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四朵》第12章


“我有点怕他。只要跟他在一起,我就觉得自己怪怪的。”
“怎么了?”
我努力组织语言来表达内心的感受。
“会觉得很难受。”有点像小时候哮喘快发作的感觉。
“以前见到谁也有过这样的感觉吗?”
“没有。”
小千突然变得很严肃。“你会不会总是想起他?”
“不会啊……”我回答说,“就算想起来,也只是觉得他很奇怪而已。”
她似乎一下子放心下来了的样子。
“你没有喜欢过人吧?我是说那种喜欢。”
“应该有吧,高二的时候喜欢过一个隔壁班的男生。”
“呃?”她大吃一惊。
“只要看到他就会觉得好幸福哦,后来他好像跟同班的女生拍拖了。”
“那你不伤心吗?”
我疑惑地说:“为什么要伤心?他那么快乐。”
只要喜欢的人幸福,我也就幸福了啊。
小千叹了口气,她总是在我面前表现出很无奈。
“没错,你的确就是这样子的人。”
我拉了拉小千的衣服,暗示她鸣蓉清又看过来了。
她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以示安慰。
接着上厕所的几乎,智宝找我说话。
“你这样不行,君。”
她一字一顿地说道:“你明明是喜欢他的,不是吗?”
我大惊失色。
“因为从来没有动过心,所以会害怕,会自卑,会担心,会迁怒啊。”
“你高二时对那个男生只是好感啦,如今你这么不安,恰恰证明了你的改变啊,以前的你都是天然呆的绝缘体呢。”
“……我跟小千的话,你都听见了?”
她一副被打败的样子。“废话,谁都听到了——包括鸣蓉清。”
我觉得天崩地裂了,她立刻安慰我。
“不过只听清楚你说喜欢高二时隔壁班男生的那件事,太吵了,而且你们又说的很小声了。”
拜托,这根本不起什么作用好不好。
我一副受了严重打击的样子,爬都爬不起来了。
“这不是重点啦,笨蛋!”她一把将我拎了起来。“你要去学会面对自己的心!”
但是我真的不知道嘛!
本来以为的事情,她这么一说我都开始相信自己对鸣蓉清的确是有好感了。
“我不知道是不是喜欢他啊。”我弱弱地说道。
她挥挥手。“没有关系,你可以试着去知道啊!”
也对哦!
不过好奇怪,小千很反对我跟鸣蓉清来往,智宝却一个劲要将我推给他。
芸儿会怎么想?
剑与剑鞘
鸣芸悦
我们四人,真正活在梦幻中的,恐怕只有李百立吧。
刚开始接触她,还以为她是大智若愚的人物。我根本不相信这个世界存在这样的人,“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
怎么会有这么一颗心?
后来经过不断落实后,我不禁去想:难道她的成长过程中没有遇到过任何丑恶的事情吗
当然有。
她的父亲江浩之,是港商江念涛的独子,斯坦福大学毕业生,身价甚高,集团继承人,偏偏喜欢上在餐馆打工的大陆妹李蔚禾,闹到天翻地覆。江浩之还算硬颈,被冻结户头后,携怀孕的妻子去东莞谋生,琴瑟和谐,生女李百立。取《论语》“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与《中庸》“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之意。
中国版的“麻雀变凤凰”似乎远比西洋的曲折。
两年后,江浩之车祸身亡,刚刚过完宝贝女儿百立的生日。
他向来爱拍照,待产的妻子,两人一起设计的婴儿床,吸吮着手指的女儿,都是他最爱的主角。
生日会上,抱着脸上还挂着泪珠儿的女儿,笑得满脸灿烂的父亲,被拍了他留存下来的唯一的照片。
那张满目血腥的新闻照片除外。
李蔚禾独身一人抚养女儿,与江家断绝关系。
如何不断气回肠?
尤其是我这个从小就见惯了人情冷暖的人,简直是为之黯然销魂。
哪里有什么真情无价,不过是背叛的筹码不够高罢了。
哪里有什么一生一世,不过是受到的诱惑不够多罢了。
为什么江浩之和李蔚禾两夫妇就可以拥有这样的感情?
他为她放弃大好前程,她为他一世守身如玉。
从此之后,梧桐树,三更雨,不道离情正苦。一叶叶,一声声,空阶滴到明。
听过妈妈跟朋友聊过香港那位娶了湖南籍离婚妇女的钻石王老五,他长相英挺,个人财富排名进了前五十,却偏偏要娶一个比自己还大的“破鞋”。家人忿气,将他派到非洲做事,结果还搞得风生水起,不得不令人佩服。这段感情,最后赢得了所有人的尊敬和支持。
老婆偷偷跑去见自己以前的骨肉,他吃醋得要死,但最后亲自送她去看儿子。
聊天的女人们说罢都唏嘘不已。
我却想起李蔚禾的隐忍,她没有伊那般好运气,幸福太过短暂了。
听智宝说,江浩之刚刚逝世那几年,她独自一人做公司搞企业,忙到脚不沾地,老胃病也是那时落下的。
李百立七岁那年,因为找不到好的保姆人选,她托珠洲的哥哥照顾女儿,在东莞只身奋战。那个自她有收入以来总是向她借债的哥哥很痛快地答应了,半年后女儿回来却不言不语,怕黑怕得要命,医生说有自闭症倾向。
我从来没听过李百立讲过她自己这些事,有时跟她提起她还一脸茫然的样子。
恐怕是早就忘了,亦或者她根本没有记恨过,所以痛的不深。
现在一切都走入正轨了,李百立自从回到母亲身边后就过上享福的生活。她家的阿姨宋嫂简直是块家中宝,广东菜和湖南菜都会做,做事极其认真,买棵葱都要细细挑。我吃过她做的云吞,连面皮都自己做,辣酱秘制。她是绝了种的终年穿白衫黑裤的女佣人,我送了一匹极好的香云纱给她做料子。广东人没文化,喊黑胶绸,自己出的名产也不爱穿,知道的人也少。
宋嫂笑得极其开心,我说:“小心牙会掉。”她乐得弯下了腰。
哎,为什么李百立就有这样的好运气?
“是我好命才真。”宋嫂说,“太太和囡囡都不钟意海鲜,但家中整日买当季的鱼虾。”
她是潮汕人,一手炒蚬和豆酱焗蟹吃到鸣蓉清都赞叹不已。
他倒是极爱肉,尤其是海味,暑假时个人游跑去葡萄牙吃鳕鱼,说那里的酒吧最赞。
追求李百立时,两人去了新加坡,秋季正是时候,他特意跑去吃辣蟹,一转头,发现女朋友跑去买榴莲。
她吃的不亦乐乎,在电话中说:“买到了马来种的,别处没有,吃起来有种特别的苦味。”
老天,可害苦了鸣蓉清,他最讨厌水果之王了。
没想到他也有徘徊在“爱与痛的边缘”的时候。
回来告诉我们原来榴莲有诸多品种,试了那么多,最钟爱青皮。
难道一路上鸣蓉清都陪着,不离不弃?
真是苦了他。
回来以后,佣人发现冰箱里总是冻着一块榴莲。
“那是我用来锻炼的。”他说。果然,还每天硬塞一点,希望自己有一日能上瘾知味。
鸣蓉秋听我讲电话时都快笑死了。
“我哥都不正常了。”这个陈冠希的校友如是说道。“Freak!”
他在纽约恐怕也是“中西合璧”吧,身边的女友任何肤色都有。
只希望他不要成为同性恋,也不要搞到女友堕胎,这是我个人承认他是我二哥的底线。
据说他现在跟个台湾女孩走得很近。
那人我见过,英文名叫苏菲,跟《哈尔的移动城堡》女主角一个名字。
娇小玲珑,披着一头卷发,休闲时喜欢穿大蓬裙,完全淑女的样子。一上班,就穿短汗衫工作裤。
她是个画家,喜欢在街头给人素描。曾请过我吃饭,亲自下厨,30分钟之内菜洗干净切好,酱汁调好,刚端上沙拉,微波炉里面的牛扒也熟了。
我叹为观止,看着她来回走动,像只陀螺那般快速流畅但颇有章法。
就这,可以看出她不简单。
怎么会跟鸣蓉秋那家伙牵扯在一起了,他可是不愿负责任的主。
周末时我很喜欢去广州,一是去找郑智宝商量事物,二是去公司总部探班。
一天,她突然约我去光孝寺,“介绍个男人给你。”
我笑。
这可是我从来不缺的东西。
“我还想介绍个男人给你呢。”
如期而至,她带我转了一圈后买门票进了六榕寺。
在树下,我见到了那个坐在石凳上的人。他全身上下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穿着白色运动服。
“这位是傅先生。”郑智宝介绍道。“这位是我朋友鸣小姐。”
他朝我点头致意:“你好。”
声音如子夜般纯净优雅。
我很意外,他这种沉静的气象没有四五十年的沉淀是不可能的,但他看上去才二十几岁。
等聊下去,我才真正觉得意外非常。
他是温哥华人,1988年生,在中国出生,在加拿大成长。
他吸食迷幻药,如今在休学中。
“为什么?”我忍不住问道,“你想逃避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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