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衣怒马》第20章


黄斑兽的攻击一波比一波快,一波比一波更凶猛,也就那么几分钟,尔曼已经周身浴血。尔曼现下这些伤口疼痛非常,却是没有伤到她的要害,她心中默默数算,第四波攻击刚过,只见黄影一闪,这占尽优势的家伙,竟似要逃!
尔曼哪里容得它逃脱,把个黑色巨弓,抡圆了狠狠的往她计算出黑影将离开的路线上猛砸!
“咣!”“啊呜!”
尔曼终于看清楚了这个速度型刺客的真是面目——身上有黄色斑点豹型生物,两眼圈犹如熊猫般又浓又黑,两颊各有一道黑色条纹,从眼圈处蜿蜒而下直至下巴处——尔曼风中凌乱了……怎么?黑眼圈~海带泪~这是……神马物种啊?
正在尔曼发呆之际,博姨开口了,“还请谢大人手下留情!此物乃我族圣兽,黄金神兽!”
“哦~那她为什么攻击我?”尔曼瞥了一眼博姨,淡淡的说。
“启禀谢大人,blablabla……(以上省略一千五百字)”博姨一说起黑利族的圣兽完全颠覆了她在尔曼心中高级外交官的精明形象,神情亢奋的开始滔滔不绝、啰啰嗦嗦、无边无际。
尔曼认真的坚持听完博姨的介绍,开口问道,“好,我们来总结一下。黄斑兽是豹子的一种,杂食动物,家族内部实行一夫一妻制。雌的黄斑兽脸颊有黑色条纹,雄的则没有。喜阴凉,善打洞,速度惊人、攻击力强但是耐力极差,攻击时常常只能组织四次有效攻击。”说到这里,尔曼顿了一顿。
“雌性黄斑兽往往对贵金属矿产拥有着极高的采矿天赋,然而她们对贵金属采而不食,只为了讨好雄性黄斑兽。如果能找到一处黄斑兽的巢穴,就等于拥有了巨大的财富。只是……黑利使臣博大人……为什么黄斑兽会来攻击、或者说只攻击我呢?”尔曼眯着眼睛,问道。
博姨双手垂立,神色肃穆,“雄性黄金神兽最爱红色宝石。”
尔曼的手抚向脖子上据说是代表着“和平和友谊”的红宝石项圈。这个项圈极为瑰丽精致,尔曼已经送给了云诺。若不是为了所谓的礼数和面子,这个红宝石项圈应该戴在云诺的脖子上,然而凭着云诺的功夫底子——想到这里,尔曼心里顿杀意。黑利使者暂时不能杀,那么……尔曼的目光落到了被压在黑色巨弓下面的黄斑兽身上,加了几分手劲儿。
“啊呜~啊呜——”突然之间,另有声响打破了这边诡异的气氛。“主子,您快看!”刘小五指着山洞的一个拐角喊道。
一只雄黄斑兽(只有黑眼圈,没有海带泪。嗯……黄斑兽很好认啊~不用扒腿什么的~)出现在众人面前。他用头拱了拱身前的一块有棱角的岩石。发现这边的人没有反应,一着急,又叫了两声,用头顶着把岩石的另一边呈现给众人——这正是一块极品璞玉!雌性黄斑兽显然认出了自己的心肝儿相公,立马玩了命的挣扎扑腾,一点儿也没有刚才奄奄一息的样子。
尔曼被眼下的情景弄得一愣,得~这是不是著名的“见财起意”“作茧自缚”“绑票赎人”情节?
尔曼笑了笑,心想:我弄不死想整死我的人,和个动物叫什么劲啊~
于是,很干脆的把脖子上的项圈摘了下来,“吧嗒”,顺手给乱动不停的雌性黄斑兽在后腿上。然后,松了手,放这位爱夫刺客回家去了。
尔曼当然不知道她为这只黄斑兽日后的幸福生活做了多大的贡献。怎么说呢……厄……黄斑兽的相公很喜欢红色宝石项圈。看到红色宝石项圈都会忍不住舔一舔啦,摸一摸啦,噌一蹭啦~~由于项圈的位置……于是,有些个事情就会很顺理成章的发展下去……(O(∩_∩)O~朝夕不再多说了,大家闹补吧。。。。贼兮兮灰溜溜的爬走~~)
黑利郡不产粮食,以矿产和矿产加工业闻名。黑利人个子通常比较矮,有着聪明的大脑、灵巧的双手。武器、农具、装饰品等各种冶金产品、边际产品,从黑利人的手中产出的大多是精品。黑利人喜欢和矿石住在一起,因此黑利人居住在地底下和山洞里。越来越多的黑利人这般居住,导致整个黑利郡变成了地底下的城市。根据这里的习俗,越是地位崇高的贵族,越是住的更深、离地面越远。
尔曼等人受到了算计和攻击,自然是心情不愉。一行人加快了脚步,七拐八拐走了整整一天半,这才被告知,已经到了族长住的山洞外围。
博大婶命令几个小巧玲珑的男侍带着尔曼等人梳洗休息,并告知一会儿会有欢迎性质的晚宴。
尔曼从不用云诺之外的人伺候,因此被遣给尔曼的侍者也就成了摆设。云诺为尔曼上药、沐浴、更衣,发现她自从看到那几个娇小的男侍之后就移不开眼了,甚至到后来明显陷入了沉思。云诺跟着尔曼这么久了,立刻就发下了尔曼面无表情之下的兴奋和贪婪。云诺打量着这两个相貌美艳,身材娇小,如菟丝花般的侍者,再想到自己骨架粗壮,容貌丑陋,更是没有半点儿男儿家的娇弱气质,被厌弃的恐惧在心中滋生、蔓延开来。
此刻尔曼的心理正波涛汹涌,一时间没有注意云诺的情绪。伺候尔曼和云诺的男侍双脚上拴着金子制成的脚镣。在白净匀称的脚腕上、在夜明珠的照耀之下,金子闪闪发光,恍的尔曼面无表情、心里直流口水——这能换多少粮食啊!?换成布匹能做出多少套军装啊?!尔曼心中的算盘拨的叭叭乱响,小市民精神骤然苏醒了,更加坚定了狠狠地敲诈黑利郡现在掌权人姬十三一笔的信心。
第28章 别样爱慕
“把你所有的负担卸载能承担一切的手中,永远不要遗憾地回望。——泰戈尔”
云诺二十三岁的那年冬天,他被尔曼买了回家。尽管尔曼那时候还是个臭名昭著的无耻混混儿,尽管尔曼那时候身体病弱的仿佛马上就要死去,尽管尔曼那时候的情况恶略到稍有姿色或者稍有心计的奴隶都尽力避免被她挑中,但是云诺依然乞求着上苍,她能买下自己。因为那是奴隶贩子把云诺绑在店铺中央的杆子上的第二天,只要其她奴隶贩子或者店家交一点点钱粮,云诺就可以任其使用,直至来人满足欲望为止。
知道廉耻的人才会感觉得到自己被侮辱。那个时候,云诺只是个被卖来卖去的丑颜奴隶,被人上还得蒙住丑陋的容颜。那个时候,云诺不觉得耻辱,他只觉得好难受,好疼。比起火烧火燎、比起忍饥挨饿,这些个疼痛更甚。云诺知道,如果再这么下去,他撑不了多久,很快就会死去。然后,尸体会被奴隶贩子丢出城外,他身上的那唯一一块粗布,也会被剥下来,套在另一个待出售的奴隶身上。
所以,当他看到尔曼出现在店里,站在他面前打量他的时候,云诺第一次那么强烈的希望,自己能被买下来,为奴为婢、做牛做马什么都好。
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云诺真的被尔曼买了回家。尔曼的脾气很好,不太多话。云诺从那天开始,能吃饱了、能穿暖了、能睡在真正的床上了、再也没有挨过打了。云诺小心翼翼的伺候着尔曼,只希望能别被送人、别被卖掉。尔曼主人太好了,云诺舍不得为任何一件事情反驳她,云诺总是说,“诺”。于是,云诺有了属于自己的名字——云诺。
“哎~大个子~无论我让你去做什么,你都说‘诺’。呵呵~真是的,我看呀~哪怕是让你现在去搬梯子摘星星,你也会说‘诺’,然后就照做吧~干脆你就叫云诺好了。”
云诺心想,如果是她让他去死,他都会照做,何况是摘星星?不过,专属于自己的名字啊~云诺笑了,他很喜欢。
再后来,尔曼娶了云诺。不是随随便便的占有,而是堂堂正正的到衙门去了奴籍,改了户籍,是真正的“娶”了。云诺仿佛一整天都在梦里,战战兢兢的就怕梦醒了,误了主人的起床时间。
可是,美梦不但没醒,竟然还继续了下去。作为妻主和作为主人的尔曼,完全是两个样。妻主尔曼哄他、由他、粘他、宠他,护他、教他习文练武,甚至还对着他抱怨、撒娇、卖乖、邀宠。尔曼在众人面前总是一副淡然睿智的样子,只有在云诺面前才会露出娇憨的一面。这些个种种,让云诺喜欢的心疼。
云诺知道,自己只是个侍奴。早晚会有正夫、侧夫、小侍入门的,但是他现在相信尔曼是个深情而又情长的人,相信她不会在别人进门之后把云诺遗弃或卖掉。再加上,云诺总觉得他家妻主配得起天下任何一个优秀的男儿。即便是皇孙贵胄,尔曼若看上了,也绝对是那人的幸运。
所以,当发现尔曼的目光过多集中在两个黑利侍者的身上的时候,尽管云诺的心犹如被小虫子蚀咬般的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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