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天师追星日常[娱乐圈]》第72章


赵清歌很安静,见他不说话,也就不再打扰,双手乖乖抱住他的脖子,免得被浪冲走。鱼尾埋在水中; 霞光将它隐没。他把赵清歌带到岸边仍能藏得住尾鳞的浅滩,靠近来往的人群之后闭上眼睛,说:“你去找你的父母吧。”
赵清歌迷茫地望着他,似乎还想挽留,然而他无意久留,片刻间没入海水中,向深处游去。刚才少年在海水中冻坏了,嘴唇发紫,但属于人类的温度和脉搏还是烫到了冷血的他。
他游到暂居的岛上,想起赵清歌的眼神。那大概是个寂寞又多愁善感的少年吧,对水中的怪物尚会眷恋挽留。
东洋法器名为神隐,是他从一位东洋巫师那里求来的,将自己可怜的身世声泪俱下地揭开,谎称自己是在逃命,需要隐藏。
鲛人天生孱弱,如果他以真面目示众,灵力和体力处于下风,未必有多少妖愿意帮他。叫人抓不住踪迹引发恐慌,必要时用歌声引诱,却能招来大批敬畏他的追随者。
妖族中幼崽还未修炼成形就被捕杀的数不胜数,早就有了反抗之心,经不住他挑拨,便扬言要将人族从地上抹去。
神隐不仅能隐藏行踪和气息,还能凭他的意愿将他隐没在人群之中,从容貌到身世都毫无破绽。它甚至像个大口袋,能像这样藏起许多人和物件。
只是他要如何复仇,向谁复仇?一百年了,当年榨尽鲛人一族血泪的人早就死了。
杀尽天下人,他的同族也回不来了。
可是,如果能回来呢?
他卧在柔软的沙泥之中,在苦思中度过一个个漫长的夜晚,头顶耀眼的星河无法给他一个答案。
他取了鲛人在古籍中的名字,加上一个较常见的姓,在人间最繁华的城市之一经商。
做台面上的生意,累积钱财,再经手见不得人的污糟,一个个针孔亲手扎下去,取了人的性命,碾碎血肉和尊严,在邪术中用作祭飨,妄图复活他的族人——他从不愧疚,因为他恨所有人。
但他从来没有成功过。
死者不可复生,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生意越做越大,钱给他带来无形的权势,但商业斗争令他厌烦。为利益不择手段的人们,让他想起自己族人连那最后一点泪水也被剥夺,血水浸染海面的那个夜晚。
既然血祭无法复活,他只能另寻他法。商界的人脉对打听情报搜罗物件还有用,他不会轻易舍弃。
只是他实在不擅长笑,甚至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情感。在浸满族人鲜血,令人喘不上气的海水中,没有谁教他怎么笑。
但即使不笑,在商界混,酒桌还是要去的。
海妖都厌恶酒气,他也一样,只抿几口酒,冷眼看别人烂醉如泥。所幸他身处高位,不用勉强自己。
李泉先在他最厌恶的酒桌上,遇见了意想不到的人。
赵清歌推门进了饭店包厢,那一瞬间李泉先几乎失神。
已经过了许多年,少年长成了青年。说是青年,其实也不过是大学生的年纪,眉宇间的稚嫩还未褪去,迷茫却故作镇定地打量着四周。
李泉先鲛人和人类的形态轮廓稍有差别,瞳色更是不同。他立刻认出了对方,对方却没认出他,他顿感失落,不知道为什么,情绪就起了波澜,无法控制自己看向赵清歌的眼神。
也许是因为那是第一个对他笑的人。
桌上的人有些喝醉了,用戏谑轻蔑的言语定义了赵清歌:某某经纪公司的歌手,十九岁,长得漂亮,家里条件不好,在娱乐圈混不出头才来陪笑的。
除了笑之外还陪什么,大家心知肚明。
李泉先从他们的只言片语中推出前因后果,得出的结论和其他人稍有不同。赵清歌更像是被公司强迫着来参加饭局的,眼里满是抗拒和恐慌,连讨好的笑意都做不出来。
坐在赵清歌身边的人是他们娱乐公司的高层,常做这种损阴鸷的事。而这桌上的老板们玩起来,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被骗也好被迫也好,上了桌,之后会发生的事就不是赵清歌能想象的了。
他们给赵清歌灌酒,故意洒在他身上,浸透了浅色的衬衫,然后哄堂大笑。
李泉先心头无名火起,沉声道:“别让他喝了。”
周围人都还没醉到不省人事,一听这话,眼尖的就立刻看出了李泉先的意思,灌酒的人也忙停下,堆起笑脸:“李总要是喜欢,我们自然不敢动的。”
那人从没见过李泉先为了饭桌上陪他们喝酒的小明星动气,额上冷汗直流。李泉先厌恶地摆了摆手,示意不再追究。都是生意上多年的朋友,不可能为了外人闹起来,但向来寡言少语的他还是强调了一遍:“晚上他跟我走。”
娱乐公司带赵清歌来的人简直乐开了花,李总才是这些人里最大的金主,身边常年没人,谁也不知道他喜欢什么样的。这次带赵清歌来,他也没指望对方能被李总看上。
他赶紧向赵清歌使眼色,示意对方好好表现,然而赵清歌脸上血色全无,根本没听进去。
餐毕,他们上了车,司机也从没见过李泉先带人回家,惊讶了一瞬间又决定闭嘴了。
“你住在哪里?送你回去吧。”
赵清歌眼中的惊喜一闪而过,随即被一种更深切的恐惧笼罩。
“李总对我不满意吗?”
李泉先心里一凉,忽然意识到,如果赵清歌完全不自愿,公司也不可能把他绑来这种场合,将这次机会给别人就是了。
正想着,赵清歌已经牵上了他的手,手心的凉汗却暴露了他的恐慌。
你为什么要轻贱自己?
又为什么怕我?
李泉先在孤独中长大,也习惯了压抑自己的情感,他张了张嘴,却没有问出这些感性的话,只问:“你想要什么?”
他本想说,你想要什么我给你就是了,我们不必建立这样畸形的关系。
如果有困难,他完全可以帮赵清歌一把,就当是为他们数年前的缘分。即使不做这样的交易,也能做朋友……
可是话到嘴边,他忽然说不出口了。赵清歌的手很暖和,好像那里有一团火,温暖他,也能将他烧伤。赵清歌五官刚刚长成,轮廓柔和,双瞳剪水。即使还没学会诱惑人,天生的温情与顺从,就已经让李泉先移不开眼了。
他的心跳漏了一拍,竟然不想放过。
赵清歌犹豫再三,才说:“我……只是想发行自己写的歌。”
“好。”
李泉先明白,如果赵清歌没有经济上的困难,只是为了出歌,是没有必要来这种场合找金主的。
但他现在不想问,只想好好抱一抱这个小心翼翼的人,让他不要害怕。
他直接将赵清歌带到了自己的住所。赵清歌显然有些惊讶,想必有人教过他,大部分人不会将第一次见面的小情人带到自己家。
柔软清瘦的身躯在他怀里轻颤,双手环住他的脖子,演出一场虚假的两厢情愿。
他陷在这场缠绵悱恻的梦中,再也不想醒来。
翌日清晨,赵清歌的眼角挂着泪水,身上的伤触目惊心,李泉先猛然惊觉,他的美梦也许是赵清歌的噩梦。
他都做了什么?
赵清歌睡得很不安稳,被身边的动静一吵就醒了。意识稍微清醒之后赶忙抹了眼角的泪水。
“李总,我……”
“为什么要哭?”
赵清歌瞳孔骤缩,以为他是在怪罪。谁养个小情人还愿意看到对方睡醒了就哭呢?
“对不起,我做噩梦了,不……不是,我只是……”
“别哭。”
李泉先想抱抱他,稍微靠近一些,却见赵清歌下意识地向后缩了缩,紧接着便懊恼自己的表现,强迫自己讨好地向他凑了过去。
“我只是太高兴了,我喜欢您。”
初入泥潭,连谎话都编得拙劣。
昨晚李泉先还想着,总有一天能让赵清歌信任他,再次对他露出笑容。
可在赵清歌眼里,他和其他人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不能得罪的金主。
其实他贪恋和赵清歌拥抱的滋味,践踏了懵懂少年的最后一点底线和尊严,和他们又有什么区别呢?
如果别人接走了赵清歌,连最基本的尊重都不会给,折磨羞辱,当作礼物赠送,一次面对几个人都有可能。
这些赵清歌没有经历过,自然不知道。他忽然觉得疲倦,不知道如何将心中汹涌的情感,说给一个将他当成买主的人听。
他索性什么都不说了。
“以后称呼我就叫先生吧。有什么困难,我会帮你。”
“先生。”赵清歌很听话。
他刚出生的那个年代,人间许多新潮家庭里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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