上学天天也是忙的不可开交,根本没有闲暇的时间去玩耍,当然,更重要的也是没有钱。
如此一来,本就跟同学们生疏的我更加的疏远了,平时本就搭不上几句话,现在更是连半句也省略了!我成了名副其实的独行侠,没有一个朋友,甚至没有一个称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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