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好仙不长命》第93章


洪荒上的混血至今倒是没有出现这种无法停止生长直至被自己弄死的奇特案例,但是却有好多起因为无法掌控自己的力量伤害了别人、伤害了自己甚至是伤害了他们所爱之人的例子。所以三族才会不断拼命的围剿这些不安定因素。
有人曾反对说哲学混血也不是有意要伤人的,特别是伤害了他们最爱的人。
然后帝俊的一席话让所有人哑口无言:“他们不是有意的?是啊,这就是这件事情最可怕的地方,他们不是有意的,他们无法控制自己的力量,这与他们本身的性格无关,再善良都没用。如果我们不进行控制,悲剧会不断发生,很快就有可能会是你的朋友,家人,甚至发生在你自己身上!”
当这些混血伤害了他们的挚爱之人之后,他们会崩溃,要么自杀,要么跨越了那条很微妙的底线,变成反社会分子,无恶不作,直至别人杀死他们,否则他们不会停。
镇元子皱眉:“洪荒以前到处都是这样的人,我是说,无恶不作。”
女娲拿到了第一手的资料:“这些混血和过去的洪荒居民不太一样,好比,呃,我们看的电影,总会看到执法者在最后一刻出现,举着法器在千钧一发之际不让坏人伤害到深入敌后的好人,对吧?如果是以前没有什么约束的洪荒居民是这个被执法者团团包围的坏人,他们大多会选择放下武器,重头再来,而这些混血会毫不犹豫的杀人,哪怕他们很清楚在他们动手的下一刻他也会死。”
“以前没有什么约束的洪荒居民实际上还是有约束的,他们怕死,而这些混血不怕,活着的每一秒、多杀的每一个人都是他们赚来的,这才是彻彻底底的疯子。”元始一针见血。
走火入魔。
在场所有的人在同一时间一起想到了这个词,然后他们共同看向了这方面的专家——魔族罗睺:“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已经成为维护世界正义的天使了。”罗睺这样回答,他对于管闲事的兴趣一直不大。
“我们不是,只是我们需要维持这三族制衡的局面,把这个多出来的不安定因素想办法控制在可控的范围内。”元始耐心的给罗睺解释道,“而目前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想办法让这些混血控制住自己的力量,在事态还没有真正变得更加难看之前。”
好比这些无法控制自己的定时炸弹联合在一起,那可就不是1+1=2这么的简单的事情了。
虽然元始更想说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先利用圣人的能力干掉现在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混血。然后想办法利用天道制定新规则让以后三族的通婚无法再生出孩子……
……但只要有红云在的一天,元始就一天不会说出这种理智到过于残酷的话。
“毫无办法,除非杀了他们。”罗睺就没什么顾忌了,因为这是他所知的唯一的办法,所谓的控制根本行不通,这些混血和真正的走火入魔并不一样。
“你有的是时间想,不要这么着急。”元始用眼神暗示罗睺说话注意点。
罗睺耸肩,还是那个态度:“哪怕我再想一个元会,也还是只有干掉所有混血这唯一的解决办法。”
混血的失控关键一般来自于他们痛失所爱,而往往令他们失去最重要的人正是他们自己,那无法控制的力量。这就像是一个死循环,又或者是来自天道的黑色笑话,给了他们希望,又让他们失望,没有任何一条路可以通往幸福。
“但是杨戬和他的妹妹也是混血,目前他们很好。”女娲出声,“玉鼎去的时候杨戬兄妹已经失去了他们的父亲,但他们并没有失控。”
挚爱之人并不仅仅是指爱情,还包括亲情、友情。
“我只能说,让我们拭目以待。”罗睺的表情未变,他十分坚持。杨戬兄妹失去了父亲没错,但他们的母亲很好的及时安抚住了他们的情绪,让他们相信这一切都不是他们的错。而现如今杨戬被玉鼎顺利收徒,三娘去了女娲身边当记名弟子,云华仙子回到了她哥哥昊天身边,一家人没能生活在一起,但也姑且能算是劫后余生,“当他们兄妹一无所有的时候他们要是还能这么安静,那才算是个例外。”
红云的现代知识里杨戬这位二郎神也算是一个十分有名的神仙了,因为他有一个厉害的宿敌叫孙悟空,而且他赢了。
于是根据自己的知识,红云断言:“我觉得杨戬会是那个例外。”
话音刚落,玉鼎的求救玉简到了——杨戬失控了。
“……”全场寂静。
“我以后可以亲切的称呼你为乌鸦嘴吗?”罗睺冲着红云微笑。
“嘿!”元始替红云出声表示很介意。
“我都没介意他叫我二舅,还是隔壁的!不周山隔壁是什么你们知道吗?”罗睺无时无刻不忘耍嘴皮子,这是他魔生里剩下不多的乐趣了。
等元始等人赶到昆仑制服杨戬之后,玉鼎位于昆仑玉泉山的道场紫霞洞已经被毁的面目全非,而被誉为元始最看好的弟子的玉鼎差一点就要被他的徒弟打的去历劫了。
那是红云第一次见到失控之后的混血,也让他开始真正意识到洪荒世界已经和他记忆里的、知识里的不同了。从他插手女娲创造人类的那一刻开始,被加了一些限制小条件的人族也就已经不是上辈子那个没有什么通婚限制的人族了。
幸而这是杨戬第一次失控,而他已经拜入玉鼎门下,极其护短的元始在出手救人时,对这个徒孙没有真的下狠手。
杨戬和玉鼎都活了下来,不过他们都需要治疗好久才能恢复。
“你知道杨戬为什么会失控吗?”红云叫来太乙问情况,他是在杨戬失控和他师父相残之前玉鼎最后见的人。
“我想我知道。”太乙一脸内疚,这事儿倒不是和他有关,他只是很后悔自己当时没有跟着玉鼎一起回紫霞洞,哪怕多个帮手,玉鼎都不会受这么重的伤,“当时玉鼎去找我,是因为我私下里听到一个消息,帝俊以天庭妖皇的身份介入到了云华和凡人相恋生子的事情里,他带走了云华,压在了桃山之下。”
“看到帝俊的身影我真的是一点都不意外,他总是这么精力旺盛。”罗睺这么评价。
第65章 想当坏人的第六十五天:
想当坏人的第六十五天:帝俊也算是一只奇鸟了。
“帝俊这孙子到底是想干什么?!”镇元子皱眉。
“不管他想干什么;肯定不是好事。”女娲道。
“咳”,元始轻咳了一声;示意女娲说话注意;因为帝俊想干的无非也就是坐忘心斋目前正在做的——取代天道;成为操控整个洪荒的那个人。
想成为说了算的人;首先要立威;让别人明白你有那个本事当这个掌舵之人。
都说柿子要挑软的捏,但在立威这件事上很显然不能挑一个软到所有人都知道软的软柿子,那样欺负一个谁都能欺负一下的角色根本达不到立威效果。但要是欺负一个点子硬的;帝俊又未必能欺负的过;甚至很可能打脸不成反被打。
最终,帝俊苦心等了这么多年;终于等到了一个云华,一个不软不硬很好揉捏的柿子。
云华的背景追溯起来绝对是极大的;亲哥昊天是道祖鸿钧座下童子,她自己又是西王母身边得利女侍;西王母兄妹和老子、元始兄弟关系,元始又能牵扯出红云……整个洪荒都没几个女修有云华这样的背景。
而有云华这样背景的,又多不好欺负。只有一个云华,自己本身道行浅就不说了,有一颗不作不死的心也可以不提,只说她看似高大上实则虚无缥缈的背景就实在是一个适合拿来被立威的存在。真正在乎云华的只有云华的兄长昊天,而昊天本身除了鸿钧童子的身份以外,在这个时候的洪荒其实混的并不好,最起码帝俊是有信心压住昊天的。
帝俊对太一就曾直言:“即使我不利用她,也会有别人拿她做筏子,所以与其让给别人,不如我来下手,我可以下的轻一点。”
太一傻乎乎的信了他哥。
但除了太一以外的人就没那么好骗了。
与其说帝俊等了这么多年终于等到了一个云华,不如说是他辛苦筹划这么多年终于筹划出了这么一个云华,没有云华,也会又雨华、阳华。利用西方教的圣人接引想要挑起鸿钧和红云之间战争的计划,帝俊见缝插针的安排了这样一个酷爱和凡人相恋的云华。
帝俊总是这么没胆,不自己出面,只会跟在别人身后捡漏,犹如秃鹫等腐食动物一般,远远缀着,等别人下手之后他再不劳而获。
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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