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逐幸福之小城爱情》第44章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电视镜头里冲过来一群人,大部分是花季少女,漂亮美眉,其中还有几位成熟风骚的少妇,真是动人!她们如潮水般拥挤到电视镜头前面,谁也不肯落后,搞的电视画面一阵乱晃,直到主持人出面,要求大家一个一个的来,情况才有所好转。
“他的头发好有型哎!酷毙了!”
“他的动作好潇洒哎!连揍人都揍的帅呆了!”
“简直太完美了,我已经不可救药的爱上了他!”
“他是我的偶像!”
“他是我心中的英雄!”
“他是我梦中的白马王子!”
“可惜,我已经结过婚了,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把那三个字对他说,如果非要在那三个字前面加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
“要嫁就嫁灰太狼,这样的男人是榜样、、、、、、”
我靠!这些女人都疯了,居然在电视镜头前齐声高歌起来。我默默的为她们祈祷,但愿她们的老公呀,男朋友呀,回去后别太为难她们,这可都是那个小偷惹的祸!
我有点晕,一下子出来这么多狂热的女性粉丝,我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才好,要开个见面会和她们零距离接触吗?要不要拍几张照片签上名送给她们呢?以后上街是不是要戴上墨镜呢?我越考虑头越大,真是烦啊!
这些女人也太夸张了,有可能是电视镜头刺激了她们,让她们变的疯狂,毕竟上一回电视不容易,怎么滴也得卖力的表现一把。如果不是主持人强行挤开众人,出现在镜头前,这个节目将会演变成一场“表白秀”,那样乐子就大了。
“在广大女性观众的心中,那位见义勇为的青年已经成为了英雄的化身,下面,我们再采访几位男性观众,听听他们是怎么认为的。”
电视画面在一阵晃动之后,美女们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群大老爷们。
“请问,你认为那位见义勇为的青年是英雄吗?”主持人开始发问。
“我认为,他当之无愧英雄的称号!说句实话,歹徒跑过我身边的时候,我曾经想伸出一条腿绊他一跤,可惜的是我没敢伸,但是那位小兄弟激励了我,他面对持刀的歹徒尚不畏惧,我还怕什么呢?我想我下次一定会勇敢的把腿伸出去的,我保证!”
话筒指向了另一位观众。
“我认为,那位青年小英雄一定是个武林高手,他踢歹徒的那一脚,快准狠,大有黄飞鸿之风,连我都没看清楚,歹徒就倒下了,我猜他用的是佛山无影脚。”
“我站的近,看的也比较清楚,他用手臂这么一挡(抬手抵挡的慢动作),抬腿这么一踢(踢腿的慢动作),我觉得他的招式有点象北派谭腿里的斜踢撑抹拦。”
这倒好,两位观众居然讨论起武功来了,我听的瀑布汗,我自己都记不得自己当时是怎么踢的了,他们却说的有头有脑,又是无影脚又是北派谭腿,我靠,我会个屁啊!
主持人再次出现在镜头前,做了个总结。
“就在今天,就在刚才,就在我们这座城市,一个伟大的英雄横空出世啦!不过让我们扼腕长叹的是,我们今天无法瞻仰到英雄的风采,据说,英雄在制服歹徒后,就悄悄地离开了,曾经有人问过英雄的姓名,英雄的回答是:‘我叫雷锋!’英雄回答的真好啊!我们的社会需要这样的英雄!需要这样的雷锋!(慷慨激昂)这位无名英雄甘愿做雷锋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我,也感动了在场的每一个人,让我们永远记往这位无名英雄!”
我靠!你就鬼扯吧,什么时候有人问过我叫什么了?我根本也没有回答什么我叫雷锋的话。不过算了,我都成英雄了也就不和他计较这么多了,人家也是节目的需要,这样更能显出我的光辉形象,嘿嘿。
“据现场观众说,英雄身穿红色袄子,深色西裤,黑色尖头皮鞋,我们希望能够联系到这位无名英雄,和他进行面对面的交流采访,另外据说,英雄的左臂受伤,我们也祝愿英雄能够早日康复!谢谢各位观众收看本期的‘直击现场’,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一个不小心我就成了英雄,还是个无名英雄,只是他们并不知道,我真的不是那种英雄式的人物,我那是误打误撞,脑子一热才干出来的,现在叫我面对着持刀歹徒,说不定我腿肚子都会转筋的,不过,这个社会真的太缺英雄了,好不容易出了我一个,他们还不死命的吹一把吗?
“哈哈。”节目刚结束,我就笑出了声,这个节目我喜欢,从头到尾,给我的感觉太爽了,里面的几个人还挺搞笑的,尤其是那个花痴少女,真是叫人回味啊!
苏晓雪给了我一个白眼,特鄙视的对我说:“小样,乐的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了吧!”
“知道,我是雷锋!”我幽她一默。
老爸就坐在我旁边,听了我的话pia的给了我一巴掌。“不要拿雷锋开玩笑!”
我晕!看来又触到了老爸的霉头,在他心中,雷锋大概和毛主席一样的神圣。
六十六 我就是雷锋
春节自己放了自己几天的假,今天是年初六,更新继续。
有时候我就不明白,老爸他们那一代人,怎么会被教育成这个样子的,他们和这个社会已经有点格格不入了,现在,人们为了金钱为了权力,不择手段,丢掉羞耻,抛弃良心,谁还会在乎什么雷锋啊!公交车上让座的,差不多只有小学生了。
“我们年轻的时候,看到小偷满大街的人追,现在倒好,看到小偷满大街的人跑。”老爸说的特别的语重心长,说的都是实情。“小松,你应该向那位见义勇为的青年学习学习,看看人家,面对歹徒毫不畏惧,做好事不留名,还说‘我是雷锋’!人家的父母该有多骄傲啊!我要是有那么好的儿子,做梦都会笑醒的。”
“小松,别听你爸的啊!你又不会无影脚怎么和歹徒斗?万一伤到了怎么办?”还是老妈最疼我,宁愿不做英雄也不想我受伤出事。
“见义勇为方显男儿本色。”老爸和老妈争辩了一句,不过很快就不争了,他也不可能想我受伤的。“象今天这样的事,也实在过于危险,不做也是对的。”
想一想,我从小到大也确实没做过什么值得老爸老妈骄傲的事情,也许考上大学让她们觉得我给她们挣了面子,可是我自己却不是那样认为,我那学校也太菜了,说出去都怕丢脸。父母养育了我二十多年挺不容易的,我是不是应该把今天的事说出来,让她们觉得自己养了个很了不起的儿子,也骄傲一把?
“老爸,老妈,和你们说件事。”我一改平日嘻皮笑脸的模样,挺认真的说。
“臭小子,什么事弄的这么严肃?说吧!”老妈说完又冲我笑眯眯的小声问:“是不是打算订婚啊!”
我晕,今天才和苏晓雪回家来,老妈就想着要订婚了,老人家的心情也太急切啦。我认为今天的事不能开玩笑,所以态度就认真点儿,谁知道老妈居然想到订婚上去了。
“老妈,不是你想的,哪能这么快啊!”我指着自己的裤子和鞋子说:“你们看看我今天穿的是什么?”
“皮鞋,裤子!怎么了?”
“什么颜色的?”
“黑色的,今年流行这种颜色吗?”
我真是服了老妈的智商了,看来我的脑子不算太聪明是有遗传因素的。本来想,要是我直接说我就是那个无名英雄,肯定得先挨老爸几巴掌,于是就想一点一点的引导老爸老妈自己朝那上面想,可惜,也不知道是我笨还是老爸老妈笨,照这样下去,问到天黑她们也想不到我就是那个雷锋。
“老妈,刚才电视里那个见义勇为的雷锋还记得吗?他穿着的衣服还记得吗?”我一想得了,也别让她们自己朝那想了,我直接把两者联系在一起,不信她们还猜测不出来。
“那人穿着红袄子,下身穿的好象和你差不多,也是深颜色的。”老妈挺疑惑的看着我,不知道我到底要说什么,她怎么也不会想到我就是那个雷锋,可是我说的话让她不得不把我和那人联系起来。
“不是好象也不是差不多,是一模一样!”我给老妈一个肯定的答案。
“你是不是想说,那个见义勇为的雷锋——就是你?”
老妈终于明白了我的意思,我嘿嘿笑了起来,说真的,这事儿做的,本来我还没什么感觉,可是看过电视以后,我立马觉得自己的形象高大了起来,得意啊,洋洋啊!
我还沉浸在洋洋之中时,pia的一声,老爸又给我一巴掌。
“臭小子,以为和人穿的一样就可以冒充呀!虽然人家是无名,可是也不是能随便冒充的,再冒充信不信我再扇你几巴掌?”
老爸一下把我扇急了,苍天可签,我屈死了。
“我冒充?我为什么要冒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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