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堆灰》第53章


听到这,陈韵忍不住鼻子一酸,为念念的懂事,更为李梓良的良苦用心。她太懂他了,他怕某一天自己的死亡会给儿子带来莫大的缺失和打击,便从现在就开始淡化这份伤痛,哪怕,这会淡化他们的父子之情。
“嗯,这样做就对了。”李梓良摸摸儿子的头,良久,道:“念念,爸爸一生中最大的遗憾,应该就是错过了你的成长。我知道半年的相处,远无法弥补这八年来的缺失,但好在,这半年里我们相处愉快。也许你心里有扇门,从未曾对我打开过……”
说到这,李梓良一顿,因为念念有些羞赫的往他怀里拱了拱。
李梓良宠溺一笑,跟他老婆还真像,于是继续说道:“可是不要紧,若没有打开,就永远不要对我打开,若我此生只能做你人生的一道风景,那就让它一直停留在那就好。”
“爸爸,我需要时间……”念念低着头咕隆了一句。
李梓良忍俊不禁,拍拍儿子:“你的别扭我都懂。这半年,我未曾给你灌输过什么思想,更多的只是希望陪伴你成长。而这个,可能也会成为一种奢望。若一天,爸爸真的不能遵守诺言,爸爸就把妈妈托付给你了,一定要好好照顾她,比爸爸对她还好,这是我们男子汉之间的约定。”
“嗯!!!”念念用力点点头,这个时候他才从被子里扒拉出脑袋来,伸出小指跟爸爸拉钩。
这是一个大男人对一个小男人的托付,却让门外的女人潸然泪下,这一刻,她无比乞求老天,能让这个男人留下。她不要自己偶一回眸的时候,看不到他的身影。她不要人世百态,独独留她在人海里沉浮,她不要失去他胸口的温度和他掌心的温热。
也许是老天真的听到了她的祷告,一个月后,拥有与之相匹配的异基因骨髓移植对象出现,并且对方表示愿意提供自己的骨髓。这个消息,对陈家和李家来说,无疑就是天籁。
手术前的最后一夜,如同在台湾的那个夜晚,已经进入深秋的S市开始下起了连绵不绝的阴雨。
陈韵留在医院,和李梓良躺在一起。此时,她兴奋得像个明天就要去游乐场的小孩儿,睡不着觉。
“怎么比我还激动?”李梓良闭着眼睛躺在床上,感受到身边人激烈的心跳声,便打趣道。
“啊,怎么还不睡,是外面的雨声吵找你了吗?”陈韵抬头看了他一眼,见他乖乖闭着眼,又为他再拢好被子。
“没,是你呼吸声吵着我了,你呼吸得这么重,我怎么睡得着。”
陈韵知道,此时两个人都没有睡意,便捡了个话题说起:“我在想手术后的日子。”
“你想得还真远。”
“哪里远了,也就十几个小时之后的事嘛。”陈韵抱怨道。
“那你想到了什么。”
“我想,我们什么时候去趟台湾,把剩下的半边走完。我想,我们什么时候按照你照片里的那些风景,再在走一遍。这一次,我陪你。我想,你什么时候能再去打一回篮球,我再给你洗一回运动衫。我想,念念什么时候长大,我们什么时候把良宸给他,然后他会不会像你一样,意气风发,宝马香车,星光璀璨下,飞驰而过的跑车又会掀起多少裙摆,迷了多少眼。我想,他若哪天非常沉稳的跟我说,他要娶妻生子了,我该是怎样的表情。于是我又立马想到,哪天要是你我端坐在高堂之位,你的白发和老年斑是不是都能帅晕我的眼。”
李梓良也想象着那样的画面,忍不住轻声一笑:“那答案呢?”
“一定的啊,那个时候的你,一定比隔壁的亲家帅。我一定还会对你着迷,一定会不准你偷瞄隔壁的亲家母和跪在地上的儿媳妇。我会把你看得严严的,任何人都别想夺走……”
说着说着,陈韵就哽咽了,就抱紧了他,是的,她嘴上说着不想任何人夺走,可她最害怕死神将他夺走。明天过后,也许是新的一天,也许是永无止境的黑暗,她内心其实是害怕的。
李梓良同样抱紧了她,亲吻着她额头道:“阿音,我们无数次地道过别离,每次都以为是最后一次,可每次我们又都重逢了。阿音,所有的别离都是为了再次的相遇,我会努力活下去的,与你再次相遇。我会好好把握这25%的机会,然后一步一步为你实现你刚刚勾勒出的未来。”
“梓良,此生,你不许辜负你刚刚说的话。”陈韵咬着他胸口的衣服,哭着说道。
“好!”李梓良答得坚定有力。
第二天,在所有人的守候下,李梓良被推入手术室,进去的前一刻,陈韵看着他的眼睛,两个人互视了好一会儿,最后她在他耳边说道:“梓良,绣锦繁花,不如你,你要活着出来。”说着,在他唇上,印下一吻,盖章,生效。
然后,看着他背慢慢推入手术室,看着门一道道打开,再一道道合上,最后,“砰”的一声,一切归于平静。
陈韵最后的一抹印象就是,当她离开他的唇时,他嘴角的那一抹笑容,一如当年鲜衣怒马的少年,载着她穿过所有的艳阳和风雨,疏朗,柔情,风铃,荡漾……
而此时,窗外那淅沥沥的阴雨仍旧没有停,似乎要冲刷掉这座城市所有的雾霭与记忆……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赎爱(上)
我来到非洲已经两年零三个月又十一天了,没错,我是靠着阿拉伯数字的叠加来度过每一日的。
所以,度日如年。
两年前,白述把我带到了纳米比亚,这个穷得只剩下沙子的国家。我当时绝望得甚至想杀死他再逃回国去,后来,我也确实这么干了。
我把他的维生素替换成了安定片,结果被他抓包了;我做他最喜欢的饭菜给他,他就笑眯眯地说一人一口,结果饭菜全部倒入了垃圾筒;我半夜坐在床上,举着刀想着要不要落下去,结果第二天发现橱柜里换了一把更大更长的刀,他说,这样剁排骨剁得轻松些。
我气得跟他大闹了一番,没由来的就大闹了一番,其实主要是我在闹,他只是冷眼旁观着。我早已记不得我那天骂了什么,可能什么都没骂,只是一顿尖叫。待我发泄够了,再看他,却在他眼中看到了我自己的一副蠢像:头发蓬乱,衣衫不整。那么糟糕的形象,我简直不敢再回想第二遍了。
所以,我就像个跳梁小丑,被他玩弄在鼓掌中,在中国如此,在非洲亦是如此。要说区别,唯一的一点恐怕就是:以前是他招呼着十几个佣人伺候我,现在是我领着十几个佣人的工作,伺候他一人。在经历了我几次 “蓄谋已久”的下毒、暗杀后,他还能这么安心的让我呆在他身边,我倒挺佩服他粗壮的神经。不过,他估计得没错,我在闹过那一次后,就再也没干过这种蠢事了。
纳米比亚,地处南非高原,毗邻南非共和国。这里拥有世界上最古老的地层——下元古界。说实话,这么拗口的四个字,说一遍我是记不住的。但是,当有人天天在你耳边念叨的时候,那你也一定会下意识地脱口而出。虽然到现在我还是没弄懂这四个字代表着什么,白述说这代表着这里的石头有十九亿年了。我对十九亿元人民币都没概念,更别说十九亿年的时间了。
白述之所以老说这四个字,是因为他发家致富的根本就在这些石头里。他来非洲就是来挖矿的。这里的岩石大多都是由火山和岩火山碎屑组成,其中蕴含着丰富的矿产,比如铜、金、还有金刚石。当然,我能说出这句话,代表真的已经被他荼毒得不轻。
白述是两年前来这里的,但他已经不是第一批掘金人了。所以,当他来到这里的时候,这里已经不是满地捡黄金,一挖就有钻石的地方了。现在,非洲当局对于这些外商管控很严,我时常看到他起早贪黑,为了开采权,奔波于当地政府的各个部门。之所以放弃南非而选择纳米比亚,也是这个原因。
纳米比亚一过十一月就进入了酷夏,这里炎热少雨,所以我很少出门,况且我也不喜欢出门。倒不是真害怕晒,若我想出门,还是有专门的车和司机的。害怕出门的原因是,我挺害怕当地的辛巴人。
辛巴人——一种全身裹满红泥的黑人。我初来纳米比亚的时候,有次在超市里买东西就碰到了他们。别的不说,三米之外,我就能闻到他们身上的味道,辛巴人的女人是一生都不洗澡的,更别说他们惊悚的造型了,连头发都裹满了红泥。所以,我当场就吓得连东西和钱都不要了,猛地跑出了超市。结果,他们还追着我跑,我更加六神无主,死命往家跑,还好超市离家不远,没把我一条命交待在路上。
回来后白述跟我说,辛巴人是很友好的,人家应该只是想把你落下的东西和钱还给你。我摇摇头,表示不相信。
所以现在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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