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幻界之妖艳江湖》第280章


龙啸云已走上石阶。院子里静悄悄的,仿佛连一个人都没有,但他一踏上石阶,忽然间就有十几个人幽灵般出现。是十八个黄衣人,龙啸云根本无法分辨他们的面目。
但这并不重要,因为他根本不必分辨这些人的面目。所有金钱帮的属下,几乎都是完全一样的。他们都没有嘴,因为他们根本不说话。纵然说话,也都是上官金虹的声音。
他们没有眼睛,因为他们根本不用看。他们能看得到,也全都是上官金虹要他们看的。
他们只有一个很小的耳朵,因为他们只听得见上官金虹的声音。他们都没有灵魂,但每个人的四肢都很灵敏,在一刹那间已将龙啸云围住。
龙啸云长长的吸口气:“看来金钱帮的总舵,果然在这里。”
有人道:“你是谁?来干什么?”龙啸云:“找人。”有人道:“找谁?”
龙啸云:“你们的帮主上官金虹,是不是已回来了?”
‘上官金虹’这名字,就似有种神奇的魔力,他们的态度立刻改变了些。
“帮主已回来了,请问足下……”
龙啸云:“我要见他,有样东西想送给他。”
“请稍候,帮主现在不见客。”
龙啸云又吐出口气:“他是不是还和李寻欢在里面?”“是。”
龙啸云:“那么我现在就要见他。”“请问尊姓大名?”
龙啸云厉声道:“我姓龙,有样极重要的东西,现在非交给他不可。你们若是耽误了大事,这责任谁能担当得起?”
“姓龙……前两天要和帮主结拜的,莫非就是你?”龙啸云:“是。”
‘是’字刚出口,寒光已飞起。一把刀,两柄剑,同时闪电般向他刺过来。
龙啸云怒道:“你们这是干什么?”喝声虽响亮,却没有人再听,也没有人再回答。龙啸云狂吼,挥拳。他的武功并不弱,拳法刚猛迅急,一拳击出,虎虎生威。但他只有一双拳。
对方的兵刃,却有二十二件,其中有钩、双剑、双鞭、双笔。
笔最短,也最险,使的赫然正是昔日‘生死判’嫡传的打穴心法。
剑是松纹剑,剑法隐然有古意,出手萧疏,竟在剑先。当代使剑的高手,绝不会有十人以上能胜得过他。
最狠的还是刀。九环刀,环声一震一销魂,七刀劈下,刀风已笼罩龙啸云。
判官笔就打上了龙啸云的穴道。没有呼声,没有呻吟。
因为他的喉管已被刺穿,声带已被砍断。只有血。血,箭一般自他喉管流出来。
他已倒下。血刚好洒落在他身上。死不瞑目。
龙啸云还是在瞪着他们,眼珠子似已凸出。
他本是为了求死而来,可是他们为什么不让他见上官金虹一面?
因为,“看到龙啸云就杀!”这是上官金虹的命令!
因为无论什么人,都不能让他走进这院子一步!这也是上官金虹的命令!
上官金虹永远令出如山!
用油纸包着的《怜花宝典》,自他怀中掉出,也已被血染红。
没有人看它一眼。像龙啸云这种人带着的东西,又怎会被人重视?
于是,这本神奇的《怜花宝典》,或许也和世上其它许多本武功秘籍一样,从此失传。
这是人类的幸运,还是不幸?
油纸包又被塞入龙啸云怀中,尸体被抬走。
金钱帮属下,对于处理死人的尸体也是专家,有一套很简单、也很特别的方法。
人,的确很奇怪。
他们往往会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原因,去寻找、去抢夺某样东西,甚至不惜拼命。
但等到这些东西出现时,他们却又往往会不认得,往往会看不见。
这是人类的愚昧,还是聪明?
第三章 震慑
阿飞没有来。他远在迷失大陆,根本赶不及回来。
幸好,皓天和玉絮在这里。
皓天没有剑。他的龙神剑,早已留在仙境。
但是这并不重要,因为他有足够的勇气和信心。
路旁有片竹林,站在这里,已可看到金钱帮的家院。皓天砍下段竹子,从中间剖开,剖成三片,削尖,削平,撕下条衣襟,缠住没有削尖的一端,就算做剑柄。
他的动作很迅速,很准确,绝没有浪费一分力气。他的手很稳。
玉絮一直在旁边静静的瞧着,仿佛觉得很新奇,很有趣。但她还是不免有些怀疑,拿起柄竹剑,掂了掂,轻得就像是柳叶。
她忍不住问:“用这样的剑,也能对付上官金虹?”
皓天沉默半晌,缓缓道:“无论用什么样的剑,也不能对付上官金虹。”
玉絮:“那么……要用什么才能对付他?”
皓天没有回答这句话。他知道要用什么去对付上官金虹,可是他说不出。
世上本就有很多事,是说不出的。
玉絮轻轻的叹口气:“除了上官金虹外,你也许还要对付很多人。”
皓天:“我只问你,上官金虹是不是已回到这里?”
玉絮:“我想绝不会错。”皓天:“为什么?”
玉絮:“他在这地方无论做什么,都绝不会有人看到。”
皓天:“能杀李寻欢,并不丢人,他为什么不愿被人看到?”
玉絮叹息一声:“一个人在做他最喜欢做的事时,往往都不愿被人看到。譬如,我最喜欢吃核桃,每次我都觉得是种享受。尤其是冬天的晚上,躲在被窝里偷偷的吃。”
笑了笑,又道:“但若有很多人在旁边眼睁睁的瞧着我吃,那就不是享受了。”
皓天沉吟着道:“你认为上官金虹将杀李大哥当做一种享受?”
玉絮叹道:“所以我才能确定,上官金虹绝不会很快的杀了他。”
皓天:“为什么?”玉絮:“在上官金虹眼中,这世上惟一的敌人,就是李寻欢。杀了李寻欢,他一定也会有我吃完核桃那种感觉,而且一定比我难受得多。”
皓天慢慢的将剑插入腰带,突然笑了笑:“我杀了上官金虹,绝不会觉得难受。虽然李大哥不想连累任何人,但我们不会让他独自冒险。”已大步走出去。
他走得并不很快,因为他要先准备。对付上官金虹那样的人,当然一定要先作准备。走路的时候,他往往会觉得四肢渐渐协调,紧张的身子渐渐松弛,这正是做最好的准备。
他终于走上石阶,走进门。突然间,人已出现。十八个黄衣人。
这些正是金钱帮总舵所在地的守卫,当然也就是金钱帮的精锐。
皓天长长的吸口气:“我虽不愿杀人,也不愿有人挡我的路。”
一人冷笑:“挡了你的路,你又能怎样?”皓天:“就得死!”
那人大笑:“只怕你连条狗都杀不死。”皓天:“我不杀狗,你不是狗!”
没有剑光,竹剑没有光。但竹剑也能杀人——在皓天的手中就能杀人。
那人还没有笑完,咽喉已被刺穿。现在竹剑有了光。血光!
判官笔,双钩,九环刀,五件兵刃带着风声击向皓天!
两柄锐利的刀去削他手里的剑。
玉絮在担心,就想冲过去,助他—臂之力。她还没有冲过去,就已看到三个人倒下。
她明明看到,刀锋已削及皓天手里的竹剑,但也不知为什么,竹剑偏偏没有被削断。
她明明看到,判官笔已点着皓天的穴道,但也不知为什么,倒下去的偏偏不是皓天!
这原因只有使判官笔的人自己知道。他认穴一向极准,出手一向极重,觉得自己明明已打着了皓天的穴道。但就在他笔尖触及皓天衣衫的一刹那,全身的力气突然消失。
竹剑已刺穿他的咽喉。皓天并不比他快很多,只快一分。一分就已足够。
玉絮终于还是冲了过去,就像是只穿飞在花间的蝴蝶。江湖中的女子高手,特长往往是轻功和暗器一类,以及较小巧而不吃力的武功。
很少听说有女子的内力深、掌力强的。玉絮也不例外。她的暗器出手极快,身法更快,脚步的变化更奇诡繁复,简直令人无法捉摸。但她最大的目的并不是杀人,而是保护皓天。
她始终认为,皓天的剑对付一个人固然有余,对付这么多人则不足。
这里是金钱帮的总舵,是上官金虹的私人空间。根据‘我的地盘我做主’的系统保护原则,这里不可以使用仙术。因为,上官金虹并不会仙术。
皓天用剑的方法奇特,完全和任何一家门派的剑法都不同。
他的剑法没有‘削’,没有‘截’,只有‘刺’!
刺,本来只有向前刺。但皓天无论往哪个方向都能刺,无论往哪个部位都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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