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厮混了,就一定会厮守么》第53章


我害怕得快晕了过去,就在这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是Alawn,他向我跑来,一下抱着我大喊:“格格巫你怎么了!”焦急之态显形于色。
我浑身发抖,只觉得气血攻心,指着大腿痛麻处说:“蛇……蛇……”
这才发现我的丝袜已经破了2个小洞,有血隐约浸出。
这时又有两三个同学找了过来,其中也有安良。
“落落!落落!”他扑过来,带着少有的惊慌,“你怎么了!”见我嘴唇发青,已经说不出话来,他转头问Alawn,“她怎么了?”
Alawn没说话,粗鲁的一把扯烂我的丝袜,低下头便用嘴吸住我大腿受伤处。
Alawn的嘴碰到我身子的时候,我意识才渐渐恢复过来,见Alawn的头埋在我大腿处,他一只手紧紧的握着我的小腿,心里一阵异样的电流浮出。而他另只手扶在我后背,而那里,有他的名。
他还是关心我的,果然是……有这一刻,我便是死了也甘愿啊。
Alawn不停的从我伤心处吸出血来,吐到地上,吐了三次,每次能吐出红色的血。而到第三次时我终于感到有些疼痛,微微呻吟出来。
Alawn突然抬头看着我,眼睛一如四年前一样的清澈,泛着让我熟悉而亲切的关切。我发誓,如果他再多看我一秒,我就会号啕大哭的扑到他怀里。
但是安良突然伸手将他推开,Alawn一屁股坐在地上。
安良慌忙扶着我,问我怎么回事。
“被蛇咬了,没事了,幸好不是毒蛇。”Alawn到底还是忍住了怒火,他只是让开了位置,静静的站起来。他神色复杂的看着我的脸,淡淡的说,“她只是被吓着了。”
我稍微有些失落,我希望Alawn不要对我放手,就像以前一样。却又因为他最后一句而心跳不已。
“不是毒蛇你干嘛碰她!”安良突然激动的说。
我惊讶的看了安良一眼,第一次见到这个绅士有如此大的反应,他向来是淡定而从容的。
Alawn没想到安良会冲他发火,他捏着拳头,压低声音,一字一句的说:“我如果想要碰她,需要用假装吸毒血这种卑鄙的方式吗?”
安良“噌”的站起来,狠狠的盯着Alawn,两人眼见就得打起来了,却被其他同学劝开了。那同学说:“算了Alawn,你别气。安良只是担心他女朋友。”
当我已经是安良的女朋友时,Alawn当然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他低下头来,转身就走。再没看我一眼。山里雾气很重,衬托得他的背影孤单而凝重。
安良来扶我时,我淡淡的推开他,说我自己能走。挣扎着站起来,刚一直立起身子,双腿就软了下去。安良第一次不顾我的抗议,不由分说的一把打横抱起我,朝前走去。我还没反应过来,身体腾空的瞬间条件反射的抱着安良的脖子,“啊”的叫出声来。
Alawn听到我的声音,回过头来,正好看见安良抱着我,而我吊着他脖子的一幕。
他盯着我,目光由深沉转为冰冷,从他不断起伏的胸膛我可以想象得出他现在正深沉的喘气。
但他依然什么也没说,黑着脸自顾走了。
安良坚持要背我上山,我说我已经没事了能自己走,他不管不顾,执意将我甩到后背上。
同学们有的望着我们暧昧的笑,有的羡慕的说这对小两口感情真好。安良什么也不说,只是背着我往前走,丝毫不落下一步。
Alawn却开始沉默了。有人和他说话,喊半天他都听不到,一副失魂落魄的摸样。有人察觉到气氛不对,看看我,又看看Alawn,枉自猜测这是不是传说中的三角恋。Alawn不等好事之人找到答案,便摸出手机,给女朋友打电话:“婷儿,已经到了吗?吃了饭没?乖乖等着我,我马上就到了。嗯……好,我会的小心的……哈哈,我是谁,这种程度的山对你男人来讲那是小case!”
我的心一阵刺痛,那么尖锐。
我再三央求安良放我下来,他总是不肯。最后估计是实在没力气了,才将我放下,但立马转身搀扶,就像护食的兽,对待自己嘴边的一块肥肉,得时刻小心翼翼,仿佛他眨一眨眼,我就会被别的猛兽抢走似的。
多像当年的Alawn。
——CTG
201010 2
22
22、尾声 。。。 
我常说安良要是生逢乱世,凭着他追我的那股坚如磐石的执着,打下江山也不在话下。
两年以来,任季节如何更迭,他始终将钻戒一直随身带着,只等我首肯。
从十七岁到二十四岁,七年时光,说长不长,说短,那肯定也不短了。安良从未在面临爱情时,表现出一副抛头洒血,视死如归的模样,没有爱了恨,恨了爱,翻来覆去的折腾。不会用自己的气息试图去掩盖我心里凌乱不堪的过去,也不会不留余地的去扼杀我心里或隐忍或遗憾的曾经。
他只是充满使命感的在我的生命里隆重而庄严的走着,不求辉煌,不求成果。他只是安静的守在我身旁,润物细无声,细水慢长流。他做的最粗鲁的事就是在我买醉的深夜里,把迷乱的我从那个同性恋的手中救下,将我带回来。
其他的岁月,都是这么平淡无奇,无惊无险的辗过。而我那颗青春叛逆的心,就在这平淡中,习惯,默认,融入,遵守。逐年更比逐年安分下来。
生活日新月异的过,人生都是没完没了的,有结局的通常只是故事。
春天开了,白白的苹果花开了,我的爱情不厌其烦,尽守其责的也开了。
今年的春天特别长,惹得我又是明媚又是忧伤。我早早的准备好了夏季的漂亮裙子,奈何春天迟迟不肯愤然离去,奈何夏天犹犹不肯冒然前来。
我就是在这样一个没完没了的春天里,我和安良双双踏上了教堂的红地毯,而安良那颗在怀里捂了两年的钻戒,终于得以见了天日,戴上了女主人的无名指。感谢安良,在喧嚣鼎沸的人群里,找到默默无闻的我,并义无返顾的陪伴我,珍视我。
安良,认识你真好。
新婚之夜时,悦悦让她老公独自看守儿子,自己一个人跑来,拉着我说了大半夜的话。
她问我,你知道什么是厮混,什么是厮守吗。
我想了想说不知。
于是悦悦语重心长的说,和Alawn、Leo是厮混,从今往后你就要和安良厮守,为他画地为牢。那些过往,就是心湖里的波光倒影了。
我揣摩着悦悦这过来人的金玉良言,觉得受益非浅。
悦悦拽着我的手开始回忆大学时代,和当年我送她出嫁时一样,像个娘家人,对要出嫁的我恋恋不舍。直到新郎在门口由摩拳擦掌转为磨刀霍霍准备抢人,悦悦才含着泪将我交给安良。
我的初夜,疼得直哭,血多得让安良无所适从。然后他一个大老爷们,居然感动得抱着我又哭又笑。大约他怎么也没想到,我还是处女,我在兵荒马乱的青春岁月里,在叛逆开放的思想带动下,居然依旧保留着自己完好无缺的初夜。其实这只是个意外,我思想并不保守,也不是刻意要为自己的丈夫留守童贞到新婚之夜,我曾一心要将自己的身子献给Alawn。当然,这将是我心底永远不会破土而出的秘密。
但安良不那么想,他拥着我,泪眼婆娑的发誓会好好疼惜我一辈子。
悦悦说,她早就知道安良是好男人,我必定会和安良成的,早听她的,我何必饶这么大个弯。
但是人生,就是在走这些大大小小的弯路中,学会,感悟,懂得,发现的。
搬家收拾屋子里,一个我找了好久也记不得放什么地方的学生时代用来装一些小首饰的盒子掉落了出来,我秉着呼吸打开,手微微发抖,我知道里面静静的躺着两件东西,那是开启两段记忆的钥匙,陈列着两段古老而陈旧的光辉岁月,等待着当我年迈时再去慢慢拣拾。那些回忆,像花朵一样,在脑海里最清晰的地方绽放,或明媚绚烂,或暗地妖娆,永远都不曾褪色凋谢。
一颗木质纽扣。一颗钻石耳钉。
尽管回忆已经零碎不堪,而这两件东西却能轻易的激起我每个思念的碰撞。
我可以将和Leo同居的那段不光彩的日子彻底遗忘,也可以将进出纸醉金迷的酒吧的堕落彻底忘记,也可以将在深沉的夜里彷徨迷失的日子彻底遗忘。但是,我将永远记得,十八岁那天的午睡后,我为Leo缝上木质纽扣时的脸,和当时洒进窗来的阳光一样纯净。而与其说我怀念金发碧眼的混血儿Leo,不如说我是怀念有Leo的那个衣袂飘飘追寻浪漫的明媚的青春,还有那个张着茫然的眼睛,懵懂而矜持的去试探一切未知的自己。
钻石耳钉依旧闪烁着夺目逼人的光。Alawn那时将这个耳钉抛弃时说过,“哪有什么永恒,钻石也不会永恒。”我到此时都没机会告诉他,你的钻石耳钉我找到了,它依然还在闪闪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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