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错阳差》第37章


淡淡的妆,我觉得自己起码已经从喇叭花晋升到月季花了。
孙宜桐再见我的时候果然眼睛就闪了那么一闪。他终于发现我的存在了,呵呵。
可巧,歪歪那天要出去拍广告,让我招呼孙宜桐,我借机向他请教电脑方面的问题。歪歪说,如果想钓一个书呆子男友,就必须要学会找他帮忙,否则他就是喜欢死你也不知道怎么追你,你要给他提供追求的机会。那个孙宜桐果然乐颠颠地给我解答了不少问题。我露出一脸崇拜的表情,好像我面前的不是一个动画设计师而是比尔·盖茨,虽然我自己觉得那表情恶心得要死,可是孙宜桐很喜欢,他看我的目光又那么闪了闪。天,我晕!
快晚上的时候,歪歪打电话回来,说她有事情要挺晚才回来,不要等她吃饭,这正合我意。我温柔地挽留孙宜桐在这里吃饭,我发挥了自己25年来最高的厨艺水平,做了一顿让皇上见了也要流口水的菜(有点夸张,原谅小女子的自吹自擂),我看到孙宜桐像狗一样用他的鼻子嗅了嗅,看我的眼睛第三次闪了闪。我心里那个乐呀就别提了,歪歪说如果你能让一个男人发现你的3个优点,你就抓住了他的肺(据说抓住他的心还要让他的眼睛再多闪几次)。我在一天之内已经达到这个标准,可以说是首战告捷呀!歪歪,我陈北北也不是吃素的呀!
那天送孙宜桐走的时候我一直目视着他的切诺基跑没了影才回屋,一副深情款款的样子,我就不信他能不被我的温柔淹死。
我是一家快要倒闭了的杂志社的不受欢迎的编辑,工作清闲得很,因此时间有的是。歪歪却是小有名气的平面广告模特,忙得要命。所以活该孙宜桐来的时候十有八九都是我陪着他,让我有时间把从歪歪那里学来的绝招在她男朋友之一的身上小试锋芒。
这个孙宜桐渐渐地不找歪歪了,开始直接和我约会。坐在他的切诺基的前座,看着他把车开得飞快,我觉得这家伙也不那么呆嘛,还,还有那么点帅。也许金子不放在钻石堆里的时候,它的光彩还是蛮耀眼的嘛。我越来越喜欢孙宜桐。
歪歪忙着拍广告,忙着约会那些她通讯录里排号的男人。有时候,我甚至怀疑她是不是已经把孙宜桐给忘了。
我上班的那家杂志社终于倒闭了,换句话说,我失业了。我实在很失败,看着歪歪那么鲜活生动有滋有味地活着,我的心里就有一种酸楚感,我觉得歪歪的确比我优秀太多。
孙宜桐知道我失业后,介绍我替他们公司编动画小剧本。这个工作做起来不难,收入却不少,我一下子就解决了生活的难题。我同孙宜桐做了同事,和他接触的机会就更多了。
一次,我在一大帮同事面前帮孙宜桐系了鞋带,那帮男同事羡慕的眼光极大地满足了他的虚荣心,这招儿把他感动得要死。我相信,我已经牢牢地抓到了他的心,同时也向那些对他虎视眈眈的女人宣布:孙宜桐是我陈北北的,你们都给我闪远点儿。
我找工作虽然是孙宜桐帮的忙,可实际上我总觉得是受惠于歪歪。
趁歪歪有时间在家吃晚饭,我特意做了红酒鸡。她瞪着眼睛看我:“没事儿献殷勤,不会是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吧?”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我心虚地以为她知道了我和孙宜桐的事情,就急忙说:“孙宜桐帮我介绍了工作,他是你朋友,我是借你的光,所以要感谢你啦。”
“就这么简单?”歪歪的单凤眼差点把我的后脑勺射穿。
“那你说还有什么?”我只好以进为退。
“我可听说你和孙宜桐在恋爱呢。”歪歪说。
“什么?”一口鸡肉差点卡在我喉咙里,“你别听人家乱说,那个癞蛤蟆我可没兴趣。”
“我就是听那个癞……蛤……蟆说的。”歪歪给了我一个大白眼。
什么?孙宜桐居然会告诉歪歪?不会是诈我吧?
“你嘴巴张那么大,想给小鸟做窝呀?说人家是癞蛤蟆,哼,也只有你这么没眼光的人能说出来,他是我交往的男人中的精品哦,你不要我要收回喽。”歪歪把一根鸡骨头夹到我碗里。
“别,你真的这么以为?那你是不是生气我抢你男朋友?”我小心翼翼地问,真担心歪歪发起飙来挠我个满脸土豆丝。
“怎么会?他不适合我,孙宜桐本来就是我赔给你的,算是帮你赶走上回那个色狼的补偿吧。哎,有些人呀,就是发现不了本姑娘的良苦用心。”歪歪摇头晃脑地叹气。
我用一块鸡肉堵住了她的嘴……
不过,说真的,那只“癞蛤蟆”的确挺可爱的。我想,我要好好爱他,谁也休想把他从我手里抢走。
第二节 爱到深处的人,一定有一颗卑微的心
娶她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他三十五岁,已经错过了最好的婚期。他兄弟多,人又长得不好看,攒钱帮兄弟们娶了媳妇,自己就老了。
她是外省的媳妇,漂亮俊俏,媒人花了三千块说给他。他像得了宝一样,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那时,他并不知道她是来骗亲的,她因为貌美,骗了好多男人,骗了就跑,跑了就再也不回来了。
可这次,她露馅了,跑到半路,被他的家人追了回来。然后有人要打她,骂她是骗子。是他拦住人们,一夜夫妻百日恩,何况,他是真的喜欢她,喜欢她那个俏样子。
他给了她路费,送她到车站,站在一起,她比他还高半个头。她长发飘飘,他秃了头;她双腿修长,他有点罗圈腿。他站在那里说:“跟着我,不会委屈你,可怕你嫌我难看,所以,放你走吧。”
临上车,他给了她二百块钱和一袋子东西,有吃的有喝的,还有他买给她的化妆品,廉价的口红与香水,却是他的一片心。
坐了一站,她下了车,她想,这一辈子,不会再有第二个男人对她这样好。
她回到他身边,说:“我们结婚吧。”
结婚后,她仍旧是一派懒散作风,打牌抽烟,时时闹点小脾气。他回到家,总是冷锅冷灶,几年来一直如此。
倒是他,从没有抱怨过,只说她一个外乡人,这样不容易,她本来,可以嫁得更好。
知道他喜欢她,她就没完没了地耍性子,嫌他做的饭凉了热了咸了淡了,嫌他洗的衣服不干净,抱怨孩子的奶瓶有味了,那时他们有了孩子。他怕她半夜起来冷,所以总是自己起来,披衣服给孩子热奶、换尿布。他就一直这样卑微,甚至没有了自己。别人笑他,说他是一副上辈子没娶过媳妇的样儿。他嘿嘿地笑,也不解释。
结婚十几年,她依然容貌姣好,他却更老了,连背都驼了。孩子渐渐长大,责怪他的母亲不会疼父亲,可他总是向着她。她有时和小孩子一样,也和自己的儿子吵架,可最后胜利的总是她,因为,他站在她那一边,无论孩子对与错,用他的话说:“你妈永远是对的。”
他的爱情原则就是,她永远是对的。
有一次,他们吵了架,他还了几句嘴,她当时就气昏了过去。等她缓醒过来后,他说:“我错了,我错了,后悔死了。”
她说,别人谁都可以欺负她,唯独他不行。她撒娇使性,认定他是好欺负的人,认定他离不开她,她如何闹如何折腾,她仍是他手中唯一的永远的玫瑰。
五十岁时,他的下肢突然瘫痪了,再也不能出门挣钱了,可她依然年轻,于是,他选择了一条让她没有想到的路,他上吊了。幸亏孩子看到,她哭了,问他为什么,他傻傻地说:“我不能给你挣钱了,还有何用?”
刹那间,她扑入他怀中,哭得泣不成声。这个男人,一心全是为了她,即使到死,想的也是她,怕给她留下拖累,怕不能给她挣钱。整整十五年,他娇宠着她,现在他不行了。她说:“从今天开始,看我的吧。”
十五年来,她手指、如葱白一样,细嫩光滑,不曾洗过碗,不曾摘过菜。如今这一切,她可会做?
她煮的饭是夹生的,洗的衣服染了色,可他说:“好,好,只要你做的,一切全是好的。”
洗尽了铅华,不见了胭脂色,只见一个粗糙妇人的劳作,别人叫她打牌,她尖声嚷着:“不去了,我家老公离不开我。”
她日日守在他身边,开了小卖店,她风里来雨里去地进货,他在家中等着。
有一天,看到她浑身是泥,他问:“怎么了?”
她说:“遇到劫匪了,想劫我这进货的三百块钱,我跟他玩了命,结果怎么样?看,三百块还在!”说完,她居然得意地一笑,有小姑娘一样灿烂的笑容,他的老泪哗啦啦地掉了下来。所有的爱情必有回报,所有的卑微必有让你骄傲的那一天!
一个洗尽铅华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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