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王微岚》第34章


“是我。”发现声音有些哑,“我是颜岚,你现在在哪里?”
“颜岚……”他顿了顿,“很熟的名字。”
很熟的名字?我忽然很想大笑,但眼泪却不受控制地划落下来。
“晴,你知不知道‘颜岚’这个名字?”从电话里传出他的询问,然后一个娇滴滴的女声说:“肯定是你以前的女朋友拉。挂了吧,我们还要去玩。”然后他清晰的声音传入我的耳朵,击溃了我最后一丝希望,他说:“对不起,我们的事情已经成了过去式,好女孩要懂得放手。恩?”然后毫不留情地挂了。
我木然地看着在夜幕下咆哮的海,感受着夜晚那阴冷的风。原以为找到了能给我幸福的人,但这一切只是一场玩笑呢!爸爸,妈妈,对不起,我还是不够坚强啊!我发疯似地大叫起来:“班!清!霖!我绝对要忘了你!!!”然后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离开了这个曾承载着我和他回忆的地方。
其实这次回来,我并没有解决好一切,我希望能向他坦白,向他道歉。但结果……
这样也好,我欺骗了你 而你失约了 我们俩扯平了。
爱我非你莫属
我只愿守护
由你给我的幸福
爱我非你莫属
也许会笑着哭
但那人是你所以
不怕苦
如果连那么爱我的你都放弃了我,我应该如何独自面对这个世界呢?也许我终将忘却,但那个伤口愈合得很慢,可能要几十年,也可能一辈子也愈合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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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习惯(番外 霖篇)
我叫霖,班清霖。我有一个很幸福的家,父亲,母亲还有一个妹妹。说起来,我家没什么不同的,只是很有钱,非常非常的有钱。从小时候起,我就不需要担心一切事情。渐渐的,我把一切都看得很淡,直到,那个让我在乎的人出现。那是初二的一个下午——
“霖,要去打球吗?”同班的一个好友潇洒地转着篮球。
我微笑地摇摇头,“不了,你们去玩吧。”
“哎,还真没看见过象你这样那么不爱运动的男生。”好友有些丧气,“算了,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我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后才幽幽叹了口气。不是我不想和他们一起去打球,只是……算了。我趴在栏杆上向下看去,发现有个女生正坐在树下阅读。她有着一头黑色短发,在阳光下焕发着细碎的光芒,同样漆黑的眼眸因兴奋而沾染上淡淡的光彩,小巧的鼻子,红润而饱满的唇,的确是一个秀气的女生。但吸引我的并不是她的外貌,而是她身上若有似无的傲气与孤寂。我微微一笑,在她身上我仿佛看到了另一个自己。就这样,我看着她看了很久很久,直到她合上书,离开了那个地方。
第二天,象受鼓惑般,我又来到了这个地方,趴在栏杆上等着她的到来,虽然我并不知道她会不会来,但凭我的直觉,这个地方应该是她经常来的地方才对。我等了很久,开始感到有些心灰意冷。为什么想看见她呢?也许是因为好奇吧……终于,在我的期盼下来了,依旧是抱着几本书,安安静静地在树下看书。老天!我忍不住失笑。她难道天天都扎在书堆里么?
然后,我每天都跑到那个地方,静静地看着她看书。如果老师看到一向认为没毅力的学生会有如此执着的行为,一定会吓了一跳吧?我也有些摸不清自己的行为到底有什么意义,只是单纯地想看着她,看着她而已。
要知道她是谁并不难,只要问下同学:“你知道那个每天在树下看书的女生是谁吗?”那那个人一定会回答:“哦,那个怪胎啊!是X班的颜岚。”刚开始听到时,我差点冲上去揍了那个人一拳。她怎么可能是怪胎呢?之后,我有去学生会查资料,可是她的资料少得可怜。没办法,我只好求助于我的叔叔。叔叔是一个善于收集消息的人,父亲也因为他得到了许多好处,具体是什么我就不得而知了。总之,叔叔查到了关于她的资料,我惊讶地发现原来她是多年前那对网坛著名夫妻的遗女。我开始下定了决心,我,会让她幸福的。
既然决定了,我开始寻找和她认识的机会。很快,机会来了。那天她看完了书离开时,不小心遗落了一本。当时我的心情别提多高兴了!我快步跑到树下,小心翼翼地捡起那本书,象呵护一颗罕有而脆弱的宝石。《西班牙语入门》?我若有所思地看着封面。原来她喜欢看这种书……
然后,我找到了她,将书递给她。“这是你丢的吧?”
“谢谢。”她的声音一如我想象中的清冷。我沉浸在与她说话的喜悦中,要知道我可没跟她说过话啊!她的行为比我想象中更冷漠,说完这一句后,她就想离开了。
怎么可以让她离开呢?我心一急,“就这样走拉?我可是辛辛苦苦把书给你送过来也!”说完后我就后悔。天啊!我怎么会说出这种话来呢?我在她心目中的地位一定不好。
“那你想怎么样?”她看向我的目光有点怔,但很快就恢复原样了。“我可是很忙的。”
我咬咬牙,死就死了,我说出了我出生到现在最最轻佻的话:“不告诉我你的名字吗?美丽的小姐。”
她看上去一脸平静,“我们好象不熟吧?”
“人都是很快熟悉的。”我好象越来越厚脸皮了呢,“我叫班清霖,你呢?”她没说话,但她的动作却表明:她已经不想再跟我耗下去了。
“好拉,颜岚。我不跟你开玩笑了。”我急忙拉住她。哎,难怪叔叔说脸皮不厚点是追不到女生的。果然是真理啊!
“你……”看来我的岚宝贝很吃惊啊!“那本书上标了你的名字啊!”我好心解释。那本书可是被我从头到尾都看了一遍,什么细节我的知道。她似乎放弃了与我争执的想法,转身离开。“颜岚!小岚!等等我!”嘿嘿,我可不会让她得逞。之后的事,就是被以后对恋爱充满憧憬的学弟学妹们所传诵的“爱你之炒牛肉事件”。
有了开头,自然就没完没了了。我开始死气白赖地跟着她,气她,威胁她。根据叔叔的说法:要让一个人用最快的时间接受你就是要让她习惯你的存在。而这些方法就是让她知道我存在的途径。说真的,我一看到她那弱不禁风的身材就一阵心痛,除了要应付学业还要训练的她用这种身体怎么可能撑得下来?
日子如流水般飞逝而过,终于我鼓起勇气,拿着一束蓝色鸢尾向她告白。其实勇气一早就有了,可是叔叔说一个人养成习惯的时间至少要用90天,所以我不得不延迟,拖到今天才告白。也许,从我第二次看见她时我就喜欢她了,是的,喜欢,对于现在的我来说,爱太奢侈了。出乎我意料,她只是问了我一句:“为什么那么有自信我会答应你?”为什么?凭你看我的眉头不再厥起!凭你看到我嘴边那一点点淡淡的笑意!凭你不再对我那些亲昵的称呼而反感!但最终,我说的理由是:“因为我已经在你身边超过90天了!90天足够一个人养成习惯。你不是已经发现了吗?”她沉默了,而我知道这是属于她个人方式的应许。我迫不及待地吻上了她的唇。那一刻,我可以听到我们两人清晰的心跳,扑通,扑通,夹杂着幸福的味道……
一个月后,我带她来到了海边。
“你带我来海边干嘛?”她故做平静的回答。声音中微微有些发抖。
“海很漂亮吧。”我看着那波澜壮阔的场面。拥着她,希望能安抚她的紧张:“我知道你很久没来过了。其实海很漂亮……”看着她苍白的脸色我心中又是一阵疼痛。
“没事的。”我依然在她耳边安慰着,“岚,你现在不能逃避,逃避是不能解决问题。我知道你父母的遗体至今未能寻找到你很伤心,但你要知道,你父母的灵魂就在海上某个地方看着你,他们会保护你的。你不用那么排斥……”一字一句,我都用尽了力气,但我不能停,如果停下了,岚心理的阴影就摸不去了。很久很久,才听到她轻轻的一声“谢谢,我应该坚强点。”
我叹了口气,“如果你愿意,我希望永远被你依赖。”
她微微笑,“永远?会有多远呢?”语气有些哀怨。“就象那些浪花一样,誓言总是易逝的,无论多么努力,都只是白费力气而已。”
“我不会。”我语气轻柔,拥她的力道加大了许多。“无论你在哪里,我都是那么那么地喜欢你。我对你的喜欢永远都比你的喜欢多!”因为在你还不知道我时,我就已经喜欢上了你,很喜欢,很喜欢。
“是吗。那,你愿意等我两年吗?”我的脑海仿佛遇到了一个晴天霹雳,但我很快就冷静下来了。其实早就知道她会走,会离开我的世界,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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