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奴隶王》第22章


有一天,他又来了,志成对他和颜悦色:“有什么要考我?”他问得甘心而温和。
“当然有!我是你的主人嘛!”有着十八岁半熟美少年姿态的他,把脸仰上半分。
志成不抗拒,等待他发问。
主人说:“告诉我——”
志成微笑。
主人继续问:“你想不想父亲重生?”
志成一怔,微笑瓦解。
主人又说:“但当然,有条件的。”
志成问:“是什么?”
主人笑:“你很想吧!条件是,你要叫我父亲。”
志成立刻拒绝:“你妄想!”
主人瞪着眼:“叫我一声你就得回你的父亲啊!”
志成说:“我不会跟着做。”
此刻,他极后悔盼望过他的来临。这个人,真令人又爱又恨。
主人就说:“早说你不识抬举!”
志成不理睬他。
主人又说:“最后一次机会。”
志成把他赶走:“我不要见到你!”
“好吧,他永远不会与你相逢。”主人说。
志成反问他:“你又知道我们不会再相逢?一日我也死了,我与父亲便能重聚。”
主人微笑,而这个微笑拖得很长很长,长得突兀。
他说:“你可以肯定你有这一天吗?”
志成说:“你不会不让我死吧!”
主人耸耸肩:“看情形吧!”
志成那时候没把这嚣张少年的话放在心上,他继续打发他走,满心烦厌。
日子,比往常更孤独封闭。
带着伙计,往往来来豪门大宅,一天又一天,专心一意地造旗袍。五十年代中期至后期,流行的旗袍都是贴身修腰,短短的,长度在膝盖上或下,女士都为玲珑曲线而下一番苦工。有些旗袍料子是透明的,暴露的地方其实只有颈项以下三吋位置,却又是那么婀娜性感。最受欢迎的是印花布——条子、格子、花朵、图案,边缘处配上蕾丝,加上花扣,再配上珍珠链,女性最得体又妩媚的形象,便创造了出来。
志成的手工很好,差不多比得上他的父亲,常常受到客人的推介,有时候生意多得接不下,他就不接了。他的旗袍,都是他亲手造。
然后,志成二十二岁了,已变成一个大男人,长得健壮、英俊,言行谨慎内敛,为人忠厚谦虚,他的品性,是百分百遗传自他的父亲。
有一次,主人走进裁缝店,站在他面前,问他:“告诉我——”
志成说:“我正忙着,没空回答你。”
主人说:“我是想问你,为什么你跟了我那么多年,你也学不到我的一成?”
志成抬头,正想说些什么之际,主人却说:“所以你比我低俗得多!”
说罢,就在大笑中消失。
志成觉得他无聊,他其实想辩驳。青春期过后,志成已与那个他的距离拉近,志成也长得轩昂得体,当然,气度与那个他相差很远。他们已是一对绝对相似的身躯与镜子,真人与镜子,同卵相生的挛生兄弟。但志成的身分是裁缝,一个裁缝是谦恭的。
就在这一年,志成遇上小玫。
小玫是大户人家的千金,是蓝家中唯一的孩子,听说父亲有偏房,但小玫的母亲不予承认,蓝太太才是蓝家的掌权人,家族的茶庄属她所有。
那一年小玫二十四岁,比志成年长两岁,待在闺中。早前,她往美国留学,但呆了一年,不喜欢,于是又回家来。她读的是大学第一年,但没学到什么,连课也不爱上,美国,令她最怀念的是爵士乐,当地的舅父开了两家俱乐部,她常常窝在那里听歌,回家后,带了大量的唱片回来,天天在家中播放。
家族拥有的茶庄在台湾,他们主要经营转运茶叶往欧美的生意,在香港只有一间小门市。小玫的家在一个山头之上,四面环山,没有公路往市区,这山头上的路都是家族的私家路。
小玫很少外出,她不喜欢交际,性格很内向,但气质并不是害羞的那种姑娘,小玫的气质是高傲的。
优雅、冷冷、淡淡。
蓝太太听说女儿想造旗袍,便为她找来不同的师傅,她也不介意每个也试试。本来她穿洋装,但从美国回来后,她说她只想穿旗袍。
志成被接到大宅的那一天,在偏厅待了许久,差不多一小时,工人说,小姐有点事,要他再等一等。志成等得闷了,看见窗外是个玫瑰园,于是便走出去看看,那真是个很漂亮的玫瑰园,一丛一丛,种了不同品种的玫瑰花。
玫瑰园很大,他愈走愈远,然后开始有音乐声,轻快的,透着不吵耳的热闹。
然后,他看见一个女郎跪在地上挖泥,她把玫瑰幼小的根茎一株株放进泥洞中。女郎头上系上丝巾,布衣的袖折起,戴上手套,穿裤子,脚上是旧旧的劳工靴子。
女郎背着他,当感到身后有人,便转过脸来。
她望着他,半晌,笑了笑。
女郎有好看的脸,志成不介意与这脸孔的主人说话:“嗨,你种的花很漂亮。”
女郎说:“这里所有玫瑰都是我种的,这么多年来也由我一手种植。”
志成说:“花了很多心思。”
女郎见他有兴趣,就站起来,指指左边的桃红色玫瑰:“这品种叫涟漪,只有两层花瓣,很大朵,不太香,但样子清秀。”
然后又指向一丛白玫瑰,说:“白色的叫雪地华尔兹,当盛放后花瓣会向外绻。”
她走了两步,站在一丛忌廉色的玫瑰前介绍:“这是天鹅,很大朵,一朵有六十片花瓣以上,花蕾是白色的,盛放后便变为忌廉色,但雨后,雨点会为花瓣打出一点点的水印。通常一般玫瑰在雨后会更艳丽,唯独天鹅不一样。”
她继续走前,又说:“这一种深粉红色的,圆圆的,有一个漂亮的名字,Breathless……Breathless中文即是……”
志成替她说了:“屏息静气。”
女郎望着他,怔了怔,低哼了一声,她想不到他的英语那么好:“是的,屏息静气。”
然后志成问:“正在播放的是什么歌?”
女郎说:“Duke Ellington的爵士乐,你有没有听过?”
志成说:“Duke,即是公爵,但我没听过。”
女郎微微一笑:“你也知道Duke是公爵,可知他所领导的音乐,是多么有气派与格调。”
气派与格调,志成仰慕这样的形容。
志成问:“你们的小姐喜欢听?”
女郎又笑了笑:“是的。”
志成又问:“你们的小姐喜欢玫瑰?”
女郎点头:“因为她叫小玫。”
志成又说:“但她种的都是大朵玫瑰。”
女郎忽然觉得很可笑,她连续笑了很多声。
志成指着一种大大的、橙色与黄色混合的玫瑰,问:“那种叫什么名字?”
女郎说:“Michelangelo。”
志成说:“米高安哲罗?那个伟大的雕刻家?”
女郎说:“他更是建筑师与画家。”顿了顿,继续说,“这种玫瑰像是从黄色底色画上一条条橙色条纹一样,于是以伟大艺术家的名字命名。”
志成望了望这花园,看到一望无际的玫瑰,然后他便说:“你是花王的女儿?”
女郎说:“我是花王。”然后女郎反问:“你是来造旗袍的?”
志成说:“是的,来等你家小姐。”
女郎说:“你以后来替小姐量身时,到花园与我说说话啊。”
志成当然不介意,甚至是求之不得:“除了玫瑰,我们也可以谈别的事。”
“当然啊。”女郎笑笑,然后她望望天,说:“太阳太猛烈,我要回去了。”
说罢,她走到有帘幕的一角,关上唱机,志成看见,Duke Ellington原来是黑人。
志成问她:“你也喜欢听?”
她点头。
“你有你小姐的品味。”他说。
她又点头。
然后她走了,志成则返回偏厅。后来有人传话,说今天小姐不舒服,不量身了,又给志成打赏了少量金钱。志成有点没趣,但因为那花王很讨他喜欢,因此,他决定还是会回来。
晚上,当主人来访时,志成特别留意他的一举一动。那个人的步伐是大步而稳重的,然而却又不沉重,显得轻松而自信。那个人的笑容,正中带邪,目光都在闪;那个人的眼神,能说话;那个人就算挥一挥手,也充满力量。
志成明白,像那个人的话,就十分有吸引力。
主人说:“你好像有点不妥当。”
志成说:“别管我。”
主人说:“我管你?明天你跪地求我,我也不会理会你。”
志成说:“我求你做什么?”
主人说:“明天你便知道。”然后又补充一句:“放心,我不会怪你后知后觉。”
翌日,志成起床后便接到通知,茶庄的小姐想他再走一趟。那样,志成就精神抖擞了,他决定先买一束玫瑰。他看到不同颜色的玫瑰,不知是什么品种,好像没有她亲手栽种的漂亮,然而,玫瑰就是玫瑰,他还是想送给她。
志成买了一大束玫瑰,他把玫瑰和随身用具放到一个大盒中。
被接到山中豪宅之后,这一天他不需在偏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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