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枭,你要疼我》第258章


提到这里,她想起来了,“你上次讲你的身世提起过一张匿名纸条,就是你大哥黑卫朝给你的吗?”
“嗯。”他摸摸她的脸,“事实上大哥一直不太愿意接黑宗朔的班,在他爱上那名女警察后更是决定撇下一切,与女警察远走高飞,临走前告诉我他的心里话。第二天我就得到了他死亡,所有人都以为他死于那名女警察之手,只有我知道,是黑宗朔下的手,他不允许自己一手栽培的儿子到头来弃他于不顾,于是制造了这一场阴谋。”
“所以黑戎成了你大哥第二?”钟未昔听了全身发冷,到底这是一个怎样的父亲。
虎毒不食子,连亲生儿子都杀,到底在黑宗朔的心目中血脉真的没有与黑社会老大第一把交椅的位置有可比性吗?
“黑宗朔这几年一直用栽培和扶植黑戎坐上自己的位置为诱饵和哄骗的伎俩,不断在我和黑戎间煽风点火,为的是平衡我和黑戎的势力,更好的控制我们。”他讲述的时候神情淡然。
太复杂了,钟未昔听得头大,原来这世上还有这样的父亲,心里为他心疼不已。
他看出来了,刮刮她的鼻子,“傻丫头,不要同情我,要说怨和恨,我以前真的很恨他,尤其是我母亲被他杀了后,我对他的恨与日俱增。”
“那……你想报仇吗?”她的手不由自主揪住他的衣领,泄露了紧张和担忧的情绪。
他没有说话,抿着的嘴角拉得笔直,瞬间失笑,又有些无奈,低头对着她,满眼宠溺,“以前会,现在不会了,因为有你。”
她动容,眼睛睁得圆圆的。
他就爱她这一双茫然又可爱似小羊的眼睛,仿佛时刻在向他招手,寻求他的保护。
“我成了你的软肋吗?”她似有所顿悟,“你怕你出手后,黑宗朔成落网之鱼,像黑习尧那样,每次都被侥幸逃脱。这样一来,对我的威胁就大,你不怕死,不怕任何危险,你只怕我有危险。”讲到这里,嗓音哽咽。要他肯为了她放下替母亲报仇,这得经历多少内心挣扎。
他紧紧盯着她的眼,吻了吻她的额头,“天不早了,昔昔,我们关灯睡吧。”
灯熄后,他滑进被子里把她搂进怀里,无所顾虑地吻着。
她被他弄得仰起脸,喘着气,无措地开口,“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听到他的话,他顿时就笑了,胸口有无限感慨,“傻丫头,还用回答吗?你说的都对,为了你我可以放弃一切,恶人自有恶人磨,黑宗朔现在的处境不用我动手,自然有人动手。”
悬着的心总算放下,钟未昔埋在他胸口闷声说,“曜哥哥,我不是为别的,我是怕你有危险,那些地盘你完全可以有实力从佟冠楠手里重新夺回来,你没有那样做,我想你可能最就料到这一天了。”
“有一部分是这个原因,老三他们经常喜欢说一句话叫‘出来混的,总有一天是要还的’,这些年老二他们相继走了,我每送走一个内心就自问自己一次,这句话真的应验了吗?我不是一个信命的人,命运是什么,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不去拼,不去夺,想要的东西永远也不会落到你手上。前不久,老七死在了香港,这对我触动很大,在香港料理后事的时候,我反复在问自己,老七下一个是谁?老三?老五?老六?还是老八?”
他心里的痛苦和煎熬她时时能看得懂,钟未昔心里翻滚,伸出手臂抱住他,“有这样的结果,我相信这不是任何人想看到的,不管是肖鹰、洪尘还是午征,我想他们从来没有怪过你,因为用你曾经的一句话说,一脚踏进这个圈,很多事情身不由己。在他们的心目中,你是他们永远的大哥,不会因为死亡把这份情谊分开。相反,能够真正超越死亡的友谊恰恰是真金铸造。如果有来生,他们下辈子还想做你的兄弟,还想认你做大哥……”
他动情了,黑暗中眼泪淌出眼角,在人前他从来不哭,这一刻眼泪肆无忌惮淌出来。
钟未昔静静抱着他,像抱一个在寻求宣泄的小男孩。
铁打的人也有一颗心,何况那些人曾经和他出生入死,他能忍到现在把后事一一料理好,没有掉一滴眼在她看来实属不易。
哭,有时候不代表懦弱,它是人类生理情绪的一种表达和表露,亦是人类表达情感的一种方式。
那些从不会哭的人才是真正懦弱的人,因为他们怕把自己的脆弱赤/裸/裸暴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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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钟涵炎的婚礼将近,钟未昔又接到过一次电话,在电话里钟涵炎向她确认他们去参加婚礼的时间。
这是一件很说不通的事,按道理这么大的事,只需要向她确认一次即可,不会有哪个人会糊涂到连参加亲人的婚礼时间都会搞错。
讲给黑司曜听,他笑了笑,没表示什么。
钟涵炎婚礼前一天,黑司曜带她去精品商场逛了一圈,一口气置换了几十套行头,有礼服有当下季节的裙装,鞋子、帽子,配饰一应俱全。
“参加婚礼不用这么多套衣服。”钟未昔哭笑不得,女人天生爱美,喜欢漂亮的衣服不假,可是这么多套她要穿到猴年马月啊。
“谁说穿不了,慢慢穿,女为悦已者容,你穿了当然是给我看的,以后你可以上午换一套,下午换一套,晚上换另一套。”
正文 第364章 真凶
他指的晚上换另一套可不是什么日常的衣服,就在刚才他特意带她去了内/衣精品柜台,把当下最新款的情-趣全打包起来。
她无语,有点晕,他眼中的魅惑和黯然充满情-欲的味道,很让人有一种想要全身烧起来的感觉。
大庭广众之中他的声音不算低,被别人听到的机率极高,
在这极度羞赧和生气中又有一点想笑,冰山一样不苟言笑的曜哥哥最近时常变得爱开玩笑,虽然有点色色的,嗯,但是看上去那么充满了人情味,像个正常的陷在恋爱中的大男人。
又是一个清晨,阳光悄悄渗进室内。
她静静睁开眼睛,看着身边男人沉睡中的侧脸。
不论何时何地,他的睡容总是那么清新迷人,与他平常的气质完全不一样。
今天是哥哥大婚的日子,他们得在中午前搭飞机飞往小城。
不过现在时间还早,太阳刚刚升上来,还可以再小睡一会儿。
想着再过一会叫他,英俊的面孔陡然转过来,“看什么?”
她缩在被子里笑,“什么时候醒的?”
“在你之前。”他伸手揉着她睡意的小脸,“不睡了吗?”
钟未昔摇摇头,坐起来穿衣服,曜哥哥是个生理钟比较准的人,不管晚上有多晚睡,早上起床的时间永远不会变,昨晚睡觉前再三问他早上起床的时间,不是不放心他,只是被哥哥接二连三的电话弄得也有点紧张,感觉即将参加的不是什么婚礼,而是重要会议。
她不愿去想哥哥,不知道他有没有意识到每一次他这样的电话,对于她而言等于在两个人间不断地加上冰块,让两个人的关系不断冰寒,逐渐远离。
果然,他们刚刚起床,携手去洗手间梳洗,她的手机铃声响了。
钟未昔看不到自己的脸色,估计很难看,所以黑司曜拍拍她的脸颊,“我去接,你去刷牙,抓紧时间。”
她下意识躲进了洗手间,开大水龙头,听不到曜哥哥讲电话的内容,外面的声音一点也听不到。
不知道哥哥从何时开始变成了这样,甩了甩头,深吸了口气,埋下头去把脸浸在温水里。
大约十点钟,他们到达小城,街上人来人往,熟悉的建筑带动了童年的记忆,经过市中心钟鼓楼时记忆好象从眼前翻转出一个画面,她想起很小的时候哥哥有一次她到这附近的新华书店,还没到目的地,她不小心滑倒了,大哭了起来。哥哥把她扶起来,为了哄她特意把买书的钱给她买了一个大大的棒棒糖,她当时舔着棒棒糖,觉得那是世上最美味的东西。
到现在,她都记得那棒棒糖的样子和滋味,相信到老的那一天回忆起来她仍能清清楚楚地记得。
人的记忆是个很奇怪的结构,它能记住很多美好的东西,也能记得很多极坏的东西,当这两点结合,加上一些平常不起眼的记忆,碰撞出的火花又会让你茅塞顿开,有意外收获。
她低头吸一口气,紧紧攥住黑司曜的手,“曜哥哥,我们不要去……”
她的手劲从未有过的大,黑司曜抿唇,没有问为什么,而是马上让司机调头。
车子行驶在婚礼举行的酒店相反的方向,仿佛一下子与危险拉远,钟未昔稍微平静下来,舔了舔唇说,“曜哥哥,我们回青州吧。”
闻言,他似乎料到了什么,唇角微翘,示意手下把车停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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