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来临的那一夏》第27章


且桓崩裂笱竺痪虿傻难印M蝗患渚脱劬α亮帘砬榭湔诺囟⒆拍翘资椋掖永疵豢吹侥母雠⒆恿成匣岢鱿帜侵执瓜巡灰训谋砬椋纫桓龆隽巳斓娜送蝗豢吹揭豢橄闩缗绲拇笈牛挂摹5笔笨吹梦沂怯趾眯τ志龋蚁攵济幌耄焓志腿デ朗椤!彼⊥吩僖⊥罚涣澄弈蔚厮担傲易约憾计婀郑涿畹脑趺椿峋驼庋陨夏悖椅蘅删纫!薄 ?br /> 我再次低哼了一声,权当部分相信。精灵?以我那天的恶劣表现,精神病还差不多!
不过,也许还就有人欠揍地喜欢精神病。
这个人还真的越说越来劲,连手势都开始比划上了,“看到你伶牙俐齿地凑到我面前跟我吵架,我居然很开心。要知道为买那套书,我可是牺牲了大半个月的伙食费。”
活该!谁叫你骚包地大叫“加价50%”,我贼贼地笑。
“你信不信,就算那天夏言他们不来,我也有办法跟在你后面,吵到知道你的名字。”他一副极其无赖的样子一本正经地说,“因为那天,我中了邪。”
我朝天翻翻白眼。
“后来,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总是忍不住一次又一次去刺激你,好让你加深对我的印象。”他有点酸溜溜地说,“我又不是唐少麟,可以经常在你身边。”接着他又有点气愤的样子,“高三那年,我怕你不考G大,明明是放下了所有的自尊,想了很久很久,才给你打电话,结果你一接到就叫沙沙,根本就不听我说话。”
啊,我想起来了,我跟所有的零食过不去的那次。
我看着他似笑非笑地说:“所以后来你就干脆刺激我个够本,再接再厉又打电话给我?”我随手找了本书猛敲他的头,“找死啊你,秦子默。在我最最紧张的复习和冲刺阶段,还故意去严重挫伤我幼小的心灵,害得我咬牙切齿寝食难安,恨不得立时三刻把你从电话线那端揪过来,扒你的皮抽你的筋!”
我愤恨难平地跳起来,一路追着赶着打他,他只是笑着抱头鼠窜。
……
总而言之,我的问题层出不穷、永不重复,他的回答也总是花样翻新、稀奇古怪。
或许,我们本来就是另类的一对。
而且,我很快就恐怖地发现,不仅仅是我,秦子默这个一向视个人隐私高于一切、想当初死都不肯承认自己感情世界的哪怕一角的冰山男,智力下降的程度犹胜于我。
因为没过几天,寒假还没放呢,木兰特意到图书馆三楼的借书处找我,眉开眼笑地说:“林汐啊,我生日快到了。”
我忙着找书借书,没怎么在意,“哦,放心吧,到时候送你礼物。”
木兰神色有点奇怪,“不,别的我什么都不要,你跟秦子默说,帮我刻一枚印章。”
我直觉不对,因为她脸上满是古里古怪的笑意,于是我谨慎地开口:“为什么?”
她神色自若地说:“我是你们的大媒人啊,没有我你们现在最多也就在地下活动活动、压根就浮不上水面,”她歪着脑袋想了想,“嗯,别的也不要刻了,就刻‘向木兰致敬’吧。”说完,一溜烟就跑了。
我一下子明白过来了,大窘。咬牙切齿地去找秦子默,“你、又、跟、他们说了些什么?”
他一副极其无辜的样子,“没说什么啊。”
我再咬牙,“那么为什么木兰刚刚来,说要你帮她刻、一、枚、章?”说到后面我压低声音,但是脸却不争气地红了。
他想了又想似是恍然大悟,“前两天晚上,向凡逼着我问送给你的第一件礼物是什么;我想这也没什么,就告诉他是一枚章,刻了几个字,”他很是认真地思索了一下,“难道是向凡告诉夏言,夏言告诉少麒,少麒再告诉木兰?”
我无力,再呻吟,这个白痴。那帮损友明明是联合起来故意在整他、报复他以前的惜言如金,他居然还……还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我是真的要晕了。
终于在寒假放假回家的前一天晚上,沙沙和以前一样,和我一起并肩躺在我的床上。
第46节:天使来临的那一夏(46) 
和以前不一样的是,好长好长时间,我们都没有说话。
终于沙沙轻轻地开口了:“汐汐,你头还痛不痛?”
我摇摇头,我没有说话。
她揽住我的肩,“前两天,子默哥哥来找过我,他把你们之间的事全都告诉我了。他还是担心,我跟你……”
她又幽幽地说:“那天我们把你送到医院,刚把你安置好,他……”她深吸了一口气,“子默哥哥就直冲了进来,我从来没看到他那么惊惶失措过。他从来都是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一直都淡淡的。”她又叹了一口气,“汐汐,我还以为,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她看了我一眼,“可是那天,当我看到他的眼睛,我就知道我一直都是错的……”
她的脸上浮起一阵苦笑,“高二升高三那年暑假,在夏言家碰到他,他跟夏言哥帮我补习过两次。我怕他觉得闷,就跟他讲我们俩从小到大发生的那些糗事。他很喜欢听,看他笑得那么开心,那时我还以为,他或许会有一点点喜欢我的……”
“原来……”她的轻叹几不可抑。
沉默。
还是沉默。
我无法开口,任何一句话,都会让我的心痛不可当。
沙沙伸出手轻轻搂住我的肩,“从小到大,一直都是你让着我、护着我,怕我受到委屈,现在我也该让你一回了。”她在我的脸上贴了一下,“汐汐,从头到尾,子默哥哥都是真心喜欢着你的,你要珍惜。”
我看着她的眼神,有着忧伤,但是更多的是我熟悉的诚挚和往昔的温馨。
以前的沙沙,又回来了。
尽管我们的友谊,还需要光阴来继续雕琢。
我靠在她的肩头,心里是无比的感动和温暖。
第二天,我和沙沙结伴回家。
夏言和少麒照例约秦子默回家小聚,而秦子默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更愉快地答应了。
我们是分开走的,我想或许沙沙还需要一些时间。
从我生日那天起,我就把秦子默给我的戒指系在我的项链上,贴身挂着。
即便这样,在当时他已经很开心很开心了。
但是,有一件事,他一定不知道。
那个戒指,我就那么一直挂着,一直挂到现在。
回到家的那一周,是自我和秦子默走到一起以来我们最开心的日子。也是我和他共度的,所有加起来不到一年的恋爱时光中,最值得回味的。
就算现在,沧海桑田、已成陌路——我还是这么认为。
我很阿莎力地带他去爬山、带他去看碑林、带他去看云海、带他去逛老街,我们甚至还去当年初识的那家书店故地重游。还是那个店面,还是那个老板娘。当我们手牵手进去的时候,她狐疑地朝我们看了好几眼,似是思索了一下,然后低下头去继续算她的账。我们相视而笑,一起看向那个书架,那套书居然还在,我挑衅地看着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是、我、先、看、到、的”,他不甘示弱,恶狠狠凑近我的脸,但眼中充满笑意,“是、我、先、拿、到、的”,然后我们哈哈大笑,惹得老板娘和周围看书的人都瞪着我们。我们吐吐舌头跑了出来,在街上牵着手,继续大笑。
那年的冬天,如果路过那个街口,你会看到一个俊挺的少年、一个傻傻的女孩,手牵手在一家小小的书店面前,奇奇怪怪地不顾形象地大笑着。
很快我就发现,秦子默在Z市借读的那几年,几乎算是虚度。因为他是一个路痴,根本不认得几条路,在滔滔人潮中,每每都要在我的带领下才能杀出重围。
有好几次在玩的时候,我们被人流冲散了,都要依靠手机接头,才能重聚。往往两个人刚放下电话,一转身才发现原来对方一直就在身后,那种飞奔到一起紧紧相拥的、惊喜中带着埋怨的心情,至今仍历历在目。
一日在老街逛完了古玩市场,我一眼看到久违的棉花糖,不禁垂涎,“子默,我要吃那个。”我指指那个棉花糖摊子。
我喜欢那种大大软软、一团一团十分不真实的感觉。
他好脾气地微笑,“好好好,我去买。”在买东西方面,他一向很大男子主义。
一买买了两个。我手上拿了一个,边走边吃,嗯,棉花糖的味道就是好。他不吃,浅浅地笑着,帮我拿着另外一个。
又到了一个街口。路边聚了很多人。
我一向生性好奇爱凑热闹,于是将棉花糖往子默手中随便一塞,不顾他在后面连声阻拦,飞奔向前,拨开人群一看,咦,卖乌龟的。呵呵,我喜欢。一摸,钱包没带。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