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幻界之妖艳江湖》第257章


胡铁花微笑道:“能看到两位今日一战,连我也死而无憾的了!”
李寻欢也许还没有说话的心情,所以只是笑了笑。
楚留香:“昔日帝王谷主萧王孙,与蓝大先生战于泰山绝顶,蓝大先生持百斤大铁锥,萧王孙用的却是根衣带。萧王孙以至柔敌至刚,与蓝大先生恶战一昼夜,据说天地皆为之变色,日月也失却光彩。你说这一战,精彩不精彩?”
李寻欢微笑道:“阁下说得如此生动,我几乎也像是到了泰山绝顶,得见帝王谷主与蓝大先生的雄风,实在是精彩极了。”
胡铁花笑道:“想不到你说的话,比你的飞刀还要厉害得多。”李寻欢:“哦?”
楚留香笑道:“你一剑虽然可以要人的命,但你只要说一句话,便可以令女孩子们将心都交给你。要女人的心,岂非比要男人的命困难多了么?”
幸好楚留香已接着道:“萧王孙与蓝大先生的决斗,虽然惊天动地,而且还能名留千古,但比起两位方才那一战,还是差得远了。”
李寻欢笑道:“我一向不是个谦虚的人,却也有自知之明,阁下也未免太过奖了吧。”
楚留香正色道:“我说的是真话。你本有三次机会可致郭嵩阳死命,却都未出手。到后来你杀气已竭,刀锋已折,郭嵩阳说不定已可将你置之于死地,却心甘情愿的认败服输了……”
第七章 英雄
楚留香轻轻叹口气,接着道:“像你们这样,才真正是男子汉大丈夫,才真正无愧于英雄本色。你若一刀杀了他,他若一刀杀了你,你们的武功就算再高,我也不会瞧在眼里。”
李寻欢默然半晌,长叹道:“郭嵩阳的确不愧为真英雄!”胡铁花:“你呢?”
李寻欢苦笑着摇摇头:“我?我……又算得了什么!”
楚留香微笑道:“我问你,他第一剑挥出,用的是什么招式?”
李寻欢:“风卷流云。”楚留香:“第二招呢?”李寻欢:“流星追月。”
楚留香:“他由第一招‘风卷流云’,变为第二招‘流星追月’时,变化太急,是以剑法中就有了破隙。你的飞刀若在那一刹那间出手,是不是立刻可以要他的命?”
李寻欢不说话了。楚留香:“这是你错过的杀他的第一次机会,还要不要我再说第二次?”
李寻欢苦笑道:“不说也罢。”
胡铁花嗤笑道:“别人都说,李寻欢是个真正的男人,想不到原来也有些娘娘腔。”
李寻欢平生也挨过不少骂,但被人骂做“娘娘腔”,这倒还真是生平第一次,实在有些哭笑不得,叹口气道:“阁下目光如炬,想必也是位高人,我倒失敬了。”
胡铁花大笑道:“我知道你一向不愿自夸自赞,总是替别人吹嘘。这是你的好处,却也正是你的毛病。一个人既然活着,就不能太委屈自己。”
李寻欢:“阁下……”
胡铁花:“我既不姓‘阁’,也不叫‘下’,你为什么总是叫我阁下?”
李寻欢笑了,忽然觉得这个粗豪的汉子很有趣。
胡铁花:“我叫胡铁花,你也可以叫我老酒鬼。我身边的这位,是人见人怕的老臭虫。”
楚留香笑道:“你别听他瞎说。我姓楚,叫留香。”
李寻欢:“在下李……”
胡铁花:“你的名字我早就知道了,而且早就想找你斗一斗!”
李寻欢愕然道:“斗什么?”
胡铁花笑道:“我自然不会找你斗武功。若论武功,我再练十年,也未必比得上你。我是想找你斗酒的,我只要听说有人酒量比我好,心里就不服气。”
李寻欢失笑道:“喜欢喝酒的人,似乎都有这毛病。”
楚留香笑道:“他既然是老酒鬼,这毛病自然更严重。”
胡铁花:“只不过我现在找你斗酒,未免占了你的便宜。”李寻欢:“为什么?”
胡铁花板起脸,正色道:“你方才和人拼过命,体力自然差些,酒量也未免要打个折扣。喝酒也和比武一样,天时地利人和,这三样是一样也差不得的。”
李寻欢笑道:“就凭你这一句话,已不愧为酒中高手。能与你这样的高手斗酒,醉亦无憾。”
胡铁花的大眼睛里发出光。那是欣喜的光芒,也是种赞赏的光芒,脸却还是故意板着:“那么……我既已占了天时,就不能再占地利,这地方就由你来选吧。”
李寻欢忍住笑:“既是如此,两位请随我来。”楚留香、胡铁花:“请!”
黄昏以前,正是一天中生意最清淡的时候。孙驼子正坐在门口晒太阳。
就在这时,李寻欢带着楚留香和胡铁花来了。孙驼子怎么也想不到,这三人会凑在一起,而且还有说有笑的。这三人会成为朋友,倒真是件怪事。
李寻欢故意不去看孙驼子的表情,心里却觉得很好笑。
他实在连自己也不知道,怎么会和这两个人交上朋友。
楚留香总是微笑。胡铁花说起话来,却像是百灵鸟,一开口就吱吱喳喳的说个不停,而且有时简直叫人招架不住。
李寻欢一向认为,世上只有两件事最令他头疼。
第一件就是,吃饭时忽然发现,满桌上的人都是不喝酒的。
第二件就是,忽然遇着个多嘴的人。
这第二件事往往比第一件更令他头疼十倍。
奇怪的是,他现在非但一点也不觉得头疼,反而觉得很愉快。大多数酒量好的人,总喜欢有人来找他拼酒的;要是有人来找他拼酒,别的事都可暂时放到一边。
这拼酒的对手,若是个漂亮女人,那就更令人愉快了。
幸好,胡铁花虽然多嘴,又不是个漂亮女人,却是个很好的朋友……
皓天看完李寻欢与郭嵩阳的决斗,并没有现出身来,结交李寻欢这个朋友。因为,就在此时,他接到一条非常重要的信息,是他的暗之分身天暗发来的。
因此,他只得暂时和楚留香、胡铁花告别,赶往天暗发来的目的地。
他展动起身形,潜入小镇。一家家的屋顶,就好像是飘浮着的灰云,一片片自他脚下飞过去。晚上的凉风,吹着他的脸。一种飞驰的快感,刺激着他,让他愉快得很。
屋顶有各式各样的,屋顶下有各式各样的生活,但又有谁的生活能比他更多彩多姿?
天地间十分寂静,大多数院子里没有灯光。
里面偶尔传来一两声婴儿的啼哭声,夫妻的嘻笑声……
除了这些令人愉快的声音外,自然也难免有怨偶的啐骂声,猫捉老鼠声,男子打鼾声,骰子落在碗中的清脆响声……
深夜,在别人的屋顶上乘风而行,这种愉快是没有任何事所能代替的,令人有一种优越的感觉。他喜欢这种感觉。
突然,他瞧见前面一个院落灯火通明,但在灯光照不到的角落里,却似乎埋伏着刀光人影。皓天陡地顿住身形,喃喃道:“只怕就是这里了。”隐身在屋脊后,瞧了半晌。
只见一个人自屋里走出,吐了口痰道:“小丁还没有回来么?”
角落阴影中的大汉应声道:“还没有瞧见。”
那人伸个懒腰:“奇怪,莫非出了什么事?”
屋子里有人应声道:“凭丁枫那小子的机警,一定出不了事的。”
皓天抽出一柄柳叶刀,直掷出去,大喝:“丁枫已落入本帮之手,你们瞧着办吧!”
柳叶刀‘夺’的钉在门板上。他这样胸有成竹,只因为丁枫确实已落入天暗手中。
屋子里突然窜出一条人影,就像是一根射出来的剑,一身紧身黑衣,掌中一口剑,青光莹莹。
皓天瞧他的身法,微微一惊:“这人的身手,竟似不比胡铁花逊色。紫鲸帮里,怎会有这样的高手?”随即轻烟般掠出去,那黑衣人在身后紧紧跟着。
皓天故意将身形放缓,回头一瞧。月光下,这黑衣人的一张脸,竟像是死人的脸一般。一双小眼睛,却是尖锐明亮,看来比他的剑光更可怕。
皓天这时才停了一停,黑衣人已冲过来,剑光飞舞,刹那间便已刺出三剑。
这三剑非但又急又快,所刺的部位,更无一不是皓天的要害。他的剑法也许还不能算是登峰造极,但出手的凶狠毒辣,江湖中已很少有人比得上。
他的眼睛也闪动着残酷的野兽般的碧光,仿佛他一生中,最大的嗜好就是杀人。他生存的目的,也只是为了杀人。
他挥剑的姿态,也非常奇特。自手肘以下的部位,都像是没有动,只是以手腕的力量,把剑刺出来。在没有必要的时候,他从不肯多费一分精力。
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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