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度烧梦》第124章


看他不说话,我也越发地烦躁。弯腿坐着,闻着地上的青草味。几只小昆虫莽撞地跳出来,都没吓到我。
“你真的是皂一女友?”质疑的声音,精灵小王子。
幸福地微笑着默认,我的伪装,越来越高级。
、第二十四章(三)
“那小子平时都不太讲话,没想到也是有女友的啊!”
心里上看不上这臭小子,难道还只允许你一个一个地换女友,还不让人家交个异性朋友。不过,他不爱讲话?皂一不至于是个寡言的人哪。“他,在这里,平时话很少吗?”
“不是少,是少的可怜。总是一个人,默默的不知道在干什么。”这时候,何凭看向天空,我相继着也望向天空。看,皂一,我们都在想念你。“他说话时,也是提到他母亲的,可能怪想念的,毕竟一年也回去不了几次。”
“你在说什么。”这句话绝对不礼貌,“额,对不起,我的意思是,你可以重复一遍吗?”
他看着我,认为我有些不可思议。此刻,来了阵风,无形中打断我们的讲话。他母亲,在中国。在我的记忆里,他有一个我们都认为刻薄的母亲,他们一家三口长期生活在一起。他并不是一个人来的美国,大一开学前,他们举家迁往美帝国主义时我们一大群朋友都去送的。
好像是有了比天还大的分歧,面都见不着的。他的生父生母在国内的乡下住着,过得很拮据,最难过的时候,三餐也是有问题的,肉食据说也是节假日才买的。爸爸常年有类风湿,不能做重活,似乎也不能有份稳定的工作,妈妈一个人支撑不起几个老人一群孩子的生活,才把家里看着最有出息的他交给远方亲戚养着。去了别人家当儿子,自然不好再管原来的家里人叫爸妈了。我想他为此很压抑。
何凭说的这些,是真的吗?那那个我们敬仰的常年板着一张脸的女人,是他的养母。天啊,我打赌,这件事,和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屈是辛也不知道。他愿意来到美国的原因我略能猜到一二了,一是逃避了人在国内却不能见到家人的遗憾,二是终于可以到一个思念洗礼不到的新新国度去淡忘那些残忍的过往。可我知道,他一点儿不愿意离开,他不愿意被选择人生,他不愿意离开属于他的血脉相承的家人,不论是否贫瘠。他不愿意离开他的兄弟还有我。可是他能怎么办,他担负着家族的希望,他不能出一点差池,所以他从不考第二名。
“虽然看起来他的出生穷苦了点,可是他的姑姑,那个你认为是他养母的人,他们在美国过得很好。一看便知是个极厉害的女人,出手大方,给零花钱一点也不吝啬,就是不喜欢他和原来的家里人再有瓜葛。为此,他一直很无奈。你知道的,那是救了全家的恩人,又是他名义上、道义上的监护人,除了感激,他别无他法。”我们就着草地躺下了,我趴着刚刚可以很清楚的观察他的脸,睫毛又黑又长,一个眨眼,就惺惺松松地携着色彩纷呈一起掠动。“也提起过你,是一个非常漂亮、聪明、善良,还带点傻气的女孩。他非常非常爱你。”他自己也感觉到说了不妥的话,羞愧地偷瞄我,我把脸向他的相反方向,让泪珠滚下。“哈,当时我还对他说,怎么那么巧,我也有个朋友叫简单呢,说不定,你的简单就是我的那个简单,现在看来,无巧不成书额。”
“是啊,”淡淡地口气,我说句话,告诉他还醒着。
“大一的时候,有个教授说错了,他没有当场指出,好玩地写了篇讽刺的论文,也没有正式发表,一直在同学间传着好玩的。那老师也是出了名的坏脾气,找各种方法让他出错,反正期终的时候是落他手里,挂了。他那姑姑很不开心,有一个多星期没让他来学校。第二周来的时候,身上是带着伤的。不晓得,是长辈动的手,还是他自己伤的。这样的事情发生的次数多了,大家都习以为常了。不过啊,每次他接到你的电话,总是很兴奋。住对门那德国小子管你叫‘兴奋剂’呢!”
我没有睡着,双眼紧紧闭着。想求求他,不要再告诉我这些他过得不好的消息,我不确定我听得下去。我不确定我不会深深的怨恨自己,把时间浪费在所谓梦想,所谓生活,却分不出一点点来给最重要的朋友,或许那样,现在的我,不一定失去他了。
那是刚过大一时候的事,因为后来我失去了与他的联络。现在想来是他故意断掉的,可能早在那个时候他的生活已经沦陷了,而他不要我们知道,不要我们插手。
简单,你这个笨蛋,你被剥夺了自诩有一个聪明脑袋的权利。
“我们都喜欢去打些临工,我是因为想去认识些不那么浮躁的女孩子,打工的华人女孩比千金小姐可爱的多。他是不喜欢问他的养父母要钱。工作很卖力,我们是有色人种,你知道的,白人还好,棒子倒是看不起我们。”默默地在心底想象他握紧拳头的样子,心里越发地爱他了,“你对他来说很重要。”
腼腆地侧着脸,“你在说,我犯的罪很重。老实说,这不是我希望的,他给了我最干净最全部的爱情,可是我那么配不起,一点点都配不起。”
“不是配不起。是你从不间断的爱着另一个人。”一针见血,能上哥伦比亚的人,脑子依然好使。“你们没有在恋爱,没有约会,没有任何身体接触。”拿了快喝完的酒瓶无聊地摇曳着,慵懒的何凭让我错觉为是个会藏肉的胖子。“可是他,一如既往地爱你。”这话,多多少少隐含了指责的成分。
“我也爱他。这么说不是说感情是一种回馈的物件!”
他喔了一声,酒瓶随地一甩,“看出来了,很爱很爱,却不是爱情。”
揉搓晕乎乎的太阳穴,“这件事情,我无能为力,就好比人类对死亡那样无能为力。”嗅着复杂的青草味,看着安静的附近,一切仿佛是潘多拉的童话,“嘿,不如我们叫你的同学一起过来聚餐啊!晚上这里一定很有意思!”
“正有此意。”一拍即合。
我们在草地上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这个谈天很快乐,犹如温水清洗我的五脏。
要是历史可以有选择的发展,我未必会选择在中国上大学。如果,我也在哥伦比亚,皂一怕是怎么也舍不得我和我们的过去和现在。那种假设的发生,意味着放弃苏贝、放弃屈是辛,放弃易大情结,放弃盛开过又奄死过去的梦想。
历史,不会改变。
我真的是个不近人情的人,前提是他的要求太刁钻。绝对能理解他好长时间没听中文歌,但我有更长时间没在人前唱歌。
在拒绝、推脱、要求下,天空变得很奇妙。那份美丽,失传已久。孩提时代,在很短的时间解决一天一个月的烦恼,然后就是和天空玩耍,与操场为伍。长大了,要用一年、十年、一生的时间去淡化烦恼。复古、怀念,成为我人生的主旋律。想不开了,会希望自己是个智商有缺陷的孩子,停留在十几岁就可以了,他的心灵世界一定干净如也。
夕阳染红了整条河,晚风里潺动的迭起的水片像是老太太无比大的皱纹。何凭说我的侧脸很好看,有人也这样说过,说过就是过去了,像时间一样。我的衣服在烦乱的小动作下变得褶皱,脏乱,还粘上了自然界的味道。我憎恨皂一,再多等两年,不满两年也行,我们就能够一起欣赏这种无限接近于幸福的美妙。
不远处的发动机的声音渐渐明朗,当我觉得有人来了的时候,很自然的身体别扭的往回转,等到的都是失望。为了避免这样,我们走到更远的河边,听取河里幽深的秘密。好像说到他喜欢的话题了,他高兴地哼了两句歌。
真的夜幕降临了,他的朋友们也过来了。有的开了组装车,轰隆隆的引擎在歌唱。不自觉的想起《变形金刚》里性感美丽的梅根福克斯,至今仍有大把的男生对她的蛮腰念念不忘。男生们穿着拖鞋、板鞋,T恤,看来美国人真的很喜欢阳光,喜欢晴天。我们在看一些体育比赛时发现,只要是晴天,哪怕才3月出头,欧美人就喜欢穿着短裤、拖鞋晒太阳。
烤肉的架子被架起来,呲呲的小火花很诱人。何凭介绍他的朋友给我认识,大家都为结识了新朋友而感到高兴。空气里来传来果酱、意面和空心粉的气味,看来这学生厨子可能出自意大利,还有一个棕色头发棕色眼球的女孩子带来了她妈妈做的苹果派,大家都瓜分了食物后赞不绝口。
陌生的树脚旁有偷偷亲热的情侣,选在离灯火不远的阴暗面,聪明极了的做法。何凭在和男生们玩一些看起来很无聊的大胆游戏,我一个人无所事事。吃完了自己面前的食物后,看灯火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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