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少请勿纠缠》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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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认识安思思之前,我有过一段情,那个女人叫冯晓薇,我是爱她的,就像爱我的文字一样。
可是,她却是一个不知道满足的女人,我承认她是强大的,有着很好的学历,有着让人很羡慕的职业,拿着很丰厚的薪水。
于是,在她的眼中,我是那么的懦弱无能。
那时候的我,正经历着一次失业,然后开始躲在家里写网络小说,因为是新人,所以没有人看得起,也没有人重视。
那时候写网络小说的人不多,水平却都是很不错,竞争也是非常强的。
我的第一本小说,就在书海中被淹没了,五十万字的文,只赚到了一两千块钱。
冯晓薇对我的表现,非常不满意,她觉得她在养着我,房租她交,生活费她给。而我每天除了做饭洗衣服搞卫生之外,就知道写东西,写的还赚不到钱。
终于有一天,她走了,带着她所有的东西,跟另外一个男人去了国外,也带走了我唯一的一点稿费。
一个人在空荡荡的房间里,面对着电脑,我真的不知道自己的选择是对的还是错的,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要不要继续坚持下去。
我在网络上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他借给我一千块钱,我就拿着这一千块,每天吃泡面,每天夜以继日地写着自己的小说,我相信,我的付出一定会有回报的。
终于,我的运气来了,第二本小说,因为加入了一些玄幻的元素,让我的人气一下子飙升了起来,在网站众多的作者中脱颖而出了。
因为成绩很好,读者很多,上架之后,订阅量猛增,这让编辑也看见了我的潜力,开始大肆的推荐。
而我以每天两万字的速度,狂更,在网站,我的更新量是最快的,当然,我的读者也是最多的。
很快,这本书写到一百万字的时候,我的订阅量已经是整个网站的第一名了。
一千块,我终于熬到了发稿费的日子,居然有了一万多的收入,在那个时候,这已经算是天文数字了。
我很庆幸自己坚持了下来,并且很高兴认识了那个借钱给我的朋友,我一生都不能忘记的人,唐生。
这是我认识安思思之前的事情,我是一个很珍惜友情,很珍惜爱的人,所以我很珍惜我和安思思之间的缘分,尽管,这个缘分仅仅局限于友情,最多只能是亲情,却不能是爱情。
我已经无所谓了,只要她过得比我开心,比我快乐就好。
爱一个人,并不是一定要得到她的身体,并不是要跟她朝朝暮暮,只要在彼此的心中,有一个位置,能在某一天,蓦然回首的时候,能感叹一声,我曾经也爱过,便也是一份美好的幸福。
我珍惜着,也庆幸着,能拥有这一份幸福。
第16卷 第318节:(番外)银子篇
我叫银子,不要问我为什么我这么时尚年轻可人娇媚的极富现代化气息的女人,哦不,是女孩子,却取了一个这么年代感久远的名字。
答案永远都只有一个。
那就是,因为我实在是太爱钱了,除了钱,我还爱金子,玉石,珍珠,古玩,甚至还有股票和房地产,等等,只要是跟钱有关的东西,我都喜欢,所以,我就取了这样一个财迷的名字。
银子,白灿灿亮闪闪的银子哦,我喜欢。
我认识那个叫安思思的傻妞已经很多年了,说她是傻妞,其实,她真的是一个傻妞,傻到不行,却一点也不知道悔改。
我和她的关系,已经超越了这世界上任何一种关系,我甚至不介意我的男人给她用,只是,她从来不用,就知道跟着那个瘪三一样的小斩。
那鸟不是个好货,我跟傻妞说了很多次,她就是不同意分手,结果呢?
呵呵呵,还不是被甩了?这样的男人,就应该光棍,哪里配得上我家的傻妞。
不过傻妞真的有傻福,甩了小斩之后,居然泡上了一个金牌的钻石王老五,一下子就飞黄腾达了。
只是,那个钻石王老五好像对她不是很真心哦,第三者很及时的出现了。
我很讨厌那个叫飘飘的女人,她看上去就是一只很会勾引男人的狐狸精,比我还会勾引男人。至少,我在龙少爷家住了几年,也没有勾引他,而这个狐狸精不一样。
她刚一出现,就把龙少爷的魂儿给勾搭走了。
我家的傻妞于是非常的幽怨,趁着一个夜深人静的早晨,消失了。
不知道去了哪里,反正是找不到了,等了好长好长的一段时间之后,她才出现了,并且还带了一个孩子,一个根面粉团捏的一样的可爱的娃娃。
原来这个傻妞真的命很好,很有福相。
她认识了一个叫明少的网络作家,据说年薪千万的那种,傻妞也开始了文学创作,没想到一下子就发家致富了。
要不是亲眼所见,我真的以为傻妞这么快变成了一个富婆是因为找到了一个金龟。
真心地为傻妞感到高兴,她幸福,我这个好姐妹才会觉得幸福。
我搬过去跟傻妞住在了一起,没想到我第一眼见到那个传说中神一般存在的明少,一下子就没魂了。
他看上去是那么的俊美和优雅,那么的让人心驰神往,尤其我这样特别喜欢辣手摘草的美女,见了他之后,恨不能马上扑上去,将他帅气硬朗的身躯扑在了身下。
可是,我没有,我觉得那是对神的亵渎,我要小火慢熬,我要用真情打动他。
可是,现实终究是残酷的,我这样的女人终究是配不上他,我选择了放弃,自暴自弃,流连于夜店。
没想到,事情还是有转机的,老天爷也没有忘记我这样命苦的女人,冯晓薇的出现给了我一个很大的忙,明少跟我假结婚。
我一定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我要留住他,用我的身体,而我也做到了,我们从假结婚变成了真结婚,他是我的男人,永远都是。
我家傻妞那么幸福,我怎么能过得痛苦呢?
第16卷 第319节:(番外)龙少东篇
我叫龙少东,从小我就是一个非常不讨喜的人。
妈咪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自尽了,至于她为什么会离开我,选择那条永远不归的路,我已经不得而知了。
我有过一个初恋,她的名字叫飘飘,曾经她是那么的纯洁高贵,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男生不计其数,她却只喜欢我。
后来,她走了,我也没有再恋爱过。
不知道为什么,当那个傻乎乎的女人出现在我的生命中之后,我就觉得我的爱情之花再一次地绽放了,我好像爱上了她。
我不敢确定,我只是一次又一次地靠近她,试探她。
但是,我不敢去表白,也不敢说我爱她。
她一直渴望着我给她一个名分,只是,我给不起,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爱她。
我一直不想承认自己爱上了她,我觉得自己应该找飘飘那样的人,那么高贵的女人,而不是这样一个丑小鸭式的女孩子。
后来,这个傻女人居然消失了,就那么无声无息地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了。
这时候,我才知道她带走的不仅仅是她的东西,还有我的心。
我觉得我的世界一下子就灰暗了起来,我爱的那个女人就那么消失了,我找她,拼命地找,只是,再也找不到。
心灰意冷,我出国了。
在国外的那段时间我天天拼命地工作,就想着要用繁琐的工作来打发着我对她的思念。
可是,当我觉得自己已经忘记了她,并且再一次回国的时候,她居然又一次地出现在了我的世界里,并且还成了一个畅销书作家!
更郁闷的是,她居然跟别的男人关系很好,很暧昧,我怎么能容忍她过得比我幸福?而且,她似乎已经有了我的宝宝,我怎么能让我的宝宝喊别人爹哋?
我找到了她,她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傻乎乎的女人了,现在的她宛如她的笔名一样,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现在的她,已经成了一个非常成熟的女人,有着睿智而冷静的头脑。
我更爱她了,跟她再一次的重逢,我觉得我找到了生命中最宝贵的东西,这个东西曾经我已经弄丢了,现在失而复得,我欣喜若狂。
岂料,老天爷不让我这么幸福,我们在出去玩的时候,她被人陷害坠入了悬崖,我追过去找到了她的时候,她没事。
可是,我却在回来的途中被蛇咬了,然后被家人强制带去了国外治疗。
他们在我治疗的时候,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让我失忆了。
并不是完全的失忆,却将她从我的脑海中活生生地抹去了。
在我彻底遗忘了她之后,他们将我送了回来,我用我自己的名义重新搞了一家娱乐公司。
我不知道我的过去,这些都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要有一份属于我自己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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